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权制度变迁的制约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产权制度论文,制约因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历经20多年的改革,我国产权制度变迁取得的成效是显而易见的,其纷争不已不在于改革的必要性,而在于其合理有效性,现实的和潜在的社会经济效应并不能掩盖产权制度变迁的“非效率”和高扬的交易成本。从人本视域探究产权制度变迁,有助于构建具有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完成共同利益主体模式的让渡,推动中国社会向现代市场经济的历史性转型。
一、中国产权制度变迁失衡因素的制约
本来意义上的产权制度变迁应该是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但是,我国现阶段产权制度变迁真正市场化的方式还太少,而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则比较大。
(一)产权制度变迁过程中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失衡的制约
1.产权制度变迁缺乏对“内部人”的约束机制。产权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核心的基础性的关系,以产权调整为基本内容的产权制度变迁是提高国有企业资本营运效率的基础。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产权调整的主要内容是:通过企业的财产组织形式,打破国家独资垄断的局面,重建国家终极所有权,充分发挥有效约束企业行为和承担竞争风险的功能,同时,推动终极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的分离,建立国有企业的法人责任制,硬化约束机制。由于所有者不到位和存在多个委托人的情况,使得产权制度变迁不可避免的存在其“内部人”现象,而对“内部人”现象监督不力、约束机制不健全,致使个人权力高度集中,公司高层领导往往具有超越内控约束机制的特殊权力,整个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必然形同虚设,多元化投资主体的利益得不到有效实现,从而导致产权制度变迁风险性陡然增大,控制权收益的损失也使得产权制度变迁阻力增强。正是由于缺乏对“内部人”有效性约束,上市公司大股东可以凭借其控股地位来攫取相关者的正当利益,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控制上市公司,左右上市公司的行为,为所欲为地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进而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如母公司上市公司间大量的不等价交换现象,母公司占用甚至侵吞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尤其是某些上市公司的欺诈行为,在很大程度上致使政府公信力受损。(注:张长虹:《中国股市存在“制度性”缺陷》,《上海证券报》,2004年8月11日。)
2.产权制度变迁相关利益群体的激励机制不规范。我们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设计上,必须建立产权清晰的混合所有制形式,实践人力资本分享企业所有权和普遍推行员工持股制度。要做到这一点,一种在理论上可以成立,在实践中可行的方法就是,一方面推出新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两种资本关系,即出资人资本(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关系,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运营机制和考核机制。在积极创造条件,把为人力资本定价作为企业改革当务之急的同时,防止国有资本在退出时被严重攫取。另一方面则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所有权与劳动力所有权的分立及其由此而派生的相关占有权的解决思路,让国有企业的劳动者拥有一定比例的出资者所有权(员工持股)或期权激励(对人力资本期权激励导致人力资本虽不是出资人却拥有企业的产权),使劳动者的所有者地位具体化,通过职工持股,保证职工民主权利,使他们真实地担当起国有资本监护人的职责,将企业利益与劳动者利益统一起来,结成利益共同体。在国有上市公司中,要针对中国的具体国情,透彻地解剖其独特的股权结构,着重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实现所有权转移多元化改革的市场化商业化运作,不仅要注重物本领域的变革,更要看以人为本的权利是否落到实处,责任与权利是否对应平衡;不仅要看筹了多少款,干了多少实事,还要综合评价这些实事的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国家安全价值,重视发展的整体性。建立健全产权制度变迁中相关利益群体的激励机制,决不是照抄照搬其他国家现成的模式,也不是取其精华进行机械的组装,而是应该结合本国经济、技术条件和市场、法制环境,积极构建适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努力创造适于企业生存发展和个体主体积极性能动性发挥的制度文化环境。因此,唯有加快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为特点的现代产权制度改革,使制度变迁创造出优化的股权结构,形成相关利益群体的共同治理模式,才能从根本上完善国有产权制度变迁激励机制的规范化。
(二)产权制度变迁过程中公平机制与效率机制失衡的制约
当前,我国产权制度变迁中的公平与效率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化倾向,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尊重,其传导作用使各经济主体、公民不论贫富差距、能力高低、性别差异,参与发展竞争的机会和权力并不平等,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不尽人意。一个诚信的市场必然是制度与规则公正公平的市场。制度的平等不仅决定占有资源的机会平等、心态平等和行为平等,而且制度平等有效地约束了每一行为主体、每一个人;公平的失效必将破坏占有资源的机会均等、行为平等、心态平等和制度平等这一系列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要素。回顾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和对转型期潜规则的正视,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不会自动生成资源配置机制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国有资产的非正常流失,垄断集团对公共利益的攫取,某些官员的“灰色收入”,少数人的非法暴富、公共权力失控导致的政府腐败等问题,都会引爆全社会范围的不满。我们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极端平均主义的“一大二公”,走向严重的利益分配不公、资源占有不公,产权制度的变迁没有实现预期的全社会资源配置的平等。效率与公平相对平衡的取得,要求将追求公平增长看成是政府的法定责任,将公平创造视为政府行政的合法性基础,给予各种经济成份市场准入的平等性,打破公共物品提供由政府一统天下的格局;保证经济主体权力与义务的对称,具有平等的发展权。有效地建立健全与维护公平增长机制,不仅不会损耗市场内在的效率机制,相反,公平增长会产生良好的宏观经济预期,共同分享发展成果,带来全社会最广泛人群的共同富裕与能力发展,形成产权制度变迁的内聚力。
(三)产权制度变迁过程中财富增长效应和分配效应失衡的制约
产权制度的变迁虽然改变了原有的财富分配结构,兼顾了财富增长效应和财富分配效应,但相当一部分富人的致富途径缺乏足够的合法性合理性,获得财富的渠道缺乏制度性的约束,不仅财富分配效应没有产生,而且也因为这种分配不能有效地激励社会大部分成员,社会财富增长效应也不能有效地实现。有资料表明,企业改制后职工的工资和收入分配差距有明显扩大化的趋向,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分红收入对收入差距所产生的扩大效应,部分公司分红收入基尼系数高达0.6。(注:郭荣星等:《中国国有企业改制与职工收入分配》,《管理世界》,2003年第4期。)身为内部人的“打工者”十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高薪酬与“内退者”5、6百元的基本生活费用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一边是占据中国富人榜显赫位置的房地产大鳄令人惊羡地不断涌现,另一边是失地失业、集体上访事件不断地披露;一边是以付出损失一代人的健康、养老和下一代人教育为代价的劳动力价格的恶性竞争,另一边是每年攫取410亿“人口红利”的资方利益难以撼动。(注:柏晶伟:《警惕政府部门滑向新“双轨制”》,《中国经济时报》,2004年12月24日。)在产权制度变迁进程中,我们必须大力提高公共政策管理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一方面要抑制权力和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破坏公平竞争而导致的机会不均等现象,消除妨碍市场竞争、影响市场效率的垄断现象;另一方面要维护社会诚信资源,提高公共用品生产和服务的能力,增加社会发展的投入,修正过去偏重经济高速发展的路线,寻求最大程度地增加就业机会的发展模式,承担起帮助农民转变生活方式的责任,让广大农民共享工业文明和城市文明建设成果,以民为本、以民为基、以民为根,高扬劳动者的历史主体和价值主体地位,把改革发展的成果恩泽天下,普惠众生。
二、中国产权制度变迁与配套制度改革失衡的制约
计划经济的教训不在于经济中缺乏物质资产,而在于经济中损坏了或未能培育出成功的市场经济所需的整套制度。市场经济社会不仅筛选产品、技术、人才,而且筛选制度;不仅筛选企业制度,而且筛选社会制度。产权改革打破了传统体制下的利益一元化,造成了多元化利益并存的经济格局;降低了权力的集中度,激发了各类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积极性,但却没有产生协调多元利益的社会机制,安排合理的配套制度改革。一是政府职能部门转换缓慢。行政部门承计划体制的传统,仍深陷于具体事务中,有着多方面的利益追求。而且,行政系统的社会权势远大于法律,拥有事实上的规则制定权。从某种程度上说,权力和权贵资本在主导着中国的经济和社会运行,行政部门靠权力谋利,凭垄断交易,与国争权、与民争利,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度制约,成为当今中国的普遍现象。(注:吴敬琏:《中国:政府在市场转型中的作用》,《河北学刊》,2004年第4期。)产权制度变迁中“夹杂”着垄断部门或垄断集团的利益,破坏了产权约束的完整性;二是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不成熟的阶段。其运作仍未走出旧体制的窠臼,丧失了自我免疫功能与造血功能、投资功能,中小股民被大量套牢,公众投资热情不高。产权制度的变迁会带来利益的调整和财富的重新分配,社会成本巨大,需要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现有的资本市场难以为产权制度变迁导致的税收、所有者权益、人员的安置、债权债务处理等方面的变化提供融资支持,迟滞了产权制度变迁的进程。三是产权交易市场化特征不足。政府资源尚不能做到无差别使用,外商资本、民营资本、企业管理层和企业职工参与国有资本的置换存在种种限制或力量不足,现有的改革方略还难以平衡这几种经济力量之间的利益矛盾。这不仅是一个微观层面的产权运营和产权制度变迁问题,同时也是宏观层面的产权配置问题,而且从长远看,也涉及到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社会结构平衡问题。四是经济活动主体身份变动不足。无法实现政府、组织与企业、公民经济关系的充分调节,公民缺乏独立人格,难以形成合理的社会职能分工和市场分工,未能体现出劳动者、消费者、投资者三重身份。由此导致行政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乃至个人之间的自利行为缺乏约束力,为各自利益“各司其职”,分散的个体或局部利益不能有效整合,社会失序便与改革如影随形,难解难分。(注:韩朝华:《90年代的改革与下一步的方向》,《中国经济时报》,2002年10月19日。)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多层次、全方位的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公平的、正义的、体系化的社会政策,从体制、技术、文化及认识领域重新调节生产关系、生活方式、生态秩序,创造出与国情适应的、保障产权制度变迁发挥作用的社会政治制度、法律制度、资源有效均衡配置制度、公平竞争制度、合理分担改革成本的公平正义的分配制度和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等。
在产权制度的变迁过程中,无论是什么所有制经济,都处于政府、企业、企业家、劳动者、市场中介组织的关系中,相互之间构成了一个有机系统。可以说,产权制度变迁中各种主体关系的形成、改革和优化都是在相互博弈中进行和完成的,其折射、隐藏和凸显的是各种观念纷争与利益的纠结。在多层次主体关系中,只有政府才具有高于其他主体权能的超经济力量,当前,在整合利益关系呈现复杂性和综合性的情况下,一方面要着重改变政府独家管理社会的状况,让多种社会组织(企业、社团、公民自身)共同管理和治理社会;另一方面赋予政府职能部门新的权限,并且使这种新权限体现在扭转市场失灵或市场失效方面,促进多层次主体的动态优化调整,解决权责利险的对称性和统一性问题。要推进要素市场改革,重点抓好资本市场、土地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改革,培育中介组织,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保证资源无差别配置和无差别使用;以分配、税收等财政政策,调节各阶层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和转移支付机制,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以社会福利、保险等社会政策,对低收入者予以救济;以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着重解决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在城乡之间配置不平等及其农民工市民待遇问题,减少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的矛盾现象,减少产权制度的变迁成本。
制度变迁,说到底是权力和利益的转移和再分配,是权力的重新界定。在一个变革的时代,我们更应该正视广大社会群体的基本诉求,走出传统的轻徭薄赋模式,把脉产权制度变迁的质变趋势,消弭阻隔,畅通人本视域变革的通道,赋予公民以平等、公正的政治权力,让人权摆脱物权的依附关系,让公民权益得到更大的张扬和保障,催生出具有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的知识型劳动者群体,提高市场的公信力、资源的整合力和社会资源的动员力,在比较优势中早日摆脱行政权力钳制市场的痛苦过程,提升和建立驾驭知识革命所必需的新型体制和基础设施。在强大的国家制度规制程序化基础上,基于人力资本与知识资本双重驱动、有效合理的产权制度变迁必将成为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成为中国经济社会战略转型的基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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