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等戏曲教育实施学分制的思考_学分制论文

关于高等戏曲教育实施学分制的思考_学分制论文

对高等戏曲教育实行学分制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分制论文,戏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的高等戏曲教育,是古老的传统艺术与现代教育观念、现代教育体制在新时代科学结合的产物。对戏曲艺术、戏曲教育而言,这一“结合”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今天,我们伟大祖国已气势磅礴地进入了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新时期,涌动的改革大潮冲击着包括高等教育在内的各个领域。于是,一个早已存在、但对高等戏曲教育却又是颇为陌生的新课题,即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问题,被适时地提到了我们的面前。这是一个大题目、一篇大文章,是深化改革的大举措。为此,笔者不揣愚陋、略陈管见,谈几点个人的思考。

一、高等戏曲教育的特点适宜实行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

高等戏曲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和造就戏曲艺术的高级专门人材,使被培养者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戏曲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以调整课程结构、确立艺术创造力的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改革,正在中国戏曲学院逐步推行。这其中,教学管理制度的选择和确定,已成为了我们在教改进程中所必须要解决好的关键性问题。

据国家出版的《教育管理辞典》载,全世界现并行着三种各具特色的教学管理制度,即“学年制”、“学分制”和“学年学分制”。概要地讲,“学年制”是以教学时数和修业年限来计算学生的学业成绩、以读满规定的学时和学年,并经考试合格为毕业标准。其教学组织上的特点是统一度高、计划性强,是一种以“过程管理”为主导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是以课程的学分和学分的积累来计算学生的学习量,以取得规定的学分为毕业标准。其教学组织上的特点是自由度高、选择性强,是一种以“目标管理”为主导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年学分制”则是在上述两种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比较“年轻”的教学管理制度。这种制度既规定修业年限,又规定课程学分,以在规定的学年中,取得规定的学分为毕业标准。其教学组织上的特点是意在兼取两家之长、优势互补。据观察与评说,这是一种尚不成熟、尚在探索的制度。我国的教育在五十年代前,多采用“学分制”。1952年后,为适应国家的计划经济体制,才普遍实行了“学年制”。近年来,由于国家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对“学分制”的研究及实践才又趋活跃。资料显示,很多院校都在对三种制度的优劣得失进行着分析比较,在分析比较中进行着选择和实践探索。无疑,这是正确的。具体到高等戏曲教育,我们想先来探讨一下其本身在教学及教学组织上的主要特点,再看一看这些特点对三种教学管理制度的可适应性和可选择性。

中国戏曲学院是目前我国高等戏曲教育的最主要基地。从中国戏曲学院的办学实践看,高等戏曲教育在教学及教学组织上主要呈现出三个显著的特点。其一,教学上既存在与中等戏曲教育明显的专业延续性,又具有高等戏曲教育自身严格的层次性。这一特点集中反映在选材上。与普通大学可以在高中毕业生中广泛选材不同,戏曲学院的选材要着重考察选拔对象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无法设想,一个没有任何戏曲专业的基础知识、不掌握一定戏曲专业基本技能的青年,可以乍然就接受高等戏曲教育的培养。这就使着重基础和技能培养的中等戏曲教育与着重素质和创造力培养的高等戏曲教育,产生了一种内在的、密不可分的专业延续性。显然,这种专业延续性是由戏曲专业人材的培养规律、成长规律所决定并受其制约的。需要指出的是,专业延续性并不否定中等戏曲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延续性的形成也不是表象的1+1=2的简单公式。延续的全部意义仅止于,联接在两个教育层次间的“专业基础”,以及在拥有这个“专业基础”的群体中,其个体在专业素质上的差异。正因为如此,那些具有中等戏曲教育学历中的佼佼者和具备相应水准的在业人员,历来是高等戏曲教育选材的主体;也正因为如此,高等戏曲教育在教学上严格的层次性才愈加显著,才吸引了一批又一批已在戏曲界崭露头角,甚至小有成就、却仍有志于接受高等戏曲教育,以期继续深造的青年戏曲工作者。这一特点,在表演、导演、音乐等专业显示得尤为突出。重视和研究这一特点,把握专业延续性和教学层次性的实质,会促使我们在教学管理制度的选择上,做出更加切实的思考与决策。其二,在教学组织上既具有明确的、规范化的课程体系,又存在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学需求。这个看上去矛盾,却又反映了现实状况的特点,实质上体现了高等戏曲教育尚在建设、发展、完善中;体现了加大教学改革力度的紧迫感和必要性。高等戏曲教育以培养学生的艺术创造力为专业教学的主旨,是经过十余年的反复探索、反复实践而确定的。为此,我们下了很大的决心、投入了很多的力量对各专业的课程、特别是专业主课重新进行了调整、规范。确立了“三基一创”的专业课课程结构。教学实践证明,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也是得当的,但在管理制度上仍然没有突破“大一统”的办学模式,还没有达到改革应有的力度。随着戏曲艺术事业的发展和艺术人材市场的逐步形成,教学上单一的运行模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学生中个性化、多样化的教学需求日渐突出。究其本质,实际上是社会变革大潮对高等戏曲教育的冲击与影响。这一特点提示我们要面对现实、加强引导、适应规律,进一步改革现行的教学管理制度。其三,各专业在教学上较强的交叉互补性和艺术实践在教学中的重要性、不可替代性。按专业组织教学并不意味着、也不可能使各专业间决然地划界而治。这是戏曲艺术的特点在教学上的折射与要求。戏曲是综合性的艺术,各专业紧密关联,需互为倚重、完整体现。表演专业需要学习一定的导演知识,导演专业需要学习一定的编剧知识,编剧专业需要学习一定的音乐知识……,这种循环、交叉式的互需互补是学习戏曲艺术的规律,也是我们在教学组织上要解决好的一个复杂问题。由于社会实践与艺术实践在专业教学上的极为重要性,我们不可能也不需要把学生牢牢地捆在固定的课堂上,而是要创造条件让他们走向舞台、走向生活,走向艺术创造、艺术实践的广阔天地。为此,学院曾经做出过开设“专业共同课”的规划设计、曾经组织过多专业联合的艺术实践活动,并专门设置了社会实践、艺术实践周,建立了“创作假”制度,还积极引导学生开辟“第二课堂”等等。当然,这些还远远不够。现代教育理论的一种观点认为,本科教育应以培养“通材”为主要目标。从广义上讲,就各学科的基本知识结构而言,这是正确的。但鉴于戏曲艺术各专业在技能技巧上突出的个性及难度,笔者却并不主张不分专业的所谓“通”。且就培养对象的总体而论,这在实际上也不可能做到。如果换一个角度看,以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来促使这种专业上交叉互补和实践性强的特点及优势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对于培养复合型的戏曲专业高级专门人材、对于振兴和发展戏曲艺术事业,应是具有深刻意义的、非常积极的改革步骤。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三个特点无一不包含着、反映着对改革高等戏曲教育现行教学管理制度的急切呼唤和强烈要求。再从三个特点所揭示出高等戏曲教育中某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上看,处在国家经济体制变革大潮中的戏曲学院,需要全面更新教学观念,创立出更加宽泛的课程体系;需要跳出旧有的框框,设计出更加多样化的教学模式;需要打开思路,开拓出更为灵活、更突出个性的学习方法;需要引进科学的管理办法,制订出更加严格细密和切实可行的组织管理规程。对学生,要以极大的热情指导并提高他们在学习上的自主程度、开放程度和个性化程度,以进一步实现因材施教、各得其所、合理分流,让各类尖子人材脱颖而出。这就是高等戏曲教育的特点对学分制的可适应性和可选择性。根据这样一个基本认识和目前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进程,我们认为在高等戏曲教育中实行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已势在必行。

二、高等戏曲教育的实际情况需要实行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

从对高等戏曲教育三个特点的阐述、分析中,我们已得出了学分制势在必行的结论。把探讨再深入一步,那就是实行学分制必须立足于学校的实际。只有对学校的实际情况有一个冷静、客观、实事求是的认识,才能找准“座标”,从而规划并组织好学分制的实施。文化部在《关于高等艺术院校试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试行学分制必须立足于高等艺术院校自身的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等艺术教育的学分制”。作为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的戏曲学院,我们该如何认识这个“自身的实际”呢?调查研究显示,就教学工作而言,现存在着四种基本矛盾。正是这四种矛盾的交叉运行,左右着学院教学上的建设和发展。

1. 在党中央和政府各部门的领导、支持与关怀下,戏曲学院的建设正在长足进展,并已初具高等戏曲教育的办学规模;但在教学观念上依然相对陈旧、在教学管理机制上依然相对滞后。深化教改、举步维艰。

2. 戏曲学院目前国内仅有一所,肩负着为全国培养戏曲艺术各专业高级专门人材的重任,任重道远;然而,由于历史造成的戏曲队伍文化素质偏低和现实中戏曲艺术的不景气等原因,学院仍面临生源不足、选材困难的境况。且由于在教学组织、课程建设上某些环节失控的问题,在校生的数量、教学的质量,除个别专业外,总体上均不处在最佳状态。

3. 教育的中坚力量是教师。改制建院十八年来,我们也确实集中了一批立志献身于戏曲教育事业、辛勤耕耘在教学第一线的各类教师,并拥有一批包括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本院教授在内的、造诣精深、久享盛誉的戏曲艺术家、戏曲理论家。正是他们的劳动与奉献,支撑了高等戏曲教育的生存、前进与发展;但是,这支队伍现在正处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结构比例严重失调的状况。对学院的教学建设、教研开展、教育质量等,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4. 学院的育人环境,较之十八年前已有了很大的改善。文化部也给予了很多政策性的倾斜和扶植;但由于改制建院的起步较晚,准备不足,物质基础过于薄弱,在很大程度上迟滞了高等戏曲教育事业的发展。基本供给的不足,经常困扰着各级办学人员。

由上述四种基本矛盾构成的戏曲学院“自身的实际”,比较客观地展示了目前高等戏曲教育在教学上的现实面貌。剖析一下这四种矛盾可以看到,戏曲学院的教学建设既有成就也有坎坷、既有优势也存在难点。而光大成就发挥优势、越过坎坷突破难点,无疑已成为学院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这就需要我们在立足于自身实际的基础上,以敏锐的观察力寻找机遇、确定突破口,在加大教学改革的力度上狠下一番功夫,把高等戏曲教育的发展再推上一个新台阶。应该看到,文化部提出的在高等艺术院校试行学分制的举措,符合戏曲学院的实际及改革的需要。对我们来说,这就是一个极好的机遇,而切实抓紧布署并组织实施,完全可以使其成为深化高等戏曲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已先行了一步的兄弟院校经验证明,学分制由于其实行目标管理的特质和灵活性高、适应性强、双向选择的机制易于形成,有利于人材的自我开发、自我完善等优长,可以促进并带动很多方面的改革,达到牵一环而动全局的效果,从而推动教学改革向纵深的方向迈进。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戏曲学院面对机遇和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诸多矛盾,学分制的实行该如何起步呢?突破口的第一关要选择在哪里呢?这需要做一点哲学上的思考。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有一段极为精辟的论述:“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因此,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遵照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原理进行研究后我们发现,在学院教学工作现存的四种矛盾中,第一种是主要的矛盾。分析表明,只有这种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才能规定或影响其它三种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请看,一方面是学院初具规模,要全面发展、要深化改革;一方面是教学观念相对陈旧、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加之物质基础薄弱,改革的进程举步维艰。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并予以切实的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诸如生源问题、教学质量问题、师资队伍建设问题、育人环境问题等等,就均可逐步得到解决了。解决的办法就是立足于学院的现实,深化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逐步实行学分制。这里应澄清一个概念,学分制就是学分制、学年学分制就是学年学分制,两种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换言之,学年学分制不是学分制的一个类别。我们所讲的,不得不借用一句通常的修饰词,是要实行“完全”的学分制。这就引出了又一个实际问题,即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进程和时机问题。当前,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尚处在转轨时期,新旧体制交汇在一起。受其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改革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彻底解决。比如实行学分制遇到的“弹性学制”问题,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就全国范围讲尚未形成能动有序的运作机制。再如教师的聘任与流动问题,已向前迈进了相当大的步伐,但由于牵联甚广,也尚未走出“单位所有制”的框框,等等。然而,机遇必须牢牢抓住,改革必须逐步深入,我们只有遵循邓小平同志“摸着石头过河”的指导思想,积极面对新旧体制交汇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冲破旧的思维定势,以开拓性的努力、发扬实干精神攻入学分制这个突破口,把改革的路坚决地走下去。具体讲,两个“实际”加在一起的结论是,高等戏曲教育的现实与发展需要实行学分制;高等教育改革的总体进程已强烈显示出实行学分制的必然。做为起步和过渡,中国戏曲学院可先试行与学分制有密切关联并吸收了学分制很多优长的学年学分制,以期在试行的过程中创造条件、总结经验,审时度势,达到最终实行学分制的教学管理制度。

三、高等戏曲教育实行学分制要紧紧扣住的几个关键性环节

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说到底是个上层建筑领域中的文化建设问题。关于文化建设,我们赞同这样的阐释:“文化包含了三个层次,即表层的器物层、中层的理论制度层和深层的文化心态层,只有三层共建才是完整的。”从这个角度来审视一下高等戏曲教育实行学分制的改革,必须要紧紧扣住更新教学观念、调整课程结构、转换管理机制等关键性环节。

更新教学观念。学分制的特征是重目标管理,一切管理行为均以“达标”为最高准则。这种主动、灵活、多层次的管理方式,必然会对在学年制下形成的教学观念造成较大的冲击、造成某种“乱”的感觉和不适应。比如,怎样看待和对待课程运行形式、运行节奏的改变;怎样看待和对待教学中的双向选择;怎样看待和对待自我设计意识强、思维活跃的学生;怎样看待和对待所谓的“偏材”,等等。无疑,更新教学观念是实行学分制的第一关键环节。应该看到,由于选拔戏曲艺术人材的特殊要求和学生在先天条件、专业基础、艺术经历、知识修养等方面的复杂状况,高等戏曲教育的培养对象在素质上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以统一的计划、统一的模式、统一的课程、统一的规格进行集团式的培养,显然是不适宜的。势必会造成人材成长的被动、甚至是错位的弊端,也势必会造成与已经变化了的社会需求不相适应,不利于培养目标规格的真正实现。换句话说,学年制和高等戏曲教育“不甚对路”。事实上,在教学实践中早已反馈出相当强烈的个性化、分流式;求机动、重目标的改革呼吁,两种教学观念已然产生了冲撞。近年来,一些比较优秀的青年演员寻求进入导演专业学习,不少学生要求本科、专科互转或跨系、跨校选课就是明显的例证。因此,积极更新教学观念,承认差异、尊重个性、合理规划、因势利导,以目标管理的方式逐步革除学年制的某些弊端,让各类人材都得到适合自己特色的培养和发展、特别是让尖子人材尽展所长、尽显光彩,为把他们造就成新一代戏曲艺术家打下坚实的基础,应是我们这一代戏曲教育工作者的神圣使命与崇高职责。

调整课程结构。学分制的核心部份是课程结构。为确保复合型戏曲高级专门人材培养目标规格的实现,必须对已在学年制轨道上运行了多年的课程结构进行深层次、较大幅度的调整。调整的基本走向应是:立足培养目标、强化素质技能,确立基础主干、拓展知识层面;调整的基本框架应是:以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分类形式,构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艺术创造力的课程体系,即所谓的“三基一创”。众所周知,戏曲艺术对其从业人员有着极为严格的素质要求和独特的技能水准要求。实践证明,从教学管理制度上保证达到这两个要求,实非学年制之所长。素质培养和独特技能的培养,要求课程的设置既有统一性,又有选择性;既有规范性,又有灵活性,而这正是学分制之所长。就戏曲学院现实的课程设置状况看,调整工作要在两个方面同时启动并加大力度。一方面要科学地把握学科的主体知识,确立好基础主干课。以课程的质量和高精度的知识含量来强化学生素质与技能的提高;另一方面要本着有利于加深对基础主干课的理解和掌握、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对尖子人材的培养、有利于拓展学生的知识层面和适应社会需求的原则,精心组织并开设出多品种、多风格、多层次、多形式的各类选修课。

转换管理机制。相对学年制而言,学分制是一种进步。由重过程管理到重目标管理,客观上存在一个管理机制转换的过程。转换的好与否至关重要。高等戏曲教育的这一转换过程,应重点解决好破除两种模式的问题。两种模式即过程管理的“一包到底”模式和人材培养的“统一规格”模式。学分制要求,在管理观念和管理行为上,要从重日常的行政事务转向重教学内容、学科建设、教材编选、课程质量、考核规范等环节上来;要从重培养上的统一规格转向重引导、重层次,提倡双向选择,给学生以自主学习、自我设计的充分自由等方面来。要全面落实优材优育、因材施教,要建立有效的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竞争、积极引导竞争,在竞争中发展、在竞争中达标、在竞争中不断提高育材质量。作为学分制的核心管理手段,学分的设置要服从并使之适合于对学生培养目标规格的需要,要依据专业的特点、知识的结构、课程的比例、教学的要求以及授课时数来核算、确定。在总学分确定后,还须根据各类课程的比例确定每门课的具体学分。把握住管理机制的转换所赋于我们的这些原则,再加上深入调研、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加强运作,戏曲各专业的办学“特色”也就含于其中了。很多院校“转换”的实践证明,在新机制运作中,把必修、选修两类课的比例调整适当非常重要。经过反复测算,我们认为戏曲学院本科各专业设置总计200学分为宜。其中,公共必修课40学分,占20%;专业必修课100学分,占50%;各类选修课60学分,占30%。随着新管理机制运作的日趋稳定,这个比例还可向选修课逐步倾斜。在总体设计上我们考虑,专业必修课可实行以周授课时数为点,以到课时数为率的“点率法”核算学分。这样既可突出各专业的课程特色,促进课程内容、授课方式的改革,又可允许学生视需要、按比例的到课,把专业教学搞活。同时,各专业的课程亦可交叉互选;选修课可跨系、跨校,导师加强指导,学生自我设计,达到调动两个积极性以实现目标管理的运作。学籍管理也要做相应的改革。比如,以师生对卡的方式记录考勤、以学分和学分绩点的等级来确认毕业资格和学位等等。这就从管理机制上彻底破除了“一包到底”、“统一规格”的旧有模式,使我们高等戏曲教育的管理机制,在主体上进入了与学年制完全不同的运行轨道。

实行学分制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面临的问题还很多,象教学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配套的规章制度建设、人财物的保证、各部门间的运作协调等。限于篇幅不能详述。我们相信,高等戏曲教育的实际情况需要实行学分制。只要转变观念、抓住机遇,科学规划,扣紧关键环节奋力突破,一个具有中国戏曲学院特色的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就一定会建立起来并日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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