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文化差异与语义歧义_英语论文

中西文化差异与语义歧义_英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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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民族由于地理环境和生活方式不同,因此产生不同文化。当今,举世公认最完整、最发达、影响最大的文化巨流是以古希腊、罗马文化为起源的西方文化和以华夏文化(黄河、长江流域)为主的东方文化。中西文化差异点很多,这里仅就主要方面作一扼要比较。

在历史渊源上,中华民族历时五千年,渊源一贯,自尧、舜、禹至孔子,始成道统,经久不衰,世所罕见。汉唐以后,虽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其核心却始终未有所动。西方文化有三个来源:希腊文化(其源于古埃及、巴比伦和爱琴文化)、罗马文化、希伯来文化,其后加上意大利文艺复兴,并在吸收了北非、西亚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见其源杂。

在历史观上,西方人主易变,演进、发展;中国人主不变,循环,法先王,重榜样。中国人重历史,西方人重哲学;在人生态度上,西方人进取,也易趋绝望,好走极端,比较执一;中国人重节制,讲持中(中庸),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知足常乐是典型表现。

在认识路线上,西方人重知识性分析、逻辑验证,好对事物进行细密解剖,层层推衍,因而有较高的抽象思维、逻辑推理方法;中国人重直观感受,切身领悟,惯于对事物进行整体观照,养成生动活泼的具体思维及一套取譬托讽,言近旨远的表达方式;在思维方式上,中国人总体上是由内向外的思维方法——科学性差;西方人总体上是由外向内的思维转化——科学性较强。

在意志方面,西方人主张鼓励欲望,中国人主张容忍欲望,西方人鼓励能动性,中国人既鼓励能动性,又鼓励默从。西方人把进步的存在理想化,中国人把现实的存在理想化。西方人致力于改变事物,中国人则以自然的态度去经受改变。西方人把财富的生产理想化,中国人把对生活享受理想化。西方人的理想个人是一个专家,中国人的理想个人是一个享受生活者。中国人热衷于仕途,所以人们总在政府官员中寻找伟人,而西方人则在政治、体育、娱乐界中找寻伟人。

在西方,人都是上帝的儿子,在上帝面前,所有世间的尊卑长幼都平等地接受最后的审判。在中国,人不相信上帝审判或来世天国。于是,人执着地从理智到情感,从现实到观念,都处在这个细密复杂的人世的伦常关系网络中。我是谁?我是父之子,子之父,弟之兄,妇之夫……人的存在和人的本质就在这网络之中。人只有关系,人的“自己”不见了,个性、人格、自由被关系、集体、伦常所淹没而消失。人被规范在这种社会关系的总和中,他的思想、情感、行为、活动都必须符合这“社会关系的总和”的存在或本质。于是父有为父之道,子有为子之道,此即“道在伦常日用之中”。没有脱离人世的“道”,“天道”也不过是这“人道”的同构而已。这与西方认为有独立于人世的宇宙自然,有超越世间的主宰上帝,有自然律是大不相同的。

不仅如此,就在日常生活的一般习惯中,也有差异性,见面打招呼,英国人说“早上好!”中国人问“吃饭了没有?”路上见面,英国人说:“天气很好,是吗?”中国人问:“上哪儿去?”西方人觉得这是“干预私人事务,”在中国却正是行之久远表现出某种“人际关系”的习惯。本来你的存在与行为,都是集体的一部分,“集体”是有权过问和表示关注的。在这里,个体的存在、行为是被规定、束缚在纲常秩序的社会关系中,这里难得有个体的自主、自由、平等与独立。当人被称道或赞誉时,西方人常常回答:“谢谢你”即已足够。中国人却习惯于谦逊不惶地推谢:“过奖”、“不敢当”,这正如中国人不很习惯于夸耀自己的才干、能力一样。这种种谦虚无非是有意识地去压抑、贬低、掩盖个性主体。以尊重、护卫、高扬集体(社会)的伦常秩序。中国人的吵架,也习惯于由第三者的调停、协商解决,不重是非曲直的客观审断。所以礼俗代替法律,国家变为社会,关系重于是非,调解优于判定。“理无可恕”却“情有可原”。这说明中国以“礼”教为特征,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已渗透到一般现实生活中、风俗习惯中,形成了超越具体时代、社会的“文化心理结构”。

语言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的存在与发展既受社会的制约,又与社会相互依存。因此,语义不能不受社会文化的制约与影响,中西文化差异也必定导致语义歧义。

第一,有些词由于受特定的文化背景限制,很难从字面去理解其真正含义。《美洲华侨日报》曾登载过这样一则小故事,一位“老美”汉语学得不错,特别爱听用汉语演唱的歌曲,有一次他和一位华人朋友一起欣赏一首香港歌曲,歌曲描述一位女子送丈夫出门的情景,其中有这样两句唱词“虽然已是百花开,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这位“老美”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丈夫出门与开花有什么关系。后经华人朋友解释才恍然大悟。又如,美国俚语中科学者为egghead(鸡蛋脑袋),这在汉语中找不到相应的形式和涵义(这是对知识分子的蔑称,因1952年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史蒂文森本人有知识分子气质,额部特大,故有此称)。同样,中国的知识分子曾一度被污蔑为“臭老九”,如果脱离了当时的社会和文化背景,很难理解这一称呼的含义。

第二,任何一国的语言都有其地域性、民族性、历史性,乃至生活习惯和文化背景,因此有些词语是很难从另一种语言中找到同义词语来表达的。比如英语中的uncle,到底是叔父呢,还是伯父、舅父、姨父、姑父,在翻译中很难确定。英译汉有这样的问题,汉译英也有这样的问题,中国一个“礼”字,要有十几个英语单词来译,才能译出它所包含的意思,但没有一个单独的英语单词是和它相当的。英国人对吃下午茶特别讲究,普通吃蛋糕一类的茶点叫lowtea,吃肉类的叫hightea,这在汉语中没有对应词。同样,汉语中“推敲”在英语中也没有对应词。由于这种语义的不完全对应,英语原文和汉语译文最终不可能完全等值。

第三,由于文化上的差异,英语的某些词汇所标示的客观对象对中国人来讲是陌生的。反之,汉语的某些词汇所标示的客观对象对英美人也是生疏的。因此在翻译中很难用对应词进行语义传递。美国社会出现的“hippies”、“yippies”对我们来说是生疏的。即使译作“嬉皮士”、“噎皮士”仍不能表达原英语词义的全部外延与内涵。同样,汉语中的“赤脚医生(bare foot doctor)”“干部(cadre)”、“炕(kanq)”、“馒头(mantou)”、“叩头(koutou)”等词的英译语义也很难让没有在中国生活过的英美人透彻理解。

第四,由于不同的世界观,反映在语言里,也造成文化上的差异。同一客观事物,在不同的文化里可以包含不同的价值,引起不同的联想,具有不同的内涵。英美人喜爱狗(dog),很多习语中dog用来指人,并无贬义。例如:you are a lucky dog(你是个幸运儿)、old dogs can not learn new tricks(老人难学新艺)Every dog has his day(人人皆有得意日)。但在汉语中,有关狗的词语都含有贬义,如“狗仗人势”、“狗急跳墙”、“狼心狗肺”、“狗腿子”、“走狗”等。再如汉语中的“白象”、“金鸡”,不但没有什么不好的含义,反而含有可爱、吉祥之意,所以被选作两种名牌商品的商标。殊不知,在英语中white elephant为“无用之物”,英国甚至忌用大象做图案,认为它是笨拙的象征。golden cock中的cock更是一个污言秽字。“孔雀”在中国是喜庆的标志,可是在英国却把它看作淫鸟、祸鸟,连孔雀开屏也被认为是自我炫耀吹嘘的表现。“龙”在英语文化中是没有地位的爬行动物,是可怕的、恶的象征,在中国古代,“龙”却是皇帝的象征。中国人视“蝙蝠”为吉祥之物,西方人却视之为非禽非兽的异类。因此,我国生产的“蝙蝠牌”电风扇出口时不得不变换商标名称。

第五,基督教文化和西方哲学是英语国家传统的主体,“天”和“王权”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精神支柱。“天”这个词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其内涵都指宇宙万物的主宰,但在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下,人们对它产生的联想却有差别。欧美人多信基督教,认为世界是上帝创造的,世上的一切都是按上帝的旨意安排的。而在传统上,中国人只有“开天劈地”的盘古和主宰自然界的“天老爷”。“上帝”(God)和“天老爷”所代表的东西不相同,含义也不一样。“上帝”具有浓厚的基督色彩,是欧美文化的个性。虽然我们可以把英语的“My God!”译作“天哪!”,但反过来把汉语中的“天”译为“God”就不大合适,尤其是古典文献的翻译。因为那时的中国人还没有上帝的概念。另一方面,中国文化中,道教的“玉帝”、佛教的“阎王”、神话中的“龙王”等概念在欧美文化中都不存在。

第六,客观对象相同,但由于社会文化的差异而使同一个词具有不同的内涵。英语中orphan与汉语中“孤儿”是对应词,但二者并非绝对同义。汉语中的“孤儿”作死了父亲的儿童或失去父母的儿童解;英语的orphan作a person(especially a child) Lackngione or both parents(一个失去单亲或双亲的孤儿)解。很明显,汉语的孤儿强调“丧父”这一概念,而英语的orphan却无这一内涵。汉语的“家”、“家庭”相当于英语中的family,但两者之间也存在文化上的差异,英国人的家庭属nucleus family(核心家庭),儿女成人之后,各自组织以个人为核心的家庭,儿女并无瞻养父母的法律责任。中国的传统家庭属entended faimly(延续型家庭),子女有瞻养父母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在家庭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处理这一关系方面,二者也存有差异。

第七,文化中的文学传统也对语言使用有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希腊、罗马神话和我国的一些传说和神话。古希腊文化拥有各种各样的神:有主神宙斯,太阳神阿波罗,文艺女神缪斯。古罗马文化也有春天女神维纳斯,小爱神丘比特等等。这些都成为欧美人的共同文化遗产,由此产生的一些典故,如Pandora's box(罪恶之源),Judas kiss(背叛行为),Achilles'Heel(致命弱点)等,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是陌生的;而外国读者对于我们的“盘古”、“嫦娥”、“牛郎”、“织女”也是生疏的。对于这类特定的文化产物,在翻译中应意译或直意结合或附加说明。

第八,特定的地理环境也使语言交际出现语义歧义。中国人心目中的“东风”是温暖的,能使草木萌芽,万物生长,仿佛和春风相似。唐德宗的诗中有“东风变梅柳,万江生春光”的句子。明朝的蓝茂也说“东风破早梅,何暖一枝开,冰雪无人见,春从天上来。”可见东风和春天是密切联系的。但英国的east wind(东风)是从欧洲大陆北部吹来的寒风,和我国的西北风相似。英国大文豪Charles Dickens的文章中有这样一句:How many winter days have I seen him,standing blue-nosed in the snow and east wind!(在许多的冬日,我都看见他,鼻子冻得发紫,站在飞雪和东风之中!)

第九,思维方式不同也形成文化上的差异,反映在语言上,也常常给外语学习者带来障碍,产生歧义。中西文化都把时间看作一个连续体,但在用“前”和“后”分别指过去和未来时,它们似乎采取了不同的观点,传统的中国人仿佛是面朝过去站着,把已经发生过的事看作在前面,而把将发生的事情看成在后面,例如:“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一个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则正好相反。But we are getting ahead of the story(不过我们说到故事的后面去了)。

英国女作家Jane Austem写的一篇小说《说服》(Persuasion),说的是三姊妹的故事。大姊Elizabeth为小说的第一人称I,二妹为Ann,三妹为Mary,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问Elizabeth有几个姊妹时,她的回答一定是:I havetwo sisters-Ann and Mary。这也是中国人的思维和西方人不同的地方。中国说的姊妹,要把父母生下的全部包括在内,自己自然也不例外,而英文则重在“你有的”当然不能把自己包括在内。如果说I have three sisters,I加上three岂不凭空多了一个人,而变成姊妹四个了吗?

第十,英语语言的习惯表达,也往往使学习者陷于语言“陷阱”。英语中有不少词组、成语和习惯用法,从字面上可以理解为一种意思,并且这一意思往往与汉语的某一词汇合拍,使学习者轻松地挑选了那个合拍的汉语词汇,却造成了错解、错译。实际上,这些英语词的内在含义不是字面意思简单的总和。例如:“Confidence man”骗子(不是信得过的人),“mad doctor”精神病科医生(不是发疯的医生),“Criminal lawyer”刑事律师(不是犯罪的律师)“talk horse”吹牛(不是谈马),China policy对华政策(不是中国政策)。

由于文化差异,不同国籍的人相互交往,往往发生隔阂或产生误会,甚至感到不快。文化差异性越大,越应该加强交流,中国文化和西方文化,是世界古代史上各自发展,交流稀少,互不冲突的两大文化区域,迄今为止,中国文化仍然是欧洲最生疏的文化。通过交流,一些国家古老的智慧,在另一些国家会开出灿烂的现代之花,从而加速文化的繁荣与进步。因为任何一种文化的发展,一靠自身由少到多、由浅入深、由低级到高级的不断积累和进步;二是靠外来文化的不断补充、丰富、启发、刺激与冲击,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竞争中壮大自己,减少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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