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汉语对偶形态分类列析(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对偶论文,历代论文,形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H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6365(2000)02—0069—05
汉语对偶形态各异,丰富多彩。
对偶作为一种语言艺术样式,从自然成对到刻意为之,成为汉语表达者喜闻乐用的形式。用者多了,用得多了,也自然引起理论家们、论者的注意,或论其对属的高下优劣,或分其对属的类别。汉魏以降,唐代是对偶形式发达的时代,同时也是对偶理论丰富发展的时代。特别是形式的分类,唐代诸家条分缕析,创说甚多。晚唐以后,对偶形式的总结日渐完备,论及对偶者则更多地偏向其运用高下的品评。
本文摘列汉魏初唐较为集中分类的各家之说进行论析。
1.刘勰“四对”说
最早指出对偶现象的应为墨子《小取》。在这篇可称为我国最早的古代修辞学论文中,墨子提出了“侔”的语言,所谓“侔”,“齐等也。”(《说文》)也即成双成对的语言,这是对对偶语言现象的最早认识。
最早分别对偶形式的是魏代的刘勰。他在冠一世之雄的文学理论著作《文心雕龙》“丽辞”篇中把对偶分为四种:
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言对者,双比空辞者也;事对者,并举人验者也;反对者,理殊趣合者也;正对者,事异义同者也。长卿《上林赋》云“修容乎礼园,翱翔乎书圃”,此言对之类也;宋玉《神女赋》云,“毛嫱鄣袂,不足程式,西施掩面,比之无色”,此事对之类也;仲宣《登楼》云“钟仪幽而楚奏,庄舄显而越吟”,此反对之类也;孟阳《七哀》云“汉祖想枌榆,光武思白水”,此正对之类也。
刘勰以对偶用不用典故事例——“并举人验”为标准,分对偶为“言对”和“事对”,他举长卿《上林赋》中的“修容乎礼园,翱翔乎书圃”为例,没用典故事例的“双比空辞”,称为“言对”。而在宋玉《神女赋》中,“毛嫱鄣袂,不足程式,西施掩面,比之无色,”对偶中用美女毛嫱和美人西施的典故来成对,即“并举人验”,这类对偶叫“事对”。
同时,刘勰又以两对句的意义是否相同,分为“正对”和“反对”两种:正对者,“事异义同者也”,如“孟阳《七哀》中,“汉祖想枌榆,光武思白水”,上下两句所言旨向一致,故为正对。而“反对者,理殊趣合”,如仲宣《登楼》中,“钟仪幽而楚奏,庄舄显而越吟。”对偶所言的两人钟仪和庄舄处境不一,一个被囚,一个做官,事理悬殊;但两人所为一致,同以吟奏祖国的乐曲来思念故土——趣合。这类理殊趣合者,称为“反对”。
刘勰的“四对”之说,是对对偶“难”、“易”、“优”、“劣”的评判,他推祟“事对”和“反对”,而非在统一标准下对对偶进行分类,因为很显然,在他所分的“正对”和“反对”中,如果用了典故,则又可为“事对”,相反,没有用典的“言对”,也可分为“正对”和“反对”。
2.上官仪“六对”“八对”说
如果说刘勰的对偶分类稍嫌粗疏简略,那么,到唐代,律诗的兴起,诗律中对仗的严格要求,科举制度以诗赋取仕的需要,对偶研究的内容日见增加,在诗论文论中,诸研究者对对偶的观察则日益精细,对偶现象的分析日渐准确周全,其类别也日益增多。
唐初上官仪(约605—664)论对偶有“诗有六对”、“诗有八对”之说,该说曾被宋仁宗元宝三年李淑《诗苑类格》所保存。但此书已佚,在南宋魏庆之《诗人玉屑》中汇编了《诗苑类格》的这一资料:
诗有六对:一曰正名对,“天地”、“日月”是也;二曰同类对,“花叶”、“草芽”是也;三日连珠对,“萧萧”、“赫赫”是也;四曰双声对,“黄槐”、“绿柳”是也;五日叠韵对,“彷徨”、“放旷”是也;六曰双拟对,“春树”、“秋池”是也。
诗有八对:一曰的名对,“送酒东南去,迎琴西北来”是也;二曰并类对,“风织池间树,虫穿草上文”是也;三曰双声对,“秋露香佳菊,春风馥丽兰”是也;四曰叠韵对,“放荡千般意,迁延一介心”是也;五曰联绵对,“残河若带,初月如眉”是也;六曰双拟对,“议月眉欺月,论花颊胜花”是也;七曰回文对,“情新因意得,意得逐情新”是也;八曰隔句对,“相思复相亿,夜夜泪沾衣,空叹复空泣,朝朝君未归”是也。(《诗人玉屑》卷七)
合并上宫仪“六对”“八对”的同类项,他共提出了的名对、异类对、双声对、叠韵对、联绵对(连珠对)、双拟对、回文对、隔句对、同类对等九种形式。这九种对偶被晚唐日僧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收录,除同类对在《文镜秘府论》中称同对外,前八种,列在《文镜秘府论》所述的“古人同出斯对”的十一种对偶之内。“古人”大半指唐代或唐以前的人,他们“同出斯对”,即都用或都列这些对偶格式。
下面我们分别阐释上官仪的这九种对偶:
(1)“的名对”。指语义相类的一种对偶,又名正名对。 《文镜秘府论》曰:
的名对者,正也。凡作文章,正正相对。上句安天,下句安地;上句安山,下句安谷;上句安东,下句安西;上句安南,下句安北;上句安正,下句安斜,上句安远,下句安近;上句安倾,下句安正:如此之类,名为的名对。……
或曰:天、地,日、月,好、恶,去、来,轻、重,浮、沉,长、短,进、退,方、圆,大、小,明、暗,老、少,凶、,俯、仰,壮、弱,往、还,清、浊,南、北,东、西。如此之类,名正对。
上官仪举的诗例为:“送酒东南去,迎春西北来。”“迎”与“送”、“去”与“来”、“西北”与“东南”均正正相对。这类对偶虽属同类,但更多讲究其词义相反、相成,刘勰所言的“反对”,即为此类对。刘勰以“反对”为优,后人也以“反对”作为典型形态,故有人称此类对为“的对”、“切对”,“的”、“切”更多有评价之意。后人元兢称“正对”,崔融、李峤称“切对”。
(2)异类对。与的名对不同,是指词义非同类的一种对偶。 《文镜秘府论》曰:
异类对者,上句安天,下句安山;上句安云,下句安微;上句安鸟,下句安花;上句安风,下句安树;如此之类,名为异类对。
诗人们在对仗时特别注意区分表明事物名称的词的类别,王力先生说,“诗人们对动词副词代名词等,都没有详细的分类;形容词中,只有颜色和数目(如果把数目认为形容词的话)是自成种类的,其余也没有细分。……诗人们对于名词,却分得颇为详细。”(注:王力:《汉语诗律学》,第153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 )后来科举时代还有这种对偶词句分类的书,如《诗韵合壁》中层所载的《词林典腋》将名词分为30个门类:
1.天文门2.时令门3.地理门4.帝后门
5.职官门6.政治门7.礼仪门8.音乐门
9.人伦门
10.人物门
11.闺阁门
12.形体门
13.文事门
14.武备门
15.技艺门
16.外教门
17.珍宝门
18.宫室门
19.器用门
20.服饰门
21.饮食门
22.菽粟门
23.布帛门
24.草木门
25.花卉门
26.果品门
27.飞鸟门
28.走兽门
29.鳞介门
30.昆虫门
因此,不在同一类别中的词的对偶,称异类对。如“天”为天文门,“山”为地理门;“鸟”,为飞鸟门,“花”为花卉门,两相对偶,则为异类对。上官仪所举诗例中,“风织池间树,虫穿草上文”,“风”为天文门,“虫”为昆虫门;“池”为宫室门,“草”为草木门,均为不同类,故名异类对。
传魏文帝《诗格》中称这类对偶为“异类”,皎然《诗议》中称“类体对”。
(3)双声对。 所谓“双声对”是指上下两句在相同的位置上的词字音为双声,字义亦相对。上官仪举例:“秋露香佳菊,春风馥丽兰”,“佳菊”与“丽兰”都是双声词。上官仪所列的“六对”中的“黄槐”、“绿柳”也是双声词。有这类双声词的对句称双声对。
(4)叠韵对。所谓叠韵对, 是指对句在相同位置上的词字音为叠韵。如上官仪举的诗例,“放荡千般意,迁延一介心”,其中“放荡”与“迁延”相对均为叠韵词。再如,六对中的“彷徨”放旷”也是叠韵。
(5)联绵对。《文镜秘府论》释曰:“联绵对者,不相绝也。 一句之中,第二字、第三字是重字。即名为联绵对。但上句如此,下句亦然。”所谓联绵,即指在五言诗中一句第二、三字两字重迭,下句迭音字相同,名为联绵对。上官仪所举的诗例“残河若带,初月如眉”,在《文镜秘府论》中为“残河河似带,初月月似眉”,疑上官仪诗例中漏掉一“河”,一“月”字。此处“河河”“月月”重迭,上官仪六对中的连珠对词例“萧萧”“赫赫”,均两字重迭连珠,联绵相对,即为联绵对。
(6)双拟对。《文镜秘府论》释曰,“双拟对者, 一句之中所论,假令第一字是‘秋’,第三字亦是‘秋’,二‘秋’拟第二字;下句亦然:如此之类,名为双拟对。诗曰‘夏暑夏不衰,秋阴秋未归;……”双拟,是指两个相同的字共拟一个或两个字,如上举诗例中两“夏”共拟一“暑”字,两“秋”字共拟一“阴”字。上官仪举的诗例,“议月眉欺月,论花颊胜花”,上句两“月”共拟“眉欺”二字,下句两“花”共拟“颊胜”二字。如此之类,名曰双拟对。
(7)回文对。回文,是指回复读之皆可成文的修辞手法, 用以相对,则为回文对。上官仪举例“情新因意得,意得遂情新”。“情新”二字位于上句首,下句末,“意得”位于上句末,下句首,两句可回复诵读,名之回文对。此诗例与现代顶真修辞有相同之处。
(8)隔句对。这是就对句位置所论的对偶, 两相对偶的句子中间隔一句而对:第一句与第三句对,第二句与第四句对,称隔句对。如上官仪举诗例,“相思复相忆,夜夜泪沾衣,空叹复空泣,朝朝君未归。”两相对属中间隔一句,第一句与第三句对,第二句与第四句对,故为隔句对。传魏文帝《诗格》中称为“隔句”,后人如旧题白居易《金针诗格》与胡仔《苕溪渔隐丛话》中称为“扇对格”。
(9)同类对。在《文镜秘府论》中称“同对”。 此处同类对与前述的的名对有些相同,但此处同类成对,更多着重于同类中的意义相同的词相对。准确地讲,也就是“正对”。刘勰《文心雕龙》中的正对例,“汉祖想枌榆,光武思白水”,“汉祖”与“光武”,“枌榆”与“白水”,“想”与“思”,一一相对,词义相同,正正相对,就是这种同类对。
3.《文笔式》“十二种对”
出现在初唐上官仪《笔札华梁》之后的《文笔式》(注:关于《文笔式》的写作年代有各种不同的观点,见宗廷虎、李金苓著《中国修辞学通史·隋唐五代宋金元卷》,第127页,吉林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作者不详。该书不见于我国古文献中,《日本国见在目录》有“《文笔式》二卷”,无作者姓名。日僧遍照金刚《文镜秘府论》中收有此书的部分原文。参以张伯伟《全唐五代诗格校考》所引的《文笔式·属对》,《文笔式》中论及对偶有十二种,其中称名与上官仪所论八种相同的有:的名对、隔句对、双拟对、异类对、双声对、叠韵对、回文对、联绵对。此外还有四种对式:互成对、赋体对、意对、总不对对。下据《文镜秘府论》所引分析后四种对式:
(1)互成对。《文镜秘府论》二十九种对第五曰:
互成对者,“天”与“地”对;“日”与“月”对;“麟”与“凤”对;“金”与“银”对……。两字若上下句安,名与名对。若两字一处用之,是名互成对。言互相成也。诗日:“天地心间静,日月眼中明。麟凤千年贵,金银一代荣。”……
《文笔式》所言的“互成对”,是指在一句之内形成的名对,即句内对。如上例中“天”与“地”、“日”与“月”等均在一句之内自成对属,所以称互成对。
(2)赋体对。《文镜秘府论》二十九种对第七曰:
赋体对者,或句首重字,或句首叠韵,或句腹叠韵;或句首双声,或句腹双声。如此之类,名为赋体对。似赋之形体,故名赋体对。诗曰:句首重字:“皎皎夜蝉鸣,胧胧晓光发”。句腹重字:“汉月朝朝暗,胡风夜夜寒”。句尾重字:“月蔽云晒晒,风惊树袅袅”。句首叠韵:“徘徊四顾望,帐良独心愁。”句腹叠韵:“君赴燕然戍,妾坐逍遥楼。”句尾叠韵:“疏云雨滴沥,薄雾树朦胧。”句首双声:“留连千里宾,独待一年春。”句腹双声:“我陟崎岖岭,君行峣崅山。”句尾双声:“妾意逐行云,君身入暮门。”
这种“赋体对”,是把重字对、双声对、叠韵对合在一起的总称。要求“上句若有重字、双声、叠韵,下句亦然。”(《文镜秘府论》)所对之字或在句首、或在句腹、或在句尾。
(3)意对。《文镜秘府论》二十九种对第十一曰:
意对。诗曰:“岁暮临空房,凉风起坐隅。寝兴日已寒,白露生庭芜。”……释曰:“岁暮”“凉风”非是属对;“寝兴”“白露”,罕得相酬;事意相因,文理无爽:故曰意对耳。
所谓“意对”,《文笔式》没有作解释,所举颜延年《秋胡》诗例中“岁暮”与“凉风”并不相对,“寝兴”与“白露”也不相酬,但因其“事意相因,文理无爽,”才称意对。
(4)总不对对。《文镜秘府论》二十九种对最后一种曰:
总不对对。如“平生少年日,分手易前期。及尔同衰暮,非复别离时。勿言一樽酒,明日难共持。梦中不识路,何以慰相思?”
所谓“总不对对”,是指全首诗没用一个对偶。魏文帝《诗格》称“俱不对”,总即俱,即全部。这类诗在盛唐有例,孟浩然、李白均有“律诗彻首尾不对者。”“皆文从字顺,音韵铿锵,八句皆无对偶。”(严羽《沧浪诗话》)这里把无对也看成一种对,一方面,也许与律诗中的全首对(八句皆成对偶)相对而立,另一方面,律诗要求对仗,该用不用,也可为格,可见古人对对属形式的认识有一种十分宽广的视野。
4.元兢“六种对”
曾与上官仪之子为同僚的初唐声律学家元兢,撰编有《诗髓脑》,书已失佚,《文镜秘府论》东卷“二十九种对”在“的名对”“异类对”中引了元兢“正对”、“非正对”;“异对”等论述,该书第十二至十七种对为元兢的对偶分类,遍照金刚云:“右六种对,出元兢《髓脑》。”元兢分的六种对为:平对、奇对、同对、字对、声对、侧对,下据《文镜秘府论》所引论析:
(1)平对。
第十二,平对。平对者,若青山、绿水,此平常之对,故曰平对也。他皆效此。
元兢所言的“平对”,十分简单,即平常之对,是指运用一般词语形成的对偶。
(2)奇对。
第十三,奇对。奇对者,若马颊河、熊耳山;此“马”‘熊’是兽名,“颊”“耳”是形名。既非平常,是为奇对。
所谓“奇对”,与平对相反,是“出奇而取对”,如例,“马颊河”、“熊耳山”两地名,“马”与“熊”是兽名相对,而“颊”与“耳”又是形体名相对,此即异于平常之处,是为奇妙。形成奇对。
(3)同对。
第十四,同对。同对者,若大谷、广陵,薄云、轻雾;此“大”与“广”、“薄”与“轻”。其类是同。故谓之同对。
所谓“同对”,也就是前述上官仪中的同类对,即义同义近的词相对。《文镜秘府论》分“的名对”和“同对”两类,两种对都是同一类型的词相对,只是“的名对”是同类中的反义词相对,“同对”(“同类对”)是近义词相对,也就是正对。但是,《文镜秘府论》把“的名对”又称“正对”,把“正对”——“同类对”的一些内容也放在“的名对”中,比如例词“东、西,南、北”,在“的名对”和“同对”中均有。可见《文镜秘府论》没有准确区分。
“正名对”不同于“正对”。《文镜秘府论》把“正名对”、“正对”都看作了“的名对”,在“的名对”中引元兢语曰,“‘正对者,若‘尧年’、‘舜日’。尧、舜皆古之圣君,名相敌,此为正对。若上句用圣君,下句用贤臣;上句用凤,下句还用鸾;皆为正对也。如上句用松桂,下句用蓬篙;松桂是善木,蓬篙是恶草:此非正对也。”元兢所言的“正对”是“同类对”,如“尧”“舜”,“圣君”“贤臣”,“风”“鸾”,它们都是同类近义词相对,实际皆为同类对。《文镜秘府论》把它放在“的名对”中,造成了含混。实际上,元兢说的“非正对”,应为标准的“的名对”类型,《文镜秘府论》却把它与“正对”相提并论,认为其“非正对”,否认它为“的名对”。
元兢还有一类称为“异对”的类型,《文镜秘府论》引曰:“元兢日,‘异对者,若来禽、去兽、残月、初霞。’此‘来’与‘去’,‘初’与‘残’,其类不同。名为异对。异对胜于同对。”这里的“异对”实际上是“非正对”类型,与元兢所言的“松桂”与“蓬篙”相对的类型相同,应该放在“的名对”中,但《文镜秘府论》却放在“异类对”——“邻对”中,显然有误。
因此,如果立“的名对”、“同对”、“异类对”三类的话,“的名对”(“异对”)与“同对”(“同类对”、“正对”)属于同类词相对类型,“的名对”是同类词中词义相反的词相对,因此也可叫“异对”;“同对”则为词义相近的词相对,也可叫“正对”、“同类对”。“异类对”与“异对”不同,指邻近的类相对,非同一类中的反义词相对。上官仪在六对中立正名对和同类对两类,而八对中没有立同类对,只有的名对。元兢所言“正对”、“非正对”;“同对”、“异对”,它们的划界是比较明确的,“正对”即“同对”;“非正对”即“异对”。倒是《文镜秘府论》在分类时没有严格区别,比较含混。
(4)字对。
第十五,字对。或日:字对者,若桂揖、荷戈,“荷”是负之义,以其字草名,故与“桂”为对;不用义对,但取字为对也。或曰;字对者,谓义别字对是。诗曰:“山椒架寒雾,池篠韵凉飚。”“山椒”,即山顶也;“池篠”,傍池竹也:此义别字对。……
所谓“字对”,指利用字的多义性,不取其字在本句中的实际含义,而取其别义成对,即“义别字对”。如例“荷戈”,“荷”在此应为“负载”之义,但与“桂揖”中的“桂”(植物)相对,取“荷”的另一种含义:“荷花”(植物)之义,以成对属。杜甫有诗例:“竹叶于人既无分,菊花从此不须开。”此处“竹叶”即竹叶青酒之名,但下句不用酒类词相对,别开上句“竹叶”的本句之义,取其植物之意,直以“菊花”成对。字面上对属工整,又颇为新鲜别致。
(5)声对。
第十六,声对。或曰声对者,若晓路、秋霜;“路”是道路,与“霜”非对,以其与“露”同声故。或曰:声对者,谓字义俱别,声作对是。诗曰:“彤驺初惊路,白简未含霜。”“路”是途路,声即与“露”同,故将以对“霜”。……
所谓“声对”,即不问字义,借音成对。如例“路”与“霜”不成对偶,但借其音与“露”同,“露”与“霜”成对,字义俱别,声作对是,故日声对。后人称此类对为假对。
(6)侧对。
第十七,侧对。元氏曰:侧对者,若冯翊、龙首。此为“冯”字半边有“马”,与“龙”为对;“翊”字半边有“羽”,与“首”为对:此为侧对。……
所谓“侧对”,即不问字义,只从形体上作对。如例“冯翊’与“龙首”对,“冯”只取半边,以“马”与“龙”就可成对;同样,“翊”只取半边“羽”,与“首”亦能对属。这种字义俱别,形体半同,谓之侧对。侧对要求相对的字只须其中的一个取半边,不必两字同侧。这种字当然指合体字,可以离析。
5.崔融、李峤“九种”对
崔融在《唐朝新定诗格》中论及对偶类别有九种:切对、双声对、叠韵对、字对、声对、字侧对、切侧对、双声侧对、叠韵侧对。前六种多与前人相同,后三种是他在切对、双声对、叠韵对基础上的新发现,《文镜秘府论》中在第二十六至二十八种对后,云:“右三种,出崔氏《唐朝新定诗格》。”
(1)切侧对。《文镜秘府论》载:
切侧对者,谓精异粗同是。诗曰:“浮钟宵响彻,飞镜晓光斜。”“浮钟”是“钟”,“飞镜”是“月”,谓理别文同是。
崔融所论的“切侧对”是指字面意义粗看相同,而实际有异,即“精异粗同”,如诗例:“钟”与“镜”粗看属器皿类,相对甚工,但实际上“飞镜”是月亮的代称,属天文类,浮钟与飞镜则字面上似乎相对,而意义却不相属,理别文同,在字的表层意义与深层意义之间切其表层一侧,这类对偶称切侧对。它与元兢所说的字对应属于同一类。
(2)双声侧对。《文镜秘府论》载:
双声侧对者,谓字义别,双声来对是。诗曰:“花明金谷树,叶映首山薇。”“金谷”与“首山”字义别,同双声侧对。……
所谓双声侧对与双声对不同之处在于,双声对义对声亦对,而双声侧对则字义别,双声来对。崔融举例的“金谷”与“首山”,“金”与“首”不能成对,但“金谷”(古音同属“见组”)、“首山”同为双声,却可成对,此类对偶,只取双声一侧,名双声侧对。
(3)叠韵侧对。《文镜秘府论》载:
叠韵侧对者,谓字义别,声名叠韵对是。诗日:“平生披黼帐,窈窕步花庭。”“平生”“窈窕”是。又曰:“自得优游趣,宁知圣政隆。”“优游”与“圣政”,义非正对,字声势叠韵。
崔融的“叠韵侧对”与双声侧对的规则相同,只须换“双声”为“叠韵”,如上例中“平生”与“窈窕”,字义不能对,但其音均为叠韵,取其叠韵一侧,所以叫叠韵侧对。
李峤《评诗格》也有九种对偶的分类,但主要沿袭崔融的《唐朝新定诗格》,称名与其一致,且论述简单,此不赘述。
(本文蒙复旦大学宗廷虎、李金苓教授提供资料,谨此致谢。)
收稿日期:1999—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