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份保险重复交费

同一份保险重复交费

问:社保重复缴纳,该如何处理?
  1. 答: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由所在用人单位申报办理停保手续,城乡居民参保人可以通过线下医保大厅,办理停保手续。
    处理重复参保的原则是什么?
    (一)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二)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三)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四)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职工医保参保人可由所在用人单位申报办理停保手续,城乡居民参保人可以通过线下医保大厅,办理停保手续。
  2. 答:社保重复参保有两种解决办法。之前社保重复参保的话,可以在一方领取到退休金之后把另外重复参保的那全额退掉,还有一种解决方式,就是两个参保账户上的钱合并到一块儿,都归于自己一个账户。
  3. 答:这个情况就是说,大家在跳槽的过程中,你是现在原单位辞职了,然后又在新的单位签订了劳工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你缴纳的社保就能正常的对接,没有出现重复缴纳的部分,简单来说,就是你在原单位的社保缴纳到7月份,然后到新单位之后,社保从8月份开始交,那这样就可以完美地对接了,大家只需要将原单位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公司就可以了,过程非常的简单。
  4. 答:社保现在是全国联网的
    每个人都只有一个社保账号,只能缴一份
    不存在重复缴纳问题
    如果有,那有一个是假的
问:社保交重复了如何处理
  1. 答:如果是同一类型的社保被重复缴纳,则参保人员可以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数额后向其返还;如果是重复缴纳不同类型的社保,则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合并为一种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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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问:社保交重复了如何处理
  1. 答:如果参保人出现了重复缴纳社保的情况,可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费用退款手续。退保程序如下:
    1、到原单位所在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证明在那里有买社保。如果原单位和现单位是一个社保局,就可以不用此步骤;
    2、现单位填写退费申请表,到社保局办理退费申请手续;
    3、社保审批同意后,现单位到地税社保征缴大厅办理退费手续。
    4、手续都是新单位帮办的。可以退回单位和个人多缴的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异地参保了,办理方法有哪些
    1、如果参保地属于发卡地的异地,那么可以在参保地办理挂失并补卡,就可以使用了;
    2、如果参保地是发卡地的省内异地,那么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参保地,若发卡银行是合作金融机构,则社保卡可以使用。
同一份保险重复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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