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级领导改革的三个问题_说文解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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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回顾部首和部首改革的历史,认为部首是最适应汉字特点的排检法,它不可能被其他的排检法所取代,当前部首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实现部首法的标准化。文章在详细剖析部首与汉字的诸种矛盾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部首的几点意见:改革部首只能是对传统部首做尽可能少的调整,而不能大动干戈;应该综合平衡部首与意符、部首与部位的矛盾;为适应繁体字与简化字的不同情况,应设立两套“统一”的部首;在确立统一部首时,还应统一规定各部所属的全部汉字。

关键词:汉字部首 改革 意符 部位 字体

一、部首改革的轨迹

部首改革是当前辞书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部首是东汉许慎编纂《说文解字》时创制的。《说文解字》是一部小篆字典,它把9353个小篆分列为540部,各部之首字即为部首。 后来出现的楷书字典,均承袭了它的部首。如晋朝吕忱的《字林》,依《说文解字》的540部编次;南朝梁顾野王的《玉篇》, 基本上采用《说文解字》部首,只作了少量增删,调整了排列顺序,其部首数为542个; 宋朝司马光等人的《类篇》,仍袭用《说文解字》部首,仅在排列顺序上更动两处,部首数仍为540个。到了明代,梅膺祚编纂《字汇》, 将部首删并为214个,纠正了《说文解字》分部过于繁琐的毛病; 在排列方式上,也以笔画多少为序,改变了《说文解字》部首漫无秩序的状况。这是部首的第一次大改革。此后,明代张自烈的《正字通》,清代张玉书等人奉敕编纂的《康熙字典》,以及民国年间的《中华大字典》、《辞源》、《辞海》等,都沿用了这套部首,所以这套部首的影响极其深远。

尽管经过梅膺祚的改革,但传统的部首仍然存在种种难以解决的矛盾,不便于读者查检,于是,从本世纪前半叶起,不少学者就开始探寻新的辞书排检法,以求代替传统的部首。50年代以前,学者们研究的新排检法不下70种;50年代以后,也约有近30种。归纳起来,这些新排检法不外三种类型:1.音序法;2.代码法;3.笔画笔顺法。由于汉字是表意文字,音序法的局限性就比较大,适用的仅是中小型辞书。代码法从理论上讲似乎简便,但由于汉字结构形式变化多端,将笔画或部件转换成号码会出现许多模棱两可的情形,使读者难以判定,所以截至今日,在众多的代码法中,被历史证明比较简便可行的仅有四角号码一种,而四角号码本身还存在着一些缺欠,因而不能取代传统的部首。至于各种各样的笔画笔顺法,由于受汉字结构复杂和字数繁多等条件的制约,使用起来也不比部首简便,尤其在收字较多的大型语文辞书中,其繁难程度比起部首法来,恐怕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正因如此,近些年来出版的具有权威性的大型语文辞书,如《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辞源》(修订本)、《辞海》(1979年版、1989年版)等仍然以部首法来编排字目,而笔画法、音序法和代码法等在这些辞书中只能以辅助查检法的形式出现。

部首法之所以没有被取代,是因为它适应了汉字的表意特点和结构特点,但它又存在着很多矛盾,所以还必须加以改造。

研究改革部首的学者,最早为高梦旦,他在本世纪初著有《改革部首之草案》一文,按“依形归部”的原则把部首归并为80个,并确定了上下左右之部位。此后又有30年代陆衣言的《新部首检字法》〔1〕、黎锦熙的《汉字新部首》〔2〕、蒋一前的《形母检字法》〔3〕,40年代戴申翰的《改编部首》〔4〕、王竹的《新部首检字法》〔5〕,等等。这些新的部首,或对传统部首进行大规模的删、增、并、改,或另起炉灶自创新体系,它们都经不起实践的检验,在辞书史上昙花一现,没有产生什么大的影响。

50年代以后,一些学者继续提出种种改革部首的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曾两次组织工作组制定新部首方案,第一次是1964年的“汉字查字法整理工作组”提出的新部首方案,第二次是1983年的“部首排检法工作组”制定的《统一汉字部首表》〔6〕。 前者对传统部首做了较大的改动,使之适应楷书字体和简化字体,并比较严格地规定了部首的部位;后者只对传统部首进行简单删并,保留了“阜”、“邑”等不适应楷书字体的部首,但也采用了简化字作部首(不取简化偏旁)。《辞海》(1979年版、1989年版)的250个部首是根据1964 年方案略加调整后确定的;《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的200个部首是参照1983 年的部首表制定的,但是恢复了繁体字;《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则是用的1983年部首表原件。除上述而外,影响较大的还有《新华字典》的189 个部首,它也对传统部首做了较大改动,使之适应楷书字体和简化字体。国家标准《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2312—80)》(简称《国标》)的186个部首(正体186个、变体47个)则基本上是《新华字典》的部首,只是做了个别调整。

与此同时,有的语文辞书,如《辞源》(修订本),仍然使用传统的214个部首。这就是说, 即使除去那些影响不大的语文辞书所用的各式各样的新部首外,也还有六种影响较大的部首在各种工具书中使用,即传统的214部、《辞海》的250部、《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的200部、《统一汉字部首表》的201部、《新华字典》的189 部和《国标》的186部。这些部首特点各异,存在的矛盾也不尽相同, 读者使用不同的工具书,必须掌握不同的部首体系,造成诸多不便。而且,实践证明,上述多种部首也没有哪一种能获得人们的一致认同。因此,当前部首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统一部首,实现部首法的标准化。近年来,在《辞书研究》、《语文建设》等刊物上发表过不少研究部首的文章,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探讨部首法的标准化。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套大家都满意的部首改革方案。

二、部首与汉字的矛盾

在部首改革中,为什么会出现了许多套不同的新部首呢?这是因为,人们对部首与汉字之间的各种矛盾及如何解决这些矛盾还缺乏统一的认识。

部首与汉字的矛盾,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首与字体的矛盾

《说文解字》的部首是根据小篆字体创制的,它反映了小篆字体的特征,后来的楷书字典沿袭了它的部首,所以就产生了部首与楷书字体之间的矛盾。梅膺祚在《字汇》中虽然对《说文解字》的部首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但也没有彻底解决这种矛盾。如“邑”在小篆中作为单字或偏旁都写作“”,而在楷书中作为单字写作“邑”,作为右偏旁则变成了“阝”,《字汇》承袭《说文解字》部首,只立“邑”部而不立“阝”部,从“阝”的字需到“邑”部去查找。又如“水”,在小篆中作为单字或偏旁都写作“”;在楷书中,它作为单字或下偏旁写作“水”,作为左偏旁变成了“氵”,但在《字汇》中仍只有“水”部而无“氵”部,从“水”与从“氵”的字统属“水”部。这就是从小篆沿袭下来的部首与楷书体之间的矛盾。

50年代推行简化汉字以后,传统部首与楷书字体的矛盾更为突出。《新华字典》与《辞海》新部首的数目虽然差别很大,但有一点却是一致的,那就是使部首与楷书字形相适应,与简化字形相适应,如将“水”部分立为“水”、“氵”二部,“”部改为“艹”部,“阜”部改为“阝(左)”部,“邑”部改为“阝(右)”部,“門”部改为“门”部,等等。这些新部首彻底摆脱了小篆形体的影响,解决了部首与楷书字形和简化字形之间的矛盾。但是,与此同时,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即简化部首与未简化字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辞海》中比较明显。比如“言”字,作为偏旁简化为“讠”,而作为单字和下偏旁却并未简化,读者查“言”和“警”字时,须到与它们的字形毫不相同的“讠”部中才能查到。又如“食”字和“饕”字也未简化,但只有到简化了的“饣”部中才能查到。未简化的字必须到简化了的部首中去查找,是有悖于情理的,这对于那些不了解繁体与简体对应关系的青少年以及不熟悉简化字的海外人士来说,肯定会造成很多麻烦。

第二,部首与部件的矛盾

部首是不能成字的部件,还是可以独立的字?这涉及到它的定义问题。试看下列两家之说:

《辞书学辞典》〔7〕:“〔部首〕有两种性质不同的涵义:1.文字学术语。指将汉字归类后用以标志该类字的本义所属的门类。2.辞书学术语。指汉语辞书排检法中,按照汉字形体结构,取其相同部分,作为查字依据的符号。”

《语言学百科词典》〔8〕:“〔部首〕文字学用语。 从繁多的汉字形体结构中,分析归纳出某些相同的笔画构件,分别部类列于其所统属字之首,称作部首,以为查检汉字的依据。”

以上两部词典的定义,大体上代表了关于部首的诸家之说。但无论是从文字学的角度,还是从辞书学的角度,在给部首下定义时,都含糊其辞地只把部首当作部件,这是不够确切的。

《说文解字》的部首是指各部之首字。它按照“从义归部”的原则把所收的字分为540部,每部以首字为统领。 如从“日”的字归属“日”部,“日”字即为该部之首字,所以才叫作部首。据此可知,《说文解字》的部首都是独立的字;而在各部所统属的字中,它们又都是构字部件,如“日”在“晓”、“映”等字中就是构字部件。《字汇》在改造《说文解字》的部首时也继续遵循“部首是字”的原则,因此,以《字汇》和《康熙字典》为代表的214个传统部首也都是独立的字。 也正因为恪守了“部首是字”的原则,才出现了部首与部件之间的矛盾。如“阜”作为左偏旁,在楷书中已演变为“阝”,“阝”只是构字部件,不能成字,所以不能作为部首,因而从“阝(左)”的字仍要归入到以字为标志的“阜”部之中。

《辞海》和《新华字典》根据汉字的形体结构确定部首,打破了“部首是字”的原则,所以它们的一部分部首是字,一部分部首则是不能成字的构字部件。如改“阜”部为“阝”部,分“水”部为“水”、“氵”二部,这“阝”和“氵”就是不能成字的构字部件。

但是,《辞海》和《新华字典》的部首,由于不考虑汉字的历史和表意特点,过分强调“部件”,不符合人们认读汉字的习惯,所以1983年的《统一汉字部首表》又注意了“部首是字”的原则,保留了“阜”、“邑”、“”等以字为标志的传统部首,而不采用以构字部件为标志的“阝(左)”、“阝(右)”、“艹”等部首,从“氵”的字也仍归“水”部。这比起《辞海》的部首方案来,似乎是一个倒退。不过它正说明了这样两个问题:部首和部件的矛盾是不容易解决的;在改革部首的时候,必须适当地注意汉字的传统。

第三、部首与意符的矛盾

有人认为:“一般说来,部首就是形旁,也就是意符。”〔9 〕这种说法,容易引起误解,使人们以为部首就等于意符。事实上,《说文解字》虽然规定了“从义归部”的原则,但它的部首也并不全是意符。部首和意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意符是对声符而言的,部首是对它所统属的各个字而言的,意符可以作为部首,但部首并不全是意符。这是因为,部首所统属的字并不全是形声字,而且,还有极少数部首本身就不是意符。当然,因为《说文解字》中形声字占80%以上,所以,我们可以说,它的绝大多数部首都是意符。

《字汇》在归并部首时,基本上还是遵循“从义归部”的原则的,但在形义不能兼顾时,也采纳了“依形归部”的原则。比如,“燕”字是燕子的象形,在《说文解字》中独立成为一个部首。由于这个部首是个“光杆司令”,下面没有统属的字,于是《字汇》删去“燕”部,把“燕”字归入“火”部,与“熬”、“煮”等字同列。“熬”、“煮”等下面的四点是“火”字的变形,而“燕”字的四点则是燕子的尾巴,与“火”毫不相干,所以,我们只能说“熬”、“煮”的部首是意符,而不能说“燕”字的部首也是意符。再如,“至”归入“王”部,“尹”归入“尸”部,“才”归入“手”部,其部首均不是这些字的意符。当然,如上所述,《字汇》还是尽量按意符来确定部首的,如把“闷”、“问”、“闻”、“闺”等分别归入“心”、“口”、“耳”、“门”四部就是明显的证明,只是由于一些字没有意符,加之编者对某些字意符的认定有误,才出现了一些背离“从义归部”的偏差。

按“从义归部”的原则确定的部首,没有一定的文字学基础的人是难于查检的,而“从义归部”和“依形归部”并用,又容易增加混乱。因此,《辞海》的新部首严格遵循“依形归部”的原则,即不管意符或声符,只按其部位确定部首,如将“闷”、“问”、“闻”、“闺”等字统归“门”部就是如此。不过,由于汉字的结构形式纷繁多变,“依形归部”也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关于这一点,本文下一部分将要论及。

第四,部首与部位的矛盾

汉字的意符,没有固定的部位。按照“从义归部”的原则,以意符为部首,部首就可能处在字的不同部位上,除了上、下、左、右、内、外、中而外,还有左上、左下、右上、右下、右中、中下、中坐等部位。部位不固定,读者在确定部首时不胜其烦。《辞源》(修订本)和《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在遵循“从义归部”原则的同时,还适当考虑到部首的部位,按“依形归部”的原则作了局部调整,如《汉语大字典》的“羸”、“嬴”、“赢”三字,原来分别归“羊”、“女”、“贝”部,现在则统属“月”部,“颖”、“颍”、“颎”三字,原来分别归“禾”、“水”、“火”部,现在统属“页”部。

《新华字典》的字目是按音序编排的,它的部首属于辅助性查检法。为了便于群众查检,它创设了“重见部首”,即一个字有多少个能做部首的偏旁,就把这个字归属到多少个部首中去,如“对”字分属“又”、“寸”二部,“蠲”字分属“八”、“皿”、“四”、“虫”四部。但这样分部,又扩大了部首与部位的矛盾。这种办法在小型辞书中作为辅助性查检法还算适用,但在收字多的大型辞书中使用它,肯定会造成混乱;如果用它作为编排法来编排辞书的正文,那么,同一字目势必会反复出现,形成繁乱不堪的局面。

《辞海》确定部首的部位为上、下、左、右、外、中坐、左上、起笔等8个,缩小了部位的数目;它还明确了选定部首的程序, 即先取上、下、左、右、外,次中坐,再次右上角;一个字含有几个部首的,要依照一定的次序去选取,如上、下都有部首,取上不取下,左右都有部首,取左不取右,等等。这种部首系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首与部位的矛盾,但新的矛盾又随之而来。汉字是表意文字,它的形、音、义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认识汉字的人,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望文生义”。严格地将汉字“依形归部”,势必会跟人们“望文生义”的习惯发生矛盾。比如“鸡”不在“鸟”部而在“又”部;“思”、“想”、“愿”三字中的“心”的部位相同,但根据《辞海》的归部原则,“思”属“田”部,“想”属“心”部,“愿”在“厂”部。这样,《辞海》一方面把原来分属于“心”、“口”、“耳”、“门”四部的“闷”、“问”、“闻”、“闺”统一归入“门”部,另一方面又把原来统属“心”部的“思”、“想”、“愿”分别归入“田”、“心”、“厂”三部,这不仅有悖于表意文字的特点,违反人们识字的习惯,而且也造成了新的矛盾。看来,面对着结构如此复杂多变的汉字,其部首的部位问题,远不是简单几条“依形归部”的原则就能解决得了的。

三、改革部首的几点意见

改革部首,必须解决部首与汉字之间的各种矛盾。但是,如前所述,在解决这种矛盾的时候,又可能顾此失彼,突出了另一种矛盾,各种新部首系统不能令人满意,其主要原因就是顾此失彼。我们认为,彻底解决上述各种矛盾是不可能的,应该面对纷繁复杂的汉字实际,对这些矛盾进行综合平衡。这里提出几点意见。

第一,要考虑汉字部首的传统。许慎创立部首,至今已近1900年,传统的214部,亦有近400年的历史〔10〕。这214 部经受了历史的考验,虽然它还存在着不少缺点,但近几十年来的各种新部首并没有能够彻底取代它。《新华字典》和《辞海》对它做了较大的改动,但却破坏了各种矛盾的平衡,所以没有得到人们的一致认可。因此,1983年的《统一汉字部首表》又退了回来,只对传统部首进行了一些小的调整,这说明传统部首基本符合汉字的特点,具有极强的生命力。据此,可以这样认为,改革部首不能大动干戈,更不能另起炉灶,只能对传统部首做尽可能少的调整。

第二,在部首与汉字的各种矛盾中,应该优先考虑的是意符和部位。只强调部位是不行的,如把“鸡”划入“又”部、把“含”划入“人”部,会违反人们认读汉字的习惯。但只照顾意符,又容易使人分辨不清哪是部首,因为有些字的意符难以确定,有些字的意符处在不显眼的位置上。解决这个问题,需从汉字结构的实际出发。汉字中绝大部分都是左右结构和上下结构,在这两种结构中,应以意符为部首,而不管它是居左居右,或是居上居下;在内外结构中,则应考虑部首的部位,取外不取内,因为居内的部首所占位置常常很不显眼,不容易识别。

第三,字体和部件涉及到汉字几千年演变的复杂问题,尤其是简化汉字给部首带来的冲击。要解决这两个矛盾,是否可以考虑设立两套部首,一套供收录现代汉字的辞书使用,一套供反映楷书汉字历史积累的大型辞书以及不收简化字的古汉语辞书使用。前者可采用简化汉字和不能成字的部件做部首;后者仍用繁体字,而且要遵循“部首是字”的原则,保留传统的“阜”、“邑”、“”等部。这就是说,根据汉语语文辞书的复杂情况,应该确定两套“统一”的部首。

第四,由于汉字结构千变万化,在处理某些具体汉字的部首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分歧。如“蠲”字,《辞源》归“虫”部,是按意符确定部首的,《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归“皿”部,是按容易辨识的部位确定部首的,《辞海》归“八”部,是按该词典规定的部位顺序确定部首的,看来要取得共识实属不易。解决这个难题,最好在确定统一部首时,来个“字字落实”,规定各部所属的全部汉字。否则,即使有了统一的部首,在处理具体汉字的归部时仍然会出现分歧。(收稿日期:1995年8月3日)

注释:

〔1〕《时事新报》,1931年1月1日。

〔2〕《世界日报·国语周报》198—200期,1935年7月13日、20日、27日。

〔3〕《中国字之结构及其形母创说》,昆明识字教育社,1939 年。

〔4〕《小学教师》,1941年,第3卷3期。

〔5〕《大公报》,1948年11月22日。

〔6〕《文字改革》,1983年第11期。

〔7〕《辞书学辞典》,杨祖希、徐庆凯主编,学林出版社, 1992年。

〔8〕《语言学百科辞典》,戚雨村等编,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3年。

〔9〕《汉字知识》96页,郭锡良著,北京出版社,1981年; 又见《古代汉语》上册,78页,郭锡良等编著,天津教育出版社,1991年。

〔10〕《字汇》刊于明万历四十三年(公元16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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