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论的合理性与限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合理性论文,限度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42.1 文献标识码:A 知觉哲学自近代哲学发生认识论转向以来就一直处于核心地位。知觉是心灵与世界的作用界面,是知识与行动的实现机制。因此,对知觉本性的理解会影响我们对知识与行动、心灵与世界的理解。情况正如P.斯特劳森(Peter Strawson)所说,哲学家的知觉观是“他们一般知识论和形而上学的基调”。①反过来,如果我们想要获得一个恰当的知识论或形而上学,那就得有一个健全的知觉观。近来,一些哲学家开始采取这种策略来做哲学。典型地,J.麦克道尔(John McDowell)就认为,有关心灵与世界、思想与实在、自然与理性的诸多问题可以通过重塑知觉哲学的方式来消除。麦克道尔的重塑主要有两点:一是概念论(conceptualism);二是析取论(disjunctivism)。这里,我关注的是概念论。我将论证,概念论虽然有其合理之处,但它太强了,以至于无法自圆其说。我的结论是,强版本的概念论应该弱化成广义的概念论,以回到它的限度内。 近代哲学饱受一个问题的困扰:经验知识是如何可能的?所谓经验知识就是通过感官知觉获得的知识。我们认为自己无可辩驳地拥有这类知识,可我们何以可能具有这类知识呢?历史上,唯理论与经验论给出了两种相互竞争的答案。唯理论坚持认为经验知识最终来源于理性。这与我们的常识看法相去甚远。并且,理性本身并不比经验知识好理解。经验论虽然承认经验知识来源于经验,但在说明这一点时遇到了难以克服的困难。困难之一就在于,如果经验只是世界作用于感官而留下的诸如观念、印象之类的印痕,那它又怎么能够对知识主张做出真与假的裁决呢?称此为辩护难题。困难之二是,如果经验被认为是心灵的直接对象,然则我们又如何知道经验表征了外部世界呢?称此为认知接触难题。经验论者做出了种种尝试,但都未能克服这两个难题。 问题的难解与其本身固然有关。虽然上述两个难题是以认识论的形式提出的,但却反映了更为深刻的心灵与世界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是,心灵何以可能指向世界?毕竟,心灵只有在指向世界后,它所产生的思想才具有经验内容,也即思想所接受的来自世界的限制。可是,思想何以可能具有经验内容呢? 作为对思想何以可能具有经验内容这一问题的回答,麦克道尔提出了概念论。概念论试图通过重新理解经验来消解辩护难题。传统经验论之所以遇到辩护难题,是因为它将经验看成是由因果作用产生的原始材料,即外部世界作用于感觉器官的“所予”(the Given)。由于因果作用是发生在规律领域的,所以所予完全属于自然规律的逻辑空间。但是,当我们把一样东西刻画为思想片断时,正如W.塞拉斯(Wilfrid Sellars)所说:“我们并不是在给出关于那个片断或状态的经验描述;我们是把它们置于理性的逻辑空间中,也就是把它们置于辩护以及能够辩护我们所说的话的逻辑空间中”。②理性空间是这样的逻辑空间,在其中,概念、前提和结论等居住者排列成一种对诸如推理、辩护等要素来说是适切的布局,就像物体、属性等要素,在规律的逻辑空间中排列成对形状、大小和距离等要素来说是适切的布局一样。现在的问题是,经验如果要像经验论者所声称的那样发挥知识辩护作用,那么,它就得进入理性空间和思想发生理性关系。可是,经验既然被认为是规律的逻辑空间中的所予,它又怎么能够进入理性空间发挥辩护作用呢?所予这样的僭越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塞拉斯斥之为“所予的神话”。③要想避开所予的神话,就得想办法让经验进入理性空间。一种方法是像麦克道尔所提议的那样,将概念内容归与经验,承认“经验已经具有概念内容。”④此即概念论。 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麦克道尔想要赋予概念论的哲学任务。这个任务就是让经验辩护变得可理解,进而让思想的经验内容真正成为可能。概念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奥妙就在于“概念”一词的哲学含义。自康德以来的观点是,概念属于知性的领域,是“思想的自发性的基础”。⑤在弗雷格意义上,概念是含义,即将自变量映射成真或假的真值的函项,例如“是一个哲学家”。拥有一个概念就是把握以那个概念为组分的思想。因此之故,概念被认为是思想的基本单位。而判断与推理就是对概念进行组合,产生出思想。麦克道尔是按康德—弗雷格传统来理解概念的,他说:“具有概念要求一种能力,这种能力能将某样东西置于其下并用于推理。”⑥按照这样的理解,概念必定是理性空间的居住者,概念空间是理性空间的一部分。因此,假如经验是概念的,那么经验就已经在理性空间之中,从而经验辩护就不会产生“所予的神话”。另一方面,既然概念按定义就是思想或判断的基本单位,那么,具有理由给予能力的理性行动者就必定具有概念能力。理性行动者能够根据理由自己决定相信什么或做什么。动物不具有这种能力。动物在某种意义上也能对理由进行响应,例如遇到危险就逃跑。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说危险是动物逃跑的理由,而逃跑是对危险这一理由的响应。但是,我们不会说动物由于意识到了危险而自己决定逃跑——它的逃跑仍然是自然行为。相反,假如一个人先是克服了逃跑的自然冲动,随后又意识到环境的确很危险从而做出逃跑的决定,那么他就是按照理由做出行动,按照自己的决定采取行动。按理由行动体现了理性对理由的响应性,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合理性(rationality)。假如经验是概念的,那么我们凭着由经验与世界打交道时所表现出的合理性也就变得好理解起来。 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好。但概念论要站得住脚的话,它的理论空间就必须得到详尽揭示,以表明它是自洽的,并且不会带来难以接受的后果。 当麦克道尔说知觉经验具有概念内容时,他所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他的意思是,知觉经验只能具有概念内容,或者换句话说,知觉经验的内容完全是概念的。称此为排它性论题。概念论的确承诺了排它性论题,这一点可以从正反两方面进行说明。G.埃文斯(Gareth Evans)的立场代表了反面。埃文斯认为,知觉经验是藉由知觉信息系统获得的信息状态。知觉信息系统比诸如判断之类的高级认知能力更为基本,它在人类理智发展出来之前就起作用了,所以它所产生的信息状态是非概念的。虽然如此,信息状态只有在其非概念内容“输入到一个有思想的、运用概念的和推理的系统(原文如此)”的情况下,才可算作知觉经验。⑦麦克道尔对埃文斯的批评是,尽管埃文斯强调经验内容与概念的联系是对的,但为时已晚,因为他已经承认经验具有非概念内容。经验一旦具有非概念内容它就会超出概念空间。因此,假如我们按先前的要求将经验纳入理性空间,那么理性空间就超出了概念空间。可这样一来,发生在概念空间外的理性空间中的事务何以具有合理性就不得而知了。所以,概念空间与理性空间必定是同延的,理性空间中的居住者必定完全是概念的。 正面的说明必须提到康德。康德认为,经验知识有两个来源:感受性(receptivity)和自发性(spontaneity)。感受性是心灵接受表象的能力。自发性则是心灵通过所接受的表象认识一个对象的能力。⑧经验知识的发生是两种能力合作的结果:感受性使得感性在受到刺激时(作为输入)会产生直观(作为输出),自发性则使得知性在接受直观(作为输入)时会产生概念(作为输出)。这两种能力对经验知识的发生缺一不可。假如没有感受性,那么就不会有对象被给予我们;假如没有自发性,那么就不会有对象被思维。麦克道尔发挥了康德的思想,他说:“经验本身是把感受性和自发性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状态或事件。”⑨“我们不能认为,感受性对其与自发性的合作作出了哪怕是概念上可分开的贡献。”⑩因此,知觉经验从一开始就是概念的,并且只能是概念的。 概念论另一个需要澄清的地方是它的主题。当概念论者说知觉经验具有概论内容时,它所说的“概念的”到底是指内容本身,还是指经验状态?如果是前一种意思,那么我们得到的是内容概念论。内容概念论将概念内容看作是一种类型的内容,这种内容也就是弗雷格式命题,即由概念组成的抽象的复杂实体。根据内容概念论,认知者的经验表征世界的样子可以完全用他所拥有的概念来说明。另一方面,假如“概念的”一词限定的是经验状态,那么我们得到的就是状态概念论。状态概念论说的是,认知者处于某个经验状态需要他拥有用以刻画那个状态的内容的所有概念。其中,一个概念C刻画某个内容当且仅当那个内容可以用that…C…来表达。(11)假如我的经验内容是“草席上有一只猫”,根据状态概念论,我要拥有这种经验就必须拥有“是草席”、“是一只猫”等概念。内容概念论与状态概念论并不等价。内容概念论蕴含了状态概念论。这是因为,如果内容概念论成立,然则状态概念论的条件也就得到了满足。反之却不然。虽然两者都给出了相同的概念拥有要求,但状态概念论并不要求概念出现在内容中——它可能只是表达内容,也就是说,概念只是指向内容的组分但它自身却不是内容的组分。由于有这样的差别,概念论者需要在两个版本之间做出选择。 概念论就其所赋予的哲学任务而言似乎应该采取内容版本。应该记得,概念论的哲学任务是解释经验何以可能参与理性事务,例如作为认知者的理由来辩护信念。要完成这项任务,一个便捷的做法是赋予经验以信念相同种类的内容。这样,经验就可以通过移交内容的方式辩护信念。麦克道尔起先就是这么做的。他说:“根据我所推荐的图景,知觉经验的内容已经是概念的。经验判断并没有引入一种新内容,只不过是认可它基于其上的那个经验已经拥有的概念内容或其中的一部分。”(12)一般认为,信念与判断的内容是由概念构成的。经验与信念具有同种内容意味着,经验内容也是由概念构成的。于是我们便得到了内容概念论。 但内容概念论与麦克道尔的另一著名主张不甚融洽。这个主张是关于知觉经验的析取论。析取论是麦克道尔为消解认知接触问题提出来的。消解认知接触问题反映一个比经验知识何以可能问题更为基本的深层忧虑——它是“一种隐隐感到的危险:在一种思维方式的支配下我们发现我们自己完全割裂了心灵与实在其余部分之间的联系,遑论何以能够知道它”。(13)这种思维方式即错觉论证。(14)错觉论证从坏情形中经验并未达及实在推出好情形中经验也是如此。但是,如果我们的认知能力自始至终不能到达对象本身,那么我们就永远不能知道对象。为了避免这样的灾难性结果,析取论坚持认为坏情形中经验与实在的偏离不影响好情形。在好情形中,“事物如此这般”既是经验的内容,也是可感世界的一个方面,它们之间“没有本体论上的间隙”。(15)这意味着,经验的内容是由物体及其性质组成的罗素式命题。当麦克道尔谈论析取论时,他的确是按罗素式命题来理解内容的。下面这段话就是证明:“如果我们承认内部空间的内容中存在关于普通可感事物的准罗素式单称命题,那么,我们就不会将内部空间看作是自持的、外部条件无涉的要素所在的场所;从而也就没有哲学家努力去填平的或宣称无法填平的主观性领域与普通事物领域之间的鸿沟问题。更加形象地,我们可以用罗素的方式说,事物本身可以出现在作为心灵的内容的思想中。”(16)可是,按照内容概念论,经验的内容应该是弗雷格式命题,即由指称物体及其性质的概念组成的命题。罗素式命题是外延层面上的,弗雷格式命题是含义层面上的。两者截然不同。那么,可不可以将内容概念论理解成这样一个断言,即知觉经验具有两种内容?不行,因为排它性论题否定了这一点。然则说经验的内容既是弗雷格式命题又是罗素式命题是什么意思?是它们融为一体了吗?如果是的,它们又是如何融合的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说明,那么我们只能说,内容概念论在祛除一个神话后就又留给了我们另一个神话。 麦克道尔似乎意识到了内容概念论与析取论之间的张力。他在2008年的一篇文章中写道:“我曾认为要将经验想成是概念能力的实现,我们就必须赋予经验以命题内容,即判断所具有的那种内容。我还认为经验的内容必须包含经验使得它的主体非推论地知道的一切东西。现在,这两个假设在我看来都是错误的。”(17)麦克道尔所说的两个错误假设实际上就是内容概念论,即这样一个断言:经验具有判断所具有的那种包含用以刻画此种经验的所有概念的内容。这个断言与析取论所支持的朴素实在论( realism)主张不相容。(18)朴素实在论认为,当我们感知事物时,经验就将事物本身的样子呈现给了我们。按照朴素实在论,一个没有红雀概念的人,他看到红雀时其经验所呈现出的内容与有红雀概念的人看到红雀时其经验所呈现出的内容是一样的——它们都是事物本身的样子。但是,根据内容实在论,两种经验的内容却并不相同:后者包含红雀概念,前者却没有。 在内容概念论与朴素实在论之间,麦克道尔选择了后者。2008年以后,他转而认为经验内容不但不是全部由概念构成的,甚至根本就不是命题。命题不适合用来刻画经验内容,因为命题的统一方式等同于判断的统一方式。在判断中,我们自己将意义组合起来。由我们组合出来的意义是我们可以用话语清晰地表达出来。所以判断的内容完全是概念的,从而也是话语的(discursive)。但经验只是将事物呈现出来。事物的呈现不是我们组合的结果,它有很多方面是我们不能用话语清晰地表达出来的。例如树皮那般的粗糙斑驳,树枝那般的旁伸斜逸,我们似乎无法用语言将之描述出来。因此,经验内容的统一方式并不同于命题——它像是被给定的。这样的内容麦克道尔称其为“直观内容”(intuitional content)。(19)直观内容不完全是由概念组成的。即使是一个具有红雀概念的人,当他看到红雀时,“红雀”概念也不出现在他的经验内容中,甚至是“鸟类”概念也不会。但直观内容不能不包含任何概念。像“动物”这样的反映直观的范畴形式的概念必定会出现其中。因此,根据麦克道尔修正后的观点,我们可以说,在内容意义上,经验既有概念内容,又有非概念内容。 然则,仅仅说经验内容部分地由经验构成是不足以避开所予的神话的。道理很简单,概念论如果放弃了排它性论题就等于承认理性空间可以超出概念空间,这就导致所予的神话。所以,要避开所予的神话,就必须以某种方式坚持排它性论题。麦克道尔就是这么认为的。他说:“直观内容的每个方面都是以已经适合于与话语能力相联系的内容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即便它实际上尚未如此联系。”(20)假如认知者尚未获得与直观内容的某些方面相联系的话语能力,他所需要做的就是获得这种能力:将直观内容的那些方面分离出来让自己能够将它们清晰地表达出来,例如创造一个概念,或通过实指说:“那个东西”,“那个样子”,等等。总之,直观内容在它产生的那一刻就适合于与话语内容相联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概念能力已经在经验中发挥作用了。如果没有概念能力发挥作用,经验内容就不会显现出来。这就好比物体要显现出来就需要光照一样。光线可以是物体自己发出的,也可以是其他光源投射过去的。第一个类比适用于内容概念论,第二个适用于状态概念论。在状态概念论中,不出现在内容中的概念就像投射过去的光使得物体显现一样迫使内容呈现。这里,概念被理解成内容得以呈现的方式而不是内容的组分。麦克道尔后来就是以此理解概念论的。他说:“没有东西可以算作信念的理由,除非那样东西具有概念形式。”(21)当麦克道尔这样说时,他所意指的概念论就只能是状态概念论。 状态概念论是概念论的一个精致版本。这个版本摆脱了内容概念论的一些不良后果,比如说,与朴素实在论不相容,不能很好地说明经验的丰富性以及概念习得等等。状态概念论允许经验内容所呈现的某些方面超出认知者已有概念的范围,如此一来,经验的丰富内容可以充当概念习得的基础。在概念习得中,我们需要做的只是将丰富内容“雕琢”(carve out)出来将之纳入新概念的统辖之下。(22) 概念论,特别是状态概念论,确有其合理之处。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概念论的合理性:像经验辩护以及实践理性之类的活动如果没有经验本身的参与,很难想象它们是如何可能的。这类活动的本质是理由给予,即认知者依据自己给出的理由确定行动或信念的合理性。鉴于知识和行动是世界关涉的,因此,知识确证与慎思(deliberation)也必然是世界关涉的。假如我们所给出的理由不能让我们的慎思达及世界,我们又怎么能说自己的知识与行动具有合理性呢?而理由要让慎思达及世界,如果不借助于经验,又何以能够实现呢?概念论的合理之处就在于它为这些问题提供了答案。它告诉我们,经验具有概念内容,因而慎思是可以达及经验的。由于在经验中我们是以感性直观的方式面对世界的,所以,当我们援引经验作为慎思的理由时,慎思也就达及了世界。由此可见,概念论让心灵与世界的理性关系变得好理解起来。 我们还可以从经验的角度来理解概念论的合理性。操作指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一个原先无法完成的行动,例如击打网球,在看过一段文字说明后突然变得可执行了。这个现象说明了什么呢?说明了概念能力可以在知觉中发挥作用。心理学中一直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可以追溯到J.布鲁纳(Jerome Bruner)等人开创的“知觉的新观察运动”,它认为高级认知能力不是简单地对固定的知觉输入进行加工,而是直接参与知觉经验的形成过程。(23)心理学家们找到了大量的经验证据,表明知觉过程本身会受概念发展和概念使用的影响而改变。例如R.戈德斯通(Robert Goldstone)就用实验证明了概念范畴会影响知觉分辨力。(24) 但是,我在这里更想说的是概念论的限度。我认为,概念论的限度就在于排它性论题。前面的考察已经表明,内容概念论如果坚持排它性论题,就会产生与朴素实在论相冲突的不良后果。在这一节,我将表明,状态概念论如果坚持排它性论题,就会产生内部不融贯。 状态概念论的不融贯性体现在下述四个命题中:(NC)普通概念不出现在经验内容中;(CC)经验只能以概念的方式具有内容;(NR)经验以具有内容的方式将事物呈现出来;(RC)经验内容是丰富的,它有时会超出现有概念的范围。(NC)即麦克道尔所说的第二个错误假设。(CC)即排它性论题。(NR)为内容的定义。(RC)是(NC)一个论据。这四个命题都是状态概念论所承诺的。问题是,它们合在一起会产生矛盾。(NC)和(CC)合在一起意味着,内容所呈现出来的方面都有与之匹配的概念。这些概念要么出现在经验中,要么以呈现方式的方式发挥作用。而(NR)和(RC)合在一起意味着,经验所呈现出来的某些方面可能没有与之匹配的概念。于是我们得到了两个相互矛盾的结论。这样的矛盾反映了状态概念论的内在不一致,它直接体现在麦克道尔的这句话中:“直观内容的每个方面都是以已经适合于与话语能力相联系的内容的方式呈现出来的,即使它实际上尚未如此联系。”这句话的前半部分说的是,经验内容的某个方面一旦呈现出来,经验内容就具备与话语内容相联系的性质了,因为内容是以与话语内容相同的呈现方式呈现出来的;但后半部分却说,经验内容所呈现的某个方面有可能超出了话语内容的范围,因此两者实际上并未联系在一起。可是,既然内容是依赖与话语内容相联系的那种能力呈现出来的,那它又怎能与话语内容没有实际联系呢?反过来,假如内容的某个方面可以在与话语内容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下呈现出来,那又凭什么断言它具有与话语内容相联系的性质呢?既然我们不能确定内容的某个方面是否具有此性质,在这种情况下假如我们仍说它是概念的,那么,我们所说的“概念的”一词就是空洞的。 我们不妨用光线照亮物体的隐喻来重现状态概念论的不融贯性。(NC)和(CC)的意思是说,事物只有在自己有光亮且有其他物体发出的光照射的情况下才会显现。(NR)和(RC)说的是,物体可能有光线照射不到的部分,但这些部分必定也会显现出来,因为它们与被照亮的部分具有同种性质:假如光线照到它们,它们就亮起来。可是,你不觉得这样的说法很古怪吗?假如事物只有在自己有光亮且被光线照射的情况下才会显现出来,那么,物体没被照亮的部分就不会显现出来。 麦克道尔试图用非实存(non-actual)的状态概念论来避开所予的神话,并同时兼容朴素实在论。这注定是一个无法实现的伟大目标。理性空间一旦被认定只能与概念空间同延,那就没有朴素实在论的余地,因为朴素实在论恰恰要求经验内容摆脱对概念的依赖。(25)如果硬是要两者兼得,那就会导致内在不融贯。 我想我已经说清楚了状态概念论的不融贯性。要消除不融贯性,状态概念论就必须放弃上述四个命题中的一个。在我看来,最有希望的选项是放弃(CC),也就是说,放弃排它性论题。这意味着,经验或者可以具有内容意义上的非概念内容,或者可以具有状态意义上的非概念内容。但另一方面,概念论又有其合理之处,所以我们不能完全摈弃它,不能说经验完全没有概念内容。综合以上两方面,我们就得到了以下四个可能的选项:(1)经验同时具有内容意义上的概念内容与非概念内容;(2)经验同时具有状态意义上的概念内容与非概念内容;(3)经验具有内容意义上的非概念内容,同时具有状态意义上的概念内容;(4)经验具有内容意义上的概念内容,同时具有状态意义上的非概念内容。对于上述四个选项,仅就所予的神话与朴素实在论而言,很难说其中的一个比其余更为优越。 不过,如果考虑经验的形而上学,我们还是可以做出选择的。我所赞成的形而上学是T.克雷恩(Tim Crane)的图像论。根据克雷恩的图像论,知觉经验是模拟表征(analogical representations)。模拟表征所负载的信息是连续的,它的结构反映了表征对象的结构。典型的模拟表征是图像。知觉经验的内容就像图像一样,它是非命题的。非命题的内容仍然称得上是内容,因为它具有准确性条件(accuracy conditions)。(26)图像论,正如克雷恩所表明的,更适合朴素实在论。经验如果真像朴素实在论所宣称的那样只是将事物呈现出来,然则其内容就会像图像一样无所谓对错而只有准确与否之分。假定经验内容是图像式内容,那么它的构成就完全是非概念的。假如是这样,那么(3)就是正确的选项。 我们不妨将(3)称为共存论题。准确地说,共存论题是这样一个主张,即经验的内容在构成上完全是非概念的,但同时可以以概念的方式具有内容。一句话,经验既有概念内容,也有非概念内容。共存论题的一个显而易见的优点是,它回答了经验内容是什么。麦克道尔的状态概念论只是说普通概念不参与经验内容的构成,但丝毫没有告诉我们经验内容是由什么构成的。构成问题很重要,因为如果它得不到解决,我们就不知道在何种意义上说经验具有内容,更不用说概念内容或非概念内容。共存论题则告诉我们,经验的内容是图像。 当我们谈论共存论题的好处的时候,那些被麦克道尔说服的人可能会问:难道共存论题不会导致所予的神话吗?我的回答是:不会。别忘了共存论题也承诺了概念内容。概念内容解释了经验何以能够参与理性事务。也许这样的回答仍然不能让他们满意。一个显见的问题是,为什么麦克道尔的概念论要避开所予的神话就必须承诺排它性论题,而共存论题不必?答案就在于,麦克道尔对诸如辩护与慎思之类的合理性活动做出了过理智化(hyper-intellectualization)的理解,即只有认知者有能力给出理由才可算作合理性活动。实际上,很多合理性活动只需认知者拥有理由就可以了。后面我将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第一个说明是,我们有一些知识是不受理由支撑的。例如一辆汽车向我驶来,我不需要理由也知道自己有危险。一个成年人大冬天到明尼苏达州去,他不需要理由也会知道那儿很冷。(27)当然,这种知识不是麦克道尔所考察的理性知识。但它仍然称得上知识,是因为它是某种表征内容通过一个认知机制输入一个认知系统而引起适切的(apt)认知状态,即认知者来有权保持的那种认知状态。我的第二个说明是,人类的大量行动是反应性行动。反应性行动是我们对所经验到的事态直接做出的反应,例如某人向我招手于是我停了下来,我听到有人敲门于是往门口走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一个熟练的司机在十字路口遇到红灯停了下来。司机对他所看到的事态直接做出反应,于是采取了刹车的行动。这个过程似乎并不涉及信念与意图等高级认知能力。也许有人会反对说,那个司机毕竟有个意图,比如说想要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他不会停下来。但这并不符合我们对熟练人员的行动的理解。熟练人员与生手的区别就在于他无需有意识地遵循规则来行事——他是以“更加投入和情境—特制的方式”来熟练应对环境的。(28)近来认知科学的研究表明,专家与生手在做同一件事时所使用的脑区是不同的。(29)这种不同表现为,专家的熟练应对依赖的是知觉把握和能知知识(knowhow),生手则需启动与信念和意图等高级认知系统。(30)反应性行动不需要行动者给出理由,所需要的是他拥有某些东西,例如能知知识。 假如拥有理由对合理性来说是充分的,那么我们就不用担心非概念内容的合法性。非概念内容是真正的内容,因为它可以被高级认知系统利用,从而可以和理性空间的居住者发生理性关系。这其实是埃文斯的观点。 我想我可以说出概念论的合理性与限度了。概念论就其对合理性的昭示以及所发现的一些经验证据而言,它是合理的。但概念论不能承诺排它性论题,这是它的限度。限度内的概念论仍然称得上概念论,是因为它承认经验具有概念内容。这是一种广义上的概念论,更准确地,它就是共存论题。一些人不愿接受共存论题,是因为他们过于害怕所予的神话。实际上,所予的神话也是有限度的——它只是以否定的方式反映人类理性生活的面貌。在理性的标度之下,我们还有大量的精神生活。正是这些精神生活,让我们在进化论的连续谱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我们动物家族中的一员,并没有特殊到自成一体的地步。被认为我们专属的所谓理性空间并不是规律之外的领域,它最好被看成是对规律领域中的某些现象的另一种描述。这样,我们就不会对人类的合理性活动做出过理智化的阐释。 (作者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的“经验与概念——麦克道尔与塞拉斯哲学研讨会”上报告过此文。感谢唐热风、唐浩提出的修改意见。) 注释: ①Peter Strawson,"Perception and Its Objects",in Vision and Mind,A.Noё and E.Thompson eds.,MIT Press,2002,p.91. ②Wilfrid Sellars,Empiricism and the Philosophy of Mind,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p.76. ③Ibid. ④John McDowell,Mind and World,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p.10. ⑤Immanuel Kant,Critique of Pure Reason,J.Meiklejohn trans.,Henry G.Bohn,1855,A68/B93. ⑥John McDowell,Having the World in View:Essays on Kant,Hegel,and Sellar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O9,p.130. ⑦Gareth Evans,The Varieties of Reference,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2,p.158. ⑧Immanuel Kant,Critique of Pure Reason,B75. ⑨John McDowell,Mind and World,p.24. ⑩Ibid.,p.41. (11)此处有关状态概念论的说明参考了A.伯恩(Alex Byrne)的说法,但与之并不尽相同。参见Alex Byrne,"Perception and Conceptual Content",in Contemporary Debates in Epistemology,M.Steup & E.Sosa eds.,Blackwell Press,2005,p.233. (12)John McDowell,Mind and World,pp.48-49. (13)Ibid.,p.xiii. (14)有关错觉论证的讨论,参见A.D.Smith,The Problem of Percep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2. (15)John McDowell,Mind and World,p.27. (16)John McDowell,"Singular Thought and the Extent of Inner Space",in Meaning,Knowledge,and Realit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8,p.237. (17)John McDowell,"Avoiding the Myth of the Given",p.3. (18)析取论被普遍认为是维护朴素实在论的一种策略。这一点可从H.普特南(Hilary Putnam)对麦克道尔的评价中略见一斑。普特南说:“影响我的那个观点,我将现在的这种影响归与约翰·麦克道尔……是朴素实在论没有被可靠的哲学论证或关于大脑以及感觉器官在知觉中的作用的熟知事实驳倒,而且不可能被驳倒。”参见Hilary Putnam,"Philosophers:And Their Influence on Me",in Proceedings and Addresse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2008,vol.82,pp.101-115。 (19)John McDowell,"Avoiding the Myth of the Given",p.4. (20)John McDowell,"Avoiding the Myth of the Given",p.7. (21)John McDowell,Having the World in View:Essays on Kant,Hegel,and Sellars,p.137. (22)John McDowell,"Avoiding the Myth of the Given",p.7. (23)布鲁纳及其同事认为,知觉不是被动地接收感觉材料,知觉者的人格和社会背景对知觉有很大的影响,参见Burrhus Skinner,Verbal Behavior,Appleton-Century-Crofts,1957。 (24)Robert Goldstone,"Influences of Categorization on Perceptual Discrimination",in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General,1994,vol.123,pp.178-200. (25)朴素实在论认为经验所呈现的是事物本身的样子,而不是我们“加工”后的产物。有鉴于此,一些人朴素实在论甚至认为经验根本就不是表征,从而不具有表征内容。例如,Travis Charles,"The Silence of the Senses",in Mind,2004,vol.113,pp.57-94. (26)Tim Crane,"Is Perception a Propositional Attitude?" in The Philosophical Quarterly,2009,vol.59,pp.462-465. (27)Fred Dretske,"Two Conceptions of Knowledge:Rational Belief vs.Reliable Belief",in Perception,Knowledge and Belief:Selected Essay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p.82. (28)H.L.Dreyfus,"Overcoming the Myth of the Mental",in Proceedings and Addresse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Association,2005,vol.79,p.52. (29)O.Amidzic,et al.,"Pattern of Focal γ-bursts in Chess Players",in Nature,2001,vol.412,p.603. (30)P.Benner,et al.,Expertise in Nursing Practice,Springer Publishing Company,2009,p.104.概念理论的合理性与局限性_命题的否定论文
概念理论的合理性与局限性_命题的否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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