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性:从立义到意向流形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流形论文,意向性论文,意向论文,立义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019(2015)06-0036-08 DOI:10.13796/j.cnki.1001-5019.2015.06.006 一、引论 从胡塞尔开始,意向性就是现象学揭示现象的唯一的方法和途径。能被意向,意味着能显现、能成为现象。毫不夸张地说,意向性所及的领域、范围以及内具的明见性的性质直接决定了现象学可能达及的领域、范围和具有的明见性的程度差异。 但这一说法本身就充满争议。例如人们会马上指出,海德格尔在他的生存论分析中所揭示的基本情绪早已表明胡塞尔的意向性概念最终并非基础性的,意向性自身必然奠基于生存关联。如果人们愿意引用梅洛·庞蒂的经典说法,那么问题将变得更加复杂和有趣。梅洛·庞蒂认为,胡塞尔在意向性问题上真正的贡献在于揭示了作为表象行为之基础的操作层次,即能思—所思(Noesis-Noema)的先天平行论,海德格尔所批评的意向性实质上更应该归属于笛卡尔和康德,而海德格尔本人的生存论分析从根本上说恰恰应该归功于胡塞尔在意向性问题上的这一新发现②。 不难看出,对意向性问题的深入讨论不仅超出这一概念本身的内涵,从现象学发展史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更是直接关系到现象学运动本身是否具有统一性,以及现象学的方法在何种意义上可以成为一种严格的哲学方法等更为一般的问题。 本文的研究将表明,意向性概念在胡塞尔的整体思考中不能局限于表象立义。这种对意向性的理解尽管有其依据,但由于它建立在对世界的种属划分之上,因而必然带有现成性和实显性的局限,它需要新的奠基。从前“观念”阶段的内时间意识开始,胡塞尔就已经逐渐提出了一种新的、纯形式性的意向概念,即作为表象立义之基础的意向流形(Mannigfaltigkeit)③。 二、立义模式的限度 大致说来,从古希腊开始,西方哲学家对思的考察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以柏拉图和笛卡尔为代表,我们可以称之为“数型派”,他们以意识的数学和几何学的本性为基础,关注的是意识的形式的超越性问题;另一类是以亚里士多德和近代经验论为代表的“经验派”,他们更关注意识的物理本性,他们思考的核心问题是,意识的经验材料何以能够具有、甚至“生成”包括数理形式在内的形式。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对直观问题的考察实质上就综合了“数型”和“经验”这两种思考方向。 在胡塞尔那里,直观(或立义)和代现关涉的是具有相同结构性要素的意识现象。它们意味着意识所指向的对象的切身被给予性。作为表达的本质,含义在种类上具有观念统一性,而对这种一般含义的意指必然是观念性的。在此意义上,“充实”所带来的难题在于如何弥合意指行为、被意指的含义所具有的观念性与在素朴的体验中被给予的体现性内容之间的种类差异——按照这里的思路,也可以说是数型意义上的观念与物理性的经验之间的鸿沟④。 在对范畴代现问题的研究中,胡塞尔采取如下步骤来解决这一看似不可能被破解的难题。首先,他揭示了质料的综合先天这一对于范畴直观具有奠基作用的先天规律。简而言之,范畴直观的充实性内容经历了在最低种差中的感性内容的融合与突出、纯粹种属关联中的内容的独立与不独立以及整体意向与部分意向之间的综合关联这三重综合进程。从这种充实的动态进程来看,范畴直观的观念性不仅体现在作为对象的范畴的观念性,而且也体现在范畴的本己代现性内容之上。其次,在此基础上破除直观只能是感性的这一认识论上的成见。如果直观中的体现性内容存在自身综合,那么,直观的本质自然就不在于感性内容的直接被给予,而在于行为在其自身的展示中所获得的充实,换言之,不在于特定的物理性的感性内容,而在于充实性本身。因而,只要观念性的对象,例如范畴能够被充实,那么它自然就是可被直观的。 研究者们尽可以指责胡塞尔的工作中“隐含”了循环论证:范畴直观的对象意义上的种属关联在考察这种直观的代现性内容的综合生成时已经产生了根本性的作用。例如,胡塞尔就曾明确地告诉我们:“一个被奠基的内容依赖于奠基性内容的特殊‘本性’;存在着一个纯粹的规律,这个规律使被奠基内容属依赖于奠基性内容的特定被标识出来的属。”⑤在“第六逻辑研究”中,他同样指出:“一个行为的被奠基状态并不意味着,它……建立在其他行为之上,而是意味着,被奠基的行为根据其本性,即根据其种属而只能作为这样一种行为存在,这种行为建立在奠基性行为属的行为上。”⑥但是,笔者更倾向于认为,这里所谓的“循环”——其本质就是一种“显现”——恰恰体现出描述心理学对立义行为的理解的局限,它始终被限定在种属关联之中。 进而,尽管胡塞尔在对意向性的分析中排除了布伦塔诺式的“意向的内存在”或“内在的客体性”这些物理性的经验内容对意识行为的入侵,但他却未从根本上消除描述心理学分析所具有的现成性和实显性的限制。 具体地说,这里的“现成性”体现为意向对象、意向行为和体现性内容都存在于特定的种属关联中。在现象学的初创期,胡塞尔对直观的分析牢固地建立在对世界和存在的既定的种属划分之上:直观红时的体验内容就是红的感觉,或者说,从对感性红的体验中可以直接转向对红的本质的直观,如此等等。但这种种属划分本身何以可能,种属划分之前的存在具有何种形态?这些问题并未引起描述心理学时期的胡塞尔的真正关注。 在具体的意向分析中,“现成性”体现为实显性的限定。“实显性”是胡塞尔赋予内感知的特性。他认为在这种对意识整体的内在的对象化的反思中,体验不仅获得存在上的绝对性,而且具体展现为实项的内存在的形式。联系代现进程中的种属关联,我们可以看出,在实显性的分析模式中,意识内容显然已经显现为一种被突出的以及独立性的内容。但它们在成为体验复合和内容块片之前如何存在,胡塞尔同样并未予以追问。 因而,种属上的先行规定、存在上的现成性、意向体验以及反思上的实显性三者相互勾连、互为基础,它们一起构成胡塞尔描述心理学分析以及作为这种分析之主导模式的立义模式的限度。由数型观念支配下的超越性的意指与物理规则下代现性内容之间的矛盾困扰着初生的现象学。现象学要面对的实事本身并未显现。据此,只要现象学以彻底性和无前提性为目标,那么,即便仅仅由至此的讨论出发,我们也可以理解突破立义模式的必要性以及这种突破的方向何在了。 三、走出立义模式:同时性问题与显现学 范畴代现是《逻辑研究》的认识论探讨的逻辑制高点,它承载了自柏拉图以来的理型(eidos)认识论的最高理想,但这种对范畴以及形式的切身把握恰恰具体展现了立义模式的诸多局限和内在困境。 胡塞尔将范畴直观的代现性内容确定为奠基性行为的意向质料的相合统一,他甚至称之为某种特殊的心理纽带。但问题是,在实显性的内感知中,这种相合统一作为现成的被体验者,它如何生成自身,这种生成进程本身如何可能是相即的?这里隐含一种可以被称为“同时性问题”的事态。从显现上来说,在一个严格的范畴直观中,多个奠基性行为必须同时存在并同时显现,基于种属观念的相合统一才可能实现。但在内感知所决定的实显性分析中,这根本不可能,因为作为一种立义性的把握,意识不可能同时注意到多个体验复合或意识块片。胡塞尔甚至指出,这种同时性困难在普遍直观中同样存在:对普遍之物的相即感知中“缺少一个具有相同直观内涵的相似想象”,“一个内容即便在个体区域中也无法与它自己相类似,因为被理解为它自己的它不能同时又被意指为它的相似者”⑦。 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实际上已经意识到这一方法论上的困难。他郑重地向我们强调,对代现性内容的综合统一进程的把握依靠的是一种特殊的观向:“在置身于认同行为之中的过程中观向客观的同一性,并且使它成为一个抽象的基础,那么我们便在进行一个范畴的抽象。”⑧这种特殊的观向和“置身于”当然不是对体验的内感知式的反思,因为它必然堵塞进入这种认同行为的可能通道,而只能向我们提供关于某种行为的概念,例如这是一个感知。但毋庸讳言,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并未解决这一由范畴代现所要求的奠基性行为的同时显现与内感知中内容之显现的单个性之间的对立所带来的难题。 有学者建议将被体验内容理解为内在具有意向的⑨,这是极有见地的。从我们的讨论中也可以看出,解决这一难题的出路就在于说明作为奠基性行为之相合统一的显现的同时性何以可能,以及对这种特殊的显现的观向——一种非内感知式的反思——何以可能?换言之,我们必须解释体验复合以及意识块片的现成的、实显性的存在何以可能。 在向超越论现象学的转向阶段,这些难题得到胡塞尔的高度重视,甚至可以说,它们构成胡塞尔现象学工作的最核心部分。我们可以指出两点:首先,在1907年左右,胡塞尔就从内感知和实项被体验内容的角度,指明了“立义”模式的局限性:“感知内容,例如它的感觉内涵如何先于反思被给予,如何在其中是‘现成的’?”⑩一种前内感知的原初的“体验内容”如何存在,它如何被给予?胡塞尔要求对它何以能够成为一种只能在最低种差的作用中才能显示出的现成内容,以及它何以能够最终成为立义行为的一种支撑物予以说明。质言之,“现成性”和“实显性”是被生成的。 其次,同时性问题是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研究的核心问题和切入点。对时间意识的体验意味着对延续的体验,而对延续的体验又可以进一步展示为在对当下的实项体验中,“过去”以某种方式同时被意识到。在他对时间意识的原初思考中,立义模式的消融就与这种同时性相关。按照立义模式,对延续的把握应该展现为立义行为的连续统与体验内容的连续统,而这恰恰意味着延续的不存在,因为对过去的实项的现在回忆的同时,不可能存在对包含在现在回忆中的回忆(11),否则必将导致无限回退。胡塞尔认为,时间意识的秘密就隐含在那种使回忆与先行回忆的被体验的同时性成为可能的意向关联之中。当然,只有必须彻底地放弃以立义模式为代表的客观化的思路和目光,这种被胡塞尔揭示为一种以滞留为代表的相位之间的意向关联的原初的意向视域才可能显现自身(12)。 在此意义上,我们不难理解胡塞尔在时间意识研究中对滞留概念、进而对体验流的揭示对整个现象学的根本性作用。简单地说,它们意味着一种非现成的、非实显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前实项的、前现成的以及前实显的纯粹意识。相对描述心理学而言,这是一个全新的奠基性的区域。胡塞尔这样来描述这种奠基关联:“作为绝对意识的某条河流,它使得这种相即的感知成为可能。”(13)因而,直观立义以及作为实显性反思的内感知是被奠基的,它们应该在体验流的自身构造中显现自身,应该在与时间意识的构造相关的一门显现学中寻找自身的基础。 这种在时间意识中显现的纯粹意识已然是描述心理学意义上的内感知、直观、立义等所无法刻画的,现象学需要新的描述方式。通过对立义模式的局限性以及走出立义模式的具体路径的揭示,胡塞尔实质上已经清楚地告诉我们,在实显的内感知和现成的直观代现中,理型认识论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基础和实现自身的可能,它只能在一种前实显的、奠基性的绝对意识中获得更原初的意义。 四、意向流形与形式存在论、能思—所思 意向性还可能唯一地被理解为直观立义吗?如果人们已经洞悉了立义模式的局限和困境,并且如果人们不想错失奠基性的绝对意识的话,那么答案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问题在于,如果我们承认了这里的奠基序列,并且也承认了绝对意识与实显性意识之间的根本性的区别,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刻画这种绝对意识?显然,《逻辑研究》对直观立义的静态和动态的本质分析不可能再适用于对绝对意识的描述,因为胡塞尔就是通过突破立义模式才发现绝对意识的。我们认为,刻画绝对意识的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切入点就是滞留等时间意识相位。 在内时间意识研究中,胡塞尔这样来评价他对滞留以及感觉等构造内在时间之物的发现:“这是极为重要的实事,也许是整个现象学的最重要的实事。”(14)看似言过其实,但绝对有的放矢,因为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滞留等构造内时间的因素的具体构造样式来追踪绝对意识的构成。在他的早期研究中,胡塞尔对滞留的具体综合样式,即滞留的双重意向性的说明,就隐含了这种意图:滞留的横意向性为立义构造提供了体验复合和内在客体,而纵意向性则标明了绝对流的自身构造(15)。此外,胡塞尔甚至更严格地从“同时性”的构造角度将滞留的横意向性称为“印象性的流淌之趋同”,而将滞留的纵意向性称为“流淌性的前一趋同”(16),以此表明滞留的双重意向性与内感知和立义模式所带来的同时性困境之间的内在关联以及对同时性问题的根本解决。 在中期及晚期的思考中,胡塞尔进一步对纵意向性(前一趋同)的基础进行了探讨,并最终揭示了纵意向性的生成基础,即从具体当下到活的当下的奠基生成,绝对意识的内在形态据此获得了完整的展示(17)。 在胡塞尔的超越论现象学的思考中,现象学还原、反思都与体验流的发现相关。现象学还原最早于1905年的“泽菲尔德”时间手稿中提出,在1907年的《现象学的观念》中被胡塞尔直接指明为向“赫拉克利特之流”的还原,它显然从根本上不同于描述心理学所实际主张的向实项内在性的还原。对现象学的反思,即作为一种区别于内感知的“新的反思”的不明确的说明最早也可以在1906至1907年左右看到,胡塞尔同样明确将之安置于时间的延展中,把它看作对一种时间性的关联域的揭示,而它显然与滞留这种独特的意向关联,或者说非客体化的意识方式相关。 因而,纯粹意识的“纯粹”并不是简单地意味着无内容,仿佛内容是混杂的,必须去除一样。这种从内容的“杂”与“纯”的视角对纯粹意识的理解必将导致对纯粹现象学的根本性的误解:仿佛超越论现象学只是要进一步消除描述心理学的实项体验内容,从纯粹的、无杂质的意识行为出发,再进行立义就可以了。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要避免对超越论现象学的这种误解必须抓住两个要点:其一,以滞留意向为代表的体验流标明的是一种活的意向关联域。因而,当超越论现象学能够探讨一种不同于指向意义上的构造意向,并将自身标明为一种构造现象学时,那是因为它发现并展示了一种不同于立义的新的意向关联体。在这一更原初的、奠基性的意向关联中,世界和存在不再简单地依据某种既定的种属关系被现成地指向,相反,世界和存在的被构造获得了更原始的可能性。世界从未消失,被悬隔的仅仅是实在被划分的世界而已,现象学还原使世界获得原始的涌现自身的可能,一种前一种属的纯粹意义世界的可能。其二,体验流是一个既有深度,又有宽度的综合体,前者体现为纯粹意识的纵意向性,而后者则体现为活的当下的永恒的涌流。在此意义上,超越论现象学所构造的世界不仅有其原初性,而且也拥有了历史的深度和本性的宽度。我们由此可以理解胡塞尔何以能够将那种在立义模式中必然被割裂,从而根本不可能存在的历史性(或习性)视为一种超越论的存在,并且又何以能够将超越论的历史性最终奠基在原始的时间性的涌流之上了。 至此,从胡塞尔对纯粹意识以及与之相关的现象学还原、反思的揭示来看,现象学无疑已经向我们敞开了一个全新的存在区域。在《观念》第一卷中,胡塞尔称其为绝对存在。这种存在不是一个空洞的口号,而有其独特的意向架构,它在时间意识中展现为双重意向性一具体当下一活的当下的综合体。 流形论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数学基础(18),《逻辑研究》开篇就指明了这一点。但描述心理学显然未能真正体现这一数理模型的基础作用,胡塞尔对意向本质的考察最终还是受制于现成的物理显现,在充实问题上这一点显得尤为明显。随着纯粹意识及其内在结构在现象学反思和还原中获得揭示,流形在超越论现象学的语境中开始彰显其根本性的奠基作用。 在胡塞尔超越论现象学的思考中,意向流形在先天性和平行性这两个方面得到了展示。首先,就先天性而言,意向流形的提出与区域理型学(Eidetik)相关。从《观念》第一卷开始,胡塞尔就对理型问题以及普遍化、形式化的区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从而为整个超越论现象学奠定了基本的问题域。 相对经验个体,理型是一个新的客体,尽管这种纯粹本质的真理并不包含任何有关经验事实的判断,但它规定着相关个体的区域和范畴。在确定了这一事态区分的基础上,胡塞尔指出存在两种与“本质”相关的、并且可以相互转化的判断:一种是关于本质(Wesen)的判断,另一种是理型的普遍有效性的判断。关于本质的判断意味着对本质的认识,在此意义上存在对个体之本质的直观,而后者则直接关涉本质的普遍性,胡塞尔强调认为,在“修正之后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称其为本质直观。在这种新的本质直观中,不同属之间的差异在本质单一体的意义上可以直接被确认:“颜色本质(‘属’)不同于声音本质(‘属’)。”(19)显然,这种理型直观是胡塞尔特别强调的新的直观形态,它直接关涉不同的纯粹本质属之间的关联,并且将必然性和绝然性赋予了对本质单一体的判断。现象学的直观概念的新拓展在此得到了确立。 纯粹本质可区分为质料的和形式的,胡塞尔据此提出对超越论现象学至关重要的形式存在论和质料存在论的观念。相对质料区域,形式区域是空的理型,它能够支配最高的质料的普遍性,并以其形式真理为质料存在论制定法则。在此意义上,胡塞尔最终摆脱了多个区域的存在——例如自然与精神——所可能导致的真理和构造的相对性,因为形式存在论贯穿了各个不同的区域。 在这种纯粹的分析真理中,形式存在论,例如自然区域中的理型对象就是“关于多种多样的但相互关联的构成物的名称,例如‘事物’、‘属性’、‘关系’、‘事态’、‘集合’、‘秩序’等等”(20),而在纯粹逻辑学中,这种原对象性则体现为相互关联的“属性、相对性质、事态、同一、相等、集合(集聚)、数、整体与部分等”(21)形式化的概念。这种形式化的作用,与例如在颜色与红之间存在的、对立义模式起到关键作用的总体化和特殊化的关系不同,与它相关的是本质单一体的物象化,以及更高阶段的形式真理。如果说这种形式化与本质单一体之间也存在一种“种属关联”的话,那么它完全不同于总体化和特殊化之间的种属关系,它的最低种差不再含有经验成分,而是一种纯形式。因而,这里可以看作是胡塞尔对柏拉图主义的真正的回应:一、多、同、异等“通种”的形式化的作用“生成”本质单一体。 但问题在于,正如理型这一术语的原初含义——“eidos”本意即为“看”——所表明的,它的形式化作用应该具有一种特殊的原初被给予性。笔者认为,理型所具有的这种原初被给予性即与我们这里所揭示的、作为超越论现象学之意向基础的意向流形相关。第一,纯粹理型绝不可能体现在立义模式中,因为立义严格意义上只能在总体化和特殊化的关联中作用于体验复合,它只能在各个特定的质料区域中发生作用;在纯粹的形式化作用中与立义模式相关的——极可能仍是间接相关——顶多只是作为纯粹理型之事态化的本质单一体,因为它与总体化共享了与特殊物的范畴差异。在此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为胡塞尔的如下论断提供新的解释空间:“空的逻辑形式化的充实……就是一种与直到最低种差的真正特殊化相对立的、完全不同的‘运作程序’。”(22)这不仅是对一门先天科学之可能性的说明,而且也表明构建一种新的意向关联的内在要求。第二,形式存在论相对质料区域的“空性”和“纯粹性”在意向关联上只能意味着一种纯粹形式化的、非体验复合的意向关联,从我们上文的分析来看,它只能是那种以时间性的相位关联的形式所展现出的多维的意向流形。因而,这里的意向分析不再直接涉及总体化的直观可能性问题,而是指向了意向流形中的本质类型学或者说本质单一体的事态化的可能性,同时,也正是由于这种意向关联体的纯形式特征,超越论现象学的一元论获得了最终的说明。 其次,意向流形在胡塞尔早期的超越论现象学的思考中具体展示为能思—所思的多维的意向关联体(23)。能思—所思的先天平行性与立义模式的对称性不同,后者仍归属总体化和特殊化的关联,而能思—所思的先天平行性则意味着意向行为及其对象之显现的先天基础,对称性必然生成于平行性,而这一生成事态只能奠基于意向流形与立义模式之间的生成关联。 理解能思—所思的平行性至少有两个难点,它们分别是:与能思具有内容并指向对象一样,“所思也是相关于一个对象并具有一个‘内容’,‘借助’这个内容它与对象相关”(24),以及作为所思之核的超越论的对象X的存在与显现问题。立义模式将很难解决这两个难题。将能思体验中具有的内容和对象的区别置入立义的意向行为中来看大致上仍是合理的,但所思中的“内容”和“对象”因素呢,难道人们在立义模式中能够确认意向对象本身可以与意向行为“平行地”拥有这两种不同因素?果真如此,“立义”这个说法本身将失去意义。就后一个难题来说,构造超越论对象X的立义行为与构造行为的相关项和统一的意义的立义行为有何差异?(25)人们或许愿意强调立义行为的多束性。但这一回应将带来更多的难题,比如,支撑X——作为同一性自身——的内容是什么,既然有内容,必有种属,那么X就显得奇怪了;以及多束立义行为之间是否具有内在的先天关联,如果在它们那里仅仅存在一种偶然的关系,那么平行论的先天性又如何可能? 唯有在纯粹的意向流形中,这些难题才可能得到解决。在双重意向性意义上流形存在着双重意向交织,即能思与所思的意向交织,以及它们各自在横、纵意向性中的意向交织。因而,所思一侧自然与能思一样具有“内容”和“对象”因素,根据双重意向性的奠基关系,我们甚至能进一步确认在纵意向性,或者用人们更熟悉的用语,在视域意向性中存在“内容”对横意向性上显现的“对象”的奠基作用。那些主张以立义模式来解决这一难题的学者们错误地将这种奠基作用理解为中介作用。超越论对象X当然可以“呈现”在某种客体化的行为中,但从根本上说,这种同一性自身及其“呈现”只能存在于意向流形中。在意向流形中,活的当下是双重意向性的最终基础,只有它才可能是同一性X的最终根源。同时,依据这种奠基关系,我们可以发现一种奇特的关系,在以立义模式为基础的中介论眼里最后出现的同一性X,恰恰是逻辑在先的,而这种“在先性”只能从根基性的活的当下的最终构造活动中得出,立义模式无疑“伪造”了能思—所思的先天平行性中原初存在的各种对象关系。 五、结论 海德格尔尽管通晓胡塞尔在“内时间”和“观念”上的相关研究,但他理解胡塞尔的整体思路显然还是建立在立义模式之上,胡塞尔的意识在他看来只能是表象性的,他不可能看到在胡塞尔那里可能存在的前立义的纯粹意识区域,或者说纯粹形式性的显示区域,因而他从存在论上“实现”对存在者层次上的意识的超越和奠基看似就是必然的了。 梅洛·庞蒂对胡塞尔的借鉴主要关涉胡塞尔在“观念”时期以及超越论现象学的后期著作,胡塞尔的这些工作本身即奠定在对立义意向根本的突破之上,因而梅洛·庞蒂自然能够洞悉胡塞尔在“表象意向的基础何在”这一问题上的诸多创建。但应该指出,梅洛·庞蒂对胡塞尔的意向性的理解仍缺乏系统性,他只是隐约地提出了在胡塞尔那里应该存在一种类似“意向流形”的原初的意向构架的问题。 从我们的研究可以看出,作为胡塞尔现象学的最重要的形态,超越论现象学拥有一种相比立义意向更为基础的、独特的意向形式。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先天性观念和意向性观念的新拓展,胡塞尔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例如习性和本性何以可能等等,从而根本性地扩展了意识现象学的分析区域,为整个现象学运动重新夯实了基础。 注释: ①本文曾在华侨大学举办的2014年秋季“华东青年现象学论坛”上宣读,感谢与会的青年学者们的批评和建议。 ②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14页、164页。 ③"Mannigfaltigkeit"在康德哲学中译为“杂多”是恰当的,因为在康德看来,各个表象之间没有内在的先天关联。但胡塞尔与之不同。早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就已经指出,被体验的感性材料不可能是杂乱的,它的被给予性必然建立在质料的先天综合之上。本文的研究将表明,在胡塞尔的超越论现象学的探索中,这种“先天性”获得了进一步的奠基和扩展,它不再局限在总体化,或者说种属关联上,而是与一种形式化的真理相关。鉴于这一突破与流形论之间的本质关联,笔者倾向于直接引入"Mannigfaltigkeit"在数学中的一般译法,将胡塞尔的新的意向性称为意向流形,当然,意向关联体也是一个恰当的选择,在具体论述中,笔者对这两个译法不做刻意地区分。 ④关于胡塞尔意向性问题的历史梳理,可参阅倪梁康《意向性理论的现象学视角与心理学视角》(《广西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 ⑤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324~325页,A276/B[,1]283。 ⑥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第191页,A650/B[,2]178。 ⑦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第173~174页,A635/B[,2]163。 ⑧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第191~192页,A651/B[,2]179。 ⑨参见Walter Hopp,Husserl on Sensation,Perception,and Interpretation,Canad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2008,38(2):219-245. ⑩Husserl,Eirdeitung in die Logik und Erkenntistheorie Vorlesungen 1906/07,hrsg.von Ullrich Melle,Martinus Nijhoff,1984,S. (11)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383页。 (12)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第386~387页。 (13)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第337页。 (14)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第387页。 (15)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第115页。 (16)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第113~117页。依据胡塞尔的思路,笔者从发生视角将Zugleicht译为“趋同”,以此强调它与同时(Gleichzeitig)和同时性(Gleichzeitigkeit)之间的构造关联。 (17)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可参阅拙文《意向与原进程——胡塞尔时间构造中的结构问题》(《哲学动态》,2011年第12期)。 (18)关于流形在胡塞尔那里的确切含义,可参见单斌和钱立卿的文章《胡塞尔的流形概念》(《安徽大学学报》,2014年第5期)、《弗雷格与希尔伯特的几何学基础之争——兼论胡塞尔对几何学起源的分析》(《世界哲学》,2015年第2期)。 (19)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7页。 (20)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12页。 (21)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14页。 (22)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17页。 (23)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讨论,可参阅拙文《胡塞尔论能意—所意》(《哲学分析》,2014年第6期)。笔者以胡塞尔的时间研究为标志,将超越论现象学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早期是指1906/07年到1917/18年左右的“观念”阶段,中期是指1917/18年到1929年的习性的被动发生阶段,晚期是指1929年到1937年的本性的原被动发生阶段。在超越论现象学的三个阶段中,意向流形的展现方式各不相同,大致地说,早期主要侧重对能思—所思的先天平行性的研究,人格、习性的发生在《观念》第二卷中也得到初步展示;中期深化了人格以及历史性的超越论的发生进路,并将习性意向性奠基在纵意向性与具体当下的发生关联之上;晚期的生活世界现象学同样要求还原至意向的关联域,但与之前的研究不同的是,这种意向关联域体现为活的当下的最终奠基功能。 (24)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第229页。 (25)关于所思的三层含义的总结,参见贝奈特《胡塞尔的Noema概念》,倪梁康译,《论证》,赵汀阳主编,沈阳:辽海出版社,1999年,第150~169页。意向性:从意义到意图宣言1_现象学论文
意向性:从意义到意图宣言1_现象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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