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三个层次的关系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三个层次的关系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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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594(2015)03-0024-05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三个基本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要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层面的价值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正确理解这三个层面之间的关系。

      一、三个层面的价值观形成的客观依据

      人类以群居的方式存在,在集体的分工与协作中进行再生产,在原始部落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复杂的“社会”。随着私有制的产生和社会分化的加剧,作为维持秩序的“国家”出现了。在这一过程中,人们的观念世界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各种价值观念。《尚书》记载:“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尚书·尧典》)尧最后将权力禅让与舜,体现了远古时代的政治文明,这种文明正是建立在美德之上的。尧的“允恭克让”等美德引领了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进而有了家族和睦、万邦协和。从中可以看到,中华文明建立在美德之上,通过认识与遵循“道”、推崇与遵循“德”构筑了一套价值体系。经由儒家的传承,古代中国确立了“礼治”的传统。“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面对礼崩乐坏的现实,孔子以恢复周朝礼制为己任,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通过个人的“克己”以达到“复礼”,在“君臣父子”的秩序中确立国家、社会、个人的关系,这构筑了后世中国社会秩序的基本框架。

      简言之,古代中国确立了一套处理国家、社会、个人之间关系的制度规范和价值观念,其突出特征是遵循天道、坚持民本、推崇仁德。夏商周“三代”是中华文明发展中的第一个高峰。孔子说:“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论语·卫灵公》)孟子说:“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孟子·离娄上》)国家建立在“直道”“仁道”之上,“顺乎天而应乎人”,因而具有了正当性。这便是中华文明的道义基础,在国家层面反对暴政、霸道而主张仁政、王道,在社会层面推崇和谐、和睦、包容的社会关系,在个人层面崇尚自我修养、培育美德。这套价值体系成为几千年中国人的行为规范和精神信仰,支持中国人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

      近代以来,在技术革命和生产方式变革的推动下,人类社会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更加复杂,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出现了重大改变。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冲破了传统的封建藩篱,在市场经济和城市生活中形成了市民社会。伴随着思想的启蒙与经济技术的发展,国家机器更加庞大,市民社会迅速成长,公民在启蒙中走向觉醒,这成为现代社会变迁的基本态势。黑格尔较早地关注了国家、社会与公民之间的关系,通过分析市民社会的成长揭示了现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在对黑格尔的理论进行批判吸收的基础上,马克思站在新的立场上对国家、社会和个人进行了分析,进而创立了唯物史观。他提出,人与人在现实的生产生活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在阶级社会则形成各种阶级关系,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的对抗与斗争构成一条主线,国家则是统治阶级维系统治的暴力工具。由此可以推论,在以往的社会里,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存在对抗性关系,社会主义则要克服这种对抗关系,在新的经济社会基础上确立人与人、个人与国家、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由于社会经济基础的深刻变化,社会主义将确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国家将成为为人民谋求公共福祉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考察了私有制、国家的起源与演变,从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的生产方式的变革中提出了超越现实社会对立与冲突的方向。恩格斯提出,社会主义要超越以往的执行阶级统治的国家,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型社会组织。他说道:“我们建议把‘国家’一词全部改成‘共同体’[Gemeinwesen],这是一个很好的古德文词,相当于法文的‘公社’”。[1]

      社会建立在某种观念基础之上,价值观构成贯穿社会系统的血脉,表现在国家、社会、个人等三个层面。国家的价值追求体现了其正当性的基础。国家的存在依赖于民众对其正当性的认可与接纳,现代政治的进步则表现为不断拷问和反思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在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中,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观逐渐流行起来,进而推动了世界民主政治的发展。社会的价值追求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法则。社会的稳定依赖于维护社会的秩序、确立人与人的关系。比如在中国传统乡土社会形成了各种宗法制度、村规民约等,这成为国家法律之外的维持社会秩序的有效规范。个人的价值追求体现了公民的基本素养。不仅国家和社会需要有道德、守秩序的公民,公民个人也需要确立人生的坐标和行为的规范。所以,所有文化都重视教化人心,不但传承谋生的技艺,而且传播做人的价值规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一套体系,表现在不同层面上。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中共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致说来也可以分为三个基本层面。那么,如何理解这三个层面的关系?

      二、三个层面的价值观回答了21世纪中国复兴的总问题

      价值观是社会观念体系的核心,认识它还需要跳出观念本身、回归社会生活的实际去考察。马克思提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2]价值及价值观是基于人类生产生活的实践产生的,也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而变化。同时,价值观也是一种能动的因素,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予以把握。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那么,21世纪中国的复兴将建设怎样的国家、怎样的社会、培养怎样的公民?中国的复兴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国家、社会和公民等各个层面的建设。抽象地说,这既包括建设中国人的物质家园,也包括建设新的精神家园,人们在这里找到精神信仰的依托和生命意义的安顿。不论是建设物质家园还是精神家园,其目标和基础都是培养自己的国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次的概括回答了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设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问题。简单说来,21世纪中国复兴的总问题是建设一种新文明,中国的复兴将是一种文明的复兴[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不同层面回答了建设怎样的新文明的问题。

      首先,中国的复兴意味着建设一个文明国家,这种文明表现为富强、民主、和谐,这些核心价值观体现了国家的正当性基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现代国家的标志。发展经济、维护统一、提供安全与秩序,这是现代国家的基本职能。如果不能提供这些基本价值,国家就会失去合法性。社会主义更是要超越资本主义而创造出更高的生产力。国家的正当性还来自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规定。因此,民主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其次,中国的复兴将构筑一种新型社会秩序,构建一个文明社会,这种文明表现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些价值观是形成文明社会的良好秩序的价值基础。现代社会将人从各种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使人成为一个平等和自由的主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将这种自由和平等给予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在此基础上,市场经济得以发展并强调了公平竞争与机会均等。由于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局限,其自由、平等、法治与公正都是有局限的,作为对资本主义的超越,社会主义则要将这些价值贯彻到底,建立更加合理、公平、正义的社会。这是社会主义的正当性所在。如果背离了这些基本价值,也就背离了社会主义本身。

      再次,中国的复兴将培育新的文明公民,这种文明表现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价值观体现了现代公民的文明素养。人是社会行动的主体,社会重建与个体重建是同一个过程,中国文明的复兴同时意味着培育新一代文明公民。中国历来为礼仪之邦,以培养谦谦君子为人生最高理想。在市场冲击和金钱诱惑面前,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不断被冲破,中国人也被称为“经济动物”而难以得到世人的尊敬。中华文明的复兴则最终表现为培养“文明人”,塑造新的真善美的中国人。

      总之,三个层面的价值观都指向了一个主题,即21世纪中国复兴是培育一种新文明,培育新型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最终表现为培育有着高度文明素养的现代公民。有人认为中国崛起所奉行的是“霸道”而非“王道”,因为中国的发展仅仅表现为经济和军事实力的增强,由此也给周边国家带来了不安。这是对中国发展的一种误读。不论从历史、文化还是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看,中国一直是一个文明国家,21世纪中国的崛起也必将延续这种传统,在创造一种新文明中展现泱泱大国的气度与风范。所以,中国的崛起必然行“王道”而非“霸道”。经济军事实力的提升并不是中国复兴的本质,我们绝不可自满于此而变得傲慢自负。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中国还需要下大力气进行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培育现代国家、社会和公民,探索新型社会的价值观体系,重构中华文明的思想与道义基础。从历史上看,这无疑是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的一次历史性飞跃,这包含引入传统社会和文化中所没有的新特质如民主、自由、法治等价值观,必将从深层次上改变传统社会和文化的结构。这些价值观既是人们长期奋斗获得的共识,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趋势和客观要求,体现了社会进步的方向,因而是引领我们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思想指南和价值目标。

      三、三个层面的价值观相互支持构成一个整体

      社会生活本身是一个整体,文明也以一种系统整体的方式表现出来,它是人们在各个层面的生活中创造出来的,这包括国家层面的政治生活,市场与家庭中的社会生活,也包括个人的日常生活。三个层面之间相互支持,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缺一不可。如果国家缺少正当性基础,如果社会失去了公正、法治,公民的自由得不到保障,如果公民都没有基本的道德遵循,也就不能称为文明国度、文明社会、文明公民。维系社会秩序的各种价值之间需要相互支持、彼此协调而不能彼此冲突,从而呈现为一个整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它们相互支持、相互渗透,共同构成一套价值体系。

      在国家层面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础和标志,它们确立了当代中国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宏观层面。国家的文明程度常常决定了社会、个体的文明水平,国家的富强、民主、和谐是社会团结稳定的基础,更是个人幸福与自由最重要的保障。天下有道,则盗贼不兴、人们安居乐业、社会团结和睦,人性会充分展现出其美与善;相反,如果天下无道,则盗贼蜂起、民不聊生、社会分裂、冲突不断,人性的丑与恶就会爆发出来。所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首先强调的是国家要遵循“大道”、拥有道义的支持,这样才能天下咸宁、百姓信服、社会安定。所以,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就是国家是否遵循了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大道”,是否得到了民心的支持。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国家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这便是社会进步的“大道”,只有遵循这些“大道”,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

      在社会层面实现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众福祉、保护公民权利、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准则,也是社会正义的基本体现,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观层面。社会的稳定需要秩序,对于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来说,维护社会的稳定、团结、和谐十分不易,而转型期的复杂利益冲突又加剧了社会矛盾。这时,必须认识并遵循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民众的诉求,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立场,着力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这些价值观既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价值原则,又是化解现实矛盾、建设理想社会的正确道路。比如,面对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问题,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求站在平等、公正立场上公平地分配社会财富,尤其是通过完善法治、约束权力、规范市场,制止权钱交易带来的各种腐败,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样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是国家与个体之间沟通连接的环节,是实现国家意志的具体途径,也是个人生活的具体场域。因此,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通过社会层面表现出来,需要社会层面的价值观的支持。个体价值观也通过社会生活、市场交易中体现出来的,在社会生活中践行自由、平等、公正和法治会直接引导和培养公民个体的价值观的形成。因此,加强社会建设、培育社会层面的价值观是构筑和谐社会、建设民主国家、培育文明公民的重要环节。

      在个体层面传播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是培养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直接要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观基础。一个社会的价值观最终是通过无数个体的认同与践行体现出来,每一个时代的道德教育都最终落实到个体的人身上,致力于培养社会所需要和倡导的公民。在实践中人们认识到,人们对于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认可、接纳和践行是不能依靠强制来实现的。中国的儒学、道学、佛学都主张通过学习、觉悟、行动逐渐认识真理、自觉践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学》提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刘少奇同志针对无产阶级政党建设问题,提出了“共产党员的修养”这一命题。柏拉图试图通过培养“哲学王”,儒家试图通过培养道德高尚的“君子”“圣贤”来实现国家善治、天下大同的理想。事实证明,仅仅依靠个人的道德是难以实现国家层面的善治的,但是个人的道德修养却深刻影响着社会历史的进程。现代社会,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和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培养现代公民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条件。总之,加强个人层面的价值观建设是构建社会和国家层面价值观的基础所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之间的划分是相对的,不可教条式地理解。事实上,任何一种价值观常常贯通于国家、社会、个体等三个层面,因为一种价值观的形成、传播和实践是整个社会系统运行的结果,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恰如血液在生命系统中的循环,它是要贯通整个系统的。比如,法治是社会层面的基本价值观,当然也是国家层面要遵循的基本价值,建设法治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基本选择和价值目标。国家要保护公民自由,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基本立场和目标。国家的运行包括各种资源、权利的分配需要公正。诚信是一切社会行动主体应该坚持的基本规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都需要讲诚信,这样才能引导个体成为诚信之人。同样,社会生活追求和谐,“家和万事兴”,个人身心和谐才能幸福。这说明,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三个层面的划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是为了理解的便利而进行的人为划分,不能进行绝对化的理解。

      四、三个层面的价值观存在复杂关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社会和个体等三个层面是否存在主次先后之分?对此需要从不同角度去认识,不宜一概而论。一般而言,价值观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在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不同时代有很大差异,各个不同价值之间也存在冲突,因此也有了价值表中的前后、轻重之分。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这一价值序列体现了民本的思想,虽然在现实中常常落空,但体现了一种合乎道义的价值立场。

      从现实看,国家、社会与个体之间并不是对等的关系,国家天然拥有合法地使用暴力的权力,因而总是处于强势地位。特别是在传统社会里,个人与社会总是弱小的;在社会与个人之间,个人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在宗法社会中,家族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的自由与权利难以得到保护。现代社会转型的一个方向是从社会本位向个体本位转变,在培育市民社会中约束国家权力,在彰显个体公民的自由与权利中推动个性解放。具体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说,不同层面的价值观也有着不同的地位和影响力。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居于基础性地位。国家的富强为人们提供最重要的生存保障,而当人为生活必需品竞争时,一切陈腐的东西就会沉渣泛起。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有不同层次,低层次的需求具有优先性。既然需求是有层次的,满足需求的价值也会有差异,人们的主观的价值判断、列出的价值表也会有一定的先后、轻重之分。比如,对于大部分民众而言,经济安全仍然是最重要的价值。对于中国人来说,生存、安全仍然是最基本的需求,只有在满足这些基本需求的基础上才能不断实现更大需求的满足。必须正视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众的需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对于物质之外的需求已成为一种客观的事实。这时,就不能认为经济发展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社会主义的宗旨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政治需求。比如,民主是现代国家的基本价值,没有一个国家否认民主的价值。民主可以避免国家权力沦为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工具,维护社会的基本正义与秩序,这是现代文明的体现。在个人面前,社会又是强势的,建设一个合乎道德的社会是培育有道德的公民的基础条件。如果社会的规则和秩序遵循法治、保护公民自由、体现公正,就可以引导公民自觉向善。否则,个体公民很难以个人的道德来对抗社会的不道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之间的关系折射出现实生活中的国家、社会、个人之间的关系,二者相互塑造共同构成了社会变迁的生动过程。当代中国正处于剧烈的变迁之中,生产方式、社会结构、国家治理等各个层面都在发生深刻变革,与之相伴随的则是文化价值观的演变。如何处理好国家、社会、个人之间的关系,在三者之间确立怎样的结构与秩序,这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与变迁的中心问题之一。传统上的社会结构是强国家、弱社会、弱个人,社会变迁的一个方向是强化社会的力量、增强个体的主体性。保护个体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培育和释放个体公民的创造力,拓展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空间,都是解决当代社会复杂问题、推动社会善治的途径。这时,就需要从理念和起点上重新认识国家、社会、个人及其关系,寻求其新的道义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则提供了一种思想基础。从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公正等价值观出发,社会主义国家就不能成为少数人谋求个人私利的工具,而应该是为人民谋福祉的机构。鉴于国家权力的强势和容易被少数人滥用的现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要毫不动摇地从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将权力放到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能否做到这一点,是检验是否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试金石。

      五、在把握三个层面的关系中推动价值观建设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划分为三个层面、理解三个层面之间的复杂互动关系,旨在认识价值观发展的内在规律,进而推动全社会的价值观建设。

      既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回答了中国复兴中“建设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社会和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总问题,那么就要坚定不移地将价值观建设融入到中国复兴的总进程,再造中华新文明,培育文明国家、文明社会、文明公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只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问题,它关系中华民族复兴的总体事业,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在生活奋斗中得出的结论,体现了社会进步的规律和方向,因此需要将之纳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在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中践行、传播、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宏观层面上,那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从国家层面入手,致力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这是决定中国人命运的基础所在。国家发展道路上充满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历史经验反复告诉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守上述价值目标,决不能因为国际国内的一些异动而动摇这一目标,而要创造条件保持国际和平与国内稳定,为中华民族复兴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要坚定不移地以民主作为国家发展的基本价值目标,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人民当家做主,建立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既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相互支持、相互渗透构成一个系统整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需要从系统整体的视野予以推进。一个社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展现较高的文明程度、培育各方认同的价值体系,需要在各个层面上达成共识、促成集体认知和集体行动。一种狭隘的观点认为,价值观建设是教师针对学生、成人针对未成年人、领导针对下属等的“教育”,告诉对方“什么是对的”“应该怎么做”。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具有先天的道德优越性,“圣人”也正是在不断反思和改正错误中完善自己的,而这种勇于反思和改正的精神恰恰是塑造“圣贤”的途径。所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所有人的自觉参与,不论学问、权力、财富、美丑的差别有多大,人人皆可以成为圣贤,人人也可能成为魔鬼。尤其是,对于掌握财富、权力、知识的“精英阶层”来说,他们的言行常常引领了社会的价值观,他们是勤俭还是奢侈,是清廉还是贪腐,是精进还是怠惰,常常塑造了一个时代的价值观。所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需要在社会各个层面展开,既要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和民众加强道德修养,也要引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仅仅依靠个人的道德修养是不够的,必须从国家和社会层面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这就要全面深化改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良好的制度来约束人性的弱点,通过推动政治文明、制度文明的建设来引导人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既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各有侧重、互相依赖,那么就需要以国家和社会的建设为着力点,带动个体公民价值观的培育。追求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的,个体的幸福与群体的幸福密切相连,集体幸福是个人幸福的基础和保障。如果人人都只是追求个人利益,如果个人的幸福建立在相互欺诈、互不信任、缺少合作、少数人剥夺和压迫多数人之上,这样的社会也无法保障每个人的幸福。幸福的生活依赖于社会的合理结构与良好秩序。文化的复兴与制度的变革、社会共同体的再造是同一个过程。每个人都参与到共同体的集体幸福的追求中,在建设美好家园中让每个人得到幸福,这是中国复兴的内在逻辑。绝不能让少数人通过攫取权力和财富,主导中国向着权贵资本的道路上发展。只有以民族大义克服小我之私利,才能突破现有利益格局的束缚,构建中国复兴的制度与文化平台。

      事实上,人类生活的价值表中存在很多内容,每个社会、每一种文化都构建了庞杂而深厚的价值体系,通过法律、习俗、宗教等传承下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有待于探索的新生活,它既要吸收借鉴人类文明创造的一切合理价值观,同时又要克服传统价值观中的各种不合理成分,进而在新的生活实践中培育新的价值观。因此,这是一个动态的、成长中的、不断完善的过程,不能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绝对唯一的、亘古不变的。从开放的立场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理论化为实践、从思想化为行动,还需要不断探索、丰富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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