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农村师范学校_农村教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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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5261(2008)03-0112-06

乡村师范学校的兴办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一项重要的教育举措。根据当时人们的认识,乡村师范教育运动的兴起,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乡村合格小学教师缺乏,严重制约了义务教育的普及;来中国调查的美国农业专家,针对当时乡村教育落后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建议;政府组织的教育考察团到国外考察回来后,提出了关于发展乡村教育的报告。本文拟就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乡村师范学校的兴起与发展、乡村师范学校的职能与培养目标、乡村师范与乡村社会的发展等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乡村师范学校的兴起与发展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前,乡村师范已经在部分师范学校里出现。早在1919年,山西省就设立了太原国民师范学校,培养乡村小学师资。

1922年至1923年间,江苏省立第一至第五师范学校先后设立五所农村分校,培养乡村初级小学师资,修业年限一、二、三年不等(1927年中学师范合并后农村分校改为中学附设乡村师范科,1932年秋改为独立设置的省立栖霞、洛社、吴江、黄渡、界首乡村师范学校)。之后,其他如山东一师、河南一师等也先后设立了农村分校。

1927年3月15日,陶行知痛感师范教育的弊端,擎“师范教育彻底改革”旗帜,布衣下乡,在扬子江畔劳山脚下,创办了南京试验乡村师范——晓庄师范。

1928年7月,江苏省乡村师范联合会在苏州成立,有关议决案确定乡村师范的目标为“造成优良乡村小学教师,改进乡村社会”。

1928年秋,浙江于萧山县的湘湖设立省立乡村师范,每年经费四万余元,分高级与初级两部。高级部学生三个班,招收初中毕业生。两部合计学生百余人。高级课程,采取弹性制,按照全部需要,分为六度,约每学期修满一度,三学年可以修完,可以根据学生的能力酌量减少或增长。修学期间,学生至少须修满四度,才能出校服务。服务一学期,考查成绩及格后,仍须回校修满规定的六度课程,而后给予毕业证书。其教学与训练采用“做学教”方式,附设中心小学六所,作为学生“做学教”活动基地。至于初级部课程,也实行弹性制。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才可以出校服务,经考查服务成绩及格后,给予毕业证书。高级部毕业后,要充任地方教育行政人员、乡村教育指导员或乡师小学教师。初级部毕业后,要升入高级部,学习结束后,充任乡村小学教员。

1929年7月11日,中央大学区乡师联合会议,请教育部批准单独设立乡村师范。

1929年秋,江苏省乡师联合会议做出重要决议,改三年制乡村师范为四年制(招收高小毕业生)。

1929年10月,上海市乡师成立。上海市教育局根据其历年教师登记统计,感于乡区各小学不及格的教师过多;同时又感于每年各校教师调动者也不少,遂于1929年暑期开始筹备,至10月市乡师成立。当时仅收高中一年程度学生一班。拟定通年不放假,给予二年的训练,发给高中师范科毕业文凭。随后市乡师又规定高中程度为后期师范,并呈准市教育局,添设初中程度的前期师范一班。现在学校共计三班,前期一班,后期二班[1]。

为了规范乡村师范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制订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1928年8月,大学院起草训政时期施政大纲,拟订三年间促进乡村师范的计划:第一年择地试办乡村师范学校;第二年根据各地需要教师之人数,逐渐增添乡村师范学校;第三年继续上述关于师范教育之各种工作[2]。1929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规定“师范教育于可能范围内,使其独立设置,并尽量发展乡村师范教育。”[3] 1930年4月,教育部又通令各省市教育厅局,自1931年起,各县立中学,应改组职业学校为师范学校[4]。1930年,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通过决议案,把乡村师范学校列入正式学制,将发展乡村师范体系作为国家政策,制订了5年内主要在县一级建立1500所乡村师范学校的计划,并提出恢复师范生的公费制度[5](P5)。1931年,教育部通令各省市教育厅局,各县立中学应改组为职业学校或乡村师范学校。1932年,中央进一步制订了《师范学校法》,给独立的师范学校以法律地位,并将乡村师范作为师范学校的一部分。

1933年教育部颁布的《师范学校规程》规定:“以养成乡村小学师资为主旨之师范学校得称乡村师范学校。”“师范学校应视地方情形,分设于城市或乡村,于可能范围内应多设在乡村地方”;“简易师范学校应于可能范围内设在乡村地方。设在乡村之简易师范学校得称简易乡村师范学校”[6](P324~347)。乡村师范遂成为师范教育体系的一部分,教育部规定了统一的课程,社会实践内容也纳入正式科目。

为了促进乡村师范教育的发展,1935年教育部公布的《修正师范学校规程》又规定:“乡村师范学校之教学科目为公民、体育、军事训练(女生习军事看护及家事)、卫生、国文、算学、地理、历史、生物、化学、物理、论理学、劳作、美术、音乐、农业及实习、农村经济及合作、水利概要、教育概论、教育心理、小学教材及教学法、小学行政、教育测验及统计、乡村教育实习。”还规定“简易乡村师范学校之教学科目为公民、体育、卫生、国文、算学、地理、历史、植物、动物、化学、物理、劳作(工艺)、美术、音乐、农业及实习、农村经济及合作、水利概要、教育概论、教育心理、小学教材及教学法、教育测验及统计、乡村教育、中学行政及实习”。1933年10月公布《师范学校及简易师范学校教学科目及各学期每周教学及自习时数表》,因施行特种训练,教学时数表随之略有修正,于1935年6月公布,详细规定了乡村师范和简易乡村师范适用的教学科目及各学期每周教学及自习时数[7](P62~67)。

各地方政府也有相应的法规出台。1932年6月,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改进全省师范教育计划大纲》第九条规定:“分年兴办乡村师范学校,以谋乡村教育之平均发展。”[8] 1933年又公布《省立乡村师范学校组织暂行规程》十一条,规定:“省立乡村师范学校,以培植乡村小学师资,改进乡村教育为目的。”(第一条)并“设校长一人,秉承教育厅厅长,管辖全校行政”(第二条)[9] 。一些县市也有相关的规定出台。

在各级政府和民间团体的共同努力下,这一时期乡村师范学校得到了迅速发展。当时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河南、河北、山东、福建、广东、广西等省相继设立省立乡村师范,有的地方还有县立、私立和教会办的乡村师范。1928年,全国师范学校仅剩236所,但到1932年,全国各种师范学校达到864所,其中乡村师范学校竟达372所(其中附设于其他学校的119所),学生35654人。其中省立29所(其中附设11所),学生6717人;县(市)立332所(其中附设102所),学生27575人;私立11所(其中附设6所),学生599人[10](P42)。

至于县市公私立的乡村师范,因为没有详细的调查资料,无法知道确切数目。但从当时的各种统计材料和地方志列举的情况看,一些省份大部分县均设有乡村师范学校,有的县甚至有两所。例如河南信阳共有信阳、罗山、潢川、光山、固始、息县、商城、经扶(今新县)8个县,设有9所乡村师范学校[11](P156~158)。除罗山县有第一小学附设乡村师范班、罗山县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两所外,其余县各有一所县立简易乡村师范学校,由此可见当时乡村师范兴办的盛况。

二、乡村师范学校的职能和训练目标

根据当时教育部(大学院)以及各个学校对乡村师范学校的职能规定,乡村师范的职能主要是:

第一,培养适合于乡村生活的教师。中国自1897年盛宣怀在上海创办南洋公学师范院开始有正式的师范教育以来,已经30余年,其间培养的师资不少,但因为以前只注意培养城市学校的师资,而没有顾及乡村,导致乡村师资严重匮乏。袁观澜指出:“我国师范学校设立既少,且均在比较繁盛之城邑,师范毕业以后,求能服务于乡校者,十不得二三。”[12] 蒋维乔也说:“今之师范毕业生,乡村风味,或非所习。”[13](P28) 张恒德认为:“普通师范学校所谓培养师资者,实仅为城市造就悠闲分子耳,决未为乡村教育计,未为乡村社会教育计,其对于乡村教育,无何价值可言。”[14] 既然师范学校在培养师资方面有这样的缺陷,现在设立乡村师范,当然要一改旧观,要根据乡村的环境对招收的学生进行适当的训练,把他们培养成适于乡村生活的教师。江苏省立师范农村分校就确定了“养成适于农村生活之小学教师,指导农村教育,改进农村社会之人才”的宗旨。1930年全国教育会议主张全国各县于5年内设立乡村师范1500所,负责训练乡村小学师资,以便推广乡村义务教育。全国义务教育委员会也议决于1937年起,分别在各县成立乡师,希望在三年以内,每县至少有乡师一所。

第二,研究乡村学校的实施方法。教育实施要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但是怎样实施才能适应社会生活却不是抄袭模仿就能成功的,至少要加以相当的研究。过去中国各种学校的实施方法,常常是中国抄袭外国,乡村抄袭城市,能够实地研究适当方法的,简直如凤毛麟角。这一时期,许多乡村教育专家如余家菊、陶行知、邰秋爽等都提出乡村学校的实施方法应该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因为乡村的“经济与设备,环境与问题”,都有其特殊的地方,其课程如编制、课程,训练等也应与城市不同,不可把办理城市学校的办法完全移用于乡村,因而乡村教师需要特别加以培养。这种特别培养乡村教师的机关,非乡村师范莫属。

第三,提高乡村的文化。乡村文化低落,人人共知。低落的表现无非就是经济困难,社会涣散,智识低浅。所以要提高乡村的文化,并非空洞的口号,而是要实在地改善经济、组织社会,增进知识。而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要把乡村学校变成社会的中心,让乡村教师变成改造乡村生活的灵魂。乡村师范就负责培养这种好的教师。正如陶行知所说:“好的乡村教师,第一有农夫的身手,第二有科学的头脑,第三有改造社会的精神。他足迹所到的地方,一年能使学校气象生动,二年能使社会信仰教育,三年能使科学农业著效,四年能使村治造成,五年能使活的教育普及,十年能使荒山成林,废人生利。这种教师,就是改造乡村生活的灵魂。”[15](P88) 好的乡村老师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力量,足见乡村师范职能的强大。

乡村师范既有上述三种职能,它的特质自然和普通师范不同,顾克彬说:“农村师范学校,是专培养乡村小学的教师,不是培养城市小学的教师,有特立的性质,其课程、训育、设施,一切等皆和其他师范学校不大同。”[16] 它一方面固然注重基本的训练、公民的训练,同时也注重农事的训练、教育的训练。因为乡村师范培养的人才,要做改造乡村生活的灵魂,故非注重这几方面的训练不可。韩文庆说:“乡村师范对于学生的训练,应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是基本科学的训练,第二是公民的训练,第三是农业的训练,第四是专业的训练。有了基本科学的训练,然后才能满足农村的成人和学龄儿童们都有读书写字,接受和传递思想的机会。有了公民训练,然后才能改革农村,以谋社会进步。有了农事训练,然后才能使农业得以改良。有了专业的训练,然后才能办出良好的事业。”[17]

以上对乡村师范的解释不一定全面,但乡村师范必须具备三种特质,应该是不错的。它不但要培养乡村教师的专门知识和专长技能,还要培养乡村教师的健全人格。所以我们可以说,乡村师范“其实具师范学校和农业学校两种性质”,而又远非普通师范学校和农业学校能比。

乡村师范虽然有自身的特点,但当时有的人不甚了解,曾发出取消乡村师范的论调,教育部师范教学科目讨论会也曾决议一律取消乡村师范名称。他们认为:“乡村师范,根本上应否成立,已经成为问题。因为师范学校的使命,在养成小学教师。欲使小学教师兼任农村改进工作,事实上是万不可能。况且师范冠以‘农村’,是否另有一种都市师范之对称呢?无而立,是谓不伦。”[18] 如前所述,乡村师范自有它的地位,并非一定要与都市师范对称才能成立。即使退一步讲,虽然没有都市师范这个名称,但却有都市师范的实际;正如女子师范的设立,名称上虽不是男子师范的对称,而事实上则不能不与男子师范对称。既然不能因为没有男子师范的名称把女子师范取消,也就不能因为没有都市师范的名称,而取消农村师范或乡村师范的名称。设立或取消乡村师范,必须看有没有实际的需要,否则,虽然取消了乡村师范的名称,但乡村师范的特质仍可存在。争论的实质在于,乡村师范学校的毕业生能否到乡村学校服务,去了以后能否担负起人们赋予他们的责任?因为赋予乡村师范毕业生过多的责任和义务,人们对他们持怀疑态度,是比较正常的。

中国乡村师范有培养改造农村人才的特殊使命,乡村师范的训练目标,也应有特殊的规定。作为乡村师范的学生,必须具备一些适应未来生活的条件。首先,他们要具有改造农村教育的理想以及为乡村社区服务的意愿。其次,对乡村生活以及自己平民身份的认同。再次是具备生存于乡间的能力。最后,改造乡村的能力[19]。从各个学校设计的乡村师范的培养目标看,虽略有不同,但乡村师范培养乡村“领袖”,服务乡村的目的是很明确的,现抄录几个学校的训练目标如下[10](P59~60):

江苏省立栖霞乡村师范:和蔼的态度;丰富的感情;坚强的意志;活泼的精神;强健的体魄。好学的兴趣;勤朴的习惯;真实的同情;伟大的眼光;准确的思想;勇毅的气概;领袖的才能;科学的头脑;耐劳的身手;创造的能力;审美的观念;服务的信心;正确的信仰;规律的生活;力行的决心;敏捷的动作;高尚的理想。

江苏省立洛社乡村师范:自尊自主的精神和自治的能力;积极乐观的态度和活泼的性格;坚忍不拔的意志和不畏强暴的勇气;好学深思的习惯和随时改进的精神;愿为事业服务的兴趣和决心;科学的头脑;农人的身手;领袖的才能;学享田园生活的兴趣;爱好见习的态度;改良乡村教育的志愿和决心;改进乡村社会的志愿和决心。

江苏省立吴江乡师:农夫的身手;科学的头脑;科学的技能;勤劳的习惯;服务社会的精神;办事的才能;快乐的感情;诚恳的态度。

江苏省立界首乡师:强健的身体;勤朴的习惯;处理个人生活上一切事务的能力;好学的兴趣;丰富的感情;恪守纪律的精神;农夫的身手;科学的头脑;善辩的口才;互助合作及热心服务的精神;创造的精神。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蔼的态度;服从正义的精神;高尚纯朴的思想;坚强的意志;应付环境的能力。

江苏省立灌云乡师:根据三民主义设施,使三民主义革命化、科学化、劳动化;本训政之精神,领导学生活动,以进于自治;培养农夫之身手,科学之头脑,艺术之兴趣,改造社会之精神;实行师生共生活,同甘苦之信条;养成刻苦耐劳之习惯;养成坚忍不拔之意志和不屈威武之精神;养成乡村人民和儿童所敬爱的导师;扶助学生自治,注意感化教育。

浙江省立锦堂乡师:阐扬民族真义,以养成爱国情绪;提倡国民道德,以养成高尚人格;厉行刻苦耐劳生活,以养成勤劳习惯;鼓励研究科学,以养成科学头脑;注重实地练习,以养成严守纪律之精神;厉行早操及课外运动,以养成健全身体。指导学生自治及服务社会,以养成互助合作之精神。

山东省立第四乡师:养成办理乡村小学之良善教师;养成改造农村之中心人物;养成提倡地方自治之中坚分子;养成改善农民生活之健全人才。

江西省立南昌乡师:使学生为本党忠实信徒并为完善的乡村导师;使学生养成自治能力并为乡村之模范人物;使学生降低生活培养刻苦耐劳之习惯;唤起学生救世救乡之信念;培养学生服务社会之精神及能力。

可见,上述学校的培养目标,与陶行知在第一次全国教育会议上提出的乡村师范的目标大同小异,这说明当时各地区的学校对乡村师范的认识比较一致。乡村师范的责任不仅要教学生了解乡村生活,而且要学生认同乡村生活,适应乡村的环境,具备在乡村生活的能力。只有如此,乡村教师才能持久地居于乡村,服务于乡村。上述目标正是针对这个要求而设计的。

三、乡村师范学校的作用

乡村师范制度的实行,虽然存在很大的问题,但在当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政府实行这一制度,对于培养适合乡村环境的师资,使他们成为改造乡村社会的力量方面,还是发挥了一些作用的。1932年对江苏省六个省立乡村师范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的调查(见表1-1~表1-6),可以作为证明[20]。

栖霞乡村师范:1927年改组后毕业两届,共72人,服务于乡村小学者占十分之八,服务于城市小学而专任园艺、自然教学者占十分之二。

从以上的调查材料可以看出,乡村师范毕业生中,担任小学校长和教员的占绝大部分,他们在乡村中的角色并不单纯是管理学校的校长和从事教学的教师,还是乡村社会各个方面的事业引领人①。黄渡乡村师范在这方面表现得比较典型[19]。

黄渡乡村师范学校在社会组织方面更多地继承了晓庄师范的模式。它原是江苏省师范学校的农村分校,后为独立的乡村师范学校。在教学上黄渡乡村师范实行“实验工学教育”,保持了晓庄师范通过实践学习的精神,要求学生具有高度的动手能力,尽可能地在实际操作中学习每门课程。学校认为,乡村师范学生毕业后即成为乡村社会的领袖,所以对农村现状及改进理想的认识、集体生活的训练最为重要;而让这些毕业生进行集合组织以从事农业生产及练习办理乡村小学及其他乡村改进事业也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在课程上,除了基本文化训练和作为小学教师的必修课外,学校设计了许多指导地方社会的课程。这些课程包括合作、乡村教育、乡村社会、农业、工艺、小学工学教育。其中“乡村教育”一门包括办小学、办农民教育馆、民众学校。“农业”一项包括各种基本的农业生产知识和技术,尤其是先进的农业技术。“工艺”课教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工业手艺,如印刷、缝纫、粉笔教具等的制造,家具及简单农业工具的制作等等。“社会”及“合作”课包括乡村合作事业,推广优良品种、筑路、公共卫生事业、举办乡村医院、推行乡村自治和乡村保卫等等。黄渡乡村师范学校有明确的教育宗旨,即训练学生成为将来的“乡村领袖”,要使他们具备各种“乡村领袖”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

“乡村改进事业”是黄渡师范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们认为,一所师范学校设在农村,若不能推进乡村社会的建设,使其发展,就失去了教育的意义。他们乡村改进事业的主要纲领包括以师范学校为推动力,师范生所办小学为改进乡村社会之中心,“以师范生为改进乡村社会的主力军”,“以组织民众、教育民众为工作之重心点”,建立起各种社会组织。他们还“与地方行政机关经济组织取得联络”,“运用外界的经济力量建设机关以及各种社会团体辅助本区域内之乡村建设”,以达成改进本地社会的目的[21](P48)。

同晓庄一样,他们首先要取得农民的信任。学生们为了建立与农民的关系,经常与农民交谈,了解他们的问题,为他们解答疑难,介绍一些农业新技术新知识,此外还办民众学校,联络小学生的家长,逐渐取得农民的信任。在社会改造方面,比如在修筑道路的时候,担心农民们反对,就先从学校附近开始,逐渐扩展道路,直到农民们觉得新筑的道路的确方便,才开始大规模修路,并把当地农民动员起来,由学校学生分派到各处兼作指导。1933~1934年冬春之际,学校动员学生和农民约千余人,筑成道路约35里。这项活动又带动农民自发地在1935年筑路30里。在此基础上,学校还计划组织浚河和修造桥梁的活动,修浚河道10里,修造木石桥7座。在学校的指导下,乡村组织起信用合作社,帮助农民贷款、储蓄、共同购买肥料种子以及大型农具和设备、营销农业手工艺产品,组织生产互助等等。学校帮助拟订了合作社规程,规定合作社的成立必须有农民10人以上,以小学教师代为登录,但教师并不经手金钱。合作社开会时,由小学教师列席指导,并代为纪录。合作总社是各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师范学校社会部人员担任负责人。

学校还在农业上积极帮助农民,向他们推广农业技术和先进品种。师范学校与金陵大学农学院合作,培养出适合当地气候的小麦品种,利用小学作为推广中心,师范学生为推广技术人员,和农民一起种植,使优良品种得到推广。学校的社会改进项目还包括开展公共卫生运动、防疫治疗、宣传卫生知识等等。学校开办了简易药库,设备和费用由学校承担,做到能及时治疗村民的小病和常见病。学校还动员地方村民组织青年服务团、儿童团、国术团、乡村改进会等乡村组织,其中乡村改进会类似于地方自治机构,成员为合作社社员、小学生家长、民众学校的学生。改进会以小学作为活动中心,并由小学教师担任各村改进会的指导。黄渡师范学校不仅指导、帮助各村改进会的活动,还补助部分改进会的经费。改进会设执行机构,由村民选举产生,负责地方事务,有总务、建设、调解三部。这些内容,远远超出了学校和学校教师应该承担的任务,说明乡村师范学校与乡村社会进步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乡村师范学校的出现及其实践,对乡村教育的推进和乡村社会的改造意义深远。

收稿日期:2007-12-20

注释:

①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全国有很多普通师范学校和乡村师范学校,但乡村学校依然缺乏高素质的教师。原因在于普通师范的毕业生大都不愿意下乡,很多乡村师范的毕业生也不一定与江苏省立六个乡村师范学校的毕业生一样到乡村服务。有的虽然下乡了,但服务一段时间后,又回流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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