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淡水产品出口现状及存在的问题_渔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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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水产品生产大国,水产品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1/3左右,位居世界第一位,水产品对外贸易一直在中国农产品国际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但是,相对于中国海洋水产品国际贸易,中国淡水产品出口存在总量不大、增长速度不快、国际市场份额低、竞争能力弱等突出问题。研究中国淡水产品出口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对于扩大中国淡水产品出口,加速淡水产业的国际化进程,提升中国淡水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中国淡水产品出口现状

1.淡水渔业发展迅速,但出口增长不大。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渔业成为农业中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在2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水产品产量从1978年的465.4万吨增加到2003年的4704.5万吨,平均每年增长9.7%。其中,淡水渔业在国家改革政策的鼓励和市场发展、消费升级的拉动下,发展尤为迅猛,产量由1978年的105.9万吨发展到2003年的2018.8万吨,增长18倍多,年均增长12.5%,淡水产品在全部水产品中的比重也呈稳步上升的势头(见表1)。在不少地方,淡水渔业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亮点,为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新的贡献。

表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水产品生产及出口情况(1978~2003年)

水产品 淡水产淡水产品占水产品淡水产品淡水产品出口占

年份 总产量 品产量全部水产品出口量出口量 全部出口水产品

(万吨) (万吨)比重(%)(万吨) (万吨)比重(%)

1978 465.4

105.9 22.75 9.2

- -

1980 449.7 124 27.57 11.2

- -

1985 705.2

285.4 40.47

12

- -

1990 1237

523.1 42.34 35.8

- -

19952517.2 1078.1 42.83

61

17 27.9

19994122.4 1650.5

40.4 109

30 27.5

20034704.5 2018.8

42.6 158

48 30.4

注:1990年以前淡水产品出口量无权威统计数字,1990年后淡水产品出口量为当年水产品出口总量减去海洋水产品出口量得出。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历年。

在水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水产品出口大幅增长,由1978年的9.2万吨增加到2003年的158万吨,增长16倍多。2002年,中国水产品出口额首次超过泰国,位居全球第一。但是,中国水产品出口量的上升主要来自于海洋水产品出口的增长。中国水产品出口地区集中在沿海地区。2003年,山东、广东、辽宁、浙江、福建5省水产品出口额占全国水产品出口总额的98%,而这些地区的水产业多以海洋捕捞和养殖为主,山东全省56%的水产品是海洋捕捞产品,辽宁水产品总产量的53%是海洋捕捞产品。中国出口的水产品主要为冻鱼(片)、头足类、烤鳗、养殖虾类以及加工制作的鱼产品类和罐头。多年来,淡水产品出口只占中国水产品出口总量的30%左右,占水产品总产量的不足3%。中部、西部省份淡水产品出口的规模较小,甚至一些传统的淡水渔业生产大省,长期以来淡水产品出口也一直发展缓慢。例如,素有“千湖之省”美誉的中国淡水养殖大省湖北省,2003年,水产品总产量达到286.76万吨,而全省水产品出口量仅为2万吨,出口量占全部水产品总产量的比重不足0.6%。目前,中国淡水产品基本上是就近养殖、就近销售,以内贸为主,外向度较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中国淡水产业的大发展。

2.淡水产品市场拓展较快,但国际市场空间仍然不大。尽管中国水产品国际贸易发展较快,但出口市场过份集中的问题一直十分突出。虽然中国目前已向世界150多个国家(地区)出口水产品,而主要贸易伙伴仍然局限在日、美、韩和欧盟等少数国家和地区(见表2)。

表2 2003年中国水产品主要出口市场情况

水产品出口量 出口量占全部水产品出口额出口额占全部

地区(万吨) 总量的比重(%) (亿美元) 总额的比重(%)

日本

63 302240

美国 31.8

15.410 18.2

韩国 49.2

23.4

7.714

欧盟 19.39.2

4.9

8.9

合计163.3 78 44.6 81.1

资料来源:农业部:《2003年水产品进出口贸易分析及2004年展望》,2004年2月19日。

在主要淡水产品出口中除了鳗鱼、罗非鱼等品种有日本、韩国、港澳、东南亚、美国及加拿大等较广的市场外,传统品种的出口市场则主要是港澳和东南亚地区。例如,河蟹的消费群体以华人为主,其出口长期局限于东南亚一带。近年来,中国淡水产品出口始终没有摆脱小批量、小市场的格局,进一步扩大规模、拓展市场已成为提高中国淡水产品国际化程度的当务之急。

3.淡水产品品种日益丰富,但出口产品结构仍比较单一。在中国自然分布的淡水鱼类有709个种和58个亚种。另外,还有海淡水洄游性鱼类64种,其中,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种类有50多种。虽然近年来中国各地淡水渔业发展较快,产品品种日益丰富,但仍以传统品种为主,名特优新品种的生产规模不大;以鲜活品种为主,加工产品不多;以季节性集中上市为主,日常性均衡供给不足。例如,在目前中国淡水养殖产品的品种中,适合出口和加工出口的种类不多,在2002年1900多万吨的淡水产品中,鲢鱼、鳙鱼和鲤鱼就有730多万吨,占38%多,而国际市场需求量大又适合加工出口的罗非鱼、斑点叉尾(鱼回)的产量不到8万吨,且生产一般集中在5~7月,不能满足国际市场的常年需求。这种结构性矛盾也严重削弱了中国淡水产品的出口竞争力。积极突破这个制约成为中国扩大淡水产品出口的关键。

二、中国淡水产品出口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淡水产品国际贸易长期发展不快,既有自身对淡水产品出口重视不够、生产规模偏小、技术含量不高等方面的原因,也有国际贸易对水产品品质要求提高、贸易壁垒增多等方面的原因。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际贸易意识较差,开拓海外市场的主动性不强。中国淡水渔业主要集中在内陆地区,不少地方受自身条件的制约,普遍对淡水产品的发展存在重生产、轻销售,重国内市场、轻国际市场的问题。有的地方对淡水渔业的生产不仅没有优惠扶持政策,而且还要向渔民或渔业企业摊派各种费用;各级水产行政、科研、技术推广部门也普遍存在经费不足、对渔业发展支持不力的问题。从目前的生产组织形式看,淡水养殖基本上是以农民和企业自我发展为主,他们相互之间既缺乏生产协作,又缺乏经营协作,仅仅依靠其各自的实力难以形成开拓国际市场的力量。部分渔民受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对出口风险的承受能力远远低于对现实收益保全的要求,缺乏发展国际贸易的动力。

2.个体生产规模不大,市场组织化程度较低,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中国是世界淡水鱼养殖大国,尽管合计总产量很大,但个体生产规模其实并不大,其生产方式目前仍以分散经营为主,更多的是传统的一家一户的经营。目前,中国的大水面渔业产量只占淡水渔业总产量的40%,这既不利于将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共同发展,也直接降低了生产单位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例如,美国南部虾产业联盟于2003年12月31日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诉状,指控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向其倾销虾产品。2004年2月,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在广州召开全国虾产品出口企业会议,商讨应对方案,而湖北涉案的6家虾产品出口企业不仅没有出席此次大会加入联盟,而且拒绝参与应诉。其中的一个直接原因就是2003年湖北涉案的6家虾产品出口企业的出口规模都不大,其中,荆州3家涉案企业的出口额只有173.8万美元,武汉3家涉案企业中出口额最多的1家的出口额仅为3.5万美元,最少的1家不过446美元。企业不愿承担应诉后果的不确定性的风险。尽管当地不少虾农想参加反倾销应诉,但美国不接受个人应诉,虾农没有资格也没有足够资金应诉。近年来,中国淡水渔业经营企业由于生产数量少、出口金额小,在遭遇国外反倾销指控时,不战而退的事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淡水产品出口。

3.淡水渔业整体技术水平较低,生产条件较差,产品品质不高。①产品总体品质不优。受规模和技术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中国淡水产品的品质与国际市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例如,中国大陆罗非鱼的产量目前虽然已占世界的65%,但罗非鱼进口大国美国,其进口的78.9%来自中国台湾,3.9%来自印度尼西亚,中国大陆罗非鱼只占美国罗非鱼进口总量的1.84%。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内市场的罗非鱼的体重多在300克左右,而欧美市场则需500~1000克的规格,中国的产品难以达到其要求。②深加工的比例较低,淡水渔业产业链条短。据FAO(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世界水产品产量的75%左右是经过加工而销售的,鲜销的比例只占总产量的1/4。而中国目前的水产品加工比例仅为30%左右,其中,淡水产品的加工比例更低,不足5%,而鲜销的比例超过95%。对于广大内陆淡水渔业产区来说,出口运输普遍距离远,成本高。如果没有强大的加工能力作保证,要扩大出口十分困难。③优良苗种覆盖率偏低。当前,人工繁殖苗种并未全面实现和推广,中国的水产原种场、良种场数量不足,优质苗种的生产能力不够,满足不了养殖出口品种的需要。④基础设施薄弱,养殖水域生态失衡问题严重。由于实力不强、投入不足,中国不少地方淡水养殖设施老化,抵御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靠天收”的问题比较普遍。养殖也大多采取传统方式,水体严重富营养化问题比较突出,导致湖泊、水库中水产动物的病害频繁发生,现已发现的疾病达120多种,不仅制约了渔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也破坏了宝贵的淡水资源。

4.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不断加强,中国淡水产品的出口门槛不断抬高。中国加入WTO后,虽然世界水产品进口国对中国水产品出口的配额限制等传统的贸易障碍正逐步消除,但由于中国淡水渔业资源优势明显,淡水产品生产成本不高,加之出口市场集中,近年来,一些国家对中国出口淡水产品在产品检验、外观包装、交易方式等环节又增加了许多新的技术性障碍。例如,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相继在国内立法,把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纳入其国内的法律体系,强制水产品生产企业实行质量保证计划。这不但对于许多具有丰富国际贸易经验的海洋水产品出口企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对于尚处于发展中的淡水产品出口企业来讲,则是更大的压力。同时,由于中国淡水产品生产处于分散状态,出口组织化程度较低,行业的组织化管理落后,出口竞争无序,往往引起反倾销制裁。1996年,中国遭到美国对中国淡水小龙虾的反倾销案,最后美国征收260%的反倾销税,使中国失去了一个主要的淡水小龙虾出口市场。

三、中国淡水产品出口前景分析

1.未来国际市场对淡水产品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水产品作为人类食物的重要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普遍的关注和重视。联合国营养组织在2001年初将鱼肉确定为人类21世纪最佳动物蛋白质来源。全世界有10亿多人将鱼类作为主要的动物蛋白质来源,世界56%的人口摄入的动物蛋白质中至少有20%取自鱼类。根据FAO预测,未来全球鱼类的消费量还将持续增长,从现在的人均16公斤增加到2030年的19~21公斤,增长潜力巨大。目前,全世界的水产品年产量维持在1.2亿吨左右,主要来自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但从目前的情况分析,一方面,世界水产养殖业迅猛发展,1984~1999年,世界水产养殖年产量从700万吨增至2250万吨,已达到水体能够承受的高峰区段。世界大型沿海渔场的海鱼捕捞量已达饱和或超过天然生产能力,需要有一个休养生息的阶段,甚至不排除有一个相对萎缩和调整的阶段。另一方面,随着国际社会通过国际间的合作进一步强化对环境和渔业资源,特别是对公海渔业资源的保护,海洋捕捞产量要大幅增长也不太现实。FA02002年度报告显示,世界海洋“主要的鱼类种群的47%已经充分捕捞,因此,产量已经达到或非常接近其最大可持续性捕捞的极限”;“在2015—2030年期间世界捕捞产量将持平”。国际市场需求的增长与世界海洋水产品产出能力扩大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将为中国淡水渔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2.中国淡水产品增产潜力大。中国淡水资源丰富,淡水捕捞和养殖历史悠久,传统的淡水产品产区的渔民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近年来对渔业发展政策的完善和渔业管理体制的改革,为促进淡水渔业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中国淡水渔业资源还蕴藏着较大的深度开发的潜力。中国有内陆水域面积2.66亿亩,其中,可供养殖的面积有8793万亩,现在的利用率约为2/3;另外,全国还有水稻田4.5亿亩,稻田养鱼也有很大的发展余地。同时,中国淡水养殖业的整体单产水平还不高,单产几十公斤的池塘还占相当大的比重,也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如果能整合好养殖资源,加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搞好配套扶持工作,把这些优势开发利用好,中国的淡水渔业就一定会取得更大的发展。同时,淡水渔业和淡水产品加工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具有发展这些产品的国际贸易的比较优势。美国罗非鱼协会秘书长Kevin在来华参加“中日韩水产品加工技术研讨会”时曾说过,目前,美国本土养殖罗非鱼的成本在每公斤2美元左右,零售价为每公斤4~10美元,而中国的养殖成本是每公斤0.5~1美元。中国淡水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3.中国部分名优淡水产品出口前景较好。近年来,随着中国淡水渔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在传统水产品稳步发展的同时,鳗鱼、罗非鱼等一批名优新品种迅速崛起,并在国际贸易中崭露头角。例如,20世纪80年代以后,罗非鱼日渐成为中国池塘、流水、网箱、稻田等多种养殖方式和方法普及的重要养殖品种。中国罗非鱼养殖产量居世界首位,出口量也由1998年的473吨增加到2002年的3万多吨,近几年已出口到世界各地。目前,中国出口的罗非鱼深加工产品仅占国际市场销量的4.5%,在国际市场上,罗非鱼的深加工产品十分畅销,是最具潜力的出口品种之一。又如,河蟹是中国特有的大型淡水蟹类,它营养丰富,口味独特,品质好,在所有淡水蟹类中优势十分明显。虽然中国大陆河蟹进人国际市场的时间不长,但在日本和港澳等地区受到普遍欢迎,具有较大的出口增长潜力。另外,中国的江团(长吻鲍)、鳜鱼、淡水小龙虾、银鱼、池沼公鱼等在国际市场上也具有一定竞争力。

4.扩大淡水产品出口是加快淡水渔业发展的迫切要求。在1978~2003年的20多年间,中国淡水产品产量增长迅猛,并且还有进一步增长的潜力,因此,仅仅依赖国内市场是远远不够的。2001年,全世界人均水产品占有量不到20公斤,而中国2002年的人均水产品占有量已达33.8公斤,超过了世界人均占有量。虽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群众消费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国居民的淡水产品消费总量也会增长,但增长的空间比较有限。此外,随着加入WTO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中国淡水渔业也面临“不进则退”的问题,如果中国的淡水产品不能或“不愿”进人世界市场,别国的水产品不但要进入中国市场,还要占领中国原先的市场,中国淡水渔业同样会面临激烈的竞争。同时,中国加入WTO后出口环境的逐步改善,也为进一步扩大中国淡水产品的国际贸易提供了新的良好的契机。

四、扩大中国淡水产品出口的对策

积极发展淡水产品国际贸易,既是提升中国淡水渔业产业素质的客观需要,也是加快中国农业国际化步伐,提高竞争能力和综合效益的现实选择。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为适应未来发展的趋势,扩大中国淡水产品出口应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1.突出解决目前淡水产品出口总量不大、整体实力不强的问题,推进淡水渔业生产规模化。一方面,规模经营能促进生产力的优化组合,没有规模化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也不可能真正实现淡水渔业国际化和现代化。另一方面,生产规模的扩大也有利于加快养殖行业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有利于开展高档次的水产品深加工。因此,应根据现阶段水产行业的特点,大力整合淡水养殖资源,推进渔业生产要素适度集中。①完善淡水渔业区域化布局。养殖区域化布局、连片开发可以有效避免生产设施的重复建设,达到资源共享、集成利用的目的。但是,现实中,要千家万户养什么、养多少,不可能自发实现,必需依靠政府的适当组织引导,即根据自然资源、生态等实际,选择一些区域优势明显、产品销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项目进行产业化开发,走出一条既运用行政力量去抓,又按照市场规律去管理的新路子。②深化农村水面使用权制度改革,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组织,大力发展连片经营、专业合作的相对集中的经营模式,促进各种渔业生产要素向渔业生产大户集中。③办大龙头企业,发展企业集团。在政策、资金、技术、服务上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实现“公司+渔户”、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运作。健全企业与渔户的联结,通过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把分散生产经营的渔船、养殖基地连接起来,依托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水产品加工水平,拉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

2.突出解决目前淡水产品品质不高、竞争能力不强的问题,推进淡水渔业产品品牌化。为了适应加入WTO后形势发展和国际市场对水产品质量的要求,农业部于1999年以HACCP为基础,发布了《水产品加工质量管理规范》。但是中国目前上千家水产品出口企业中,只有20%左右实行了HACCP,其中,获得水产品出口欧盟资格的不到15%,更多的企业被挡在出口企业行列外,形势不容乐观。要抓紧对现有企业进行达标整改,使更多的企业尽快完成质量达标,并获得出口产品的卫生许可。进一步加强对淡水渔业环境的保护,大力推行无公害养殖、绿色养殖,抓紧按照国家和国际标准,对水产品生产和加工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努力打造有中国地方特色的精品名牌,提高中国淡水产品的质量和加工品质。

3.突出解决目前淡水产品出口企业各自为战、竞争无序的问题,推进淡水渔业经营协作化。一方面,要通过政府部门的组织引导,推进淡水渔业生产企业分工协作,沟通联系,形成行业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良性互赢格局;另一方面,加强淡水渔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使其在维护中国淡水产品出口企业利益,推进国际交流合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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