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社会阶层分化对政治发展的双重效应及其对策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对策论文,效应论文,社会阶层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在社会结构转型和社会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出现了剧烈的社会阶层分化。除了传统意义上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发生分化以外,新的社会阶层正在生产,其中主要有企业家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个体劳动者阶层和失业者阶层等,每一个阶层都正在形成自己的特殊利益。社会阶层分化作为现代化进程中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运作而必然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对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影响也极其深刻。本文试就阶层分化对政治发展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以及在政治发展中所应积极采取的对策措施作一探讨。
一、当代社会阶层分化对社会政治发展的积极效应
1、这种变革促进了人的解放,推动我国“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
传统社会结构是一种以身份为核心的高度凝固化的社会结构形式。身份是社会对每个人既有地位和财富合法性的确认。身份是凝固化的,人们很难通过后天努力自主地获取某种身份。这是一种缺少公平竞争机会的体制。契约是根据各方的利益关系和理性原则订立的规范个人和社会行为的协议。在契约社会中每个人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在遵守和履行契约的过程中实现自由流动。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其实质是人的解放,是用法治取代人治,用自由流动取代身份限制,用后天努力取代先赋资格。
在我国,当然不存在法定的身份制度。但是,在几千年封建历史中积淀下来的身份观念和社会心理是不会一下子消除的。特别是这种身份观念与计划经济体制、封闭的社会管理模式相结合以后,就逐步引发了严重的准身份现象,并有了相当的顽固性和貌视的合理性。自改革开放后,社会阶层分化迅速发展,身份制开始出现解体。例如,农民开始突破了户籍身份的限制,从过去的农民阶层中就分化出了诸如个体劳动者、城市农民工、私营企业主、农民企业家,甚至是百万、千万富翁等种种新的社会阶层,他们的社会地位决不是户籍体制所能限制得住的。同时,工人、官员、知识分子等原先对身份依赖较大的既得利益阶层,对身份的依赖已大大减少。每个人的社会地位,越来越取决于个人后天的努力,社会流动由此大大加强。不断流动的人们开始逐步建立起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即契约关系,并通过契约关系来获得自身需要的社会资源,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契约关系的发展,使各利益主体之间的交往渐逐趋向遵循平等和自由的准则。
2、这种分化造就一个成长中的市民社会
这里的市民社会是指与国家相区别的,处在国家力量直接控制之外的那部分社会、社会力量以及相应的经济制度、规章等。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在经历了传统的超强国家、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的阶段后,将重新达到国家与社会的统一,实现国家的自行消亡。当然,这是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只有依赖于社会自身力量的成长和社会主体的发育成熟,才可变为现实。现代化进程中,市民社会的出现,即是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化,它是社会走向成熟和自觉的重要标志。在70年代末期以前,国家通过单位体制、公社体制、街道体制等强有力的政治网络,将几乎所有社会成员统统纳入了政治生活的轨道,国家生活与社会生活融为一体,社会被压缩进国家一维之中。虽然市民社会在目前转型期的中国还远未形成,但恰恰是这次社会阶层大分化,造就了一大批脱离了单位体制的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外企职工等无上级人士所构成的新型社会群体,客观上为市民社会的生长、发育提供了可能性和前提条件。它们实际上构成了当代中国生长中的市民社会。市民社会的出现以及这一领域中的成员对政治生活的积极参与,发展了其自身的自治、自主能力,培育和锻炼了民众的独立政治人格,使我国的社会经济、政治生活增加了一个弹性因素,提高了社会抵御经济、政治动荡的能力。市民社会具有调节矛盾冲突、实现政治稳态化的内在机制。市民社会主体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致力于通过和平的、理性的方式解决彼此间的利益冲突及其与政府的矛盾,这有利于形成保持政治稳定的理性自觉。同时,市民社会通过价值引导和自我整合,能使指向权力中心的破坏性能量在市民社会内部消解,增强公众对政治体系的认同感和支持度,形成国家与社会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关系。
3、这种分化推动了当代中国民主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和实现程度
社会阶层分化本身并不属于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范畴,但能够为民主和法制建设提供生长点,从这次社会阶层分化的情况来看,这种推动作用集中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其一,农民阶级的大分化,瓦解了中国社会非民主、非法制因素的社会根基。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民主与法治建设的土壤。作为在改革进程中极具创造性的社会阶层,农民的主体意识在迅速觉醒,他们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现代民主观念正在不断增强。其二,阶层利益多元化必定会引起政治参与的多样化。在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中,出现了各利益集团政治参与愿望增强的趋势,各阶层都会有本阶层利益的代言人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并迫切地希望将他们的意志和要求输入政治决策系统。这些都大大提高了民众政治参与、意愿表达的主动性、竞争性及其水平。民众的政治参与水平和质量就成为衡量不同国家政治形态中民主发育程度的重要标志。
二、当代社会阶层分化对社会政治稳定的冲击与挑战
1、各阶层政治参与愿望的增强与参与渠道匮乏的矛盾会引起政治的不稳定
在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中,出现了各种益集团政治参与愿望增强的趋势。这就要求政治体系必须有能力把这些因现代化而达到新的社会觉悟的社会力量成功地吸收进体系中。为此,政治体系必须随参与水平的提高、输入压力的加大而不断提高社会政治制度的复杂性、自立性、适应性和凝聚性。西方政治学家用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政治稳定这一公式说明政治参与、政治制度化水平与政治稳定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这一公式,政治体系的稳定程度取决于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之间的比例。如果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之间的值相等,那么政治体系是稳定的。如果政治参与的扩大超过政治制度水平,那么就会带来不平衡,造成政治体系的不稳定。目前,一方面,我国利益格局的变化和利益关系的调整,极大地激发了公众利益表达的愿望和政治参与的热情;另一方面,我国的政治制度化水平尚不高,其民主性和开放性尚未达到能够容纳公众进行广泛政治参与的程度。从两者的发展态势来分析,政治制度化水平落后于政治参与的发展程度。尽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建立了社会协商制度等民主政治形式,但政治体系所提供的政治参与渠道还远远不能满足不断涌现的社会各阶层参与政治事务的愿望和要求,这就有可能酝酿政治不稳定。当前,我国非制度化参与、抗议性参与和暴力参与的出现和增多就是一部分公众通过制度外渠道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而产生的结果。
2、贫富差距过分扩大特别是贫困阶层的扩大将在一定条件下发展成为政治不稳定
在市场经济社会,由于人们在能力、生产要素的拥有量以及劳动贡献量诸方面存在着差别,因而造成社会成员、社会阶层之间在社会财富分配方面的差异应当说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是,这种差距不应过大,不宜超过一定“度”,它应是以广大社会成员都能够普遍得到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益处为前提的,否则便成为一种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中国国家统计局2000年对中国四万个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情况的调查显示,占总调查量20%的高收入者拥有相当42.5%的财富。贫富差距的加大,是造成当今各阶层间矛盾的主要原因。中国现阶段规模较大的贫困群体的存在,严重地损伤了普遍受益这一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中国社会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成员的存在,虽然从社会转型的意义上讲是不可避免的,但人数如此之多却是不正常的。这种情况如果长期存在,会损伤社会的公正原则并降低社会的整合程度,给政治体系的稳定带来负面影响“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局面有可能诱发贫困群体对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强烈期望。当他们的愿望得不到实现时,他们有可能采取非正常的手段达到目的。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经验证明,一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要适度,贫富过分悬殊——尤其是不合理的悬殊——必然导致政治和社会的不稳定。亚里斯多德在论述古希腊的政治变迁时写道:“在所有情况下,我们总能在不平等中找到叛乱的起因”。(亚里斯多德,《政治学》,第205页)因此,如何面对贫富差距所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也就成了政府和社会必须加以解决的紧迫问题。
3、庞大的失业半失业阶层的存在已经成为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
失业,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出现是非常正常和自然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曾把“完全就业”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失业已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若以职业作为阶层划分的标准,那么庞大的失业阶层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企业兼并破产力度的加大,今后几年失业人数还会进一步增加。此外,由于城市中就业机会日渐狭小,使得农村当中想进入城市寻找机会的过剩劳动力,也失去了转移就业的机会,这也是非常危险的一种现实。这些失业、无业人口已经成为社会中巨大的不稳定因素。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相对合理性、公平性和保障性。失业者无收入或有较少的救济、安置收入,他们处于社会利益分配体系中最不利的地位,他们时常感到社会对他们的不公,他们无能为力并沮丧之极,对前途不抱多大希望。而且随着失业者人数的迅猛增加和失业时间的不断延长,失业者极有可能由不满抱怨、失望,沮丧发展到对其所处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丧失信心,极可能由失业者的个体行为扩大为失业者的群体行为,从而有可能发展成为社会不稳定。这样在失业者中容易滋生社会治安问题。近年来日增的刑事案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底层民众强烈的反社会情绪和抗拒意识,而这种情绪发展到极端,就是近年来已见端倪的城市恐怖活动。
4、广泛弥漫着的社会焦虑现象,使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增多,要警惕引发全局性的社会震荡
社会阶层的急剧分化对早已习惯了旧的社会生活秩序的人们,将产生巨大的心理冲击。由于各阶层在利益分化中所能获得的实际利益是各不相同的,利益格局的重组为社会成员思想价值观念的多样化提供了社会基础。不同主体在价值取向和价值认识、价值评价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并通过群体心理反映出来。人们在价值取向、价值评价上感到矛盾、困惑以及不知所措,并产生普遍的心理焦虑和冲突,阶层心理的分化呈现出在社会常态期所少见的无规则的纷乱状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相对剥夺感 最早提出相对剥夺感的是美国的社会学家斯托夫,他认为,相对剥夺感是社会不满和社会动荡的重要源泉。它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状态,此种心态的产生是由于人们将自己的命运与那些既和自己的地位相近,又不完全等同于自己的人或群体作相反的比较。另有学者通过调查发现,相对剥夺感最为强烈的是城镇几大主要职业群体:专业(科技)人员、国家一般干部、商业服务业人员、工人。相对剥夺感又引发各种攀比意识,某一阶层往往以自身的短处或劣势向其它群体的长处或优势攀比。因各阶层的相对剥夺感比较强烈,由此演化为各阶层相互指责,互不信任,而缺乏各阶层自我约束、自我进步的压力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社会的整合化,降低了社会内部的有机性程度,妨碍了社会的政治稳定。
(2)失落宣泄心理 阶层的分化必然会引起人们社会地位的变迁,一些社会地位相对下降或地位一直很低的人目睹“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的景象,会产生强烈的心理失落。例如,曾经一度流传的“‘老大’(工人)哭,老二(农民)笑,‘老九’(知识分子)坐花轿”的说法就反映了这种失落的心态。人们的失落情绪一旦对某些具体问题的不满相结合,达到某种极限,就会通过牢骚情绪来渲泄种种不满,“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成了遍及整个社会的现象。以上种种不愉快的心理体验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引导,则会抵消阶层分化本身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这些消极失落的阶层心理任其弥漫,容易造成群体间的情绪对立,最终会把由消极的社会心理所导致的种种对现实的不满指向政府。
三、正确处理、协调现阶段各阶层之间的关系,推动政治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恩格斯曾经指出,任何问题的出现都包含着对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启示。根据上述分析,解决问题的当务之急在于引导和推动阶层分化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中国政治民主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动力和生长点,发挥其社会结构转型中重大而积极的作用。
1、坚持把对社会各阶级阶层进行物质利益的分析作为国家和政府制定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和依据
在进行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时,各级领导对中国社会阶层的变化和各利益群体的存在要有清醒的认识,使我们在重大决策出台时对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可能影响,对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可能反应,有足够的估计和正确的判断。这样就能极大地减缓人民内部矛盾,保持社会的稳定。
2、健全民主制度,构建畅通有序的利益表达渠道
利益的表达,是由各阶层的代表或个人,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向执政党、政府和各级组织表达自身的利益要求来实现的。在现代化进程中,构建健全的利益表达机制,广泛而充分的利益表达渠道应成为当前政治建设中的重点。实践证明,只有健全和完善民主政治制度才能承担这一任务。一方面,只有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民主政治制度和相关机制,方能形成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在当前要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利益表达功能,这是各阶层进行利益表达的主渠道;要扶持和扩大代表各阶层利益的社会团体尤其是弱势群体与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要加强社会协商对话机制的形成,发挥其表达民意、解释政策、提供决策帮助方面的作用;要建立健全公众传媒的组织机构,使新闻传播形成多维度、多层次、多渠道的网络体系,使其成为公民和不同利益群体表达要求和呼声的窗口。另一方面,只有重视民主政治制度化、程序化,才能规范和调整各阶层的利益表达行为。其主要方式就是制定规范利益表达方式的运作机制,支持合法、正当富有建设性的制度性表达,控制和疏导抗议性表达,防止和化解非制度性表达。总之,通过构建畅通有序的利益表达制度,既可以沟通政府与不同阶层及其成员之间的联系,又能使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得到协调和规范,避免具有破坏性的利益表达方式和行为的出现,从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3、努力培育占人口多数的中间阶层,促进中国社会结构的相对稳定
中间阶层是社会走向稳定的重要结构因素。因为:第一,中间阶层是介于社会高层与低层之间的缓冲层。当它成为社会主体时,社会高层与低层之间的冲突就会减缓。这是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第二,中间阶层在社会上代表着温和的意识形态,当这种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时,极端的和激进的思想和冲突论就很难有市场。这是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第三,中间阶层也是引导社会消费的最主要群体。当中间阶层占社会的多数时,中间阶层的生活方式就保证了社会庞大稳定的消费市场。这是社会稳定的经济基础。目前在西方发达国家,中间阶层的人数一般占总人口的40%以上,社会人群结构呈现出橄榄型的形态。当代中国要过渡到中间阶层占社会主导力量的社会,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防止少数利益集团通过特权和垄断条件聚敛社会财富,建立平等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另一方面,政府要从政治的角度解决贫富分化加剧的问题,从法律、政策等方面限制通过不正当竞争形成暴富阶层,避免这些利益集团渗透并控制政治领域,成为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反对力量。与此同时,要积极地创造一个有利于中间阶层成长的社会政治环境,尽可能地吸收中间阶层加入到现有政治系统中来,而不是将其排斥在政治系统之外,以便形成建设民主政治的主导力量。
4、坚持社会公正原则,使阶层分化在公平的社会规范秩序中展开
要消除阶层分化过程中出现对社会稳定所带来的某些消极因素,就必须坚持社会公正原则,通过依靠法律、经济、行政调控等手段,使阶层分化能得到旨在体现公正的一系列制度安排的支撑和引导。第一,推进依法治国,依法协调和保障各阶层合法权益。法律的制定和运用应在各利益群体的博弈基础上达成共识,在经济活动中,一方面能对合法经营主体的利益给予切实的保护,对违法经营获利者予以制裁和严惩;另一方面,对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作出硬性的规定,使各阶层的利益都能在法律的范围内得到有效的保护。正如庞得指出的,法律的根本任务就在于“尽其可能保护所有社会利益,并维持这些利益之间的、与保护所有利益相一致的某种平衡或协调”。(美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141-142页)。第二,依靠财政税收杠杆来调节收入分配的差距,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级分化。第三,建立起系统的、规范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解决城乡人口的低收入和贫困问题,以释放社会成员所承担的社会风险。收入分配政策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扶助穷人,从国际经验看,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从经济增长中得到好处,政府有责任为这些最为贫困的家庭予以特别关注。无论是从道义角度还是从社会稳定角度考虑,都应如此。目前在这一方面应增大投入,建构起完整的“社会安全网”,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四项制度。否则,对于贫困群体的救助仍会带有临时性、随机性的色彩。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更是刻不容缓。
5、加强对社会心态的研究
社会稳定有赖于社会心态的稳定。社会心态研究可以及时了解各阶层心态的稳定程度,在社会心态发生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可以及时发挥它的预警信号,从而发挥它的预警功能。西方国家民意调查比较发达,其功能之一,是帮助社会管理者获得某种民心民意的信号,作为调整和决定自己的政治主张、政策措施的依据和参考。建议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都要成立社会心态研究机构。这个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定期进行社会心态调查,内容包括社会各阶层对改革措施的物质和心理承受能力,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居民对收入分配、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等问题的看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