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的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的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经济论文,本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马克思说过,理论要彻底就必须抓住事物的根本。事物的根本就是事物本质,它是事物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借助它可以同其它事物区分开来,同时它决定着事物的运行机制和所有属性,而它本身不必用其他机制和特性来说明。我们曾经有过搞了几十年社会主义却搞不清社会主义本质的教训。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同样,我们搞市场经济,如果不能正确理解,也会体现不出市场经济的本质,积极效应发挥不出来,消极效应却迭加。因此,认真探讨市场经济的本质,抓住市场经济的根本,制订正确的政策,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这是正确的。但我们必须进一步追问:什么是市场?市场是怎样配置资源的?市场为什么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些都必须靠更深层的机制和规定来说明。

有人说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竞争表明经济主体利益的互相排斥;有人则认为市场经济是互利的经济,“交易双方都可以从中获利”,各得其所,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命题。有的说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平等的经济,或者说是法治的经济、开放的经济。这些都从某一侧面说明了市场经济的特点,但都没有揭示市场经济的本质,因为它们本身还需要别的特征来说明。当我们进一步追问市场经济为什么是互利的经济、竞争的经济、自由的经济、平等的经济、法治的经济、开放的经济,去寻找这许多特征的共同根源时,就会涉及到市场经济的本质。

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活动、关系的总和。商品是不会自己到市场上去交换的,商品的背后是人,商品交换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劳动交换。人类的经济活动从来都不是孤立地进行的,离不开劳动的交换,不过在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劳动交换形式。为什么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劳动交换只能采取这种形式而不能采取另一种形式?是由人的行为特性决定的。“事实上,各种经济理论都是以一定的行为假设为前提的……仅仅由于行为假设的改变,该理论体系便可面目全非。”(刘世锦《经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第24-25页)而人的活动特征又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个人是什么样子,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4页)。因此,各种劳动交换形式、经济运行方式的特征都可以从由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所决定的人的行为特性去得到最终的说明,各种经济形式的本质也必须要在人的不同的行为特性中去揭示。马克思正是从劳动交换形式的角度划分了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所要经历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三个阶段,并一一揭示了人的活动的特性及对应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自然经济是“人的依赖关系”,所对应的是“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商品经济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所对应的是“全面的能力体系”。产品经济是“自由个性”,所对应的是“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共同控制的社会生产能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104页)这里,马克思分别以“人的依赖关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自由个性”来指称自然经济、商品经济、产品经济,那么“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不是对商品经济(也是市场经济,因为商品经济发展到形成生产要素市场时就是市场经济)本质的科学概括呢?本人的回答是肯定的。

首先,它揭示了商品经济存在发展的根本原因。虽然,马克思曾说过,“以交换价值和货币为媒介的交换”是“以生产者的私人利益完全隔离和社会分工为前提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104页)。”但在生产者利益独立和社会分工这二者中,前者是根本性的。事实证明,仅有社会分工,如果产品归共同所有,那么生产者可以直接使用,不必交换。例如,在古代的原始公社,社会分工十分细致,但产品只在公社内部共同分配,没有出现商品交换。即使产品归不同者所有,但如果生产者没有独立自主地位和权力,就可能出现超经济的强制或欺诈,其劳动交换就不可能是等价的。许多论者在说明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存在商品经济的时候,只是连篇累牍地引证马克思、斯大林从所有制角度的论述。其实道理很简单,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还要存在、发展商品经济,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各个生产者仍然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他们之间的经济联系仍然要采取等价交换的形式,否则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使整个经济失去生机和活力。而要实现劳动交换的等价,又必然借助价值的形式,只有把不同质的劳动还原为无差别的社会劳动,才能使生产要素的提供者为社会生产所作的贡献得到客观公正的计量和评价,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邓小平同志说:“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期可以,长期不行。”这正是我们现在必须搞市场经济的根本原因。

其次,马克思的这一概括从根本上揭示了商品经济同自然经济、产品经济的区别。从表层来看,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都是直接的劳动交换,商品经济是间接的劳动交换。所谓间接的是要以货币为媒介,劳动和劳动产品必须计量为价值,用统一的客观尺度——社会必要劳动来衡量。为什么前者的劳动交换不必以货币为媒介,而后者要以货币为媒介?因为前者的劳动交换是不等价的,后者是等价的。要实现等价交换,必须有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为什么自然经济、产品经济的劳动交换不等价,商品经济的劳动交换必定是等价的呢?这因为自然经济是“人的依赖关系”,经济主体没有独立自主的地位,在原始村社和血缘家庭内部,各个成员间的利益关系尚未分离和独立,在私有制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利益分离的主体之间,则依靠超经济强制或欺骗维持不等价的劳动交换关系。产品经济是“自由个性”,人不但摆脱了对人的依赖,而且摆脱了对物的依赖,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产品因其极大丰富而像空气和阳光那样失去了交换价值,“取之无禁”,个别劳动已直接是社会劳动,无需进行劳动交换。惟独商品经济,生产力有了发展而又不足,人摆脱了对人的依赖,有了相对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必须依赖于物。如生产者必须有独立的产权才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由于对物的依赖,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价值必须得到实现,否则生产就难以为继。由于生产者的独立自主,交换就必须等价,否则吃亏的一方就不再提供或购买这种商品。

再次,市场运行的机制也必须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来说明,并以其为前提条件。市场机制主要是供求、价格、竞争机制,核心是价格机制。商品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以及供给者需求者内部的竞争引起供求与价格的相互作用。先是供求引起价格的波动。供过于求时价格下降,求过于供时,价格上升;反过来价格的变化也引起供求的波动,价格上升,供给增加,需求减少;价格下降,需求增加,供给减少。而这一切都来源于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竞争是各个经济主体互相排斥地对自身利益的追求过程,它来源于主体利益的分离性和机会(利益)的有限性。主体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力,竞争就无从发生。而没有竞争,供求与价格的相互作用就会停止,价值规律不能实现,市场效率就无从谈起。价格的变化实质上是买卖双方利益的变化,主体没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意愿与权力,对价格的变化就不会有灵敏的反应,价格上升不会增加供给,价格下降也不会增加需求,价格对供求的调节作用,价格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功能也将丧失,市场将停止运作。

市场经济的自由、平等、公平、开放、法治等特性也要由“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来说明,并以它为条件。

市场经济的自由是一种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人的独立性的体现并以它为条件。人的独立性表现为利益、产权的独立,也表现为独立行使经营决策权。生产者可以自主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销售者可以自主决定把商品卖给谁,以什么价格卖;购买者可以自主决定购买谁的商品以及购买的价格、数量。这种自由同超经济强制是对立的。没有这种选择的自由,竞争就无从发生,价格与供求的相互作用必然停止,等价交换不能实现,市场配置资源就是一句空话。“只有维持有效的自由,才能避免一人对另一人的压迫……销售者可以免受消费者压迫,他可以选择其他消费者。雇员可以免受雇主强制性压迫,因为他可以为其他雇主工作。”(弗里德曼《资本主义和自由》)。但这种选择的自由是以经济主体的独立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得到法律切实保障的独立的地位和产权(包括法人财产权),是不能实现选择的自由的。

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又一特征。市场经济的平等不是结果的平等,而是起点的平等,机会的平等。它要求竞争规则、评价尺度的同一,权利和义务的均衡。它不承认经济主体社会地位的差别,否认任何特权。它要求排除竞争的非经济力量,生产经营条件取决于自身的努力。它要求政策、法规的公开、透明、统一。平等还意味着价值评价的客观、公正性,企业的好坏,不靠上级长官的印象,不靠检查团的检查评比,惟一的是靠市场,用市场竞争形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客观统一的尺度来衡量。市场经济的平等特征也是人的独立性的引伸。因为独立,就意味着不存在谁服从谁的从属关系,这正是经济主体地位平等的本义。平等也是人的独立性的要求,没有市场主体的地位平等,就会出现一方强制另一方,另一方的独立性就将丧失。一个主体享有过多的权利承担过少的义务,必定以另一个主体享有过少权利承担过多义务为代价。凡是主体地位权力不平等的地方,便不可能维持劳动交换的等价关系,价值规律都不能实现,市场效率都会丧失。所以各国政府都在自然垄断领域和交换双方信息不对称领域,实施对价格的监督和管制。

有人说市场经济是契约的经济,契约的确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但它仍然要以人的独立性来说明。自然经济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靠宗法血缘关系来维持,计划经济靠下级对上级的服从、依附来维持。在市场经济里,人既然摆脱了人的依赖关系和对单位的依附关系,获得了相对的独立自由,和经济主体处于平等的地位,那么他们的联系就只有靠他们的共同意愿,允诺和遵守的信用来维持。共同意愿的形式化就是契约。契约本身就意味着双方地位的独立平等,没有一方强制另一方,而是共同意愿的达成。契约遵守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的互利性、合作性,每个人只有成为别人实现目的的手段,才能实现自己的目的,只有满足别人的需要,才能实现自己的需要。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它必然要由“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来说明。市场经济主体既然摆脱了血缘宗法关系和行政隶属关系的束缚,获得了相对独立的地位和自主经营的权力,就必须施之于新的强制性的约束。“不受约束的人是一头野兽”(布坎南《自由、市场与国家》),必然导致一方对另一方的压迫,形成尖锐的冲突,造成秩序的紊乱和无序。为了保障经济主体独立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保持主体权力与义务的均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求这种约束必须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它不感情用事,不因人而异,不以某个党派或个别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由众人决定,由人民的意志来决定。这样的约束只能是法律。人人都接受同一的法律标准的约束,以法制治理社会,管理经济,就是法治。法治是市场经济本质的内在要求。

开放性是市场经济的又一特征,但它也来源于经济主体利益独立所决定的最大化设定——生产者追求利润最大化,消费者追求效用最大化。最大化的追求所带来的生产的无限扩展,要求不断打破资源的制约和市场相对狭小的限制,使要素、产品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经济主体时机会平等和扩大选择权的追求,必然冲破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和非关税壁垒,不断扩大市场的开放度。所以开放性也是由“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决定的。

因此,马克思“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对商品经济(商品经济发展到生产要素都进入市场时,就是市场经济)本质的最好概括,因为它能够说明市场经济的一切内在机制、规律和所有特征,自身却不必以市场经济的其他特征来说明。马克思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的论述还告诉我们,市场经济表层是物的问题、资源配置方式问题,深层是人的问题,它依赖于建立在生产力一定发展水平基础上人的自主活动能力的提高以及人与人之间独立平等关系的建立。为了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它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在培养人的自主活动能力和理顺人的独立平等关系这个基本点上狠下功夫。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市场经济的效率之源,是市场经济能够成为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强大杠杆的内在秘密。它打破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把人推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从物质关系上使个人成为具有主体地位的个人,使个体生命中潜藏的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是对人的一次大解放。但比起“自由个性”、“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产品经济来说又有很大的局限。虽然它打破了人的依赖关系,但人并未获得真正的自由,因为代替对人的依赖的是对物的依赖,它易于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变成物与物的关系。它使一切有交换价值的东西如人的尊严、良心、权力和肉体在一定条件下都具有商品化的冲动。但是依赖物、弘扬物,促进独立个人的生成,充分开发人的内在潜力又是走向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必经环节,因为物质生产力、物质财富确实是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根本性条件。假如没有以对物的依赖来代替对人的依赖,也就不可能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因此,虽然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是共产主义的产品经济,但是,在现阶段我们仍然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

标签:;  ;  ;  ;  ;  ;  

关于市场经济本质的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