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兼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经济激励机制的构建_科学论文

论社会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兼论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经济激励机制的构建_科学论文

论社会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兼谈我国社科研究的经济激励体系的构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激励机制论文,体系论文,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我国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F06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0755(2006)04-0022-05

一 前言

正如中央2004年的“三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指出的:哲学社会科学具有“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因此,一定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把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努力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

但是,我国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并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社会科学研究及教学,与社会实践、社会需要的脱节比理工研究更甚。我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尚未充分利用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来为决策与管理服务,学界与政界、企业界及社会之间,并未形成真正的中介或桥梁;第二,社会科学成果水平落后,虽然成果数量不少,但质量不高、创新不够,一些学科的发展停留于教科书水平,这可以从对外贸易中严重的“文化赤字”和诺贝尔经济学奖等人文社科国际大奖的长期缺位等现象中反映出来;此外,还有一些学科长期受到冷落、一些学科理论严重滞后于实践;第三,学术研究的浮躁和失范。比如:有的人著书不立说,有的找枪手代劳,有的弄虚作假甚至公然剽窃和盗版,有的被逼无奈而违心搞短平快,等等。其原因包括:第一,在项目经费投入、成果评价及奖励方面,社会科学研究未能像自然科学研究那样受到同等重视;[1] 第二,在人才的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的培养上重理轻文从而导致社科人才匮乏;第三,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激励机制的特殊性及其“失灵”。我们认为,第三个原因是产生上述问题的根子,因为人是依赖激励而努力的。因此,本文试图基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学科特点以及社会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的特殊性,分析和探索我国社科研究激励机制的偏差及其改进的办法。

二 社会科学研究的学科特点

所谓社会科学,是指与自然科学相对应的人文社会科学,严格来说包括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部分。前者主要是指“关于人的价值及其精神表现的科学[2]”,“主要指人类的信仰、情感、道德和美感等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科系的学科,通常包括文学、语言、艺术、历史、哲学等领域;[3]”后者通常是指研究社会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是包括经济学、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庞大的知识体系。[4] 所谓自然科学是以自然客体为研究对象,以揭示自然规律的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社会科学研究也由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理论研究和开发研究(有的学者称之为对策研究和咨询研究)的分类。与自然科学一样,社会科学在研究人类行为、社会系统的结构机制和运动规律的过程中,也是本着科学的态度,遵循科学的传统而研究的。因此,社会科学研究应该是严肃地、客观的和科学的。但是,社会科学研究由于其研究对象不同于自然科学,由于自然科学家一般并不介入他或她正在研究的现象、而社会科学家置身于正在研究的现象之中,因而社会科学研究必然具有它自身独特的方面。

第一,虽然社会科学研究的目标固然仍是“要扩展正确无误的知识,也就是要求科学家做出独创性的贡献。”但社会科学研究更具有问题指向性。国际社会科学组织联合会(IFSSO)1993年10月8日在罗马召开的11届世界大会倡导:社会科学为“通过健全发展建设全球社会”为己任,确立“健全的人类生活为基础的社会的健全的发展”目标,通过社会科学的发展来推进全球范围内“建设一个健全的人类社会”;社会科学范式的工具性更为明显—社会科学范式往往是为了解决社会某一方面、某一层次的问题而产生的,并随着解决这些问题的程度而兴旺或衰落。[5]

第二,对社会科学的评价不像自然科学一样具有普遍的普遍性,即任何种族、性别、年龄、宗教、民族、国家、阶级、个人品质或任何诸如此类的社会属性,都不应在对任何科学家的成果的评价之中予以考虑。社会科学的研究具有明确的价值性或目的性。正如美国佛罗里达州社会学家金罗克所指出的,社会学理论包含着社会主体对理论的评价;人和社会学理论都产生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受社会经济的制约,也受研究者生平经历和世界观的影响,这些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带有阶级色彩。[6] 同理,对社会科学成果的评价一定会受到评价者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立场、观点的影响,甚至作出“举烛之说”一类的新伪解释。当然,自然科学的发展也具有社会性,也受到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但相对说来,“自然科学已经分门别类的发展成为相对自足的封闭的知识体系,无论是方法论的拓展,还是新理论的诞生和研究范式的转换,都主要依靠内在的逻辑和必然要求。”[7] 较少地受人文、社会、历史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第三,社会科学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作用机制具有特殊性。社会科学促进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中介机制是政治家背后的制度及其变迁,社会科学能够通过一定的领导机制转化为决策方案、方针政策和管理规范从而促进微观组织和宏观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自然科学家主要是站在企业家背后通过技术创新贡献于经济增长的。[8] 此外,人文社会科学还能通过教育和学习等途径,转化为人的心理素质、价值观念、文化人格和文化成果;[9] 这些意识形态、人文审美的知识成果,能提高人的创造力和道德水准,节约社会交易成本,减少“搭便车”的行为。正如诺斯所言:“意识形态是一种节省的方法,个人用他来与外界协调,并靠它提供一种世界观,使决策过程简化。”[10]

第四,社会科学范式,即“一个科学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东西”[11] 具有多元性,在同一历史时期总有多个相互竞争的范式并存。这是由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复杂性、研究方法的二元性、研究者之间利益的矛盾性所决定的。但是,绝大多数社会学家认为,理论上的多元论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有益的。而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自然客体,由于自然客体具有客观现实性、可重复显现性和历史累积性的属性,因而其研究范式具有历史通约性和空间同一性。

第五,社会科学在研究方法上,虽然在社会科学奔向自然科学的过程中,科学主义越来越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范式。但是,现代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仍然具有自己的特点,比如,在自然科学中得心应手的定量方法、数学方法在社会科学各领域中的应用就很不平衡,在有些领域还作用很有限,在许多情况下也只起到了一种辅助作用。其次,看似一些对立的方法,比如直觉发现、移情内省方法与实验实证方法以及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在社会科学中却是互补和有机统一的,因为在社会历史领域,差不多都包含着精神和物质、价值和行为、意义和符号这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我们只能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其物质、行为,符号的方面,又用人文科学方法去研究其精神、价值、意义的方面。[12]

三 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模型

(一)经典社会学模型

对于科学研究的激励,科学社会学已作了大量的研究。比较经典的成果有:

第一,默顿(Merton)机制

科学家作出独创性的贡献→科学家共同体的承认→科学家继续努力

默顿认为,“像其他的建制一样,科学建制也发展了一种给那些实现了规范要求的人分发奖励的经过精心设计的制度”,这就是科学奖励系统,他的实质就是成就承认。[13] 承认是科学家共同体对“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的认可,是科学家同行对科学家“角色履行”的报偿,是科学家继续承担科学家角色的保证,因而是科学这种社会建制的“能源”,“承认是科学王国中的通货”。

第二,拉都尔(B.Latour)机制

科学研究→“信用”(credit)和“可信用性”(credibility)→资源垄断和实质性回报→科学研究

信用一词不仅包含了“奖励”的含义,而且还与信念、权利和商业活动有关,“可信用性”表示基于他人信任基础上的影响力、商业活动中的预期偿债能力以及正直、诚实的声誉。与“承认”机制不同,信用被拉都尔界定为一种资本,像货币资本一样,它能转化为各种形式的科学生产所必须的资源条件。拉都尔认为,科学家在评估自己在某个领域或特定情景中的机会时,往往包含着一种准经济的计算或推理;[14] 科学家也是“经济人”。

比较而言,这两种机制中,前者注重精神奖励,默顿认为,科学家精神气质应该包括:公有性、无私性等品质,对科学的追求主要是一种对真理的不谋私利的探索,对科学奖励基本上是荣誉性的;[15] 后者注重物质动机,在拉都尔看来,科学活动领域是一个为研究资源的垄断而竞争的场所。

(二)管理学的激励理论

从管理学的激励理论看,人可能更是“社会人”“复杂人”,人的需要是丰富多样的,对人的激励力量有多种多样的内在激励与外在激励。比如:马斯洛的人的需要层次论认为:人的需要包括生理上的需要、安全上的需要、感情上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实现的需要;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认为只有成就、赏识、工作本身、责任、进步等因素才具有激励力量,而监督、工资、同事关系、工作条件等因素仅起保障作用——不满足不行、满足了又不一定起激励作用;行为科学家弗洛姆的期望机率模式理论认为:一个人从事某项活动的动力大小,取决于该项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吸引力大小和该项成果实现机率大小这两个因素;著名的亚当斯公平理论认为职工的激励程度不仅受到自己所得报酬绝对额的影响,而且受到报酬相对比——自己现在的劳动报酬之比相对过去、别人的比较的影响;罗伯特·豪斯认为,激励力量=任务内在激励+任务完成激励+任务结果激励。任务内在激励是指工作本身产生的效价,即由工作的乐趣、意义带来的激励力量,任务完成激励是指工作绩效本身产生的激励作用,任务结果激励是因获得各种报酬而产生的激励效果之和,等等。

(三)贝克尔的经济学模型

在美国经济学家贝克尔看来:“最大化行为、市场均衡和偏好稳定的综合假设及其不折不扣地运用便构成了经济分析的核心。”[16] 他还认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蕴含着效用最大化动机,都可以运用经济方法加以研究和说明[17]。同理,科学家的研究行为也可以利用经济方法加以研究和说明。因此,我们认为对科学研究的激励如同对人类其他行为的激励,都可以简化为一个一般模型(由于该模型是按贝克尔逻辑建立的,所以我们名之为贝克尔模型):

科学研究→科学工作者的效用最大化→科学研究

这个模型说明:科学家共同体的“承认”或者科学家的“信用”都只是科学家实现个人效用最大化的途径和中介,当然,也不排除科学研究行为本身同样具有效用意义。但是,无论激励源泉来自何方,对人的行为激励来说都必须经过“效用”这个入口。

(四)社会科学研究激励机制研究路径

诚然,由于社会科学研究与自然科学研究的关系的同一性,社会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与自然科学研究的激励机制也同样具有一致性。前文所述的“效用”激励、同行的“承认”激励以及“信用”的声誉作用等既适合激励自然科学研究也适合激励社会科学研究。但是,因为默顿和拉都尔模型主要是研究自然科学活动的激励,所以缺乏对社会科学研究激励系统的深入细致的建构。贝克尔模型和管理激励理论虽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但既不能显示科学研究的特点、也不能反映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不过,杰里·加斯顿(Jerry.Gaston)提出的用学科的认知发展程度——即表示学科(或专业)的理论化程度,或者说该学科或专业的成员对于重要问题、解决问题的适当方法和评价研究结果的适当标准存在着一致意见的程度——来界定学科特点,进而研究其对学科奖励系统的影响的研究路径和研究方法,[18] 对于社会科学激励机制的构建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加斯顿在《英美科学界的奖励系统》一书中用这种研究思路考察了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的不同学科的认知发展程度对科学奖励系统的普遍性运行的影响。[19]

四 社会科学研究激励机制的特殊性探隐

综上所述,由于社会科学研究自身的特点,其激励机制也应该具有自己的特殊性。第一,社会科学研究需要更“宽容”的文化环境。由于社会科学规范的多元性和互补性以及社会科学研究者自身利益的渗透性,社会科学研究更加需要一种宽容的社会文化,更需要真正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文化环境。正如胡锦涛同志1999年9月23日在第一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颁奖大会上指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发展繁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正确方针。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需要有一个民主、团结和相互探讨的良好氛围。”

第二,社会科学研究需要政治更“民主”和“自由”。由于当代社会科学把端正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视为天职,社会科学研究往往“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因此,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承认”和应用主体不仅包括科学家共同体,而且还包括政府官员和企业家以及国际组织等,尤其是政治家群体更是掌握最重要科研资源的社科研究“客户”,因而社科研究更容易“唯权”、“唯上”。如果社科成果侵犯了当权者利益,则难以获得支持、认同更别谈应用了。但是,民主的公共决策机制能确保不同阶层的代表进入权力机构并拥有能够广纳民意的科学决策程序,因而代表不同利益的社科成果总能在决策层找到知音、下情总能上达、真理不会被埋没,这对科学研究者来说是莫大的动力。其次,真理有时掌握在少数人手里,言论、出版的“自由”是严防多数人剥夺少数人“话语权”的保障,也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政治保障。

第三,经济激励更具复杂性。科学研究的投入、产出和成果交换过程的经济关系构成了经济激励的全部内容。因为社会科学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很复杂、效益难以直接计量,途经具有多维性、长效性和非线性。[20] 所以,社会科学研究过程的资源投入、成果的交换价值的实现以及劳动者报酬的计付等更为多维、复杂和间接性,即多元的投入主体、多途径的成果交换方式以及市场化和非市场的价值实现形式并存、劳动者报酬可能不是直接来自科研成果的价值实现等。此外,与大科学时代自然科学和技术的研究者一般是职业创新者不同,由于人文社科研究的进入门槛较低(不一定要高端设备、也可以依靠个体内省方式研究),参与者更具群众性,所以社会科学研究的资助对象更多更广,更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

五 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激励机制的特点及其失灵的表现

(一)我国社科研究激励机制的特点

由于历史文化、社会政治等多方面的原因,尤其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科研究的体制原因,导致形成了我国社科研究激励机制的如下特点:

第一,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事业经费基本依赖于财政支持。我国的职业社科研究机构主要包括社科院、高校、党校、政府(包括党委、政府或其部门下设立的政策研究机构)和军队院所等五大系统,这些机构或者是政府机关的职能部门或者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其运行需要依赖财政的定额或定项拨款,其领导的任免也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或各级党委决定。此外,我国社会科学管理机构——包括隶属于中央和省委宣传部的国家和省(直辖市)社会规划办,负责社会科学领域中社会团体(如各个学科的学会或研究会)的组织和业务管理,并承担定期举行的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省市社科联以及各部委和省厅局的科研管理机构(如一些省教育厅下设的教科院、科教处)等,也都是行政机构。这种体制对保障社会科学研究特别是其基础研究是有意义的,但也导致学术的自由空间的局限性,使学术规划、课题招标和成果奖的评比难免受到行政的干预(虽然课题招标、项目评审和成果评奖等学术管理日益采用国际通行的专家盲评程序等制度,但行政量裁空间仍然过宽的事实是有目共睹的)。诚然,社会科学天然地离不开政治,政治家“承认”的作用历来意义巨大。但是,政治家的“承认”往往出于实用主义、功利主义,如果其力量凌驾于“科学家共同体”之上,那么,“承认”机制就可能失去或毁损“公有性、无私性和有条理的怀疑主义”的科学精神,社会科学就会陷入庸俗学派的陷阱。

第二,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价值实现形式主要依赖行政认可。社科成果有基础理论成果、应用理论成果以及项目咨询和开发论证成果;有研究成果、普及成果和资料性成果。这些特点殊异的成果由于其价值的外溢性以及消费的非竞争性程度不同,有的市场提供不能、有的可以向市场提供,而市场需求者可能是企业或政府或其他社团,成果的市场价值实现方式可以是成果收购、出版资助、按时计酬、按“件”计酬(如版面费)、合作研发、赞助研发单位、项目收益提成、项目拨款等等。但是,由于我国职业社科研究人员的公务员或准公务员身份,由于社科研究机构内部分配的“三铁”——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职务职称终身制),社科研究没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去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因此,社科成果价值实现也主要依赖政府的行政认可这种单一的形式。

第三,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内部分配形成了封闭式循环的激励制度。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以高校为代表的我国职业社科研究机构推行了岗位工资、岗位聘任和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铁工资、铁交椅”。但是,“身份工资”[职务(职称)等级工资制]仍占主导,岗位聘任和合同管理也没有严格实施,而且并存的职务职称两套激励体系中由于行政职务系列的资源优势和上级任免制度,往往使得一些单位职称系列屈居配角地位。此外,科研津贴普遍与所谓的硬指标(课题、论文、专著等成果数量、文章发表刊物级别、成果获奖级别、课题经费等)挂钩。于是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科研分配激励循环体系—终身制的职称或职务作为发动机引导科研人员积极申报课题以获得经费,然后拿钱付版面费(或评审费)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或获得成果奖励,最后进一步提高或确保职务级别和职称待遇。这种循环体系最大的弊端是其“封闭性”—即:循环体系中每一环节均嵌入了行政干预而且缺乏社会认可和市场考验,科研很难突破形而上的局限性。

(二)失灵的表现

第一,“承认”机制的失灵。默顿认为:“承认”的主体应该是科学家共同体,“承认”的客体是科学发现和知识创新的“优先权”。乔纳森(janathan)等认为:“承认”的方式有通过职位的承认(体现在科学家任职职位上)、通过名望的承认(包括科学家的知名度(visibility)和科学家所获得的各种科学荣誉奖励)。[21] 而杰里·加斯顿在《英美科学界的奖励系统》一书也中提出,承认有两类:荣誉奖励与引证。我国社科研究“承认”机制失灵的表现是:首先,“科学家共同体”没有成为相对独立和相对公正的“承认”主体;其次,“承认”的客体集中于社会科学成果载体的层次性(比如,发表论文期刊档次、是否被三大检索收录、课题来源是否国家级基金等)而不是社会科学成果内容的创造性;最后,“承认”方式的不健全(比如,我国的社会科学院士制度的缺失、“人文社会科学引证系统的建设还在完善中、引证者尚没有完全养成遵循规范引证的习惯”[22] 等等)。

第二,“信用”机制的失灵。经济学家通常认为,一个好的经济制度应满足三个条件:它导致了资源的有效配置,有效利用信息和激励相容。有效利用信息要求机制的运行具有尽可能低的信息成本,激励相容要求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一致。[23] 我国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信用”可获得机制在这三个方面都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课题不招标或招标走后门、课题不验收或验收不公开、拉关系评奖、拉关系评聘职称、拉关系搞学历、拉关系出书和发文章甚至拉关系讲学,等等。总之,学术活动中大量地存在着钱学交易、权学交易、名利交易的寻租行为。这导致学术资源不是流向至少不是直接流向“真正”的科学家或“真正”的科学研究,导致切合实际的建议、科学的创建淹没在浩如烟海的学术垃圾之中,导致发达国家一些行之有效的学术制度在我国由于交易成本太高而无法执行或南桔北枳,导致“文人相轻”的非合作博弈的囚徒困境。

六 完善我国社会科学研究经济激励体系的政策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营形式的社科研究和社科研究服务体系。放开社科研究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民营、外资企业投资兴办私营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并开展有偿的信息服务和知识服务。全民所有制的科研事业单位,改革为“一院(所)多制”的科研经营型单位。党委、政府或其部门下设的政策研究机构逐步改革为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专业“智囊团”或“思想库”。在我国发展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类似于美国的兰德公司、日本的野村综合研究所等国际著名的大型咨询服务产业。大力发展各类民间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支持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开发。当然,政府财政仍然要大力支持社科研究,特别是基础理论研究和具有深远历史文化意义但价值实现难以市场化的特种人文研究。此外,社科管理官僚体系也应逐步“社会化”,转变为类似行业协会的社团组织,依靠信息服务和科学权威来运营。当然,社会科学研究要遵纪守法、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但有新闻检查等机构专职管理就可以了,不要把社科服务社团变为行政执法机关而集裁判员、运动员、主办者、承办者于一身。

第二,发展不同类型的社科投入和成果价值实现机制,拓宽市场交易渠道。

首先,改革社科研究财政导向型投入机制。即:由于学术研究的外溢性,政府的投入仍是必要的。但投入的范围、重点以及方式必须改革。国家规划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要继续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招标管理也要引入竞争机制,不必由国家社会规划办独家代理。建立健全各级政府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对一些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实行各种形式的课题招投标办法,如协议招标、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等,实现科研资源的最佳组合。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合同管理和过程管理,真正落实目标管理和课题负责人责任制。其次,拓宽市场导向型社科成果价值实现机制。比如,按成果媒介有纸质媒介模式—发表文章或专著→出版社或杂志社发行量提高→市场需求→作者稿费;广播电视媒介模式—影视作品→收视率→收听率→广告收入→市场需求→作者稿费;服务媒介模式—社会服务→客户满意率→市场需求→服务报酬(这要求高校等科研机构对从事管理学科、政策科学等应用学科的研究者来说,即使暂时未发表一篇文章,但如果为实践工作提供了有效的知识服务,我们仍应在职称或待遇等方面予以认可);电子媒介模式—网上发表→点击率→下载率→网站广告费收入→市场需求→稿酬,等等。我们相信,随着我国新闻出版和文化事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和完善,这些市场交易形式会不断创新并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三,进一步完善社科研究机构内部人事分配制度,尤其是规范科研绩效考核办法。目前,一些高校在打破身份分配和“终身制”方面率先加大了改革力度,比如推行青年学者“非升即走”和技术岗位“公开招聘”等竞争机制。但是,科研岗位绩效评价脱离社会科学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市场价值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尤其是那些积极申报博士、申报社科基地的普通高校更为严重。各科研院所应根据社会科学各学科特点以及各种社科成果的价值实现特点,积极探索合适的科研绩效考核评估办法,从而建立健全面向市场、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开放的微观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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