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文化旅游的动因分析--以河南省体育文化旅游景区调查为例_体育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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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59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6320(2012)03-0038-04

体育是一种文化形式,旅游是一种文化现象。体育文化旅游的实质是以体育文化为核心内涵,将这种文化通过旅游形式进行表达,并在旅游过程中实现对体育文化的深入理解和具体实践[1]。体育文化旅游以其鲜明的地方特色、独特的文化内涵、厚重的历史氛围、显著的地域差异、欢愉的生活情调及丰富多彩的表现形式,对中外旅游者产生巨大的吸引力。本文通过调查分析体育文化旅游参与者的内在心理动机及影响因素,从心理学角度研究促进体育文化旅游开展的方式方法,为体育旅游可持续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中原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其中体育文化旅游资源不仅数量多,而且涉及领域广泛[1]。笔者选取部分具有典型地域特色,而且符合体育文化旅游特点的景区(景点),按照民俗表演、竞技娱乐、休闲养生、节庆参与等资源分类,对郑州登封少林武术表演、开封宋代蹴鞠表演、南阳汉代乐舞百戏表演、洛阳九莲灯舞蹈表演、安阳背阁表演、鹤壁竹马灯表演、周口独竿轿表演、平顶山郏县堂街赛马、漯河舞钢龙舟竞渡、焦作陈家沟太极圣地、荥阳中国鸿沟象棋文化节、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新乡京华园景区傣族泼水节、商丘火神台庙会等活动进行实地调查。本次抽样调查的回收问卷统计表明:男性共573名,占总人数的56.8%,女性436名,占总人数的43.2%。在进行年龄统计的时候,主要按照发展心理学中年龄层区分方法进行统计,主要包括18岁以下、18—25岁、25—45岁、46—60岁和60岁以上,其中25—45岁和25岁以下人数为755人,所占比例达到74.83%。抽样调查中,接受调查者的职业状况涵盖了大多数职业人群,其中,学生(365人,占36.17%)和企事业单位职员(288人,占28.54%)在样本中所占比例突出,类型的复杂性说明抽样的全面性。

研究方法采用了问卷调查法,在梅奥和贾维斯创立的个人旅游者行为主要因素的模型基础上,进行问卷调查设计,制定了《河南省体育文化旅游影响因素调查》问卷。通过问题的设计,目的在于了解影响旅游者体育文化旅游行为的旅游动机、旅游态度、旅游感知、旅游学习等内在因素及相关外在因素。在旅游景区和活动现场实地发放、现场回收问卷,共发放问卷1180份,回收问卷1009份,回收率达到85.51%,其中有效问卷945份,有效率为93.66%。

二、体育文化旅游者动因调查分析

(一)体育文化旅游者心理动因调查分析

1.旅游者对体育文化旅游的心理需求

由于人们的旅游消费观念开始从以前的“风景名胜”游向“休闲放松”游发展,像滑草、登山、水上运动等体育旅游项目颇受欢迎,探险性的攀岩、滑伞、速降、蹦极等也受到了一些喜欢刺激运动的青年旅游者的喜爱,体育旅游客源正在持续增加。调查中,69.2%的个体认为有参与体育文化旅游的需求,调查数据也显示,个体认为参与体育文化旅游可以满足自身需要的顺序依次是增长见识、自我满足感、新鲜感的满足、锻炼自己、目的地本身和其他。其中,82%的个体希望能通过体育文化旅游提高自身对于体育文化知识的认知,使自我能在一种文化的熏陶中获得自我满足感。认为体育文化旅游是一种新型的、有特色的旅游方式,从中能获得新鲜感的个体占25.5%,而23.3%的个体希望通过体育文化旅游能够满足自身的社交需求,见表1。

旅游需求是指一定时期内核心旅游产品的各种价格和在这些价格水平上,潜在旅游者愿意并能购买的数量关系,这一定义强调旅游需求是一种数量关系。也有一些学者认为旅游需求并不是旅游者实际购买旅游产品的数量,它是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购买欲望[2]。笔者认为体育文化旅游需求不单单是旅游者对体育文化旅游产品的购买数量,还应包括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品质、价格等方面的要求,体育文化旅游需求讨论的是旅游者与体育文化旅游产品之间的“关系”。

体育文化旅游的特征之一在于体育文化旅游满足的是自我发展需求、自尊需求及社交需求,可以理解为“非行程之外”的收获旅游,是游客自主性更大的深度旅游。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体育文化旅游者认为在体育旅游中“获得更多背景文化知识”、“相比体育项目更享受体育项目历史”、“文化背景使得体育旅游更精彩”。这也充分说明,随着社会的发展与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更关注体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同时从自然景观与体育旅游项目中感受到美与享受,放松身心,提升自我。

2.体育文化旅游者认知态度调查

调查发现体育文化旅游的认知度整体偏低,但是参与过体育文化旅游者比没有参与过体育文化旅游者对体育文化旅游的认知度要高。调查还发现大多数的旅游者本身对于旅游过程中文化旅游类别并不是很清楚,涉及是否明确知道什么是体育文化旅游问题时,回答“不明确”的比例明显高于“明确”的,但这并不能说明个体对参与体育文化旅游不积极,而可能是目前国内体育文化旅游发展滞后的现状所致。被调查者对体育文化旅游普遍持有较积极的态度。被调查者中“参加过”的比例明显高于“没有参加过”的(62.3%>37.7%)。而且表示愿意参加体育文化旅游的人数也远远超过不愿意参加的人数(72.5%>27.5%)。调查结果还发现72.5%的个体倾向于选择体育文化旅游,可见,被调查者对于参与体育文化旅游有着积极的态度。

商品的价值由消费者的感知价值和实际价值构成,而感知价值又由商品的功能价值、情感价值和社会价值共同构成,三者之间形成一个由低到高的阶梯关系。一般来说,只有当低层次价值得到满足后,高层次价值才会出现。因此,旅游感知价值是决定个体是否会进行旅游消费的重要指标。调查数据显示,对体育文化旅游“比较了解”和“很了解”的人,对体育文化的感知价值评价比较高,进行体育文化旅游的可能性更大。但是,调查结果表明对体育文化旅游和体育旅游“一点不了解”和“不是很了解”的人占到调查对象的51.6%。由此可见,体育文化旅游这一概念在大多数旅游消费者中的认知度比较低。这与体育文化旅游在国内刚刚起步有很大关系。目前国内只有极少的旅游企业涉足此领域,而且体育文化旅游并未被当做主要产品进行推广和宣传,造成大多数群体没有足够的信息渠道来了解体育文化旅游。

3.体育文化旅游者动机调查

由表2得知,旅游者进行体育文化旅游的动机主要可以分为精神性动机、社会性动机和自然性动机。自然性动机是指人们为得到身体的休养、身心的宁静,消除紧张、疲劳而诱发的动机。精神性动机是指以精神享受和满足为目的的旅游动机。社会性动机是指以满足个体社会性需要为目的的旅游动机,如通过体育文化旅游满足人们社交、尊重和自我完善的需要等。调查显示,受访者中精神性动机中56.3%的人为“提升自己文化品位”、36.9%的人为“对文化的爱好”、9.3%的人认为“可以对精神情绪进行改善”。社会性动机中代表自身的社会地位、身份和品位占56.8%、从众心理占32.2%,自然性动机中好奇占14.6%、消遣娱乐占5.7%。

4.旅游者对体育文化旅游资源的兴趣调查

调查发现,游客对于体育旅游过程的体育项目更注重,而体育旅游过程中的文化要求排在后两位,相比之下处于很不利的位置(见表3)。社会认知理论和社会期待理论认为大多数个体在进行决策的时候会受到从众心理影响,即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多数人的行为方式[3]。调查发现,赞同“因听说过体育文化旅游而产生兴趣”的人占45%,赞同“因参加过体育文化旅游而产生兴趣”的人占33%,赞同“因目的地文化”而参与体育文化旅游的人占71%,赞同“受亲朋好友影响”较大的人占38%。通过外界舆论宣传、亲朋推荐等因素影响,被调查者对体育文化旅游有了一定的认识,进而产生了旅游动机,最终导致旅游行为。14.1%的个体进行体育文化旅游是因为“别人旅游都去”、“他人推荐”。76.3%的个体认为如果选择旅游的话,首先考虑的是“知名度”,其次是“景观特色”,最后是“文化底蕴”,38.5%的个体认为旅游应该到风景秀丽、具有地域或是景观特色的地方。这主要是因为体育文化资源整合也未能规范化、科学化,使体育文化旅游资源在游客中的印象模糊、知名度不高、吸引力不大,这也将直接导致体育文化旅游开发和利用的程度不深。

5.旅游者对体育文化旅游项目期待调查

根据刘河川2004年对体育旅游业客源市场因素的分类研究,可以把体育旅游者分为观光型体育旅游者,指旅游者离开常住地,主要通过视听感官对体育活动、体育建筑场馆、体育艺术景点及其各具特色的体育文化进行欣赏体验的过程;竞赛型体育旅游者,指以参加某种体育竞赛为主要目的的旅游者;度假型体育旅游者,指利用假期时间通过参与某种体育活动以达到消除疲劳、调节身心、排遣压力为主要目的的旅游者;健身娱乐型体育旅游者,指以娱乐性的体育健身、体育康复、疗养为主要目的的旅游者;拓展型体育旅游者,指经过精心设计的拓展训练内容和某些活动形式,组织旅游者在野外或人工环境中磨炼意志、完善人格、融炼团队,寻求刺激、猎奇、挑战极限意愿的旅游者[4]。

从表4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我国目前的体育文化旅游还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旅游者对于旅游的需求还停留于传统观光旅游层次上,希望开发传统观光体育文化旅游项目、参与性体育文化旅游(包括欢乐热烈的参与性项目和刺激性参与项目)项目、度假性体育文化旅游项目、教育色彩体育文化旅游项目的人数比例分别为46.25%、38.75%、14.58%和10.42%。

(二)影响体育文化旅游行为的其他因素的调查分析

1.体育文化旅游者人口学特征调查分析

根据吴必虎1997年对中国城市居民旅游目的地选择行为研究,统计显示的全国平均出游性别男女比为1.27∶1[5],而本研究的受调查者中男性共573名,占总人数的56.8%,女性436名,占总人数的43.2%,比例达到1.31∶1。这说明在进行文化旅游的时候还是遵循一般旅游规律,男女游客数量基本持平,但男性略多于女性。性别对体育文化旅游者行为的影响主要在于传统文化所赋予的性别角色规范,以及社会地位和文化水平,而不同的社会角色规范导致了个体对体育文化旅游不一样的需求。

在调查过程中对年龄进行统计的时候,发现18岁以下人群所占比例为12.35%、18—25岁人群所占比例为23.82%、25—45岁人群所占比例为38.66%、46—60岁人群所占比例为13.58%,60岁以上人群所占比例为11.59%,其中25—45岁和25岁以下人数为755人,所占比例达到74.83%。这说明在体育文化旅游游客中还是以中青年为主体,这也是由体育文化旅游是依托于体育旅游这一特征造成的。这也提示我们中老年人将是体育文化旅游的巨大的潜在客源。

文化程度可以影响体育旅游动机的强弱和旅游感受的深浅。通过分析,在文化程度方面,高中以下、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体育文化旅游者比重分别为9.54%、19.51%、36.99%、28.70%和5.26%,表明了目前参与体育文化旅游旅游者受教育程度较高。

2.影响体育文化旅游的相关外部因素

通过对影响体育文化旅游者进行旅游行为决策的因素进行调查分析,结果见表5。

我们从表5可以看出,由于我省体育文化旅游景点大多数设置在县乡一级地区,因而,旅游景点的交通是否便利就成了体育文化旅游能否大力推广、广泛接受的一个重要因素。调查数据也显示,大多数旅游者把交通是否便利和从业人员素质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其次分别为产品价格、项目特色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因素。这也充分说明,目前我省虽然在大力进行体育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但是由于体育旅游起步较晚,高素质的从业人员相对缺乏,这将成为限制体育文化旅游发展的一大突出因素。

三、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对河南省景点内体育文化旅游者进行人口特征、动机、需求等旅游动因研究,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1)河南省体育文化旅游者中,男性旅游者略多于女性,且在总人数上游客以中青年为主体,老年体育文化旅游者是体育文化旅游的潜在客源,体育旅游者一般具有较高的学历;(2)体育文化旅游者大多数希望通过体育文化旅游这样一种依托于体育项目或是体育旅游的旅游方式能增长见识、锻炼自己,且充分满足自身对于体育的新鲜感和自我满足感;(3)多数体育文化旅游者对于体育文化旅游并没有形成深刻的认识,但是体育文化旅游者对于体育文化旅游持积极态度;(4)体育文化旅游者对于旅游项目的需求前三位分别为传统观光体育文化旅游、度假性体育文化旅游和参与性体育文化旅游。

(二)建议

1.鉴于文化旅游中游客的感知价值的重要作用,建议在体育文化旅游系统的构建过程中应注重旅游者对于文化的情感需求、社会需求和经济需求。比如,丰富体育文化旅游项目的内容、种类,多开发既有休闲价值又有经济价值的旅游项目,针对不同性别、年龄的游客需求创设不同的旅游项目。只有提高了体育文化旅游者的感知价值,才能提升体育文化旅游的热度,促进体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2.积极培育体育文化旅游意识,完善体育文化旅游的信息体系。信息体系的完善是扩大体育文化旅游的社会效益,提高个人期待的有效方式之一。只有提高了体育文化旅游的社会效益和社会期待,才能更好地推动体育文化旅游事业发展。针对河南体育文化资源知名度不高、吸引力不大,以及旅游者缺乏对体育文化旅游的认识等问题,可采取加强宣传力度,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全面、系统、深入、持久地宣传河南体育文化旅游景点。

3.积极利用资源优势打造民族、民俗体育文化旅游特色品牌,大胆探索、加大市场化运作,加快民族体育与旅游产业化进程,利用地区资源优势,积极开发区域体育与旅游文化产业。河南是中原文化的发祥地,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河南体育文化资源则具有独特性、丰富性的特点,如果能将二者完美结合,就能打造出具有河南特色的体育文化旅游品牌,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这其中,还涉及省内各区域景点的资源整合,旅游管理部门的科学规划等问题的协调和完善工作。

4.在大力开发体育文化旅游资源的同时,还应该注重旅游景点自身的建设。除了要具备便利的交通,干净舒适的用餐、住宿环境等硬条件之外,加强景区管理、狠抓旅游服务的软条件建设也是必要的。旅游是一种放松身心的行为,只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健全,配套设施完善,才能给旅游者更高的价值感知,促进旅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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