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的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资产论文,积极探索论文,管理制度论文,产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难度是很大的。但是我们必须知难而进,否则将延缓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进程,影响国有资产增长和国民经济发展速度。
一、产权制度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产权制度的创新就是要确立国家作为投资主体的法律地位,使其权益受到维护,并使国有资产能有效运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把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五条,实际上每一条都是以产权制度为根基的。第一条是从产权关系上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它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产权关系明晰。对于包含有国有资产的企业来说,产权关系明晰,就是要明确国有资产产权的法定代表机构。二是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制度,实行投资人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产权形式。这必须以产权关系明晰为前提。第二、三条是从企业资产所有者和企业法人的权责方面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不仅资产所有者权责的明确和行使有赖于产权主体的明确,而且企业法人的权责的明确和实现也要依靠产权主体的明确。因为所有者的权责与企业法人的权责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但所有者的权责处于主导方面,主要表现在:1.企业法人的权利是所有者的权利派生的,没有所有者的权利也就不存在企业法人权利。2.企业法人财产权的获得是有条件的:一是企业法人要承担对所有者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和实现出资者财产收益的责任;二是企业破产时,所有者要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3.企业法人的权利要受到所有者权利的制约。所有者借助于企业治理机构对企业法人的权利行使有效的控制和监督。第四条是从企业是市场竞争的主体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这是前三个特征的延伸。第五条是从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看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现代企业制度的领导体制是由投资者和高层经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来承担的。以股份制而论,它的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所组成的。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水平。
目前国有商业企业改革为股份制的企业,主要存在着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国家股权代表机构多元化。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究竟由哪个机构负责并不明确,股利的收取、配股资金的筹集、股票的转让等由谁承担也不明确。原因是国有资产产权主体虚置;二是股份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产生仍沿用了旧的企业干部管理体制;三是这种人事权受到政府侵犯的企业不可能是真正自主经营的企业,这也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出现后两个问题的原因是由于没有建立起将产权管理与对产权代表人的管理相统一的产权制度所造成的。
二、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我们要按照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建立新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其总体目标应是: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实现管理内容价值化,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机构专职化,产权交易市场化,产权运营独立化。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体制实际是一个管理体系,一方面它是由三个层次的功能不同的机构所组成的体系。第一层次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它是政府性质的,职能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第二个层次是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它是企业性质。其职能是经营国有资产,不从事一般的生产经营。第三个层次是国联企业(包含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它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个层次以产权为纽带、上下联接贯通,通过分级派出产权代表直至使产权机制进入企业。第一、二层次的关系是授权委托的关系。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的关系是一种投资关系。
从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体系看,它是由三个环节构成的。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核心是资产的收益及其使用,所以产权收益管理是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一个重点。国联企业是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第一环节。在这里国家是通过国有资产产权代表人参与企业经营决策,维护产权利益来实现对未取走那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国有资产经营机构是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第二环节,在这里,该机构将集中的国有资产收益的一部分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另一部分用于再投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第三环节,在这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集中起来的资产收益用于再投入,作为国家调整产业结构的一种经济手段。为了确保国有资产部门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再投入,有必要将国有资产财政与公共财政分开。就是说要将国家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取得产权收益和国家以政权组织、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取得税收分开。国有资产财政属经营型性质的财政,所以国有资产财政收入要用于国有资产运行的再投入。公共财政属供给型财政,公共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为社会创造市场正常运转的客观环境。将两种不同性质的财政分开,就是将利税分收、分管、分用、分流。这既有利于形成国有资产经营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公共财政贯彻量入为出的原则。这样产权运营也就独立化了。
三、国有商业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和途径
(一)健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要通过法规来确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专司管理国有资产的实权。不确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就无从谈起。要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应是:拟定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国有资产预算,制定国有资产配置的重大决策;决定国有资产实行委托管理的方式、机构、授权范围和责任;收取和使用受委托机构所交的国有资产收益;任免国有资产经营机构的受权人和国有资产的监事人。
(二)建立国有资产经营机构。这是建立新的产权制度的一个重点。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与国连企业之间需要有一个中介组织即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它是由政府授权的经济组织,不具有行政职能,不列入政府序列,不定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是“国家干部”。其经营的对象是价值形态的国有资产,而不是实物形态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主要起以下作用:(1)可以避免政企不分。政资分开只是解决政企分开的第一步,政企分开的实现还有赖于把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与国有资产的经营机构分开。建立了资产经营机构以后,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只对该层次实施管理,而不能直接去管理国有企业或国联企业,这就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设立了一条隔离带,从而最终解决了政企不分的问题。(2)有利于资产营运的有效性。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作为企业,对其投资的企业处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产权的运作均按市场规则进行,从而避免了政府行政部门以官员的身份对企业的经营进行行政干预。(3)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可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按市场规则运作国有资产,从而促进产权流动和优化重组。
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从层次上分,有中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的经营机构,也有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的经营机构;从行业跨度上分,有跨行业的,也有行业性的,中央和省以及大城市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宜以行业性为主,中等城市及其以下基本上应是跨行业的。跨行业的大型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也可设行业性的分支机构。组建商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以采取多种途径: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授权,可将重叠的商业行政管理机构、商业行政性公司、网点投资公司、某些商业集团公司组建为商业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主要任务是从事国有资产的经营,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提高国有资产的产出效益,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具体职责主要有:持有和妥善保管国有商业资产产权证;管理投资于企业的国有产权;对授权的国有资产进行运作,或投资、或发包、或出租或产权转让等;任免、管理企业中的国家产权代表;收取国有资产收益并按规定比例上缴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三)建立国有资产产权代表人的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的管理是通过人来实现的,因此要把对资产的管理与对资产代表人的管理结合起来,不能见物不见人。要通过对人的管理带动对资产的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国有资产代表人真正履行了职责,才能说最终解决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无人负责的问题。
为了有利于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管理,要建立对国有资产管理与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为此,首先要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由国有资产代表机构任命的制度。这种把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与任命的作法,有助于使国有资产的代表人尽心尽职。其次,要建立一套管理国有资产代表人的制度,如国有资产代表人责任制、国有资产代表人资格评审制度、国有资产代表人工作报告制度和国有资产代表人考核及奖惩制度等,只有这样才能吸纳、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善经营会管理的职业企业家。
(四)对没有条件组建国有商业资产经营公司的城市有必要在跨行业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中设立商业发展基金,将国有商业资产的收益用于商业的再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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