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前调查的步骤、内容和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步骤论文,方法论文,内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审前调查的步骤
1、组成审前调查组。项目实施部门选择一定数量有相当业务素质、能胜任审前调查任务的人员,组成审前调查组,一般来说,项目组长或主审应担任审前调查组的组长。
2、拟定审前调查方案。在调查前,调查人员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对调查内容,要逐项列出明细;对调查采取的方式方法,要提前设计并做好人员分工;实行问卷调查的,要将问卷印制完成,可以制成表格的,要提前将表格绘制好。
3、全面收集资料。在调查中,调查人员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所调查内容的不同,采取上述六种不同的调查方法进行全面调查,收集符合上述审前调查六个方面内容的相关资料。
4、及时汇总情况。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要及时将被审计单位的情况进行汇总。必要时绘制被审计单位工作流程图,如财务流程图、业务流程图、内部控制流程图等。根据汇总的情况,找出被审计单位应该重点关注的领域。
5、召开审前调查组会议。根据调查汇总的情况,讨论重要性水平,评估审计风险,确定审计策略、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规划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形成会议结论和记录。
6、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根据审前调查组会议记录,调查人员把审前调查的过程、方式、参加人员,调查的重点内容及审前调查的结论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存档。
二、审前调查的内容
审前调查的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内外两方面情况。外部情况有: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行业地区环境等。内部情况有: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经营情况、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情况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调查被审计单位所处的经济环境。如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单位产生的影响,政策因素对被审计单位产生的影响和政府对被审计单位的限制性规定等,主要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对某些行业进行扶持,财税金融政策的优惠等。
2、调查被审计单位所处的法律环境。包括与被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等,主要考虑开展对被审计单位的合法合规性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3、调查被审计单位所处的行业地区环境。如行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行业地区的主要经济指标和统计数据,行业地区运用的法规,特定的会计规定和惯例等。
4、调查被审计单位的组织经营情况。包括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性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情况,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情况,财政财务隶属关系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被审计单位涉及经济活动的业务开展情况等。
5、调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及内部控制情况。包括财务会计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相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重大会计政策的选用及变动情况,银行账号及重要财务收据,重大决策及相关的会议记录、合同、协议、文件等。
6、其他需要调查的情况。包括以前年度审计或其他监管部门的检查情况以及有关账外资产负债收支等。
三、审前调查的方法
1、审阅调查法。是通过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查、阅读而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审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查阅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地区背景材料,查阅被审计单位的报表、账册、财政财务收支计划、内部管理制度、重要会议记录文件合同,调阅相关的审计档案、统计资料等。运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收集有关资料,熟悉被审计单位内外情况,为下一步调查作准备。
2、问卷调查法。是通过发放调查表而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调查表的设计一般有两种:一种是设问式,将调查的内容和提纲设定为若干个问题;一种是表格式,根据调查内容确定若干个量化指标,问卷调查通常可与布置自查结合起来。运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查询有关问题,了解可能出现的账外信息。
3、访谈调查法。是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访谈而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访谈的对象既包括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和干部职工,也包括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监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运用这种方法,可以在更广的范围内收集更多的信息,拓宽审计思路,发现重点关注领域。
4、观察调查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实地观察来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应用于调查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财产物资的管理等情况。运用这种方法,可以获得实物和行为的亲历汇报,初步判断其行为的规范性和实物的真实性。
5、分析调查法。是通过对书面资料所反映的各种比例和趋势关系的计算与比较而取得证据的一种方法。通过对报表的横向纵向分析、帐户的结构分析和相关经济活动的分析,揭示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和变化趋势,根据异常波动确定审计重点。
6、重点调查法。是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选取少量典型样本进行重点检查的一种方法。主要运用于某一地区、某一行业、专项资金开展的一条鞭审计,带有试审的性质。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抓住典型,解剖麻雀,理清审计的整体思路,规避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