国际碳金融体系构建中的“中国方案”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金融体系论文,方案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碳金融,是指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主要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的交易和投资、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中介活动。当前,碳金融对金融治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货币体系等国际金融体系的组成要素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与碳金融结合日趋紧密的背景下,本文将“国际金融体系”与“低碳”两个概念进行融合,并提出“国际碳金融体系”概念:它是指全球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而构建的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以碳治理为基础、碳交易为核心、碳服务为粘合剂、碳货币为制高点”的新型国际金融体系。该体系宏观上以“气候变化治理机制、国际货币体系低碳化”等与碳排放权相关的制度安排为基础,微观上以“碳交易、碳服务”等碳金融活动为主要内容,其实质是全球碳产业与碳价值链分工在国际金融体系层面的系统安排。本文提出“国际碳金融体系”概念,就是为了强调低碳背景下的国际金融竞争不只是相对独立、局部范围的碳金融活动之争,更是各国基于战略全局高度的国际金融体系之争。
从国际来看,金融危机短期挑战与气候变化长期挑战是人类发展的重要背景,前者要求对失衡的国际金融体系进行改革,后者要求世界经济发展模式向低碳转型;国际碳金融体系是应对以上两大挑战的最佳结合点。从我国来看,当前金融体系建设具有双重目标:对内为我国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金融支撑,对外有效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实现以上目标的重要路径是:在国际碳金融体系构建中形成有竞争力的中国碳金融体系,而实施有效的“中国方案”尤其重要。
一、国际碳金融体系构成的“金字塔模型”
国际金融体系包括国际金融治理机制、国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市场、国际货币体系等。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背景下,碳金融日益深刻地影响国际金融体系的内涵各层次。国际碳金融体系的构成可用“金字塔模型”(见图1)表示:该体系是由从下而上的“碳治理、碳交易、碳服务、碳货币”4层构成的有机整体;各层存在如下内在联系:下层是上层碳产业分工的基础,上层是下层碳价值链的延伸;上层与下层良性互动、相互支撑、共同发展,其中底层的“碳治理”是碳金融体系的基础,由全球气候变化治理机制与碳减排协议确定;在此基础上,进行碳排放权和衍生品的交易;进一步地,围绕温室气体减排,金融机构从事一系列的低碳金融服务活动,碳服务既提升了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又降低了碳交易成本,还为碳货币提供了重要基础;而碳标准、碳定价特别是碳货币的主导权则处于金字塔顶端,是各国争夺的制高点。国际碳金融体系实质是全球碳产业与价值链分工在国际金融体系层面的系统安排。本文用“金字塔模型”描述其构成,是为了强调下层在碳产业分工的前提和基础地位,突出上层在碳价值链分工的高增值区间与制高点地位。
二、国际碳金融体系的初步构建
(一)不同层面的“碳治理”制度与机制逐渐建立
首先,不同层面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为“碳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磋商机制和沟通平台。
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以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为基础、《公约》内外两种机制并行、相互影响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治理机制,欧盟驱动《公约》内机制,美国主导《公约》外机制(潘家华等,2009);此外,还形成了基础四国、伞形集团、中美、中欧等区域性、双边性的协调机制;近年来,G20、IMF、世界银行等其他领域的治理机制、机构也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重要议题予以关注。
其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以及后续峰会将达成的国际协议为碳治理提供了一个动态变化与拓展的制度基础。
(二)不同种类的碳交易活动兴起,碳交易总体规模不断扩大
碳交易既包括碳排放权交易,也包括开发可产生额外排放权(各种减排单位)的项目的交易,以及与排放权相关的各种衍生产品交易(曾刚、万志宏,2009)。该市场的产生,主要受《京都议定书》①的推动。根据世界银行的分类,碳交易市场主要分为基于配额的市场(Allowance-based Markets)、基于项目的交易(Project-based Transactions),此外还包括以CDM为基础,从事CERs现货、远期和期货交易的二级交易市场。
尽管哥本哈根会议尚未达成实质性的减排协议,但是低碳经济的推进、低碳金融的发展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大势。近年来,国际碳金融市场迅速发展(见表1)。以2009年为例,全球GDP增长速度为-0.6%,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则为-3.2%。在这样的背景下,该年国际碳金融市场交易总量达到87亿吨CO2当量,交易金额则增长6%、达到1440亿美元(约1030亿欧元)(世界银行,2010)。
(三)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碳金融服务体系
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构建一套推动碳交易、低碳项目开展、低碳技术开发、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金融服务体系。该体系以金融中心为平台、以多元化的碳金融工具为载体、以各种参与机构为实施主体,能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起到粘合剂的作用。
以金融中心为平台。例如,伦敦既是全球金融中心,也是全球碳交易和投资中心。在全球排放指标交易市场,欧盟指标转让交易系统居主导地位,而伦敦是该系统运转的关键市场——2006年在伦敦跨洲期货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的碳金融合同,占整个欧盟指标转让交易系统的82%;伦敦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发展领域拥有先进技术;在伦敦金融城,除了证券和期货交易所外,还有不少专门从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纽约近期也明显加大了对低碳金融业务的争夺,哥本哈根会议还在激烈争论时,华尔街已看到清洁能源和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机会,着力于发展碳排放交易、清洁能源产业的股权投资与投资银行服务、新能源战略咨询等低碳金融业务;②东京、新加坡等金融中心近年来也很重视基于碳交易的碳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以多元化的碳金融工具为载体,包括碳基金、碳贷款、碳保险、碳证券、碳风险投资等;此外,碳金融工具还意味着持续的金融创新,如碳期货、碳期权、碳远期、应收碳排放权的货币化、碳排放权交付保证、套利交易工具、与碳排放权挂钩的债券等(曾刚、万志宏,2009)。
以各种参与机构为实施主体,涉及减排企业、减排项目和低碳技术开发者、评级咨询机构、NGO以及各类金融机构。例如,渣打银行、汇丰银行、美国银行、高盛、摩根士丹利以及瑞士再保险等金融机构近年来不断加大力度,提供直接投融资、风险投资、碳中介服务、碳衍生产品交易、清洁发展机制保险等各类碳金融创新服务;此外,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不甘落后,如韩国光州银行推出了“碳银行”计划(张茉楠,2010)。
与传统的金融服务相比,碳金融服务的技术要求更高、交易规模更大、服务能力更强、风险评级更加严格、利润增值区间更广,因此金融机构对该领域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四)“碳权”角力对国际货币体系“低碳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
从主权货币的演进路径来看,与国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的计价和结算绑定权往往是货币崛起的起点;在低碳排放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边界约定时,碳相关资产成为全球最大宗商品势不可挡,而碳交易标的的标价货币绑定权,以及衍生的货币职能将对国际货币格局产生影响(王颖、管清友,2008;张茉楠,2009)。我们认为,在“碳权”角力背景下,国际货币体系将进行“低碳化”改革,具体可能会经历“通过碳相关资产计价结算绑定权提升本币地位—碳本位货币体系”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已初现端倪:通过碳相关资产交易的计价结算绑定权提升本币国际地位
碳相关资产分为两大类:一是与碳排放权相关的资产,如碳排放权及衍生产品;二是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而创新的新能源和技术。通过碳交易提升本币国际地位的途径有两种:一是构建有影响力的碳交易市场,拥有碳交易的定价权或规则影响力;二是本国成为国际碳交易市场的重要买卖方。
(1)首先从碳交易市场分析。一是欧元在碳交易计价结算拥有绝对优势。从表1可看出,EU ETS稳居国际碳金融市场的最主要地位:从交易规模看,2007-2009年EU ETS占全球的比重分别为75%、63%、73%;从交易金额看,2007-2009年占比则分别为85%、74%、82%;此外,EU ETS还掌握着EUA期货、期权的定价权。二是英镑在碳交易领域拥有重要地位。英国一直是碳减排最坚定的执行国,伦敦作为全球碳交易中心的地位已经确立。三是美元在碳交易的地位日益重要。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建立了全球第一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自愿碳交易平台,拥有VER的定价权;RGGI在2009年得到了迅速发展(成为仅次于EU ETS的项目市场);另外,奥巴马政府实施能源新政,试图在新能源技术创新方面有所突破;加之已有的霸权地位,预计美元在未来的碳交易中将占据更重要地位。四是其他一些国家也通过碳交易提升本币地位:日本碳交易所将采用日元计价,加上日本领先的碳减排技术出口空间,日元将成为重要货币;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体系(GGAS)是全球最早强制实施的减排体系之一,澳元也将占一定的比重。与此同时,印度、加拿大、新加坡、韩国、阿联酋、巴西等国已经或即将成立碳交易所,且采用本币标价,竞争非常激烈。
(2)从碳交易的买卖方结构分析。2009年原始CDM的卖方结构如图2所示,中国作为CDM最主要的卖方占有明显优势,这为人民币通过碳交易计价结算绑定权提升国际地位提供了基础,但两大因素制约了人民币地位的提升:一是人民币尚未实现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二是中国目前没有国际碳交易市场,只能通过芝加哥气候交易所等自愿市场参与国际碳交易(胡鞍钢、管清友,2009)。2009年原始CDM和JI项目的买方结构情况如图3所示,英国、德国、日本等国是主要的买方。
综合上述分析,在国际碳金融体系构建中,欧元、美元、英镑、日元、澳元等将通过碳相关资产交易的计价结算绑定权而强化地位;在碳领域没有作为的货币将被进一步边缘化。
2.第二阶段可能成为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方向:建立碳本位货币体系
“碳本位货币体系”是指让二氧化碳排放③成为继黄金、白银、美元后的又一国际货币基础,以二氧化碳排放权本身为锚币,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碳本位货币体系目前看还是一个遥远构想,但是从“煤炭—英镑”、“石油—美元”霸权演变的历史规律出发,有理由大胆推断:低碳经济背景下,“碳交易标的—关键货币”可能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中心架构,“碳本位”方案显然也是一个选择。
国际货币体系是否会走入严格的碳本位体系、碳本位体系的具体形态都有不确定性,但有一点是确定的,那就是“低碳”与国际货币体系的融合将会日益增加。因此,从现实选择看:做强做大碳交易、创新新能源技术,并以此为基础通过本币挂钩碳相关资产的计价结算职能,是提升本币国际地位的重要途径。
三、国际碳金融体系构建中的“中国方案”研究
我国具有丰富的碳减排资源和富有潜力的碳减排市场;但总体上还处于“金字塔”低层,目前主要从事的还只是局部的碳金融活动,缺少从国际碳金融体系高度进行的全局规划,碳金融体系发展水平与碳市场潜力极不匹配。因此,在国际碳金融体系构建的背景下,从系统全局的高度研究我国的战略尤其重要。
从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角度看,我国最大的国情有两个:一是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碳排放国、气候变化的最大受害国,当前面临加快发展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双重任务,这为我国做出“碳强度减排的国际承诺”提供了基础;二是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为地区间的碳交易、做强做大国内碳交易市场提供了基础。结合以上两大国情和金字塔四层次,本文提出“国际碳金融体系构建中的中国方案”(以下简称“中国方案”),该方案的主线是“碳清算—碳交易—碳服务—碳绑定”,约束条件是实现“碳强度减排国际承诺”目标,基础是“碳预算收支平衡表”,核心是“统一的国内碳交易体系”。
(一)碳治理策略:以碳强度减排承诺与“碳预算收支平衡表”为基础推动气候治理
应从对外全球治理和对内国家治理两个层面加强“碳治理”。在全球治理层面,中国带头公开承诺减排义务和减排相应指标,对于打破全球气候变化谈判僵局的“囚徒困境”具有重要意义。但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应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促进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持续发展的义务”,以及“历史积累、人均排放、发展阶段、消费责任”等原则。根据Kaya公式:排放=人口×人均GDP×单位GDP能源消耗量×单位能耗排放量;该公式中,单位GDP能源消耗量×单位能耗排放量=单位GDP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因此Kaya公式可进一步表示为:排放=人口×人均GDP×单位GDP碳排放。我国政府2009年11月做了“碳排放强度”减排的国际承诺:“到2020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在全球治理的基础上,我们还需加强国家治理。降低碳排放强度不仅是国际承诺,也是国家治理的初始约束条件。根据这一条件,我们构想了以“碳预算收支平衡表”为基础的方案:首先,设立“国家碳排放预算收支平衡表”,中央政府设立“中央碳预算账户”,④省级政府设立“地方碳预算账户”,碳预算账户是碳清算的重要工具。其次,基于Kaya公式,以国家做出的国际承诺为目标,对40%~45%的“碳强度减排目标”进行年度与地区分解,以此作为碳排放初次分配的基础。由于碳减排的边际效益递减(随着减排的推进,单位减排的难度不断增加),我们建议对40%~45%的减排目标采取“加速分解法”,即前面的年份碳强度减排相对多一些、后面的年份减排相对少一些(如前5年碳排放强度每年下降5%,后5年每年下降4%;或者逐年下降,到2020年碳排放强度累计下降40%~45%)。某年某地区碳排放额度初次分配量=GDP×分解后允许的年度碳排放强度标准。最后,考虑到“增加森林碳汇”的国际承诺、⑤地区间的经济社会差异、贸易结构内涵的转移碳排放等因素,进一步根据各地的“净碳源、HDI水平、承担的转移排放”⑥等因素计算碳排放额度的二次分配量。这样就可得出:各省级地区分配的年度碳排放额度=碳排放强度的初次分配量+二次分配量。⑦
(二)碳交易策略:以做强做大国内碳交易市场为基础,构建多层次碳交易体系
碳交易是构建有竞争力的中国碳金融体系的突破口。我国目前在国际碳金融体系构建中的活动,主要还仅体现在对CDM项目的参与。⑧一方面,我们应看到我国开展CDM项目的确有很大潜力;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关注到近年CDM的发展面临严峻挑战: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框架的不确定性、欧盟ETS第三阶段对CDM项目合格性的限制、漫长的等待期与高额的交易成本都导致CDM交易规模下降(世界银行,2010)。⑩此外,初级CDM项目还具有低附加值、买方市场等特点,这又使作为CDM大国的我国陷入被动。
因此,CDM是我国当前参与国际碳金融体系构建的重要内容,但从长远看初级CDM不应是最重要内容。我国应该跳出CDM的固有思维,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局“中国方案”。我们认为,从碳交易市场潜力巨大、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出发,构建以省级碳平衡为基础的国内碳交易体系,是我国在国际碳交易中掌握主动的核心举措,这也是上文“碳预算收支平衡表”方案的延伸。我们的构想是:在对碳排放额度进行省级分配的前提下,以“碳预算收支平衡表”的年度清算为基础,做强做大国内碳交易市场;国家对各省的“碳预算账户”进行年度清算,如果某省碳减排额指标未达标,可从盈余省或者中央购买,其需要购买的碳排放额度=年度实际碳排放量年度碳排放额度;通过各省各年度的碳排放额度清算与余缺平衡,既能有效履行我国的国际承诺,又体现了地区间的发展公平,更推动了我国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建立省级单位的碳交易体系只是第一步,最终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应该是包括“2×2×2”(即“国内与国际、CDM与非CDM、碳排放权原生与衍生产品”)的多层次、多元化交易体系。
(三)碳服务策略:构建具有竞争力的碳金融服务供应链
我国当前碳金融发展滞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核心竞争力的碳金融服务体系;碳金融服务体系,也对一国最终在碳技术、碳定价、碳标准、碳货币等制高点领域掌握主动有重要的基础和先导性作用。
因此,我国应在碳治理与对碳排放额度进行年度与地区分解、建立统一的国内碳交易市场、消除不确定性的基础上,以银行、保险公司等低碳金融的“践行者”和创新主体为基础,以评级公司、法律机构、碳经纪商、碳资产管理公司、项目担保机构等中介为重要参与者,凝聚各方力量,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碳金融服务供应链”。服务领域可分为两类:一是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服务,如对CDM项目、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新技术、森林碳汇等碳吸收项目提供投融资与风险投资,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碳金融支撑体系;二是为碳交易服务,降低交易成本。
(四)碳货币策略:通过碳相关产品的计价结算绑定权、推进国际货币体系低碳化改革,提升人民币国际化地位
碳货币地位不是空中楼阁,而是由碳治理、碳交易、碳服务等决定的碳综合实力在货币层面的反映,也是一国在国际碳金融体系中的地位的集中表现。我国的碳货币策略由“对内实行人民币与碳相关产品的计价结算绑定、对外积极参与国际货币体系低碳化改革”两部分组成。
对内通过碳相关产品交易的计价结算绑定权,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的途径主要有:一是与碳排放权相关产品挂钩;二是与降低碳排放的新能源与新技术挂钩。第一种途径要求做强做大碳交易市场,第二种途径要求本国在新能源与低碳技术上拥有优势,这又需要发达的碳交易市场与碳金融服务体系对技术创新的支持。
对外积极参与碳治理,推进国际货币体系的低碳化改革,提升人民币国际地位。在低碳背景下,应对气候变化和国际金融体系两种治理机制的联系日益增加,积极参与全球碳治理,有助于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掌握主动。途径有:在IMF等国际金融组织的份额与投票机制、SDR定价机制(推进人民币成为SDR的篮子货币)等改革领域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对“中国方案”的内涵与外延小结
从内涵上看,“中国方案”由基于我国国情的金字塔四层次——“碳治理、碳交易、碳服务、碳货币”策略组成,低层策略构成高层策略的基础,高层策略反过来支撑低层策略的实施,层层递进,互动发展,共同构成有机整体(见图4)。
从外延联系看,“中国方案”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人民币国际化”等国家战略具有互动融合的关系(见图5):3项国家战略从不同角度推动碳金融体系各层面的活动,最终形成合力推进“中国方案”;而“中国方案”的推进,反过来会促进3项国家战略的实施(例如,碳治理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碳交易、碳服务有利于提升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碳货币能有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因此,应充分发挥“中国方案”与3项国家战略互动融合的作用,实现国家战略体系整体有序的推进。
四、总结与展望
第一,在金融危机短期挑战与气候变化长期挑战的双重背景下,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以碳治理为基础、碳交易为核心、碳服务为粘合剂、碳货币为制高点”的国际碳金融体系已初现雏形,预计在未来将进一步深化。
第二,“中国方案”是在国际碳金融体系构建过程中,我国从金字塔4个层面做出的系统、全局战略;从内涵看,该方案以“碳强度减排的国际承诺”为约束目标,以“碳预算收支平衡表”为基础,以“碳清算—碳交易—碳服务—碳绑定”为主线;从外延看,该方案与我国其他国家战略具有互动融合的关系。
第三,“中国方案”的成功实施,对内有利于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金融支撑,对外有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体系的地位;中国方案的成功实施,也是我们在构建和谐国际碳金融体系过程中做出的“中国贡献”。
注释:
①《京都议定书》规定了3种灵活的市场机制来降低各国实现减排目标的成本(特别是发达国家实现境外减排的成本),即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 Emission Trading,IET)、联合实施机制(Joint Implementation,JI)、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其中,国际排放权交易是《框架公约》附录1国家之间针对配额排放单位(Assigned Amount Units,AAUs)的交易;联合实施机制是附录1国家之间可以交易和转让减排单位(Emission Reduction Units,ERUs)的机制;清洁发展机制则涉及附录1国家和非附录1国家(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交易,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投资或直接购买的方式,来获得核证减排单位(Certificat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
②以高盛为例,其很早就开始力推“碳排放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并投资于风能、再生柴油和太阳能;高盛持有芝加哥气候交易所10%的股份;除此之外,高盛还持有蓝色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一部分股权,这家公司主营碳排放信用额交易业务(马特·泰比,2009)。
③在当前,二氧化碳排放权的本质是“发展权”,在资源与环境成为人类发展瓶颈的今天,碳排放问题最突出。在未来,如果低碳技术足够成熟,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硬约束的重要性可能有所下降;但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经济体的发展总会占用地球某些有限资源,这些资源可能成为发展的新瓶颈;此时锚币可能不再是狭义的“二氧化碳排放权”,而是“拥有地球上某项有限资源而获得的发展权”,此时的国际货币体系,可以称为“发展权本位体系”。但是,我们认为“发展权本位体系”与“碳本位体系”的基本思想是相通的,即未来的货币本位应与人类的某种共同利益和稀缺资源联系在一起。
④中央政府在此处的作用是充当碳排放额度的“最终提供者”、“最终需求者”以及“市场调节者”,如某年各省级单位进行余额调剂后的“碳排放额度净头寸”为负(正),中央政府就在碳市场出售(购买)排放额度;此外,中央政府还可以通过碳预算的“公开市场业务”影响碳排放额度的交易价格、调节经济发展与碳排放的速度。因此,“中央碳预算账户”的设立既推动了碳交易市场的发展,又使国家增加了调控碳交易市场的政策工具。
⑤我国于2009年11月做出了“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的国际承诺。
⑥碳源是指向大气中释放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碳汇是从大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或机制;净碳源等于碳源减去碳汇。HDI即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HDI),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在《1990年人文发展报告》中提出的,用以衡量联合国各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指标,是对传统的GNP指标挑战的结果,该指标是以“预期寿命、教育水准和生活质量”三项基础变量按照一定的计算方法组成的综合指标。在国内,由中科院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教授牵头的《中国碳平衡交易框架研究》项目组(2008)计算了中国各省级地区净碳源数据,提出建立全国各省级碳源—碳汇的平衡账户是进行“碳源—碳汇”交易制度的前提,并研究了中国碳基金制度和中国生态补偿金制度方案;胡鞍钢、管清友等(2009)根据中国各地区2007年的净碳源和HDI状况(但没有考虑“碳排放转移”这一因素),将中国各省级地区分成四大阵营,并为不同阵营设计了不同的减排路线图。本文“碳排放额度分配”的构想,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上述研究的启发。
⑦显然,我们的方案是以“碳减排放强度”为基础的,相比“碳减排绝对量”方案有两个优点:首先与国家的碳强度减排承诺保持了一致,其次兼顾了碳减排与经济发展的双重目标。
⑧我国制定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建立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各地积极开放CDM项目,全国共建立了28个省级CDM技术服务中心(国家发改委,2007、2009)。
⑨世界银行测算,发达国家在2012年发展50亿吨的减排目标,其中至少有30亿吨来自中国(王元龙,2010)。
⑩如表1所示,初级CDM交易金额占全球的比重逐年下降,2007-2009年占比分别为13%、15%、2%;不仅如此,初级CDM交易金额的绝对量也在迅速下降,2007-2009年分别为74.33亿美元、65.11亿美元、26.7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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