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特征_世界主义论文

论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特征_世界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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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4)05-0008-06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即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以中国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为基础的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综合反映的思想体系。中国共产党所秉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基本路线与国家的方针政策、道德法规等则是其现实表现形式。深入研究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特征,是进行意识形态建设的必要前提,更是时代赋予理论工作者的历史任务。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呈现如下六大特征:

一、一元主导性与多样性并存

当代中国的思想意识系统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元主导地位,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一元地位的经济依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治制度是其政治根源;社会意识构成要素的不平衡性发展规律是其理论根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理想是其价值取向。同时,一元主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动员、召唤和聚集民族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增强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的精神支柱,是在全球化背景与国际格局中,维护和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利益的价值反映和文化力量。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一元主导地位,是我国思想领域的突出特点。同时,意识形态的多样性更是我国思想领域存在的不容忽视的客观现实。它是我国多种经济并存的必然结果,是我国多党合作的政党政治、社会阶层变化、人们现实思想文化水准差异的结果。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的经济成分、物质利益、生活方式、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使人们的思想状况日益复杂多样;社会转型造成人们的社会心态、个人行为准则的不同、价值评价观念的差异、人们社会期待的变更,以及由市场经济活动所引发的竞争和人员流动,人们的认知水平、社会角色与职业、教育背景等不同,造成当前我国意识形态的多样化和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它体现着人们精神世界的丰富性与精神需求的差异性。意识形态多样性的客观现实,既反映了当前我国的社会现实,也是我们坚持指导思想一元化的理论依据和事实依据。否认这一点,就意味着将主导意识形态与非主导意识形态等量齐观,抹煞意识形态的层次性。

在多样性的意识形态体系中,既有与主导意识形态同质性的非主导意识形态,也有异质性的非主导意识形态。就其合理性而言,反映了现实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状况,又紧贴人们的认知水平和思想实际,对于主导意识形态的丰富与发展,具有补充、促进作用,它们同主导意识形态一起作用于我国的经济基础,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就其局限性而言,部分非主导意识形态,特别是异质性的意识形态,其本质是非马克思主义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的,会以不同的方式模糊、动摇甚至危害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和一元主导地位。对于非主导意识形态的二重性价值,应正确的分析与认识,视其性质不同而以不同的方式予以对待与处理。

正因同质性非主导意识形态的存在,使主导意识形态的功能发挥和自我发展具有深厚的现实基础。异质性的意识形态,与主导意识形态格格不入,对主导意识形态的一元地位构成威胁、形成挑战,是主导意识形态批判和改造的对象。主导意识形态在与异质性意识形态的比较中,显示出先进性与科学性,在与其斗争中,推动着主导意识形态的发展。事实上,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斗争,主要是主导意识形态与异质性意识形态的斗争。意识形态的发展实践表明,主导意识形态在与非主导意识形态的比较与借鉴、批判与斗争中,不断地生成、升华和提炼出新的发展因子,构成主导意识形态的时代内容,是主导意识形态发展的动力。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一元主导性与多样性并存的特征,要求我们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时刻注视意识形态领域的变化与动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首先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意识形态的多样性中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允许任何以意识形态多样性为由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二是意识形态建设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不动摇。三是要防止意识形态建设上的三种错误倾向:“意识形态地位等值论”,“意识形态建设淡化论”,“意识形态阶级属性中立论”,其实质都是边缘马克思主义一元指导地位。

二、先进性与层次性并存

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先进性的突出表现。意识形态的先进性科学地反映社会发展规律,明确社会发展目标,构造社会发展蓝图,激励并召唤人们为实现价值理想而奋斗。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先进性抑或先进的意识形态,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其实质而言,一是群众性。先进意识形态反映着人民群众的理想愿望和价值追求,代表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对人民群众有教育、引领和范导作用;脱离人民群众势必成为“精英阶层”的贵族思想,是不具有先进性的。二是科学性。先进意识形态始终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被实践证明、并随实践的不断推进而不断丰富与发展,有着严谨的科学内涵、科学精神、科学价值、科学方法和科学的传播途径,经得起历史的沉积与考验而经久不衰。三是前瞻性。前瞻性是意识形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先进性意识形态发展趋势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能对现实社会实践起矫正的作用,对人们思想动向的异常现象起预警作用。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先进性的社会基础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先进生产力的反映。物质生产力的发展状态对意识形态的发展有着直接影响,我国当前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共时态存在着先进生产力、一般生产力、落后生产力,意识形态的先进性是先进生产力的观念形态,始终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反映着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与发展性质。二是由党的先进性要求所决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她要把自己的执政地位推向包括精神生活领域在内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伴随党的活动体现其先进性的追求。意识形态的先进性是执政党的行动纲领与执政理论在意识形态中的核心地位和先进性质的体现。三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意识形态的先进性离不开人民群众这个深厚的现实基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亦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而先进的意识形态抓住了人民群众利益之根本,诉诸着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四是时代精神的表现。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与当代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国化的时代表征;是结合新的实践及时代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文化传统的现代化体现;是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的文明成果与中国现实民族精神相结合的具体化展现。

意识形态的层次性不同于意识形态的多样性。前者主要是指主导意识形态的层次性与多样性;后者则是指多种意识形态(即主导和非主导意识形态、同质性和异质性意识形态)的并存性。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层次性的具体形态主要表现为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以及合理追求个人利益的思想等;其规范性要求是:提倡鼓励的、必须做到的、允许存在的和坚决反对的。当然,这种离散的层次性没有明显的分界,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均质状态,而只是表明主导意识形态多层契合性。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先进性与层次性,在践履的对象上是不同的。对于党员和干部,坚持先进性,身体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不能降格,而且要以制度予以保证,以他们的率先垂范,教育和引导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接受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对于生活在社会不同层面的多数社会成员,要区分层次性,立足实际,从他们现实生活条件、认知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准出发,把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在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时,实行适用于全体劳动者、爱国者的思想道德,不能脱离实际,硬性地提过高的标准与要求。

三、批判性与建设性并存

经典作家在创立新理论之初曾明确指出:“新思潮的优点就恰恰在于我们不想教条式地预料未来,而只是希望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16页。)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不拒斥人类文明史上任何有科学价值的理论,但也不放弃同一切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思潮展开彻底批判。在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世界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实施意识形态渗透与和平演变政策并没有停止,这就要求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有强有力的批判性以反击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侵略,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在国内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各种社会思潮和价值观念并存的态势将长期存在,良莠不齐的思想意识都有存在市场,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西方学者极力鼓吹所谓“普世价值”,加之一些资产阶级自由化者的附和与推波,建立超阶级、无国界的“普适社会价值标准”话语时常显现,以模糊意识形态的界线,边缘主导意识形态的一元地位。回应挑战,就必须凸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性。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批判,是通过理论与实践的自觉反思与现实检验,开拓理论范式新境界。其批判的对象主要是各种异质性意识形态,以发展先进性、支持健康性、改造落后性、抵制腐朽性的思想,捍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元主导地位;意识形态的批判性更表现为自我批判,自我批判就是其自身的吐故纳新与新陈代谢,其现实价值在于:它是自我生成与进步的内在动力、创新与发展的内在机制。是否具有批判与自我批判能力、以及批判的性能强弱,是意识形态是否先进、具有持续发展潜能的重要表现。当代中国意识形态不仅应有鲜明的外在批判,更要有彻底的自我批判。在批判与自我批判中,有效防止意识形态教条化、神化与僵化,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表现开放性和实践性,体现时代性和创新性,彰显竞争性与战斗性;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与时俱进,永葆旺盛的生命力和蓬勃的活力,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保持动态统一。

意识形态批判性的目的与任务不仅仅是消解异质意识形态,更重要的是在批判旧意识形态中建设新的意识形态。当今世界文化思想交流日益频繁,不同意识形态间存在着激烈的碰撞与较量。这种态势的存在,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在意识形态的国际格局中,迎对具有强势影响的西方挑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必须发挥其建设性的功能,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兼容各种意识形态的有益成分,吸收其积极合理的文明成果,在各种意识形态交互作用与融合的世界平台上,建构能和西方意识形态相抗衡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从而屹立于世界强势意识形态之林。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也应看到,深刻的社会变革和随之而来的大量新情况,部分人的意识形态冷漠与信仰模糊、信念动摇、信心不足、信任下降,使意识形态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出现了新的问题。既有的阵地,或是不适应时代要求,或是忽视其重要性,或是工作不力与失误,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控制力有所弱化,造成传统阵地有所丧失,新的阵地尚未完全占领。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的意识形态建设性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

历史经验反复证明,每逢社会转型和社会变革之时,往往是意识形态活跃和发展的时候,先进思想不去传播、占领,落后思想必然获得孳生的机会而蔓延。意识形态的领地,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思想必然去占领。我们今天同样处在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变动着的现实需要科学理论和先进意识形态的引领。构筑体现时代发展与人们思想需求的时代精神,强化社会的共同理想,引导变化着的思想流向,就必须发挥先进意识形态的建设性功能。

四、继承性与创新性并存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在时空维度上,是对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反映,但同时继承与延伸着中国历史的文化材料和思想资源。意识形态的继承性反映着中国社会主义发展的连续性,反映着中国几千年民族思想文化发展的连续性。就其秉承的社会思想资源,一是社会主义社会内在固有的意识形态内容,体现社会主义的方向性和共产主义的目标理想;二是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思想,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民族性;三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与教训的理论总结,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性;四是西方思想文化中的有益成果,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开放性;五是批判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产生的免疫性思想,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阶级性;六是当代世界发展所产生的新思想和进步观念,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时代性。正是对各种思想、理论、观念的批判与整合,剔其糟粕、汲其精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才得以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继承性不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追求,真正体现其价值追求特质的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性。继承是发展创新的前提与基础,创新是继承性内在要求和必然结果;创新根植在继承之中,汲取了继承性资源的价值养料,并根据现实的要求,赋予创新所追求的时代内容与气息。

创新最能体现时代精神和继往开来的精神气质,同时是马克思主义永葆生命力的源泉。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和思想体系,一旦失去了创新,就会凝固、保守和腐烂,惟有创新才能永葆生机与活力。因而,创新对于社会发展与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一种发展的社会思想,与时俱进是其基本的理论品格。这种品格内在要求它不应有任何狭隘与僵化的成分,而应有创新发展的精神风貌。

在当代,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关联度不断升级。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合流,使综合国力的较量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形式,其实质就是创新能力的竞争。因而,创新性的战略意义和政治意义就日益突出,使得创新主体和范围由经济组织和技术创新转向以国家为主体的国家创新体系。这就使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创新性具有新的特征:一是综合性。以理论、制度和科技创新为主线,贯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诸领域。二是实践性。创新不是远离社会生活、脱离社会实践,而是根植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又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现实的创新。三是自觉性。包括对创新意义的认识,创新的具体指向、过程、应用的评价,对创新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的承受与预测,接受科学理论对创新活动的指导,都有制度规范与理性认识。四是效率性。随着高科技的运用,认识水平、工具、能力的提高,信息更迭周期的缩短,创新已突破循序渐进的传统模式,表现为跨越式的新的发展方式,使创新效率不断提高。五是民族性。创新在内容和形式上彰显出民族特色,具有浓厚的民族语言与风格、民族精神与气息、民族个性与气派。这种民族性规范着人们创新的边界,并一脉相承地递传、附着在创新载体与观念之中。

意识形态在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意识形态的继承与创新,都应当与时俱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实现有效性。要真正做到这些,在意识形态建设中必须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理论基础;坚持以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培养“四有”公民为基本任务;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坚持“二为”方向与“双百”方针相结合为基本原则;坚持以理论与实践、本土与外来、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为基本途径。

五、开放性与包容性并存

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开放性是时代赋予的基本属性,其根源首先在于当代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其次是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全面实施,再次,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全球交流、跨界发展,以及共同解决人类所面临的生态失衡、环境污染等危机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问题,需要各个国家跨界交往,这就必然带来意识形态的跨界交流。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开放性具有新的特点:一是自身发展要求而非权宜之计,具有主动性、持久性;二是借鉴和吸收一切先进思想和优秀成果,而非局部选择,具有全方位性;三是“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而非单向度的进口或出口,具有双向互动性;四是没有狭隘的民族偏见和强权霸道作风,具有平等性。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不行,发展不起来。意识形态建设同经济建设一样,只有纳入开放的世界中,才能保持先进性,富于建设性。开放意识形态,能消解意识形态壁垒,汲取国外先进文明成果和有益的公共精神产品,克服自身的封闭性、片面性和局限性,使民族思想文化的发展在世界舞台上具有广阔的天地。改革开放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意识形态的开放性,不仅能给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与发展带来所需的先进技术、观念和人才资源,更为意识形态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增添新的内容,更多全球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成为我们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构成内容,并为意识形态的建设提供了世界性的宽阔视野和交流平台。意识形态的发展史也表明:缺乏开放、自我封闭是意识形态没落与衰亡的重要原因。坚持意识形态的开放性,了解和融入当今世界科学文化和意识形态发展的前沿阵地,把握世界变动的思想脉搏,是代表先进意识形态的发展要求、引领意识形态的前进方向、构筑先进意识形态的必然要求。

开放性是一把双刃剑,在提供机遇的同时,也为国内外敌对势力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传播、腐蚀入侵提供了条件。随着信息技术、电子网络的发展,这些挑战将更加明显。对于西方敌对势力借助意识形态的开放性所进行的意识形态渗透,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和防范,构筑起反渗透、反西化、反分化的意识形态思想战线和理论防线。一要充分认识反意识形态渗透的战略意义,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范的主动性,增强抵御渗透能力,加固反渗透的思想堤坝。二要深入开展对西方意识形态渗透战略特点和规律研究,正确区分其影响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在坚持先进文化的前提下建立系统而科学的反意识形态渗透的文化体系。三要在意识形态的开放过程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提高人们甄别良莠的能力,在吸取外来优秀成果的同时,荡涤各种反动、腐朽、没落的因素。四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统领意识形态阵地,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先进性和批判性,构建反意识形态渗透的坚强堡垒和思想长城,维护中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

包容性是开放的意识形态必然具有的基本属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时代特征决定了它有着博大宽阔的胸怀,是博采古今中外之长、广集世间百家精华的意识形态。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包容性,除一元主导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之外,其覆盖和容纳的思想资源有: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现存社会正在成长着的意识形态;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与现实有益的文明成果。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包容性,是由我国社会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政治制度,这决定着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一元主导地位的同时,包容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思想道德。

六、法治性与德治性并存

法治与德治或曰“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是当代中国治国方略赋予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特征。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国家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等。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既体现在社会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更体现在社会精神生活之中。赋予意识形态建设法治性,是党和国家在意识形态建设上作出的重大决策,标志着对意识形态领导、治理、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完善。法治性意识形态建设有着诸多要求:一是意识形态工作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有违法性;二是意识形态建设应当制度化、法律化,力避主观随意性;三是依法处理意识形态领域中的重大问题,摈弃“人治”思想,突出“法治”的权威性;四是要依法保障意识形态建设,维护其发展的规律性;五是要依法发挥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社会功能,保障其主导性。特别是在经济建设的社会主题背景中,处理经济建设与意识形态建设的关系,防止“一手硬、一手软”,依法强化经济建设为中心之时,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并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助于防止意识形态建设的弱化倾向。

意识形态属于精神生产活动,“以德治理”符合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规律。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一元主导地位,靠经济绩效、政治权威和法律规范不可能产生持续的社会基础,更需要民众有牢固的理想信念、深厚的情感信任和自觉的心理认同。有了这份价值认同,即便是经济社会处于困境,也能赢得和衷共济的民众支持。意识形态建设的德治性价值在于:一是树立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柱,应当发挥意识形态的德治功能,用科学理论武装人们的思想,解决精神领域的问题,以统一意志、凝聚人心、鼓舞斗志。二是实现主导意识形态所追求价值的社会化。有效地实现意识形态所倡导的社会规范,就需要德治性的宣传与教育手段,细雨润物,使民众接受相应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产生心理认同与支持,内化为价值观念、理想信念和生活理念,对意识形态及其社会秩序产生信任感和认同感。三是增进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民众认同与支持意识形态,表明其存在具有合法性;若民众冷漠与反对,则是意识形态的危机。而挖掘合法性资源的首要路径就是加强德治的思想道德教育,从理论上阐释主导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及其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的合理性,以获得民众的合法性认同。

法治和德治是一切社会共有的治国方式,采取何种方式作为治国方略,主观意志固然重要,而基本国情和社会结构则具有决定性。现代文明社会,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治理国家,已成共识。与西方偏重法治传统不同的是,我国文化传统则偏重德治。当代中国,实现治国方略上的法治和德治统一,是对古今中外法治、德治传统合理思想的批判继承和改造。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法治为意识形态建设提供健全的工具理性,德治为意识形态建设提供坚实的价值理性。在法治中,规引德治的社会价值选择,为实现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供精神动力;在德治中,评价和强化人们的法治观念,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中,坚持依法治理与以德治理相结合,形成法治与德治相统一的辩证管理机制,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协调和综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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