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外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_中国民主党派论文

关于党外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_中国民主党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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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要认真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我们党历来主张对共产党员不仅要进行教育,还要求每个党员自觉接受党外监督,因为接受党外监督,对于防止和克服党员的各种不良倾向,保证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不脱离群众,少犯或不犯错误,遏制滥用权力的现象,减少不正之风的发生,防止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外监督在党的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加强和完善党外监督,是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先锋队性质,不断提高党的威信和生命力的重要手段,是搞好党员教育,加强党的建设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党外监督工作。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为了限制和约束滥用权力的现象,“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具体地说:党外监督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党的性质和宗旨。通过党外监督,使共产党人坚持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先进性;通过人民群众的言论和行动来监督共产党人的言论与行动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因此,加强党外监督对于提高共产党人的认识水平,提高改造主、客观世界的能力,提高为共产主义奋斗和为人民谋利益的自觉性,对保持无产阶级政党的先锋队性质和保证实现党的宗旨,从而提高党的威信和战斗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2.减少权力被滥用的可能性。全国解放后,党处于执政的地位,相当一部分党员在国家的各级机关中担任着领导职务,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权力有被滥用的可能性,就是说掌权的人既可以运用权力来为人民服务,也可以滥用权力来损公利私。从我们党执政以来的情况看,滥用权力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群众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因此,权力行使必须受到监督。

3.接受党外监督,有利于增强党员的党性。战斗在各个岗位的共产党员,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任务,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大量的问题需要探索,由于我们的经验不足,认识上难免会有局限性,难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缺点和错误,如果共产党员,特别是担负领导职务的共产党员在权力面前不谨慎,对群众和党外人士的意见不尊重,对于中肯的批评建议感到刺耳,加以拒绝,那么,就不能不脱离群众。一些革命意志薄弱的党员就容易搞特殊化、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通过党外监督,就可以促使党员自觉抵制,避免由小错误发展为大错误,不断增强党性,做名符其实的共产党员。

4.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共产党员尤其需要接受党外监督。社会主义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改革开放的时期,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使每个党员会遇到各种机会的选择和考验,有时金钱和物质的诱惑会突然摆在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面前。如果共产党员不注意党性锻炼,不接受群众的监督,就可能成为“金钱”的俘虏。因此,共产党员除了接受经常的党性教育外,还必须接受党外的各种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增强自己的免疫力和抵抗力,减少犯错误的机会。

二、党外监督的现状及其主要形式

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后,就提出了对执政党的监督问题,而且制定了许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鉴于“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把扩大民主,接受党外监督的问题再次提到了议事日程,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相当成效,初步形成了党外监督体系。这一体系主要包括四种形式。

(一)人民群众的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是党外监督中的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形式。人民群众监督是指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的活动行为是否符合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监督。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动是否符合人民的利益,只有利益的主体才能做出正确的裁决。为了使党始终同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始终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就必须实行群众监督。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通过群众监督,使各级党组织、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不断调整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

人民群众监督的一个主要特点是通过写信和上访的方式,对任何党员、党的负责干部和任何一级党组织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和监督权力。实践证明,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党员负责干部进行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最近几年来,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提供了许多关于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线索和信息,其中包括不少大案要案的线索,还检举了一些高级干部的违纪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的及时检查,澄清是非和合理处置,在端正党风、维护党纪和对党员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二)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指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评议监督,公开批评,揭露某些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以及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舆论监督作为一种监督形式,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同时,舆论监督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主监督形式,非其他形式所能代替,有些党员和党员干部“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登报”,认为“一旦公开登报,压力太大吃不消”。我们党一直十分重视舆论监督的作用。早在建国初期,党中央就作出了《关于在报刊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策》。近几年,有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诉诸报刊报,很快引起领导机关的重视,促使问题得到处理。所以邓小平同志指出:“报刊的正确批评的作用应该肯定。”因此,我们应当重视发挥各种舆论工具的监督作用。

(三)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在各种党外监督机制中,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民主监督处于有组织和高层次地位,它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主要表现在,首先,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是一种有组织的监督。这种有组织的民主监督同人民群众中分散的小群体的或公民反映个体意志的民主监督相比较的最大特点和优点在于:它是通过共产党的领导,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有组织有程序的一种民主监督活动,是把各个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各界代表的集团意志、阶层意志、个体意志经过协商统一,上升为代表各方面的集中统一意志的民主监督活动。其次,这种民主监督是居于高层次的监督。它的监督是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重要事务、政策法令的贯彻情况,统一战线和人民群众中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监督,是建立在经过了解政情,进行社会调查、考察、观察和协商讨论基础上的监督;它所形成的意见或批评,一般来说,对客观事物更具有本质性的了解,对党和政府的决策更具有客观性、科学性的参考价值。重视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就使党和政府的决策建立在更为可靠的基础上。第三,这种民主监督是统一战线作用在国家民主生活中的具体表现。众所周知,人民政协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联合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是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各族各界代表参政议政的重要活动场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政治协商与民主监督作用,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

(四)行政监督。这是指政府通过专门机构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由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的专门的综合的监督检查。行政监督工作主要发挥三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反对腐败、维护政府廉洁,促使和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人民的公仆;二是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政令畅通,促进法制建设;三是反对失职渎职行为,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因此,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对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对于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跨世纪战略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完善党外监督制度

建立更加完善的党外监督系统,健全各种党外监督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必须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出发,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搞好党外监督,首先就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这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建设和逐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人民行使国家管理的权力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主要标志和基本形式。在我国,没有完善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不可能有充分的社会主义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立足点,应当是加强人民代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人大代表能够更好地代表人民,并受到人民的监督。二是坚持和发展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各民主党派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加国家政权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到社会主义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特点。三是注意发挥各社会团体的作用。社会团体(主要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是广大群众参与管理国家,管理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沟通党与群众,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重要渠道。因此,它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用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的,因此民主是法制的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两者相辅相成。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必须有领导、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这是因为,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科学等方面都还比较落后,在目前要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就决定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只能采取渐进的办法,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地进行。

(二)进一步提高对党外监督的认识,强化监督意识。要有效地实行党外监督,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都必须有监督的意识和愿望。因此,强化监督意识是加强党外监督的基本前提。长期以来,党内有一些同志监督意识淡薄,在党外监督问题上有不少模糊、错误认识。不少党员和群众缺乏对党外监督的正确认识,我们党内有一段时期,不用说党的领袖不受监督的现象被认可,就是其他领导干部不受监督也被认为情有可原。有些领导干部虽然头脑中有监督意识,但监督别人可以,自己受监督便想不通。这些情况说明,提高对党外监督的认识,强化监督意识是建立健全党外监督制度的思想基础。

(三)党外监督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力和权威。过去,党员和群众缺乏监督意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党外监督缺乏吸引力,对党员干部没有约束力。从现实来看,这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党员干部对于来自党外的监督,当不触及自身利益时,我行我素,一旦触犯个人利益,轻则压制,重则动用手中的权力进行打击报复。这种轻视党外监督的封建专制、独裁行为之所以会发生,主要是党外监督缺乏权威性。因此,不提高党外监督的权力和权威,党外监督就很可能流于形式。

(四)党外监督要制度化、法制法。党外监督活动的正常开展,有赖于完善党外监督制度作为依据和保障。监督工作要制度化,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监督,这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要通过长期的不懈的努力,逐步使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监督、行政监督、权力机关监督、司法监督、经济监督等党外监督的各种形式,从权力的产生、行使、制约、罢免等权力运转的各个环节,知情、建议、检查、处置等监督的各种方式和程序,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一种国家法律、行政规章和党内外制度并举,互相衔接,成龙配套,覆盖全面的监督规范网络。这是保证我们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党和国家兴旺发达的一项根本措施,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外监督在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成为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的实践,才能真正把党的十五大精神落到实处,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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