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国内消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保障体系论文,国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国内消费和带动经济增长的客观要求
1999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良好,但受国际国内形势影响,有效需求不足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中央采取包括增加发行长期国债、适当扩大中央财政赤字、努力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等一系列刺激投资和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其中刺激消费增长是上述政策的主要内容。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消费者个人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储蓄,主要考虑为年老、患病、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留出积累。如果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劳动者年老可以从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患病可以由医疗保险支付大部分医疗费,失业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这样就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届时,人们自然会乐于将更多的钱用于当期消费,由此也就可以带动经济更快发展。
二、当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两个确保”。1998年5月和1999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两次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对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作出部署。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两个确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方面,国家要求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向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险费,并通过培训促进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盈利企业自行安排,亏损企业按照财政、企业、社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解决。1998年全国国有企业共有1219万名职工下岗分流,609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另610万人中,580万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占95%。从总体上看,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基金收缴,使收缴率保持在90%左右;二是动用积累基金,一年来共动用127亿元;三是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目前已有28个省份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各地共调剂使用基金25亿元;四是各级财政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资金支持。一年来,绝大多数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了养老金,有效地遏制了欠发养老金的势头。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金征缴率。到1998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占应参保职工的73%,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占56%,覆盖面偏窄,不仅损害了未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筹措力度。199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我们利用这个大好时机,集中力量抓扩面工作,要求城镇国有、集体、外资、私营等各类企业及其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基本扭转了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连续几年下降的局面。到目前,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达9195万人,比上年净增71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达9380万人,新增1452万人。与此同时,还加大了基金征缴力度,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不断提高。
(三)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解决现行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存在的覆盖范围窄、保障能力差和浪费严重等问题,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国务院1998年作出了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基本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开管理;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前,全国已有23个省份根据决定要求出台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多数统筹地区在制定实施方案,其中有一些统筹地区已经按新制度组织实施,运行情况良好。
(四)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1986年,我国政府开始着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缴费主体、缴费比例、统筹制度、支付条件、支付项目及标准。条例规定: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由单位、职工和国家三方负担;职工失业后可按规定领取最长期限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1998年,共为358.1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救济,为148.1万企业困难职工提供了一次性救济;有63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五)提高三条保障线水平。根据1999年中央12号文件要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水平从1999年7月起提高30%,并相应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经过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到9月末,这项任务已基本完成,为近600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80万失业人员和2700多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提高标准所增加的收入68.8亿元,为460多万企业离退休人员补发了过去拖欠的养老金86亿元。三条社会保障线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改变居民心理预期,刺激有效需求,直接拉动消费。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初步设想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要进一步加快,力争在2000年底前建立起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框架。为此,近期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拓资金筹措渠道,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一是要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提高收缴率,清理追缴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二是要拓宽筹资渠道,主要是通过变现部分国有资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开征利息税等办法,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三是要抓紧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我国目前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仅占参保人员的36%。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全部与企业相分离,由社区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样做,不但能够减轻企业负担,更重要的是能够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因此,要大力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改差额缴拨为全额征缴,力争2000年全面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三)加快社会保险法制建设。从实践需要来看,当前迫切需要加快社会保险立法。经过十几年的实践,立法已有深厚的基础,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加紧《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工作,争取尽快出台。要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加强执法监察,依法推动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进程。
我们相信,通过各方面的艰苦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必将不断健全和完善,并将为促进改革、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