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介词表处所功能的来源及其非同质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同质性论文,介词论文,处所论文,来源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连-介词“跟、和(hàn)、给”表示处所的功能 1.1 拙文(2012)首次提出“连-介词”这一语法范畴。所谓“连-介词”是指介词中像“和、跟、同”等这类既能介引关涉对象,又能兼做并列连词的一类。例如: 和 跟 同 介词:我和他要了张电影票。 我跟他聊了自己的事情。 我同小张毫无关系。 连词:我和他看了场电影。 我跟他是北大学生。 我同小张都在二班。 称之为“连-介词”,还是“介-连词”,最初曾斟酌过,最终选择了前者。因为这类词的主要功能是做介词,而且从来源上说,多数并列连词可以看作特殊的介词,即介引出一个并列的关系项的介词。这就是说,汉语并没有印欧语那种跟介词对立的连词,汉语的并列连词其实是伴随介词的一个特殊的次类。赵元任先生早就关注到汉语中的“跟、和、同”可以兼做连词、介词的特点,在他的《中国话的文法》第八章8.4节称之为“介词性连接词”(赵元任,2002:392)。所谓“介词性连接词”,从字面上理解是指这类连词带有介词的性质,重心放在连词上,与笔者小有差别;但无论叫“连-介词”还是叫“介词性连接词”,其所指是相同的,都强调了这类词兼具介词和连词功能的特性。 1.2 拙文(2012)提出汉语的连-介词至少有四个来源:(i)伴随义动词“和、跟、同”等;(ii)使役义动词“唤、教”;(iii)给予义动词“与、给”;(iv)同位结构“我两个”中的数量词“两个”。其中源于使役动词“唤”的连-介词在东北哈尔滨等地读本音huàn,而在北京话里音变为hàn。民国时期曾将北京音hàn定为规范的读音,书面上写作“和”(见《国语辞典》),台湾地区至今沿用这个读音和写法。“和hàn”是个训读字,只取“和(hé)”的字形与字义,不取“和(hé)”的读音,为区别二者,下文用“和*”代表源自“唤”的老北京话连-介词。在那篇文章里,笔者论证了使役动词“唤”和给予动词“给”语法化为连-介词的动因、路径和机制,而本文关注的问题是,汉语方言中有些连-介词如“跟”、“和*”、“给”的功能除了介引行为动作的对象之外,还扩展到能够介引处所,探讨它们介引处所的功能的来源及性质,是本文题旨所在。 1.2.1 “跟” 普通话中“跟”没有引进处所的功能,如《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跟”没有表示处所的介词义项(为省篇幅,有的义项下省去例句): 但是在陈刚等《现代北京口语词典》(1997:127)中却列出了“跟”表示处所的三个义项: 跟gēn ①在(不用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如:他们~街上站着呢。/您~家住呢吗?/他~乡下呢。②自,从(只用于空间)。如:我刚~乡下来。③经由。如:~这儿穿过去。 其中义项①例句中“他跟乡下呢”一句中的“跟”与前两个例句的用法不同,不是介词而是动词用法,表示存在的处所。 闵家骥等《汉语方言常用词词典》(1991:181)也记录了跟北京话相同的某些用法: 跟gēn北方方言①从。例他刚跟上海来。②在。例挺高的个儿跟那儿直晃。(《侯宝林相声选》) 1.2.2 “和*” 陈刚等《现代北京口语词典》(1997:146)对“和*”有简单的说明和描写: 1.和,跟。现在已不大活用,使用范围只限于“什么~什么”“哪儿~哪儿”“谁~谁”等词语中。2.在(不用在动词和名词之间)。如:他~家干什么呢? 拙文(2012)根据上举陈刚书和侯精一(2010)对北京南城调查的材料,将北京话连-介词“和*”的功能综合如下(括号里的数据引自侯文): a)伴随介词,引出关系者(20%用hàn,其余用hé) 他~这事儿没关系。 我~你一块儿去。 弟弟~我一边儿高。 b)并列连词,用在固定词组中(40%用hàn,60%用“跟”) 咱俩谁~谁呀,甭说那个! 这是哪儿~哪儿啊!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去去去!什么~什么呀,一边儿去! c)介词,引出处所(30%用hàn,其中2人兼读hài,其余用“在”) 他~哪儿住? 车就~门口搁着呢。 他~家干什么呢? 台湾地区“和*”的用法与a)、b)相同,但没有引介处所的用法c)。 1.2.3 “给” 给予动词“给”做连-介词的方言主要分布在河南、江苏、山东、河北等地。拙文(2012)已举例说明。据苏晓青、吕永卫《徐州方言词典》(1996:173-174)的描写,“给”既有连-介词的一般功能,又有一般连-介词所没有的介引处所的功能和表存在的处所动词功能。笔者对原书的语法义位顺序调整如下: a.介引对象:我给他拼了|我给你没完。 b.并列连词:今天的活儿就落下你给小王两个没干完了。 c.介引处所,相当于“在”:小孩儿给河那涯儿玩儿(小孩子在河那边玩儿呢)|书包放给床上了(书包放在床上了,“给”做动词的补语)。 d.动词,表存在的处所、位置,相当于“在”:老五给家里了|孩子还给半路上|不给谁身上,谁都觉不着。 另据杨永龙先生调查,开封话里“给”除了可以像普通话一样引出获益者(你给他带去二斤茶叶吧)之外,也有跟徐州话相同的连-介词功能和表处所的功能: a)相当于介词“跟”:我给他一块去。 b)相当于并列连词“和”:我给他都是河南大学毕业的。 c)介引处所,相当于“在”:他给家做饭(他在家做饭)|他给学校打球来(他刚才在学校打球)。 d)动词,表存在的处所:他这会儿给家咧,你快去找他吧(他这会儿在家呢)|我给他给一块(我和他在一起,前“给”表伴随,后“给”为存在动词)。 开封话以上用法的“给”,读音跟给予动词的“给”相同,而开封话里的动词“跟、搁”读音都与“给”不同,这说明开封话处所介词“给”与“跟、搁”没有音变关系。 综上可知,以上三个来源不同的连-介词都有介引处所的功能,我们感兴趣的是: 1)“跟”介引处所的功能是如何获得的?是从其介引对象的功能扩展而来,还是另有途径? 2)源词不同的“跟、和*、给”是否沿着同样的路径产生了表处所的功能? 3)“跟”和“给”相当于动词“在”的功能是怎么来的? 2.跟:由行为动词到处所介词 2.1 两种假设 “跟”表处所功能的来源可以有源自连-介词和源自动词两种假设: (一)行为动词→连-介词(介引对象)→处所介词(介引处所) (二)行为动词→处所介词 第一种假设立足于连-介词“跟”语义功能的泛化,由介引行为动作的对象扩大到介引行为动作的处所。这种假设貌似有理,但是经不起求证。“跟”是伴随义行为动词,伴随义动词是个大家族,成员众多,遵循“平行虚化”的规律(洪波,2000:“实义同,其虚化义亦同”的现象叫“平行虚化”),它们几乎都由伴随义动词虚化为连-介词,如“与、及、将、共、连、带、兼、并、和、同、跟”以及吴语里的“搭”和“帮”等。“跟”也顺理成章地虚化为连-介词。如果“跟”表处所的功能是其表对象功能的扩展,那么同样,根据“平行虚化”的原则,伴随介词家族中的其他成员也应该有同类现象发生。但是据我们现在掌握的情况,除了“跟”以外,尚未见到其他伴随动词有表处所功能的。这一事实表明,“跟”表处所的功能在伴随介词中可能是个特例,因而它更有可能不是由连-介词功能扩展而来(动作的对象跟动作的处所这两个概念的义域距离过大),而是另有所自。 接下来看假设二,即“跟”是由行为动词演化为处所介词的。有没有这种可能呢?由于文献资料的局限,我们很难找到连续性的演变例证,但这不等于我们就束手无策,我们可以依据有限的不完整的材料和语法化的一般规律,借助于演绎的方法,来建立合理的假说。 一般来说,虚词的语法意义跟源词的词汇意义有内在联系,源词的词汇意义决定了语法化的起点和方向;从理论上说,行为动词“跟”之所以能产生引进处所的语法功能,归根结底是它的语义结构所决定的。因此,运用结构语义学的义素分解法,对“跟”的语义结构加以分析,是追溯其表处所功能来源的比较适当的出发点。 2.2 行为动词“跟”的语义结构分析 行为动词“跟”的“紧随在后面”义出现较晚,《汉语大词典》所载例句首见于《水浒传》第六回:“智深随即跟到里面。”另一例是《儒林外史》第二六回:“鲍廷玺随即跟到船上,叩谢过了太老爷回来。”动词“跟”的源词应是名词脚后跟的“跟”,这与名词“尾”用作动词“跟随在后面”是同一理据。如: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盗侠》:“行数十里,天黑,有人起草中尾之。”元无名氏《连环计》第四折:“某,李肃,奉太师的将令,着我擒拏吕布。一路尾着他追来。”李广田《冬景》:“他尾在村长的背后,走进了那结着彩绸的大门。”(引自《汉语大词典》)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对动词“跟”的解释是:“在后面紧接着向同一方向行动”(2012:443-444)把“紧接着”改为“紧随着”更贴切一些。如此,行为动词“跟”的语义结构可分析为: [甲] [在乙后面] [紧随着] [同向行动] 其中最重要的义素有两个:a)位置:在后面;b)情状:紧随着持续行动。可以看出,动词“跟”的语义结构中先天就蕴含着“在后面”这一方位义素,这应是“跟”能产生出表处所的功能的语义基础。其他伴随义动词的语义结构中不包含这一方所义素,如“共、同”等的语义结构为:[甲][乙][一起做],所以未能相应产生出表处所的功能。接着要论证的是,由理论上的可能性到语用中被实现,这中间经历了什么过程?能否对演变过程进行合情入理的推导复制描写,是假设二能否成立的关键。 2.3 隐含义素的呈现与“跟”语法化的语境与结构式 吴福祥(2005)指出“语法化过程涉及的并非单个词汇或语素,而是包含这个词汇或语素的整个结构式”,“总是需要特定结构式的句法结构和语义关系作为其语法化过程发生的语用、语义和句法条件”,因此我们需要找到诱发动词“跟”语法化的原生语境和特定的结构式。我们发现,作为动作动词,“跟”的自由度小,黏着性强,它很难单独自由运用,一般总要在它的后面加上某些补语成分后才能自由运用。比如不能单说“你跟他”,却可以说“你跟着他、你跟上他、你跟紧他、你快跟去、我马上就跟来”等。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补语成分大都是“跟”的隐含义素的呈现,如“跟着”的“着”是“跟”表示动作持续进行义素的呈现,“跟在”的“在”是“跟”表示方位的义素的呈现,“跟紧、跟上”的“紧、上”是“跟”紧随着行动的情状义素的呈现,“跟去/来”的“去/来”是“跟”方向义素的呈现。但以上隐含义素呈现后形成的述补式都不是“跟”产生处所介词的源结构式,只有当“跟”隐含的方位义素“在后面”呈现到句法层面时,才提供了演变的温床。口语和书面语都显现,隐含义素“在后面”通常以“在后面跟着”或“跟在后面”的固定结构式出现在句中。例如(《西游记》的例子是赵长才先生提供的): (A)“在后面跟着”做谓语 (1)马老先生缩着脖子在后面跟着。(老舍《二马》) (B)“跟在后面”单独做谓语或是顺承复句的后一小句 (2)六健将抖擞精神,在前开路,大圣笑嘻嘻跟在后面。(《西游记》) (3)陈白露走上旅馆的楼梯,方达生跟在后面。(曹禺《日出》) (4)八戒挑着行李,跟在后面。(《西游记》) (5)两位工友抱着各色的小纸旗,跟在后面。(老舍《四世同堂》) (C)“跟在后面”是顺承复句的前一小句 (6)行者跟在后面,想听听他跟国王说什么。(《西游记》) (7)老妖一见心慌,闪身躲过,将身子一晃,化作一道寒光,向东而去。行者和八戒跟在后面,紧紧追赶。(《西游记》) (8)小荷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回身拱手。(老舍《四世同堂》) (9)老仆人跟在后面,拿着电筒。(曹禺《北京人》第三幕) 那么,上面(A)(B)(C)三种句型中,哪一种是引发动词“跟”产生处所介词功能的源发语境呢?显然,(A)类不可能。因为“在后面跟着”中,“在后面”是处所状语,“跟着”是句子的语义中心,唯一的谓语动词,不可能演变为介词。 (B)类有可能,如果“跟在后面”可以省略为“跟后面”,“跟”就能被重析为处所动词“在”。比如(括号内的“在”表示被删除): (3’)陈白露走上旅馆的楼梯,方达生跟(在)后面。(曹禺《日出》) (4’)八戒挑着行李,跟(在)后面。(《西游记》) (5’)两位工友抱着各色的小纸旗,跟(在)后面。(老舍《四世同堂》) 但是,这类句子中“跟在后面”或是唯一的谓语(如3’),或是顺承复句后一小句(如4’、5’),都起结句的作用,韵律上要求稳定(2+2比1+2稳定),因此省略“在”字的几率较小。更重要的是,这类句子中“跟在后面”的“在”具有双重句法意义:一是介引方所,二是表示动作正在进行,如果删除“跟在后面”中的“在”,变为“跟后面”,就只能重析为静态的表示方所的“在后面”,跟“跟在后面”的双重语义不完全重合对应,所以源自(B)类语境的可能性比较小。 剩下看(C)类。“跟在后面”是顺承复句“S++”中的前一小句“”,后面跟着另一个小句“”。在汉语的顺承复句中,和的语义分量通常并不相等,语义重心往往在后面的“”,这种重心不平衡的态势很容易使“”语义弱化,带有状语性。所谓语义弱化,就是处于位置的“跟在后面”的具体动作义削弱,处所状态义加重;与此相应,动词“跟”的具体动作义削弱,表方位处所义加重,状语化的“跟在后面”就相当于“在后面”。另一方面,“跟在后面”中“跟在”为动补结构,“在”的功能是引进处所;由于“跟”本身就含有处所义素“在后面”,所以动补结构“跟在”的语义有重复羡余之处。重复从本质上是语义表达的强化手段,但是在顺承复句“跟在后面,VP”中,“跟在后面”却处在语义轻化、弱化的位置,这样,强化形式“跟在”就跟语义弱化的产生了不太相宜的偏离,这种偏离推动了羡余成分的脱落或省略。或是省略“跟”,或是省略“在”。在顺承复句“跟在后面,VP”中,如果省略“跟”,就成了“在后面VP”,如果省略“在”,就成了“跟后面VP”。正是省略式“跟后面VP”使得“跟”在语用中被重析为表示处所的介词,相当于“在”。例如,删去(C)类两个例子中的“在”,“跟”就具备了重析为处所介词的条件,这反过来验证了“S+跟在后面,+VP”句式是“跟”产生出介引处所功能的原始句型或曰源语境: (6’)行者跟(在)后面,想听听他跟国王说什么。(《西游记》) (8’)小荷跟(在)后面,一边走一边回身拱手。(老舍《四世同堂》) (9’)老仆人跟(在)后面,拿着电筒。(曹禺《北京人》第三幕) 简而言之,“跟”语法化为处所介词的句法条件有二。其一,“跟”出现在其隐含义素“在后面”得以呈现的固定结构“跟在后面”中;其二,“跟在后面”是顺承复句的前一个小句(处于非句子核心成分的状语最容易发生虚化)。只有具备这两个条件,“跟”才有可能通过省略“跟在后面”中的处所介词“在”,而被重新分析为处所介词。 2.4 处所介词“跟”的语义泛化与功能扩展 2.4.1 如前所述,处所介词“跟”的源语境是“跟在后面VP”,可以推想,它最初适用范围较窄,方位词“后面”是它的唯一或常用搭配。后来处所介词“跟”的语义发生泛化,组合能力增强,突破源语境的限制,由“后面”扩大到其他方所名词,如前举陈刚等(1997)、闵家骥等(1991)书中的例子所示:“他们~街上站着呢|您~家住呢吗?|挺高的个儿跟那儿直晃”等。只有发展到这一步,“跟”的处所介词性质才得以确立。 2.4.2 除了组合能力增强、使用范围扩大之外,处所介词“跟”的句法功能也有了扩展,不仅能引进行为动作的所在处,还能引进行为动作的起始处和经由处,如上述陈刚、闵家骥书中所描写的北京话、北方话事实: 跟②自,从(只用于空间)。如:我刚~乡下来。③经由。如:~这儿穿过去。(陈刚等,1997) 跟①从。他刚跟上海来。(闵家骥等,1991) 另外山西话里也有这种用法,如赵树理《李家庄的变迁》十:“李如珍问小喜道:‘喜!你跟哪里来的?田支队驻在哪里?’”那么,“跟”获得这一句法功能的理据究竟何在? 表处所的介词“跟”功能扩展到表动作的起始处和经由处,是处所介词概念内涵模糊与交叉引发的。在汉语史上,一个处所介词兼表所在处、始发处、经由处甚至终到处这几种功能的现象很常见,从马贝加(2002,第二、三章)的描写,可以看出处所介词可以一身而兼表诸多下位功能的事实。以处所介词“在”为例,“在”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处所,从古到今皆然,不再举例;引进动作行为的起始点用“”表示;引进行为动作的经由处用“”表示;引进行为动作的终到点用“”表示。以下各例皆取自马贝加(2002:30-96): :相当于“从、自” (10)因为我在家中来,中途不见了,庵主必到我家里要人。(拍34.629) (11)我特特在井里救你出来,是我的人了,我怎肯送你家去!(二刻25.537) :相当于“打、打从” (12)幸得宿太尉营解,从轻发落,刺配沙门岛,在登云山经过,被他们打劫了上去。(水浒后传18.161) :相当于“到”,其一为“V在N”式: (13)有鸣鹊来在阁屋上,其声甚急。(三国志·魏书·方伎传816) (14)大模大样摇摆在刘太尉府中去。(古今22.334) (15)只求送在家里去。(二刻25.539) (16)他那双小脚儿野鸡溜子一般飞快跑在楼跟前。(儿女英雄传35.662) 其二为“在NV”式: (17)从此改过前非,再不在金奴家去。(古今小说3.77) (18)亦且这些妇女们偏要在寺里来烧香拜佛。(拍26.455) (19)不知父母在哪里去了?(二刻38.739) 经查马书有关章节,知主要引进动作始发处的处所介词“自、从”古代也能兼表所在处、经由处,但由于语义的排斥,不能表示终到处。“自”表所在处,只见于上古,而“从”则延续到近代汉语甚至现代某些方言,以下各举一二例以窥一斑(除有说明,余皆引自马书): “自、从”表所在处,犹“在”: (20)公自扬门见之,下而巡之。(《左传·昭公21年》) (21)其后弄儿壮大,不谨,自殿下与宫人戏,日磾适见之,恶其淫乱,遂杀弄儿。(《汉书·金日碑传》) (22)百官奏事上食如故,宦者从辒辌车中可诸事。(《史记·李斯列传》) (23)座主从哪个寺里住?(《祖堂集》卷5) 济南方言中“从”仍用于引进动作发生或事物存在的处所,如(引自黄伯荣主编,1996:532;钱曾怡,1997:314): 他从黑板上写字|从草地的当中有个喷水池|他从济南住,你从哪里住? “自、从”表经由处,犹“经、由”: (24)出自北门,忧心殷殷。(《诗经·邶风·北门》) (25)有大雨,自其窦入。(《左传·襄公26年》) (26)陈平乃与汉王从城西门夜出去。(《史记·陈丞相世家》) 由上可知,处所介词“在、自、从”古今都有对其下位功能不细加区分的情况存在,所以,北京话中“跟”虚化为处所介词(相当于“在”)后也衍生出兼表起始处、经由处的用法就是有理据可循的功能扩大。请看下表(表示主要功能): 在以上几个处所介词中,“在”的下位功能一应俱全,这是因为“在”是从存在动词虚化来的。“存在”这一概念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既可以静态地存在于某处,也可以动态地迁移到他处。当人或事物开始运动时,原来的静态存在处就转化为运动的起始处;运动过程中经由的某一处,既是人或事物短暂的存在处,也是下一段路程的起始处;人或事物运动的终到处就是其静态的存在处。正因为所在处、起始处、经由处、终到处这几个概念的内涵具有相对性、交叉性,其边界是模糊的、不固定的,所以古代可以用同一个介词兼表;在相对于书面语不那么精细的现代汉语方言口语中也可以一身通用。但这种功能通用性的程度最终要受原词词义的制约,“自、从”的显著语义是表起点,“跟”的核心义素是“在后面”,这些都与“终到”义没有直接关联,所以“自、从、跟”没能像源于存在动词的处所介词“在”那样,也兼表终到处。 3.省略谓语成分:由处所介词到存在动词 3.1 处所介词“跟”的实化 由介词“跟”与处所名词组成的短语“跟NP”在北京话中主要是做处所状语,如: 他们跟街上站着呢|您跟家住呢吗?|我刚跟乡下来|跟这儿穿过去。(陈刚等,1997) 当“跟NP”不做状语,而是单独做谓语或句子主要成分时,“跟”的句法功能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相当于存在动词“在”,如陈书中的例句“他跟乡下呢”。笔者在北京生活近60年,经常听到如下对话: 甲:你跟哪儿呢? 乙:跟家呢/跟办公室呢。 甲:我今年该退休了。 乙:不上班,天天跟家多好! 很显然,“跟”由处所介词演变为存在动词是句子成分省略造成的,即“跟NPVP”(NP为处所名词)省略了谓语VP。如果我们给“跟NP”补上一个VP,“跟”就变回为处所介词了。比如(标下横线者为增补的成分): 谓语VP为什么可以省略?语言中可以省略的部分一定是变得不太必要或不太重要的内容。根据会话的必要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凡是可以不说的内容,就容易被省略。据此,我们认为VP被省略的句法条件和动因主要有二: (一)在回答处所询问句时,承上省略。例如: 问:您跟哪儿住呢?答一:跟家住呢。答二:跟家呢。 “答二”承上省略了谓语动词“住”,使“跟”用作存在动词。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以典型的存在动词“在”的功能演变作为旁证。 存在动词“在”可以自由表示存在的处所、位置(或时间,本文略去),例如“我在家里、他在后面、中国梦在人们的心里”等。当“在”用于“在NPVP”(NP为处所名词)句式时(如“我在外地工作”),“在”就虚化为处所介词(记作“”)。当回答“您在哪儿工作”的询问句时,既可以答“在外地工作”,也可以答“在外地”。后一种回答省略了该式中的VP,直奔主题,从而使“”回归为存在动词。 (二)完形认知。某些“跟NPVP”中的VP与“跟NP”有常用搭配关系(如“跟家待着”),由于反复出现,高频使用,在人们的认知心理上把它们看作一个固定的组块,成为一个完形(gestalt)。人们只要听到“跟NP”,就可以根据处所名词NP推知其后面的VP是什么内容,如“跟床上躺着、跟车上坐着、跟桌子上放着”等,因而这类惯用短语中的VP出现的必要性大为减弱,在特定语境下,这类短语中的VP就容易被省略掉。 “在”本来就是个存在动词,在连动句中虚化为处所介词(在家看书);而“跟”本是个行为动词,在顺承复句前一小句“跟在后面”中因省略了补语“在”而演变为处所介词(跟在后面走着——跟后面走着),又在“跟NPVP”(跟家呆着呢)句式中省略VP而产生存在动词的用法(跟家呢),二者在共时平面上都有存在动词和处所介词的功能,但“跟”的存在动词功能是因省略而产生的,在性质上与“在”有本质上的区别。而且,“跟”用作存在动词受到的限制比较多:在语体上,几乎都限于口语对话中;在句法组合上,它不能像“在”那样可以在动词后做补语,北京话可以说“坐在沙发上”,却不能说“坐跟沙发上”,这说明“跟”与真正的存在动词还有距离。 3.2 处所介词“给”的实化 与处所介词“跟”的实化相仿,“给”的处所动词用法也是其句子成分省略所致,下面以徐州话为例说明。 徐州话“小孩儿给河那涯儿玩儿”,其中的“给”用作处所介词,当在一定的语境中,比如要强调小孩儿当下所处的位置时,可以省略谓语动词“玩儿”,只说“小孩儿给河那涯儿”,这时,原来的处所介词“给”就会被重新分析为存在动词“在”。反之,徐州话中用作存在动词的“给”都可以通过添加谓语动词而被还原为处所介词,例如在“孩子还给半路上”句中“给”用如存在动词,如果在句中添加上另一个动词成分“玩儿”,说成“孩子还给半路上”,“给”就被还原成处所介词了。这种相互可派生性,也说明处所介词“给”的实化是谓语动词被省略而造成的。 河南话里不只开封话,郑州话里“给”也有同样实化为存在动词的情况。一次我在火车上听到邻座的郑州籍旅客打手机告诉对方:“我给火车上哩!”可见“给”用作存在动词在河南话中不是个别现象。 3.3 北京话的连-介词“和*”在文献的描写中没有出现存在动词的用法,这可能由于它是一个濒临消亡的口语词,功能已残缺不全;也可能现有调查材料没能全面反映实际用法。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北京话的连-介词“跟”,徐州话、开封话、郑州话的连-介词“给”都出现了存在动词的用法,“和*”既然能做处所介词,也就同样存在省略谓语动词而重析为存在动词的可能。比如陈刚书所举“他和*哪儿住”一例,被问者完全有可能承前回答说:“和*家。” 4.不同性质的功能扩展 4.1 跟:内因促动的平行式功能扩展 本文的考察表明,“跟”虚化为伴随介词和处所介词功能是动词“跟”内部因素(语义、句法结构)引发的,动词“跟”有平行的两条语法化链,当其“一起行动”的义素被凸显时,是一种演变路径;当其“在后面”义素被凸显时,又是另一种演变路径。“跟”的伴随介词和处所介词功能是一种平行的关系,而不是纵向的义位引申关系。 跟(一起行动)→伴随介词→并列连词 (在后面)→处所介词/存在动词 “跟”由伴随动词到伴随介词、再到并列连词的演变未改变语言形式,是在原语境中通过重新分析直接把词汇词转化为功能词(连-介词)的;动词“跟”、介词“跟”、并列连词“跟”,三者存在直接的概念关联,具有直观性,可还原性;“跟”由行为动词到处所介词的演变是以其义素呈现结构式“跟在后面”为平台,在顺承复句中通过省略羡余成分以及重新分析完成的。它表示处所介词的用法是在机缘巧合的特定语境中,通过语义、句法、语用等综合因素作用而实现的,不具有直观性,需要花费一番考索的功夫才能得以还原。 4.2 “和*(<唤)”:类推引发的功能扩展 4.2.1 “唤”:由动词到连-介词的演变 拙文(2012)指出,呼叫义动词“唤”的语义结构为“招呼N使来”,蕴含着使役义素,因而常用于兼语句“A唤B+VP”。但是,“唤”语法化的原始语境不是一般兼语句,而是句法语义发生变化的变异兼语式。比如: a.老张唤小李打开水。(只有小李打开水) b.老张唤小李商量事情。(老张叫小李一起商量事情/老张跟小李一起商量事情) 在a例一般兼语句中。兼语“小李”既是前一个动词“唤”的受事,又是后一个动词“打开水”的施事;句子的主语“老张”只是第一个动词“唤”的施事,并不参与第二个动词“打开水”。这是一般兼语句的典型语义特征。 b例在形式上仍是一个兼语句,但是句中的第二个动词是集合动词(collective verb)“商量”,其参与者不能是单个的人,所以“商量”是老张和小李共同的行为,不能加以区割,这就有别于兼语式后面的动词没有主语参与的语义要求,是一个变异了的兼语句。在这种句法语义环境下,“唤”的动词义已经弱化,加上“唤”的句法位置又跟介引动作对象的介词的位置相吻合,容易发生结构的重新分析,成为“唤”语法化的临界句。由此可知,“唤”演变为连-介词是在变异兼语式的句法语义环境中发生的。“唤”从动词到伴随介词的语法化路径可图示如下: 唤:i)A唤B VP(兼语句:让。B单独VP)→ ii)A唤B共VP(变异兼语句:让/跟。A、B共同VP)→ iii)A[[唤B]共VP](主谓句:伴随介词) “唤”的语法化在北京话中还伴随着音变,读为hàn(用训读字“和”标示)。 4.2.2 “唤”(>“和*”):由动词到处所介词 动词“唤”的语义结构中没有方位、处所类的义素,无论是在其原型兼语句或是变异兼语句中都不具备产生处所介词的语境和条件。目前所知,“唤(和*)”做处所介词似乎仅限于老北京话,在东北、华北乃至甘肃、山西等“唤”可做伴随介词的地方尚未见其兼做处所介词,因此其处所介词功能很可能不是内部因素促动的。既然找不到演变的内部因素,就需要尝试到其聚合关系中去找原因。在北京话中,“和*”与“跟”是并用的连-介词,“跟”比较文,通行于书面语和较正式的场合;“和*”比较土,通行于口语,因此我们推断,“和*”表处所的功能是在它虚化为连-介词后,受北京话连-介词小类系统内强势成员“跟”的影响,横向“相因生义”而产生的。即:“跟”既有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的用法,又有处所介词的用法,那么同样既有伴随介词和并列连词用法的“和*”,就以此共同点为因由类推产生出处所介词的用法。也就是说,“和*”的处所介词用法不是其内部因素造成的,而是比照“跟”,通过类推机制产生的,是填补空格的结果。可图示如下: 词的“相因生义”是指某个新义位的产生与本义无关而是受与该词具有聚合关系的另一个词语的影响所致,这一规律同样也适用于语法义位。此一词义演变规律为蒋绍愚先生1989年首发,业内有学者认为此说“虽然至今看来仍能成立,但是可靠的例子非常少”(汪维辉、顾军,2012注④),本文对“和*”的处所介词功能来源的论述,应可为“相因生义”说提供一个现代汉语的确例。“跟”与“和*”语法化的路线图如下(V表示横向类化的非线性轨迹): 跟(一般连动句)→伴随介词→并列连词 (跟在后面VP)→处所介词/存在动词 处所介词/存在动词 和*(变异兼语句)→伴随介词→并列连词 “和*”的这种横向类推而来的处所介词功能生命力很弱,在现代北京话中早已式微,濒临消亡,台湾沿用民国时期北京话的语音规范使用连-介词“和*”,但没有处所介词用法①。 4.3 “给”:因变异句重新分析引发的功能扩展 4.3.1 从给予动词到伴随介词 拙文(2012)考证了“给”演变为连-介词的语境和机制,指出“给”和“与”一样,其义素结构可以分解为“A使B有C”(冯胜利等,2008),隐含着使役义素;双宾句“A给B NP”(即“S给”)是它最典型的用法。当双宾句中的组合关系发生变化即当“给”的直接宾语不是NP而是VP时,“给”引申为使役动词“让,允许”,双宾句演变为兼语句,例如: (27)邹师父是从来不给人赢的,今日一般也输了。(《儒林外史》53回) 这是一般兼语式“A给B VP”,VP的施事只有B。但是,当VP是集合动词时,原兼语句的语义和结构关系又会发生变化,成为变异兼语句,例如: (28)师傅请过来,给员外相见(《济公全传》6回) (29)吃过晚饭,仍到账房里,给乙庚谈天。(《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17回) 跟一般兼语句只有B是VP的施事不同,这两例中“相见、谈天”都是集合动词,A和B都是VP的共同参与者。这类变异兼语句是“给”演变为连-介词的临界句,容易带来结构式的重新分析:由变异兼语句重析为主谓句:A[[给B]VP],“给”也随着结构的重析由动词演变为伴随介词。“给”从给予动词到伴随介词的语法化路径可图示如下: i)A给B NP(双宾式:给予)→ ii)A给B VP(兼语式:允许、让。B单独VP)→ iii)A给B(变异兼语式:让/跟。A、B共同VP)→ iv)A[[给B]一起VP](主谓式:伴随介词) 给予动词“给”先在兼语句中引申为使役动词“允许、让”,然后跟使役动词“唤”一样沿着相同的步骤和方向语法化为伴随介词,这跟伴随义动词“跟”在连动式“A跟BVP”中一步到位的语法化的语境和路径明显不同。 4.3.2 从给予动词到处所介词 据了解,在河南(开封、郑州)、河北(如魏县)、江苏(如徐州、宿迁)等地,“给”普遍用作处所介词。与北京地区同时并用连-介词“跟”、“和*”不同,这些地方的连-介词不用“跟”,只用“给”(有的地方并用“搁”),这些地区的人并不知道北京话里“跟”可以做处所介词,更谈不上受影响,因此如把开封、郑州、徐州等地“给”的处所介词用法看作是北京话处所介词“跟”的类推是没有根据的。如此广大的地区用“给”做处所介词不是偶然的,其中应有理据可循。语言的演变、语法功能的扩展都由语言形式的变异而起,抓住句法结构及其语义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化,是探寻语言演变原因和过程的有效方法。“给”出现的最典型的句式是双宾句,下面尝试从“给”所在原型双宾句的变异中寻找原因。 原型双宾句“S给”可简化作“A给B NP”,当直接宾语NP变为VP时,“给”引申为受益介词“为、替”,如:他经常给朋友帮忙|得空请给我到邮局寄封信。相比较原型双宾句“A给B NP”,“A给BVP”是个变异句。随着“给”在变异双宾句中“给予”义的弱化、泛化,“受益”义的凸显,其引进的对象由“人”进而扩大到物或空间处所,如: a.给汽车加油|给灾区捐款。 b.放学后,我给家里做饭|假期里给敬老院帮忙|村民们忙着给地里施肥。 c.给油箱里加油|给客厅安了盏吊灯|给门上贴副对联。 上面三组例句都是变异双宾句,其中a类的“给”介引行为动作的受益对象,相当于介词“为”(为汽车加油、为灾区捐款)。 b类例句语义上跟a类的相同点在于二者都用“给”引进受益处所对象,不同点在于b类例句中“给”引进的受益处所对象(家里、敬老院、地里)同时也是行动(做饭、帮忙、施肥)施行的处所,在处所上具有同一性。如“给家里做饭”,“家里”既是受益处,又是“做饭”这一行动施行的处所;“给敬老院帮忙”,“敬老院”既是受益处,又是“帮忙”这一行动施行的处所;“给地里施肥”,“地里”既是受益处又是“施肥”这一行动施行的处所。这种受益处所与行动施行处所同为一处的语义特点使句义容易产生歧解。即:既可以把“给家里做饭”理解成“为家里做饭”,又可以理解为“在家里做饭”;既可把“给敬老院帮忙”理解成“为敬老院帮忙”,又可理解为“在敬老院帮忙”;同样,“给地里施肥”既可理解为“为地里施肥”,也可理解成“在地里施肥”。与此相应,“给”在b类句中虽然因为引介出受益对象而应理解为受益介词,但它也蕴含着演变为处所介词的句法和语义条件,故此它可以两解,甚至径直理解为处所介词也无大碍。 c类所举三例在语义上有两个特点:其一,“给”表示“受益”的语义严重弱化,甚至谈不上受益不受益(如“给油箱里加油、给客厅安了盏吊灯、给门上贴副对联”,“油箱、客厅、门上”都谈不上受益),而表示处所的语义增强。其二,“给”引进的处所,就是谓语动词的宾语所在的处所。如“给油箱里加油”,“油箱”就是“油”所在之处;“给客厅安了盏吊灯”,“客厅”就是“吊灯”所在之处;“给门上贴副对联”,“门上”就是“对联”所在之处。这种介词宾语(油箱、客厅、门上)与动词宾语(油、吊灯、对联)处所上的同一性,容易在认知上发生歧解:把“给油箱里加油”认解成“往油箱里加油”或“在油箱里加油”,把“给客厅安了盏吊灯”认解成“在客厅安了盏吊灯”,把“给门上贴副对联”认解成“往门上贴副对联”或“在门上贴副对联”。“往”介引的是动作的终到目标即终到处,“在”介引的是事物的所在处。如前所述,终到处是事物新的所在处,所以上述各例的“给”都隐含着介引处所的义素。而且,这类句子还可以转换为“到/在”做动词补语的“把”字句:给油箱里加油-把油加到/在油箱里|给客厅安了盏吊灯-把吊灯安在客厅里|给门上贴副对联-把对联贴到/在门上。这也说明这类句子的语义中隐含着介引处所的义素。 b、c两类例句有同有异。同在“给”的宾语与动词的宾语或动词本身在处所上具有同一性;异在b类句中的“给”有明显的“受益”义,而c类句中的“给”的“受益”义已经弱化殆尽。C类句子都可以转换为“把”字句,而b类里面多数不能(*把饭做在家里、*把忙帮在敬老院里),有的能转换(把肥施在地里)。b与c同中有异,恰好说明b处于受益介词向处所介词演变的过渡状态。可以看出,“给”产生介引处所功能的源语境就是上举b、c两类句式。a类虽然具备跟b、c两类相同的句法结构,但是却不具备b、c两类句式隐含的特殊语义特点(如“给汽车加油”不同于“给油箱加油”,汽车不是油所在的具体处所),因而不具备重新分析的语义条件,当c类句子频繁使用、形成规约化的认解后,“给”的介词功能就由介引受益对象扩展到介引行为动作的处所。 从上可知,“给”由“给予”义动词到处所介词的演变是在变异双宾句中完成的。演变过程中双宾句经过了两次变异,一次变异是句子成分的词类变异:由“A给B NP”变为“A给B VP”,即直接宾语NP变为VP,“给”虚化为受益介词“为/替”(如“我给他做饭”);二次变异是句子成分的义类变异:“A给BVP”,B由指人名词扩大为处所名词。走到这一步还只是提供了“给”演变为处所介词的必要条件,演变的发生还需要一个特殊的语义条件,即:B与VP在处所上具有同一性(或B是VP施行的处所,或B是VP中的宾语所在的处所)。只有以上句法、语义条件都具备时,“给”才可能经重新分析而演变为处所介词。 综合4.3.1和4.3.2的分析推论,可以看出动词“给”的语法化和功能扩展是在特定的变异句式中引发的。借助变异兼语句,“给”被重析为连-介词;借助变异双宾句,“给”被重析为受益介词和处所介词: 这种以变异句式为平台、经由重新分析而引发的功能扩展,尽管句式变化,过程曲折,但从根本上说还是内因促动的演变。在双宾句“给他一本书”中,“给”的间接宾语(他)不是“给”支配的对象,而是直接宾语(书)所要送达的目标,即泛指的目的地。可见,“给”的间接宾语(他)实际上是“给”这一动作的终到处,终到处是就一个动程说的,对于这一动程的结果而言,终到处就是人或物的所在处。可见,双宾结构式中隐含着处所义素,这是“给”产生处所介词用法的语义基础。另一方面,当“书”送到“他”那里,“书”就跟“他”同在一处,这是“给”产生伴随介词用法的语义基础。上述语言事实再次说明,一个动词具有什么样的语法功能,往往跟它的义素结构直接相关,“归根结底都是它们所处语言中义素结构的产物”(冯胜利等,2008)。 5.结语与余论 5.1 动词“跟、唤、给”通过不同的路径和机制都产生了连-介词和处所介词的功能,根据江蓝生(2012)和本文的考证,它们语法化与功能扩展的路线图如下: 从上图可以直观地看出,源词词义不同的三个动词存在着既相同又有异的语法化路径和类型。“跟”在连动或顺承复句中平行地派生出两条线性演变链,一条是连-介词演变链,另一条是处所介词或存在动词的演变链。“唤”与“给”都在变异兼语句中产生出连-介词演变链,“和*”还横向类推出处所介词的演变链;“给”则派生出与连-介词演变链平行的由受益介词到跨义域的处所介词、再到存在动词的一条独特的语法化链。其中有内因促动(“跟、给”)和外部影响(“和*”)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扩展,也有同为内因决定但演化语境和路径大不相同的模式(“跟、给”);有异词的平行虚化(“跟、唤、给”),也有同词的异径虚化(“跟、给”);有从实到虚的演化,也有因省略而引起的逆向演化,可谓丰富多彩,蔚为大观。 以上三动词演变的结果在共时平面上基本相同,如果不对其各自的演变轨迹加以还原考证,很容易把它们都看作是单线性的功能扩展,或忽略了两种性质不同的功能扩展,或纷扰于各义位之间的交错关系而治丝益棼。对不同来源的功能扩展加以识别和判定是语言演变研究至关重要的内容和前提,没有这样的前提,任何对于词汇语义地图的描画或辞书义项顺序的排列都有可能因臆测而产生扭曲和错误。根据我们的梳理可以清晰地辨析哪些功能是某个动词或连-介词的原生义位及其纵向引申义位,哪些是从其他连-介词横向类推而来的远引申义位,从而有助于从纵横两方面厘清不同类别的连-介词义位的层次和系统。例如动词“跟”的词义是“随在后面一起行动”,那么表示伴随、协同就是连-介词“跟”的原生义位;引介动作的对象(他跟我说)是它的近引申义位,引介行为动作的处所(他跟家看书呢)是它的远引申义位。源自动词“唤”的老北京话连-介词“和(hàn)”表示行为动作的对象(也和*你说)是其近引申义位(跟“呼唤”义有关联),而引介行为动作的处所(他和*家看书呢)跟“呼唤”义毫不相干,是类推产生的远引申义位。“给”的词义是“使对方获得或遭受”,故使役义是它的直接引申义位,同是引进动作的对象,其中引进受益者,相当于“为、替”的是近引申义位,相当于“被、把”者次之,相当于“跟”者再次之,相当于“在”的是远引申义位。 5.2 通常情况下演变的起点和过程很难直接观察到,所以对不同来源的演变加以识别和判定有相当的难度,本文是从分析该实词的语义结构和捕捉它所处原型句法结构的变异入手进行求索的。本文对动词“跟”与“给”语法化为处所介词路径的推导与论证再次说明,一般情况下,实词的义素结构对该词的语法化方向及其具有什么样的语法功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演变的实际发生还要具备特定的句法条件,包括特定的句法结构以及这个结构所具有的特殊的语义关系。因此,对动词的语义结构加以分析,是追溯其句法功能来源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鉴定大量用例的结构和语义特点,从中找到可以虚实两解的临界句即语法化的原始语境是第二步;找到了原始语境,就可以反过来对演变的过程进行逆向推导、描写和复制。 由于语法化往往伴随着语音的弱化或变异,有些虚词与其本字读音不同(如“和*”与“唤”),这就需要根据历史音变规律和方言口语中的语用音变规律确定本字,如果找不准本字,溯源工作就会步入歧途,劳而无功②。 总之,语言的演变、语法功能的扩展都由语言形式的变异而起,抓住句法结构及其语义关系的每一个细微的变异,是探寻语言演变原因和过程的有效方法。演变的动因主要是内部因素引起,但有时却是外部因素的促动,或者内因外因交互作用所致;语法化的路径主要是纵向的,但有时也有横向的;一个词演变的路径有单线条的,但也有两条甚至多条平行线式的。我们要从丰富多彩的语言事实出发,在语言类型学的大视野下,深入发掘具有汉语特色的语言现象和演变规律,借鉴而不是机械地套用照搬主要基于西方语言的研究而得出的某些结论或理论。 谨以此文纪念吕叔湘先生诞辰110周年,逝世16周年。此文初稿草成后曾先后向杨永龙、赵长才、吴福祥、沈家煊诸先生请教,蒙指点多处,启发良多;文中也吸收了匿名评审专家的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①北京话口语中还有一个源自伴随义动词的处所介词“挨”(你挨哪儿上学呢),我们将另文讨论。 ②也要防止把语音相近、功能相同的异源词判断为音变关系,例如把连-介词“给”推测为“跟”或“搁”的音变,从而忽略了方言中有不止一个虚词表示同一语法功能的现象。连词介词表函数的来源与非均匀性_介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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