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节点上,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解决贫困群体脱贫问题成为小康路上的首要难题。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强国和人口大国,其经济发展速度与贫富分化差距同时增长,贫困问题不断凸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是我国依然存有贫困地区和人口没有脱贫,各省市政府都安排了驻村干部帮扶贫困村和贫困户。基于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笔者选择精准扶贫下驻村扶贫工作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驻村扶贫;问题;对策
一、驻村工作队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
1.1帮扶效果差异化
扶贫资源作为特定资源,本应是各贫困村都应该享受的,但在实际运作中受驻村单位财政实力所限,致使扶贫资源分配不均,各贫困村帮扶力度参差不齐。在精准扶贫过程中,驻村干部的资源整合能力,直接影响着帮扶村的资源供给状况和精准扶贫的成效。但笔者调研发现各贫困村中省市县各级驻村工作队普遍存在帮扶力度不一,帮扶效果差异较明显的问题。总体来讲,不同行政级别的包扶单位实力差异较为明显,同一级别不同职能部门在单位实力、资金、资源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因此导致帮扶效果呈现“两极化”趋势。省级驻村单位财政资金宽裕,投资力度大,争取外部资金较多,发展产业项目多,帮扶效果显著,因此成为精准扶贫中的“亮点”村庄和各级驻村工作队学习的标杆,市级驻村单位的帮扶效果因职能部门的实力而异,县级驻村单位因财政资金及其他资源所限帮扶力度较小,帮扶效果普遍不明显。
1.2削减村委作用
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中干部驻村机制的出现本应起到监督、指导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的作用,但实践中却充当了村庄内部的权威主体,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村主体的权利。驻村工作队以政党权威和政府内部的资源优势嵌入农村社会,为村修路、建文化广场、村卫生室等,改变了农村贫穷落后的基础设施和面貌,并发展村集体产业,为村民寻找致富门道,通过组织、资本、关系等嵌入农村社会场域中获得威信,进而削弱了村委会在农村基层的权威和地位,削减了村委会的功能。驻村干部在政治上是上级政府和国家力量的代表,在经济上能为贫困户及村民带来各种短期和长期利益,在社会治理中,驻村干部作为村外人和上级政府的双重角色,权利大于村干部,很多村干部不能解决的事情驻村干部在协调各种资源中能有效帮助农民解决问题。因此,自驻村干部驻村以来,村民在遇到各种问题时会先找村支书,村支书解决不了的找驻村干部,但由于村支书自身能力、资源及工作态度的局限,对待各种棘手问题往往应付推脱或敷衍了事,因此,一些村民会倾向于绕过村委会直接找驻村干部,这虽然能有效帮助村民解决各种问题,但却使村委会成为悬浮于乡村社会的“空壳”组织。
1.3监督作用难发挥
驻村干部与村干部在执行扶贫政策时同处于最低层执行主体,其政策执行方式与方法影响着扶贫过程和结果并在无形中塑造着基层干部的群众形象。驻村干部在实施扶贫政策时会遇到来自村民、基层政府干部、“村两委”干部等执行主体和政策客体的不认同。因此,为了顺利完成帮扶任务,首先必须最大程度争取村干部的配合,以村干部的权威和资源优势融入乡村社会。在中央及省市县颁布的政策文件中大多将驻村干部的职责规定为指导、协助、监督“村两委”组织落实扶贫政策,但实践运行过程中驻村干部会存在监督不到位而影响其对精准扶贫政策的执行。
1.4组织间协作困难
精准扶贫以政府内部动员和社会动员的方式来实现扶贫攻坚总任务,而政府内部动员以常规的行政体制和临时的驻村工作队为主,社会动员包括各种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结对帮扶。在多元主体参与的组织网络中,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决定着政策执行的实效。精准扶贫涉及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职能部门、社会组织、临时的驻村工作队,每一个行动主体都是扶贫的重要力量,只有使各主体通力合作,无缝协调才能使精准扶贫政策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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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准扶贫背景下优化驻村扶贫工作的策略
2.1加强驻村工作队伍管理与考核
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中驻村工作队为帮扶村庄提供了各种资源帮助,促进了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发展,但驻村工作机制本身的外来性、临时性、短期性等特征以及在扶贫过程中态度、能力、资源的差异使其出现认同性不足、可持续性差、渗透性有限等问题,因此应正确认识驻村机制的优势与不足,加强驻村工作队伍考核与培训,以提升驻村干部的帮扶能力,按期精准脱贫的政治目标。
2.2完善扶贫资金使用配套措施
精准扶贫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以基层组织为核心,围绕基层政府成员、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展开,而基层政府在驻村单位提供资金后可能会由于缺乏配套资金而使扶贫工作停滞,因此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的配套措施是实现精准帮扶工作的关键。只有拥有充分的扶贫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才能缓解县、乡级政府在精准扶贫政策执行中的尴尬处境,减轻基层扶贫攻坚的政治、经济压力,进而提升各级政策执行主体精准扶贫的成效。为了加强扶贫资金使用配套措施的完善,在具体实践中可以将扶贫资金使用的配套措施与目前的预算制度相结合,关注有关扶贫与涉农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预算评价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与具体的扶贫项目相衔接。
2.3强化村两委的主体意识
驻村工作队作为外生力量嵌入农村基层帮扶贫困村庄和贫困农户,能在短时期内集聚资源、完成国家精准扶贫任务,但精准扶贫的本质是实现农村贫困群体的脱贫,因此将驻村工作队与村民自治组织相结合,激发村庄内部脱贫致富的动力和能力,回归“村两委”在村庄中的主导性权威是关键。
2.4优化扶贫监管机制
完善的监管机制能够从制度上促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精准扶贫各执行主体行为的透明性。对于驻村工作队这一执行主体来讲,必须优化其过程监督并建立多元化的评估机制,从源头、过程、结果等多方位监管和评估,才能实现精准脱贫的工作预期。
2.5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督查问责
驻村工作队在参与精准扶贫过程中会面临来自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村干部的不配合,为扶贫工作的开展带来各种现实阻碍。因此,加强各扶贫主体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强化对各级扶贫组织的督查与问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精准扶贫政策执行的阻力。
2.6增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当前,在扶贫政策落实中各贫困村扶贫成效的差异一方面受制于驻村干部以及各职能部门所提供的外部资源,另一方面取决于“村两委”干部在扶贫工作中的态度和能力。村干部对待扶贫的不同态度、参与扶贫政策的积极性与协调、处理各种扶贫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制约着扶贫的实施成果。因此,基层政府应积极促进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结语
纵观历史,以工作队为主的干部驻村机制在我国政府落实基层政策过程中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关键作用,它不仅有效完善了我国政策执行的常规治理方式,以短时期、高效率的执行效力推动着国家政策的实施,而且促进了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治理。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驻村工作队作为基层扶贫的主力,在贯彻扶贫政策,帮扶贫困村庄的同时其工作方式、方法等也对基层组织治理能力的提升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高满良.精准扶贫背景下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建设路径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12期)
[2]高莉娟.乡村振兴背景下干部驻村精准扶贫研究述评与展望[J].地方治理研究,2018,No.78(02)
[3]夏小均.精准扶贫背景下“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的困境与对策研究[D]
论文作者:韦金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13
标签:精准论文; 工作队论文; 村干部论文; 政策论文; 主体论文; 贫困论文; 政府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3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