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用工制度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发展党员论文,多种论文,制度论文,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中多种用工制度并存的情况已非个别。如何做好多种用工制度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已成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关注的课题。笔者通过组织有关人员到15个单位进行调查及对137位职工的问卷摸底(含集体企业职工、农民合同制职工、 临时工和劳务工),综合铁路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情况,拟对此问题作一专题探讨,以期求教于广大的理论工作者和党务工作者。
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给发展党员工作带来了新课题
在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本企业的职工。然而,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职工队伍的构成及其它因素开始发生了新的变化;
变化之一:在用工格局上,单一僵化的模式已被冲破。铁路企业的工种之多,是其他企业难以类比的。作为特大型的国有企业,过去铁路职工队伍基本是由清一色的全民固定工构成。但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为构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铁路新体制,以达到优化劳动组合、最终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铁路企业单一僵化的劳动用工模式已被打破,大批的全民固定工转制为长期合同工,以此为主体,又相应有了集体企业职工、劳务工、农民合同制职工(以下简称非全民正式工)等,职工队伍的构成比例发生了新的变化。
变化之二:在人员数量上,非全民正式工的比例正在增大。1992年开始,我分局在职工总量上严格控制,全民固定工队伍绝对数相对减少。但同时随着生产的需要以及客运、货运、工务、大修等领域的改革,其他形式用工的比例不断增大。目前全分局有装卸劳务工4000余名,农民合同制职工900余名。据杭州列车段、 杭州工务段和杭州大修段三个单位统计,在总数的3895名的职工队伍中,农民合同工、劳务工有1296名,占职工总数的33.3%。可以预见,随着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今后铁路仍有大量的工作将由这样的非全民正式工来承担。
变化之三:在岗位分布上,以辅变主的趋势开始呈现。非全民正式工的渗入,在一开始仅仅是一种辅助,是全民固定工不够情况下的补充。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以辅变主的趋势已开始呈现。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这些年来,有许多非全民正式工已被安插在行车、客运、装卸、工务、大修等主要工种和岗位上,且由于这部分职工年轻(这次被调查的137名非全民正式工35岁以下的就有95名), 在政治上要求进步(以列车段等三个单位为例,在389名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 非全民正式工有92名,占总数的23.7%。在137份调查问卷中, “心里有写入党申请书愿望”的达到40.1%,“相信共产主义一定会实现”和“愿意为人民的利益贡献一切”的分别达到65.0%和58.4%),技术业务好(在分局4000余名装卸劳务工中,机械作业人员有620名), 已逐步成为生产骨干(杭州工务段163名农民合同工中,担任工班长的15名, 担任团支部书记的3名,担任五大员的28名,作为骨干使用的46名), 其地位已逐步由辅变主。
上述变化必然涉及到以职工队伍为主体对象的发展党员工作,它从客观上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做好多种用工制度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摆到前所未有的位置,这不仅是企业改革给发展党员工作带来的新课题,也是加强党对企业政治领导的需要。
二、做好多种用工制度下发展党员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由于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我分局发展党员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整个分局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了良性循环的好势头。1996年底在职党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1.9%,比1993年上升了2.4 个百分点;无党员班组的比例降为7.9%,比1993年下降了12.1个百分点。 但从深层次分析,尽管申请入党人数逐年增加,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力度不断加大,而在非全民正式工中发展党员工作仍然留有薄弱点:
问题之一:从个人因素看,非全民正式工中积极要求入党的氛围尚未形成。具体表现在非全民正式工中申请入党的绝对数仍不太多。目前全分局4426个非党集体职工中,申请入党的只有223个, 农民合同工中申请入党的不到60人,而大量的装卸劳务工、临时工几乎无人申请。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有低人一等的思想。在这部分职工中,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就其文化素质等各方面条件,比全民合同制职工要略低一些,集体企业职工中有高考榜上无名的,有招工名落孙山的,也有是体力或智力略有缺陷带有照顾性质入路的职工子女,无形之中有低人一等的想法。而农民合同工、劳务工、临时工,在生活补贴、家属就医、住房分配、独生子女保育等待遇上与全民合同制职工比较都要逊色得多,自觉不自觉地有一种自卑感,影响了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二是有受雇于人的思想。根据上级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临时工劳动合同不得超过一年,技术性较强的工种累计签订合同一般不超过八年,其他工种一般累计不超过四年。这就决定了临时工不可能长期在铁路工作。在调查中也有的说“路局、分局提出减人增效,说不定明天就会减到我的头上”。短期受雇思想使这些职工思想不够稳定,形不成政治上更进一步的要求。三是有得过且过的思想。目前,虽然铁路在用人制度、分配制度方面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但在某种程度上仍然存在着吃“大锅饭”的现象。例如集体企业职工和农民合同工在加工资时,表现最好的与表现一般的没有太多区别,临时工、劳务工中,即便是出类拔萃的姣姣者,到了一定的期限也得离开铁路,这也挫伤了部分同志的积极性,在调查问卷中,有29.9%的同志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对得起所拿的工资就行”。
问题之二:从组织行为看,对非全民正式工的日常教育和引导相形见弱。近几年来,全分局每年发展党员均在300至400人之间,但其中非全民正式工中发展党员的仅占6%左右。这之中除个人原因外, 也不乏有组织因素。具体表现在:一是短期管理行为。一些同志认为,农民合同工、委外工、临时工,都不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在短时期内花时间、花精力在他们中进行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划不来,只要管住眼前就行了。二是单纯使用行为。有一些同志认为,非全民正式工的加入,本来就是因为劳动力使用不够,目前有许多非全民正式工已经被充实到本单位的主要工种中“一个萝卜一个坑”地顶着了,如果在他们中间发展党员,教育、培养、谈话等,势必有许多事要做,有些活动还会牵涉工作精力,本来他们就不是全民正式职工,不如只当劳动力使用,省去许多麻烦。三是重此轻彼行为。一些党组织对全民合同制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得较紧,启发、引导职工在思想上提高、政治上进步也较多,而对非全民正式工的教育和引导则由于人事隶属的关系相对较弱,其关心程度往往不如对待正式职工。一些专门管理他们的部门有的甚至还没有党组织的关系隶属。
问题之三:从环境氛围看,对非全民正式工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探索仍处在初始阶段。例如:杭州大修段党委多年来不断探索,先后培养发展了21名农民合同工入党,并通过民工党员的作用,以民工教育民工,稳定农民合同工队伍,促进了安全运输生产。尽管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其经验对面上工作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由于它只是局部的试行,因此要成为规范的有组织的行为,并形成一套完整的趋于成熟的工作机制还有一定的距离。
三、加强多种用工制度下发展党员工作应抓好的几个环节
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做好多种用工制度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虽已被认识,但要付诸实践,并使其逐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还必须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要注重“上”与“下”的结合,做到目标同向。 做好多种用工制度下的发展党员工作,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必须方向一致,目标同向。上面要转观念,作为分局、基层两级党组织,不能把非全民正式工队伍排除在发展党员工作之外,而必须从整体的、长远的、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多种用工制度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临时观念和短期行为带来的弊端,象部队对待战士一样重视在铁路的非全民正式工中培养积极分子,把为企业或者为社会培育出更多的政治、思想、业务均优秀的人才作为一级党组织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下面要明责任,作为直接面对生产一线的基层党组织和党支部,要从铁路改革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本级基层组织在做好多种用工制度下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从而积极主动地探索在非全民正式工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的实践形式,不断地总结经验,逐步摸索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路子。
2、要重视“主”与“辅”的结合,做到统筹兼顾。 从铁路企业的发展趋势看,尽管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步伐正在加大,但在相当一个时期内,铁路职工的主体队伍仍将以全民合同工为主。因此,发展党员工作的主体对象仍将是他们。各级党组织必须继续重视在全民合同制职工中的发展党员工作,按照部局的有关要求,把利用多种形式对全民合同制职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坚持标准,积极慎重地做好发展工作。与此同时,也要做到“主辅结合”,在农民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工进入铁路时就不失时机地对他们进行正面教育,有计划有系统有组织地对他们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基本路线的教育,激励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生产一线的非全民正式工班组长骨干,应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以组织观念的启发引导,适当地吸收他们参加党内组织的一些活动,帮助他们加深对党的认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可能的话,要积极为非全民正式工的政治进步创造必要的外部环境,把多种用工制度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与铁路用工制度改革本身结合起来,以非全民正式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为基本条件,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从而在他们中形成奋发向上、积极争取入党的氛围。
3、要注重“软”与“硬”的结合,做到双管齐下。 加强多种用工制度下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加强分类指导。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各单位都有一些全民合同制职工以外的非全民正式工,由于各单位岗位的工作性质的差异,决定了在他们中间发展党员除了坚持标准,按发展程序办事以外,其教育、培养的内容、方法和过程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分局党委必须加强分类指导,帮助基层有针对性地解决探索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以及在实践中不断总结规律,从而使这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但同时,也要使“软指导”和“硬措施”有机结合:一是对临时工、劳务工比较集中的部门,可设立临时党支部或指定挂靠的党支部,加强对非全民正式工的教育、管理和引导。二是建立并健全一些必要的制度。如对非全民正式工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从招工开始就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建立定期分析和考核制度,对非全民正式工中积极向组织靠拢的同志进行定期分析写实和实绩考核,便于组织在培养过程中及时做到针对性的工作:建立计划协审制度,一改以往报多少发展多少的模式,在基层工作的基础上,由分局党委组织部门协助再对发展计划进行审理;建立预审制度,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后,基层党委审批前,分局党委组织部再次进行预审,防止降低标准;建立前后衔接制度,对外单位转入或新招进的非全民正式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或预备党员一经接手,要继续抓好培养考察工作;对非全民正式工合同期满离开铁路的,也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将有关材料转出,以确保培养教育工作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