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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高中从1994年起,开始实施新的国语科“学习指导要领”(即语文教学大纲)。这个大纲由文部省颁布于1989年(平成元年),是在1984年开始的日本第三次教育改革的背景下,对1978年度的国语科“学习指导要领”进行修订的基础上产生的。新的教学大纲基于日本教育改革“重视个性,向终生教育体系过渡,适应变化”的主题,明确提出,“学校开展教育活动,在谋求培养自学热情和独立自主地适应社会变化能力的同时,必须对基础的基本的学习内容进行彻底的指导,并努力于充实个性的教育。”所谓社会变化,就是指信息化、老年化、国际化而言,其中信息化、国际化是焦点。这也是新大纲修订的重要背景。
日本高中国语科新大纲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款 目标
第二款 各科目
第三款 制定计划和内容处理
在第一款里,简明地陈述了国语科的教学目标。在第二款里,规定高中国语由八科目构成,并且分别就第一科目从“目标”、“内容”、“内容处理”三个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第二款是整个教学大纲的核心部分,占据了大纲的绝大部分篇幅,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在第三款里,对涉及各科目指导计划的制定及内容的处理等需要留意的方面(各科目这习的顺序、辞典、参考资料的活用等)作了简洁的陈述。我国进入90年代,基于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素质,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服务的战略眼光,也由国家教委于1996年颁布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供试验用),并于1997年在局部地区普通高级中学试验,于2000年在全国普通高级中学实施。这次新大纲是对1978、1986、1990年的中学语文教学大纲的重大发展,它包括以下部分:前言
一、教学目的
二、教学原则
三、课程结构和课时
四、教学内容和要求
(一)能力训练
(二)基础知识
(三)课文
五、评估和考试
六、教学设备
附录一 推荐课文篇目(待补)
附录二 课外阅读书目(待补)
与以往语文学科的教学大纲相比,减少了“教学要求”,增加了“教学原则”、“课程结构和课时”、“评估和考试”、“教学设备”等。新大纲从语文教学整体着眼,由指导局部到指导全体,不仅管软件,而且管硬件,形成了系统的结构较完备的教学大纲新模式。
下面着重就两国新大纲在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异同作一点比较。
一、关于教学目标
日本新大纲关于高中国语科的教学目标是这样规定的:
在掌握正确理解、恰当表达国语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磨炼语言感觉,深化对语言文化的关心,培养尊重国语、谋求其提高的态度。
这个目标有两个意思:一是强调语文学习最基本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二是指出了有关语文学习的一些重要方面,如思维、语感、态度等。如果说以前的大纲对国语科就明确提出了“语言教育”的目标,那么新大纲则强调了进一步重视语言教育的立场。
我国高中语文新大纲的教学目的是:
高中的语文教学,要在初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水平。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语言训练,指导学生学好课文和必要的语文知识,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现代文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听说能力,具有初步的文学鉴赏能力和阅读浅显文言文的能力;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养成自学和运用语文的良好习惯,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指导学生进一步开拓视野,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发展智力,发展个性和特长,培养学生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感情,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审美能力,培养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爱国主义精神。
新大纲对语文学科的智育、美育、德育的教学目的作了较为完美的规定。其中智育目的,包括知识教学、能力培养和智力开发;美育目的,包括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德育目的,包括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这些都体现了大纲对语言教育的重视。不仅如此,大纲还强调“培养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和爱国主义精神”。这比起日本纯粹的“语言立场”似乎更进了一步。
思想品德和精神品质,表面看起来似乎是语文以外的事,其实它们与语文的关系极为密切。任何语文行为,都包含形与质两个方面。人的思想感情是通过语言形式传达出来的。质不能外化成形,就不能成其为语文行为;形不能传递出质,也不会成其为有社会价值的语文行为。因此人的思想品德和精神品质,往往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得到潜移默化的发展。语文在德育方面的功能和作用,确实应成为语文教学目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 关于课程设置
日本新大纲在课程设置上作了重要的修订,请看下表:
原先
现行科目名
标准单位数
科目名
标准单位数国语Ⅰ
4
国语Ⅰ
4国语Ⅱ
4
国语Ⅱ
4国语表现
2
国语表现
2现代文
3
现代文
4古典
4
现代语
2
古典Ⅰ
3
古典Ⅱ
3
古典讲读
2
对照原先的大纲,新大纲在课程设置上由五科目增至八科目,其中现代语、古典讲读为新增的科目,古典I、古典Ⅱ由原先的古典分化而来。在这八门科目中,国语I为必修科目,其它七门为选修科目。
由上表还可知,随着新大纲科目增加,标准单位数也相应地增加,总数由原先的17增至24。日本高中采用学分制(通常称为单位制),每50分钟为一个单位时间,35个单位时间称为一个单位数,约相当于一学年每周一课时。如上表中现行大纲的国语I标准单位数为4,即每周四节国语I,学完一学年(或每周两节学完两学年),经考试合格,可以获得4个标准单位数。新大纲规定,高中三年学生必须修完各学科总标准单位数的80%以上方可毕业。
我国的新大纲在课程设置上也有了重大的改革,第一次规定了语文学科的课程结构:
其中,必修课是各类高中共同学习的课程,在高一、高二开设。
选修课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限定选修课,是必修课的拓宽、应用,在高三开设,分文科、理科、预备就业三种,供预备升学或预备就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爱好,由教师指导,在各自限定的范围内自主选修。
(2)任意选修课,是为发展学生兴趣、爱好,拓宽知识、培养特长、提高某方面的语文能力而设置的,供各类学生自主选修。
至于活动类课程,顾名思义,是以丰富学生语文学习的各项活动为主,也由各类学生自主选修。
与课程相适应,教材也将分编为必修课教材,限定选修课教材,活动课教材,形成语文学科的系列教材。
此外,高中新大纲还就各门课程对各类学生的授课时数作了具体的规定。年级
高一
高二
高三周课时
升学预备
就业准备类别
文科 理科必修课
4
4限定选修课
4
2
2学年授课总时数 140
140
104
52
52
从以上的介绍不难看出,两国新大纲在课程设置上有一些共同的方面:
1.加强基础知识教育。基础教育的基本方向,是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本知识和基础内容,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为此在课程设置上就需要明确重点,精选内容。中日高中新大纲都规定了必修课,即各类高中学生共同学习的课程。中国的必修课教材尚待补,而日本的必修课教材为国语I。国语I的内容有:
A.表现,包括学生的写作和口语;B.理解,包括古典和近代的文章;C.语言事项,包括文法、语句、词汇、文字等。可见这是一门综合性基础科目。正鉴于国语I的基础作用,它理所当然地被规定为必修课。至于国语I安排在哪一学年,新大纲并未特别指定,但认为国语I作为其它科目的基础,还是安排在低学年为宜。而我国的新大纲也是把必修课安排在高一和高二开设。这都体现了两国新大纲对于基础教育的重视。
2.注重个性发展。两国新大纲在编制课程时,是把与学生的能力、出路、兴趣、爱好、关心等相适应作为必须考虑的条件的。日本新大纲所设的八门科目中比原先增加了三门,其中除国语I仍为必修课外,其余七门均为选修科目。学生在必修国语I的前提下可以任意选修其它的几门(当然这要根据各个学校开设的选修科目而定)。我国新大纲也第一次在教学目的中提出了“发展个性和特长”,并在课程设置上第一次规定了“课程由学科类课程和活动类课程组成”,而学科类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这样做得目的,既考虑到作为高中生必须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也考虑让高中生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自由选择,按照每个学生的能力、特长和发展倾向进行教育。这完全体现了重视个性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下,教育要培养起人的自由、自律和公共精神,培养起学生自我思考、创造和表现的能力,造就开拓型人才。为此就必须实现教育环境的人化,教育内容力求丰富多样,课程设置必须压缩必修课,扩大选修范围,使教育更充满灵活性和弹性、充分满足学生不同的教育要求。
但在课程设置上,两国也有不同的做法。日本新大纲只规定选修课的科目,而我国新大纲还把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并按照预备升学的文理科学生和预备就业的学生的不同需要而开设不同的科目,同时加强指导,避免选修的盲目性,这适合于各类学生的不同需求。
另外我国的新大纲除必修、选修这两门课程外,还设一门活动课。“活动性课程包括阅读活动、写作活动、听说活动等”,“可以组织读书报告会、朗诵会、故事会、演讲会,还可以组织各种语文小组和文学社团”。无疑这为丰富学生的语文活动内容,开辟第二学习课堂,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但在选修课与必修课的关系上,我国规定的科目显得内在联系不够紧密、缺少系统性。如预备升学的理科学生的限定选修课——科普论著选读、科学小论文写作等,就有些游离于必修教材,体现不出对其的承继和发展,而只是某些能力的实际培训。
在这方面日本就做得比较好。如上所述,国语I是一门必修科目,也是一门综合性的基础科目,其余七门都是在此基础上的深化、发展或提高。如国语Ⅱ,全面继承了国语I的内容,两者有明显的一贯性。而国语表现、现代文、现代语、古典I、古典Ⅱ、古典讲读,则是国语I的某一特定内容(或表现、或理解、或语言事项等)的延伸,和国语I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这就有助于形成知识的网络,有利于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三、关于教学内容
日本高中国语新大纲的教学内容具体反映在各科目的开设和相应的要求上。日本新大纲的内容要求继承上一届大纲,每一科目仍分“目标”、“内容”、“内容处理”三部分,具体而微。而我国新大纲就高中三年从总体上列出能力训练、基础知识、课文等三项内容要求,规定能力训练18项、基础知识18项及两类课文,构成高中语文教学内容新体系。
教学内容反映时代、社会发展对语文学科的需求。为了适应21世纪科技发展的战略需要,教育内容也要作相应调整。例如,随着人际交往范围的扩大和情报处理电脑的运用(人机对话将逐步成为现实),社会对语言表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了适应这种变化,日本高中国语新大纲增设了一门现代语,旨在使学生掌握准确地理解和恰当地表达国语的知识和技能。其“内容”指导事项对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从“发声、发音、抑扬、强弱、速度”到“文章的构成、语句的作用、表现的方法”等学习范围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对语言表达尤其是口语表达指出了正确的指导方法和训练途径。而我国新大纲在“听说能力”方面也作了这样的要求。如:说普通话;说话专注;听清话语内容、领会说话意图;分辨观点异同;说话诚恳、口齿清楚、语义明确;适合不同场合,恰当地交谈、发言、进行辩论;在语言交际中,应对机敏等等。这些都反映了语文学科在积极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在教学内容方面,日本新大纲尊重古代文化传统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高中国语新大纲为了深化学生对古典文化的兴趣和理解,培养尊重古典文化的态度,在教学内容上充实了有关日本文化传统的内容;首先把原有的古典(4标准单位数)分为古典I和古典Ⅱ(各3标准单位数),增加了2标准单位数;其次增加了古典讲读。这样高中的古典学习就包括如下三部分:国语Ⅰ和国语Ⅱ中的古典;古典I和古典Ⅱ;古典讲读。从而为学生学习古典文化开辟了广阔的天地。
众所周知,日本的文化发展,渗透并融入了外来文化,尤其是中国文化的许多精髓,日本的古典文化就包括古文和汉文两种。古文是指1867年以前的日本文学,汉文是指中国的古典文学。因此学习古典不仅可以了解日本古代文化的特性,有益于本国文化的继承和弘扬,同时可以理解日本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关系,有益于日中两国文化的交流发展。在当今国际化的时代,理解并尊重本国的文化传统,无疑有利于更好地学习外国文化,促使本国文化的进一步繁荣。也正因为如此,我觉得古典的学习在高中语文学科中应占有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