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_社工论文

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_社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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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文格式:赵芳.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J].社会工作与管理,2015,15(5):5~13.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23X(2015)05~0005~09

       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禁毒报告的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为68.1万人[1],其后基本上呈现持续上升态势,2014年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上升至295.5万人[2]。15年间,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增长了4.34倍,年均增长率为10.3%,增长态势十分明显。仅2014年,全年共查处吸毒人员88.7万余人次,新发现登记吸毒人员46.3万余名,强制隔离戒毒新收戒26.4万余人次。[2]尤为引人关注的是,近年来各种新型毒品的使用人数大幅上升,具有更强的消费娱乐性和文化渗透性。因此,新形势下新戒毒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2011年6月22日起施行的《戒毒条例》重申了社区戒毒的新型矫治模式,强调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帮助吸毒成瘾者实现戒毒目标,重新回归社会。[3]2014年,全国社区戒毒康复新报到12.4万余名[2]。截至2014年6月15日,上海市累计登记吸毒人员7.5万人,44%为18~35岁的青壮年。[4]社区戒毒工作的重要性越发凸显。

       从2003年开始,上海尝试在社区戒毒中引入专业社团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机制,将社会工作的理念、理论和技术融入其中,开始探索社区戒毒的社会工作模式。经过10年的实践,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适合于中国社区的、具有本土特色的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模式,全市三年戒断率达到29.9%,帮助越来越多的戒毒者融入社会,恢复了社会功能。[5]但就目前的发展来看也遇到了一些服务专业化不足、行政化任务与专业任务界限不清、专业人才流失严重等瓶颈问题,需要不断地反思和进一步地探索,以推动未来更好地发展。

       二、文献回顾

       美国国家药物滥用研究所网站(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发布信息认为,毒品成瘾受个人的生物性、年龄与发展阶段、社会环境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个体面临越多的风险因素,越有可能吸毒成瘾。其中个体的生活环境,如家庭、朋友、社会经济地位甚至整体生活质量,诸多因素都会对个体造成影响。此外,抚育质量、同伴的压力、生活压力,创伤经历等都会极大影响并诱发个体毒品滥用,并使其愈发成瘾。[6]

       近些年,戒毒领域专业介入模式更倾向于家庭干预和社区的再融入,兼顾心理与社会的整合介入模式开始形成。Meyers研究发现,社区强化(CRA)和家庭训练项目(CRAF)在切实鼓励吸毒者参与治疗方面非常有效。Waldron的研究同样论证了以社区为本的项目可以提升治疗效果,这些社区支持示范项目的设计旨在预防复吸,通过实施社区为导向的活动,深入家庭、职业和社会领域,全面提升戒毒者的生活质量。[7]美国在过去的20多年里,治疗社区(TC)的出现在药物滥用康复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其以心理辅导为基础,采用集体生活的方式,改变吸毒人员的行为,使之重返社会,实现自立并创造价值。该方法强调其成员的自我管理,在充满家庭气息的生活环境中,各成员在其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共同参与社区的管理与运作。[8]英国认为,让戒毒者在社区中戒毒,学会遵守法律,避免因强制戒毒而造成交叉感染对矫治很重要。英国政府资助社区组织参与,和每一个国民医疗体系的社区门诊都建立联系,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英国国民医疗体系在戒毒矫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成瘾者只要走进任何一家以社区为载体的当地戒毒机构都能获得免费的治疗。[9]另外,英国还在社区中积极开展毒品预防工作,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10]但也有学者提出,虽有一些研究表明,社区强化法有助于戒毒者形成新的人际关系,遵从新的社会文化,但也存在社会再融入的障碍,还需要突破社会传统的结构性瓶颈,如社会对吸毒者的污名化,吸毒者的生活贫困和就业困难等都是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难题。[7]

       在具体技术运用方面,Hamid Ghodse认为:尽管形成药物依赖的途径各有不同,但一旦形成依赖,通常会表现为长达数年之久的慢性症状。几乎没有药物依赖者在首次尝试戒断后就能保持持久的节制,往往是历经多次的努力,尽力想节制也只能做到暂时减少摄入的剂量。因此,作为社会工作者,在和吸毒者开展工作时,需要了解吸毒人员的典型特征及其状态的起伏波动,如果出现复吸,不应简单视为治疗的失败,而是说明潜在成瘾问题的严重性。因此,面对复吸不应是指责,而要将其作为线索,提醒工作人员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和努力来缓解成瘾症状。Hamid Ghodse将戒毒社会工作的专业介入方法分为5类:(1)评估潜在的诱发或导致持续吸毒的原因;(2)解决相关吸毒的问题或吸毒导致的后果;(3)更多针对吸毒行为本身,旨在减少或停止吸毒(未涉及其他问题或环境因素);(4)针对帮助案主改变的动机,而不是改变行为本身;(5)旨在帮助已经发生改变的案主预防复吸。[11]Holleran Steiker认为,动机访谈技术(Motivational interviewing)的运用是近年来的创新。动机访谈基于来访者中心理论,聚焦于服务对象的行为改变,强调社会工作者在实务介入过程中使用反思性倾听策略,促使案主听到自己的心声,体察自己的矛盾心理,一旦个体的行为和其主要价值观冲突时,会有不适感,从而引发内在的改变动机。有研究表明,动机访谈对于吸毒成瘾干预成效显著。[12]

       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在戒毒方面形成了一整套特色康复体系。香港推行的治疗和康复服务根据其对象、目标以及实施者的不同,主要有强迫戒毒计划、自愿住院治疗和康复计划以及美沙酮治疗计划等三种形式。强迫戒毒由政府来运作,自愿戒毒在生理脱毒阶段除了政府,还有相当数量的NGO组织和社工参与,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生理脱毒后会有大量的康复和回归工作由社会工作跟进。[13]澳门在1990年停止强制戒毒服务,并以自愿式门诊取而代之。澳门社工渗透到治疗全过程,从门诊治疗中的“专业治疗小组”到社会心理辅导,提供专业化的帮助,协助药物滥用者重返社会和家庭,处理家庭问题,提供家庭辅导,并对已经申领援助金的人员进行跟进和操守监管。在返回社会之后,特区社工局积极倡导建立“自助组织”,巩固康复效果。[14]

       国内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来探讨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有学者提出,社会工作的介入,需全面了解毒品成瘾问题及毒品成瘾群体,并与药物成瘾者建立良好的专业互动关系。一些学者认为,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和利用社区优势,通过邻里、家庭、社区组织、专业机构,加强吸毒者与社区的互动,对接触毒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15~18]有学者以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特拉维斯·赫西的社会控制理论为指导,主张构建一个适合中国现实的女性吸毒预防—戒毒康复—社会监管体系,建立包括民政部门、派出所、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区监管体系。[19~20]还有学者探讨了深圳地区戒毒社会工作的发展,总结出了“充权使能模式”、“综合健康医学模式”、“社区戒毒与康复模式”、“心理社会康复模式”、“魔方模式”等实务运作模式。[21]但也有学者指出,社区戒毒没现成模式可搬,目前中国的社区戒毒工作出现政府角色困境、公共服务不足、禁毒队伍专业素质低、经验不足等一系列问题,而整合各方力量、共同抓好戒毒工作,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全社会面临的严峻挑战。[22]

       从文献回顾来看,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探索与实践在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回归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国外对此多有研究,也形成了一些独特和有效的模式,针对中国社区发展特点的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模式的研究也有,但还不多见,需要更多、更进一步地探索。

       三、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上海为例,分三步完成。(1)个案分析:选取上海专职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上海自强服务总社,进行深入的个案分析;探讨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介入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历程、意义;厘清政府与专业社团组织在社区戒毒社会工作中各自的角色与功能。(2)深入访谈:在上海在册的戒毒社会工作者中立意选取15名社区戒毒社会工作者(男性6名,女性9名,在社区戒毒社会工作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助理社工师或社工师资质),进行深入访谈;探索社区戒毒社会工作实施过程中家庭介入、社区再融入、分类评估综合干预的机制;寻找社区戒毒社会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3)焦点小组:召集2个焦点小组,包括专业社团的机构管理者、社区戒毒工作者、戒毒驻所社工、社区民警、社(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社区卫生中心医务人员的焦点小组,一组10人,一组11人,共计21人;共同启发,收集不同责任主体关于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探索不同责任主体的角色与分工、多部门合作的可行性、有效性和具体的操作过程。

       四、研究结论

       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探索与实践主要从制度建构开始,包括理论、工作模式与技术的探索与实践,是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的、环环相扣的过程。

       1.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制度建构

       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开展社区戒毒工作是一种创新,首先需要的就是制度建设,没有良好的制度建设打下基础,就不会有良性的运行及可持续的发展。

       戒毒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司法、医学、心理、救济、就业等多个层面。这其中,政府并非戒毒工作体系建设的唯一主体,社会组织的参与会发挥快速、高效、个性化的特点,更好地应对戒毒工作的复杂性,并从全人的角度帮助戒毒者改变与成长。2003年,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颁布了《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体系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在戒毒社会工作中“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厘清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为戒毒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政策基础。[23]

       有了政策的支持,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设置是社区戒毒社会工作得以开展的必要载体。2003年12月21日,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以下简称自强总社)作为一家市级层面专职戒毒社会工作的专业社团正式成立。自强总社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上海社区药物滥用人员提供综合社会服务。目前,自强总社在全市14个区县设立了工作站,153个街道、镇设立了工作点,共有704名社工,直接为3万多名药物滥用人员提供社区戒毒社会工作。[5]

       有了专业社团,具体又该如何运作?在中国非政府组织筹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政府购买服务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支撑。2003年,上海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中运作程序、项目设计、项目立项、项目审核、资金运作、资金结算、评估考核等一系列措施。政府部门从预算中拿出经费,向自强总社拨款购买其服务,进行项目化运作。购买服务包括政府指定的项目、机构提出政府确认的项目以及服务保障项目;以街镇为基本服务单位,政府分期支付购买服务经费;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和绩效与下一年度购买服务经费挂钩;双方责任明确,地位平等,体现契约关系。

       机构正常运转后,专业的社会工作者的培养就是题中之意了。戒毒社会工作是一项针对特殊人群的社会工作服务,除了一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还需要有与吸毒成瘾者一起工作的相关知识、技术与经验,与此相关的专业人员的培训与督导显得尤其重要。2003年11月,上海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考试举行,2004年3月,中国内地第一批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正式诞生。此后,上海通过了一系列文件,规范了戒毒社会工作人才的培养、晋阶等办法,促成一支社会工作者队伍的形成和发展。经过十年的发展,截止到2013年,自强总社拥有助理社工师、社工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资格职称的社工480名,占全体社工的64.8%,其中中级社工师180名,占24.3%,建立了初步的督导机制,通过专业化探索和项目化运作培养出了一批优秀的社区戒毒社会工作者。①

       有了政策支持,厘清了政府—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成立了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出台了政府购买机制,促成了戒毒社会工作项目的形成和持续化,再加上有一支术有专攻的戒毒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上海的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制度框架基本构建完成。

       2.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理论模式

       帮助吸毒者戒毒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多样化的过程,涉及不同的层次,需要从不同的系统介入。社区戒毒社会工作不是零碎的自我认识的经验行为,而是由理论支撑的科学行为。概括起来,有两个重要的理论模式作为社区戒毒社会工作开展实务的基础。

       (1)生理—心理—社会模式。毒品滥用行为最可怕的后果就是其成瘾性或依赖性。药物依赖主要有三种,即生理依赖、心理依赖和社交依赖。生理依赖是指吸毒者身体的器官、机能受药物控制,久而久之便会产生耐药性,而一旦停止服用该药物,又会出现强烈戒断症状,令吸毒者异常痛苦。心理依赖是指吸毒者在心理上通过药物获得满足感或逃避现实生活中的痛苦,靠药物得到所需要的慰藉。社交依赖是吸毒者因受某些社群的次文化影响而开始其吸毒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得到小圈子成员间互相默认甚至赞许,逐渐养成了习惯。有些吸毒者成功戒除了“身瘾”,并且也摆脱了“心瘾”,却在回归社会后,因经不起朋辈的教唆而再次吸毒。[24]针对这三种依赖,戒毒社会工作需要有三个层面的介入,即生理层面的介入、心理层面的介入和社会环境层面的介入。生理层面的介入主要是身体检查、生理脱毒和生理康复,以帮助吸毒人员身体得到恢复,注意、记忆和思考的能力比吸毒时有所改善。心理层面的介入主要是指通过心理脱瘾,用心理治疗等各种方式帮助戒毒人员摆脱与毒品相关的各种不良心理和行为,重塑生命的意义,重新构健全的人格和行为模式。社会环境层面的介入是通过适应性训练、人际交往和就业服务等,帮助吸毒人员回归社区,重构社会支持体系,重建个体生活。

       针对吸毒人员出现的生理—心理—人际三重依赖,社会工作进行生理—心理—社会三层介入,达成吸毒成瘾者生理—心理—社会三重康复,是社区戒毒社会工作重要的理论基础。

       (2)个人—家庭—社区模式。个人—家庭—社区模式融合了“人在情境中”、“生态系统理论”、“全人概念”等理念元素,以整合的视角关注人与社会环境的互动。[25]在社区戒毒社会工作中,需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聚焦个体因素、社会生活事件及生活环境的互动影响,不仅要从吸毒人员吸毒行为的功能(如满足某种需求)来探索吸毒背后潜在的问题根源,而且要为预防复吸梳理出可供识别的高危情境等诱发因素。个人—家庭—社区模式强调对人产生直接影响的主要是个体次系统、家庭次系统和社区次系统。人的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形成受这三个系统的深刻影响,人的改变和成长也需要从这三个系统获得必要的支持。戒毒社会工作需将服务对象置于这些系统环境中,通过专业介入,探索并改变影响吸毒人员行为的潜在系统问题:如个体错误的认知、家庭成员支持的缺位,社区污名化排斥等,进而通过链接这些系统中资源,改善系统之间互动方式,重构戒毒者的社会支持网络,消除复吸的诱发因素,帮助个体获得成长和改变。

       在个人—家庭—社区模式中,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特别强调了“去机构化”和“正常化”,即远离大型机构照顾的隔离与非人性化,帮助戒毒人员回归正常的生活环境——家庭和社区,按照一定社会的文化和社会价值,尽可能正常地生活,在正常生活的指引下,通过寻找其自身的优势,重建生命的意义,导向积极的改变。

       3.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工作模式

       针对上述的两个理论基础,在社区戒毒的社会工作模式中形成了两个实践模式。

       (1)所内强戒与社区戒毒的无缝衔接

       戒毒康复的完整过程包括生理康复、心理康复和社会功能的恢复。除了社区戒毒(康复)外,目前国内还有强制戒毒和自愿戒毒两种方式。强制戒毒具有威慑力、监管力度较强,对于挽救吸毒成瘾者具有积极作用,但长期封闭的治疗环境,阻碍了戒毒人员的再社会化进程;自愿戒毒治疗时间较短,社会化程度较好,但因戒毒人员接受治疗的意愿较弱,又缺乏专业支持,重生理脱瘾,轻戒除心瘾,容易反复。有研究表明,国内强制或自愿戒毒后半年复吸率一般为90%~99%。②因此,社区戒毒社会工作强调整合所内戒毒资源和所外社区资源,实现强戒机构与社区之间的“无缝衔接”。

       所内强戒与社区戒毒无缝衔接的主要措施有三项。一是建立所内外信息沟通机制。与强戒所签订合作协议,定期交流出所戒毒人员信息,组织社工不定期入所,开展个案和小组工作。二是缩短或避免“帮教服务真空期”。有调查显示,戒毒人员从出所到与社工取得联系,中间会出现“帮教服务真空期”,平均为30天,而这段时间也恰恰是导致戒毒人员复吸的关键期。③因此,社工会在戒毒人员出所前与其家属加强联系,并参与接所,在其刚出所的三个月内,增加面谈次数,及时建立起专业关系,以减少和避免“帮教服务真空期”内复吸的出现。三是提前介入戒毒人员家庭系统,为戒毒人员提供及时和必要的家庭支持。如为戒毒人员家人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其更多地获得戒毒方面的知识和技术,学习更好地与戒毒人员相处,做好准备更好地接纳戒毒者的回归等。从2008年始,上海的社区戒毒社会工作通过“心桥工程”全面实施了无缝衔接的工作,戒毒人员出所后5日内见面的衔接率提升到了70%,“帮教服务真空期”平均缩短为7天,戒毒人员对社区资源的了解比项目开展前提高了10%,复吸率下降到6%左右,效果明显。④

       (2)分类评估和综合干预的结合

       分类评估是指根据社会面吸毒人员的现状划分类别,并对其身心健康、生活环境、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综合评价的工作。分类评估按照先分类后评估的程序进行。分类评估包含两层涵义。一是分类评估是基于吸毒者的个性特征、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的全面评估,包括戒毒人员的稽延症状、认知、情感、家庭关系、经济条件、社会支持、就业等全面的评估,从吸毒行为的功能探索吸毒背后潜在的问题根源。这样的评估有助于专业工作者和吸毒者的共情交流,为建立良好专业关系提供基础,也有助于评估后的个性化诊断,并根据诊断提供确实的介入。二是分类评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主要包括在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初期的诊断评估、三年戒断过程中的阶段性评估以及最后的结案评估,评估伴随整个个案过程。分类评估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聚焦个体因素、社会生活事件及生活环境的互动影响,为预防复吸梳理出可供识别的诱发因素。

       在分类评估的基础上实施综合干预。综合干预是指在分类评估的基础上,综合利用社区资源,通过戒毒(康复)治疗、心理辅导、帮扶救济、教育管理、就业服务等手段,帮助社会面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和恢复社会功能的过程。综合干预的意义有三层。一是综合性。改变过去“综治牵头、社工帮教、公安打击、各方参与”的简易工作模式,以社区为工作平台,建立以街道政府部门牵头的由社工、社会保障、派出所、民政、卫生、居委等跨部门组成的“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形成政府各部门、社会组织和社区之间的相互协作关系,从资源配置上形成“综合”。二是专业性。改变过去各司其职,缺乏协调,流于形式的松散合作状况,在“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的综合平台上,形成一个监管、教育、服务各方整合的专业机制,相互整合,层层介入。三是社会性。以综合平台为依托,再向更大的社会资源扩展,如申请政府的招投标项目、招募志愿者、开拓企业就业渠道、与学校医院等社会单位进行项目合作等,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拓展戒毒社会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4.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方法与技术

       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在无缝衔接、分类评估综合干预的基础上,目前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和技术。

       (1)个案管理。个案管理注重多系统的整合,强调培养案主个体的应对技能和运用优势资源的能力,从而尽可能减少案主对专业人员的长期依赖。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诸如优势理论、增能理论在预防复吸方面得到了很好的运用。最常用的是认知行为干预技术,通过提高案主对自动的、习惯性的诱发复吸行为的自我觉察力,增强案主对自己易激惹的情绪状态和行为方式的了解和调适,学会识别、预测个体和环境互动关系中的高风险因素,提升应对策略和技能。[7]在介入时,社会工作者针对吸毒者个体情况在专业评估的基础上,进行专业诊断,然后从个体生理、认知、情绪、行为、家庭支持、经济救助、安置就业等多方面系统介入。这其中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注重与吸毒者专业关系的建立。社区戒毒者大都是非自愿性案主,有些人缺乏改变的动机,有些人自我价值感低,如何利用真诚、接纳、同理的专业理念与吸毒者建立起良好的专业关系是有效开展的前提。在此过程中,动机访谈技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技术。动机访谈涉及应对阻抗、体察矛盾、提升自我效能感等技术要素,与传统方式的不同在于尊重服务对象选择的自主权,激发服务对象的潜能而不是强行灌输观念,以同理表达理解与接纳,提供服务对象安全的感受,以非评判性的原则支持其坦诚表达真实想法,赋权服务对象根据内在需求做出选择。二是注重吸毒者的就业援助。据2009年对上海黄浦区登记在册吸毒人员的统计,无正当职业闲散人员吸毒的比例高达79%,111名复吸人员中,无业人员有86人,占复吸者总数的77.5%。⑤上海警方公布的数据也显示,截至2014年5月15日,上海市累计登记的7.5万吸毒人员中,67%以上为社会无业人员。[4]所以,在服务中,通过就业安置,帮助吸毒人员恢复正常自立的生活是另一个关键点,需要整合更多资源,下大力气完成。在具体的技术方面,认知行为治疗、家庭治疗、心理剧等都被实践证实是切实有用的个案管理工作方法。

       (2)同伴辅导和自助小组。同伴辅导是小组工作的一种。小组工作是指在戒毒社会工作者带领下,小组成员间相互帮助,形成小组动力,产生正向的意图性经验,促成个体的成长与改变。关于小组工作在社区戒毒社会工作中的运用,目前是有争议的。有学者对小组工作的局限性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从形式上看,小组工作是颇具吸引力的选择,一方面,小组动力对于成瘾者来说具有强大的潜在效应;另一方面,相比个案工作,节省费用,还省时省力。但是就治疗效果而言,小组需要所有成员定期参加,而吸毒者在这方面不具备可靠性,由于各种原因,他们不能做到坚持定期参加;小组过程中还需要较高的自我暴露,一些吸毒者或因涉嫌违法问题,或因动机不足,会有所保留。所以,较低的参与度,引发互动较为困难,对临床工作者技能也有很高的要求,[11]会使小组工作开展起来有一定难度。但尽管如此,在上海的社区戒毒社会工作实践中,小组工作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同伴辅导小组”,有很好的经验,也值得推广。同伴辅导小组是一种同质小组,小组成员都是已经成功戒毒或正在戒毒的社区戒毒者,经培训后成为同伴示范员,通过构建一个“助己—互助—助社会”的平台,小组成员在小组中相互分享,相互鼓励支持,改变认知和行为,重建生命意义。至今,同伴辅导小组已持续进行6年,在全市各个站点推广,有60名服务对象加入同伴辅导员队伍,带动了400名药物滥用人员坚持戒毒康复,效果非常的明显,参加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同伴辅导小组的社区戒毒人员保持操守率为92%。[26]除了同伴辅导小组,在社区戒毒社会工作中,也在尝试自助小组工作方法。国外,参加药物滥用者自助小组进行治疗的人比参与其他正规治疗的人要多,尤其是参加像药物滥用互助会这样十二步法项目的人更多。其实,不管处于哪个时期,心瘾的戒除几乎是终其一生的工作。由于成瘾者生活混乱,自我恢复的心理能量低,因此,一个有序的、可行的、有一定激励作用的小组工作就显得尤为难得。在十二步法中,成瘾者经历的是一个接受自我、发现自我、改变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心里路程。[27]从形式上看,定期参加自助小组,有利于稳定生活作息规律和生活环境,获得积极的、健康的人际关系,形成巩固的康复支持系统,可以保持更久的操守期。在上海,一批已经成功戒断三年的服务对象在社区戒毒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已经建立起这样的互助小组,定期活动,通过雕刻、绘画、剪纸和沙龙等形式将大家聚在一起,相互支持,积累更多的生命能量,效果非常好。

       (3)社区照顾。在“社区照顾”的基本理念下,戒毒人员进入社区,社会工作者动员社区资源,帮助戒毒人员重构社会关系,促成其重新回归社会。目前在上海的具体做法主要包括三项。一是在社区中获得照顾,设计发放“资源清单”,把社区中可利用的资源整合、推介给戒毒人员,让他们平等地享受到社区的公共资源与服务。二是与社区积极互动。引导戒毒人员参与社区建设与服务,一方面积极参与社会是个体心理健康的一种表现,通过积极的参与帮助戒毒人员重构积极的自我;另一方面帮助吸毒人员重建积极的人际关系。三是推动更好的社区环境的建立。发动和组织志愿者,在社区中进行宣传与倡导,以缓解社区对吸毒者的偏见与污名化,改善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整体环境,消除对其的社会排斥。在实施过程,上海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特别强调回到社区,以社区为本,推动戒毒人员与社区的积极互动。值得一提的是,在上海还出现了“类家庭生活”的社区戒毒模式,在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下,一批热心于戒毒公益事业的人士,尝试用住宿家庭的方式,帮助无工作、无家庭、无生活来源的“三无”隐性吸毒人员戒毒。目前参与服务的志愿人员有大学生、留学生、退休人员、公司白领等,每周固定服务10余人,从2002年至今,先后帮助了75人,目前已有25人戒除毒瘾,结婚生子,回归社会。[28]

       五、问题与反思

       十年来的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探索与实践,证明了用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介入戒毒工作是有效的尝试,开启了戒毒工作的新篇章。当然,十年的艰难历程走下来,有成功,也有不足,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司法行政事务与专业服务间的矛盾

       在戒毒社会工作中虽然引进了非政府专业社团,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服务交由专业社团提供,但因为这些社团是由政府扶持起来,几乎全部的资金都来源于政府,在业务上也或多或少受政府部门指导,甚至控制。从社团与政府的关系上看,是一种非竞争依赖性关系,因此社团的独立性较差,自主意识也较弱,在专业发展上的引领作用发挥得不明显。而专业社工都分布于下面各街镇的社工站点,工作由街镇考核,奖金由街镇发放,专业社团对社工的影响力不大,社工对社团的归属感也不强。加之,在社区,社会工作者与民警、社区医生、居(村)委人员等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一起工作,但他们之间各自的角色、地位和职责不清,关系不明,导致社工不得不承担很多司法行政事务。社工们抱怨:“要填写禁毒办要求的各项表格,要完成自强总社和区站的工作目标,还要完成街镇其他交予的工作,不胜其烦,根本没有时间做专业。”以至于很多社工将自己的工作简化为带戒毒人员“尿检”和例行公事的“谈话”,社工由“助人者”变成“管控者”,有时还会演变成“二警察”和“协管员”,令其专业身份模糊,真正的专业工作无法开展,专业化的道路始终发展缓慢。

       2.进入门槛低,专业人才流失严重

       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因社会工作的社会认同度较低,社会工作者的薪水也相应较差。在上海,初级社工的薪水大多维持在2200元左右,即使中级社工的薪水也只有3000~3500元左右,与上海的高生活成本相比,这样的薪酬相对较低,尤其是对于那些刚毕业的外地留沪年轻人更是如此。⑥因此,在戒毒社会工作领域很难招聘到本专业的年轻人,即使有些年轻人来了,很快又会通过考公务员、进企业的方式流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仅2007~2009年,自强总社就有140余名社工离职。⑦近几年,由于戒毒社会工作的发展,对于社区戒毒社会工作者的需求越来越急迫,在招不到专业人才的情况下,只能降低要求,招相关专业,甚至不相关专业人员,如计算机、信息工程、艺术设计、生物工程的都有,进入门槛较低。另外,由于专业社团没有其他资金来源,可支配资金非常有限,社团内的督导和培训机制始终无法有效开展。这样,进来的人没有专业背景,又得不到适当的培训,导致大量没有受过社会工作专业训练的人员在一线工作。由此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为缺乏专业人才,提供的服务质量不高,因为服务质量不高,社会认同度无法提升,薪酬无法提高,专业人才又进不来,专业化道路遇到瓶颈。

       3.理论与技术进一步本土化问题

       虽然戒毒社会工作在西方已经是一个较为成熟的领域,戒毒社会工作的理论与方法也已经被实践所证实,但在实际的戒毒社会工作仍面临一些本土化问题,如社区戒毒的法律地位不清,社会工作的功能还只界定在社区帮教。这令戒毒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与地位不明晰,导致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社工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工作时无政策及制度的依托,无法整合到相应资源;另一方面社工在实际工作中无抓手,与戒毒人员建立专业关系往往要靠个人情面、拉关系。这些都使社工在开展业务工作中时常感到无奈与倦怠,没有成就感,实际的工作效果也不好,部分社区戒毒人员因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甚至处于失管、失控的状态,不按时报到、不定期尿检,外出不请假等现象层出不穷;人户分离、居无定所的戒毒人员,即使签订了戒毒康复协议,只要换一个手机号码就消失得无影无踪。[29]此外,因专业社团由司法部门指导工作,有时单纯以戒断率和复吸率作为评估和绩效考核的指标,导致戒毒社会工作片面追求高戒断率,以致专业内涵无法呈现,专业历程没有获得强调,专业发展一直举步不前。针对这些不足,在现有发展框架下,未来应该如何发展?建议如下。

       (1)清楚界定社区戒毒、社区戒毒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与地位。在相关的政策法规中明确社区戒毒、强制戒毒、自愿戒毒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戒毒社会工作者在“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中的角色与地位,厘清社会工作者与司法戒毒民警、社区卫生机构、居(村)委之间的工作界限。强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细化和透明化,在其中明确社区戒毒社会工作者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强调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角色,协调、处理好专业社会工作与行政性事务间的矛盾和冲突。

       (2)加强专业社团的自主运作。进一步明确政府与非政府专业社团之间的平等、伙伴关系,强调政府对社团的监督机制,撤出政府对专业社团专业上的指导,在政府购买服务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特别重要的是,在政府购买服务中要逐渐通过项目化运作,引进竞争机制,改变现在的非竞争依赖性社团发展方式,推动社团自身的专业化发展。社团也需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通过筹资渠道的多元化带动自身的独立自主运行,真正发挥专业指导作用,引领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

       (3)加强专业人才的培养与督导。提高薪酬待遇,建立更好的晋阶制度,在此基础上提高准入门槛,吸引真正受过专业训练的年轻人进入该领域。并对现有戒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培训与督导,建立助理督导、督导机制,提高专业素养,提升服务品质,发展专业服务的不可替代性。

       (4)继续探索本土的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理论与技术。结合本土文化和社会现实环境,探讨新的针对中国戒毒人群、适应中国社区发展的有效的社会工作本土理论与方法。对国外已经被实践证实行之有效的社区强化、家庭训练项目、动机访谈技术等深入研究及尝试有效引进;对已经在戒毒社会工作中实践并取得较好效果的所内所外无缝衔接、分类评估综合干预等模式,家庭治疗、同伴辅导、自助小组、戒毒沙龙、“类家庭生活”社区戒毒等方法和技术,通过证据为本的研究,进一步验证、总结,获得可推广的经验。

       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是一项系统而艰巨的工作,十年来,上海社区戒毒社会工作已经进行了非常有效地尝试,迈出了第一步,也取得很好的效果。但这只是第一步,未来我们需要在此基础上,通过更好的总结,不断地反思,推动社区戒毒社会工作的进一步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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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戒毒社会工作模式的探索与实践_社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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