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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的基础。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继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必须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把开拓进取与求真务实结合起来,把工作热情与科学态度结合起来,用创新的精神探索新方法,开辟新途径,使党的基层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探索工作新方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
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也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四大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系统科学的基层党建理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健康发展,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但是,在新形势下,随着我们党所处的环境和党员干部队伍发生的重大变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书记难选配,党员难发展,干部难管理,素质难提高”的问题日渐突出,直接影响了基层党建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因此,要把选准配强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在探索新思路,创造新办法上下功夫。
一是改革选人用人办法,实现由传统方式向现代方式的转变。党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不强,关键在领导班子。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首先就要选好配强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但目前在选用干部的工作中,标准不高、视野不宽、渠道不畅、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还比较严重。这种状况直接影响到领导班子的优化和作用力的发挥。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增强时代意识,在选人用人上开阔视野,拓宽渠道,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新机制。我省在农村实行的“两推一选”(即由村民代表推荐、党员推荐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再由全体党员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和委员)的选用办法,在企业实行的“双推双考”(即由企业职工推荐、个人自荐,组织进行考试和考核)办法,就是一种有效的尝试。这种办法既拓宽了选人视野,又扩大了民主,提高了班子建设的质量,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
二是改进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方式,实现由应急式向主动式的转变。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是根本。近年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效果不甚明显,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培训工作缺乏计划性和针对性,被动应急式的培训多,有针对性的培训少。因此,必须制订长远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改进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三是拓宽党员干部管理监督渠道,实现由封闭向公开的转变。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党只有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将有助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近年来,我省在发展党员工作上制定了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对发展党员实行“五公开两监督”,即党员条件公开、发展对象名单公开、发展程序公开、处理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监督公开对象、监督基层党组织;在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上,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大力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这些措施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了基层组织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开拓工作新领域,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同时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当前,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日趋多样化,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不断拓宽工作领域,扩大党组织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覆盖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渗透力和影响力。
适应新的经济组织迅速发展的形势,加强基层党组织设置,消除党建工作“空白点”。加强党的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这是党的建设和全部工作的基础。近年来,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努力,党组织设置的覆盖面逐步拓宽,但在一些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中,党建工作滞后,有党员无组织、有组织无上级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因此,必须针对新的经济组织快速发展的实际,在组织设置、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上进行大胆探索和实践,努力做到“两有”、“两要”,即有党员就要有党组织,有党组织就要有上级;有党员有组织就要开展活动,就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为此,我省采取了“独立、联合、挂靠、选派、统建”等方式,在新的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比如,针对私营企业发展迅速而党建工作滞后的情况,我们按照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有利于促进私营企业发展的原则,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仅有个别党员或没有党员的私营企业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从而理顺了私营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又如,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领导和指导所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等等。目前,全省5万多家私营企业中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94%建立了党组织或联合党支部;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大都选派了优秀党员干部到企业任“党建联络员”,从而有效地扩大了党组织的覆盖面,增强了党的影响力。
适应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推进街道党建向社区党建的发展。当前,一些城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和条块分割的状况逐渐被打破,向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向发展。因此,基层党建工作必须从街道同社区延伸和拓展,并在建立组织载体、转变领导方式、丰富活动内容上进行改革和创新。我省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通过民主推荐、民主选举,成立由街道党组织和社区各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社区共建理事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做、社区治安联防、基础设施联建、公益事业联办、经济工作联抓、群众文化建设联兴,社区党建共商、社区事务共管、社区资源共享、社区文明共创、社区难题共解、社区活动共办的“六联六共”活动,调动和激发了社区单位和居民的积极性。实行以街道党委为核心,居民区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的加强社区党建的新路子。
适应农村人力资源规模转移的新形势,推动农村党建由本土向流动区域延伸。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大批青壮劳力包括部分党员纷纷外出务工、经商,在区域和行业间形成了特殊的流动群体。这些流动群体的出现,在为流入地的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增加了管理的难度。这就需要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从农村本土向流动区域延伸和发展。这种延伸和发展在我省一些地方被形象地称为“开辟农村党建工作第二战场”,具体做法是:一方面在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劳务输出的同时,在流动群体的党员中建立党支部,加强联系与指导,并在外出的优秀分子中培养发展新党员;一方面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动员和引导那些经过市场经济大潮锻炼、会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返回本土,推选到村级领导班子中来,在家乡两个文明建设中建功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创建工作新载体,激发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在活力
党的基层组织肩负着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任。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得好不好,工作成效大不大,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强不强,都要以群众利益的实现程度来衡量和检验。因此,必须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要结合形势的发展,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探索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的工作载体,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在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任务中得到加强和发展。
有好的工作载体,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就会思路清、方向明、办法多,工作就会有活力。近年来,我省在乡镇党委建设中开展的“转变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活动,在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中开展的“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活动,在企业党建中围绕改革脱困开展的“支起顶梁柱,当好主心骨,争做带头人”活动,在机关党组织中开展的“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活动,使党建工作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创设新的工作载体,要遵循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规律,把握好以下原则:一是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加强党的建设,使党的建设渗透、融合到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中,防止出现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两张皮”现象。二是要立足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力,防止以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代替党的建设工作。要根据发展变化的实际,不断改进、完善和丰富党的基层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通过创设新的工作载体,激发党组织建设的内在活力。三是要有利于增强党与群众的紧密联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好发挥好,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
四、建立工作新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效
在新形势下继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在落实。现在一些县市乡镇在工作落实上存在一些问题,如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用文件落实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热在点上,冷在面上;热在一时,冷在平时,不经常抓,不持久抓。究其原因,首先是认识上的问题,基层少数党委和主要领导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够,认为抓经济是“硬指标”,抓党建是“软任务”,抓与不抓关系不大,抓好抓坏一个样。其次是体制的问题。在县市特别是在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领导隶属关系不顺,地方和基层党委对一些部门和乡镇站所不能实施有效领导,从而阻碍了党的组织优势的充分发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针对这两方面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
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环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领导环境主要体现为党委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只有基层党委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基层党组织建设才能取得实效。必须强化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的管党意识,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
建立一套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运行机制,促使基层组织建设走上制度化轨道。根据我省工作实践经验,重点要创建四项工作机制。一是责任机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县市委负有“集体责任”,县市委书记负有“第一责任”,组织部门负有“主管责任”,职能部门负有“协管责任”,乡镇党委负有“龙头”责任,乡镇党委书记负有“直接责任”。要把各自的责任搞明确,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二是目标机制。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任务,按照“细化、量化、科学化”的要求,合理确定工作目标,推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责任状”,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三是考核机制。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定期考核,加强督办,使考核成为县市委指导和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基本工作方式。四是奖惩机制。表彰先进,鞭策落后,严格奖惩,形成“争先创优”的生动局面。
改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环境。解决体制发展存在的问题,必须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努力从体制上革除不利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弊端。我省一些地方大胆探索,在县乡机构改革中,打破原来“条”“块”分割的传统格局,按照工作下移、权力下放的原则,把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行政领导权、管理权划属乡镇党委,不仅坚持了党的领导关系属地管理原则,而且大大增强了乡镇党委“统”的功能,开创了乡镇经济建设、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