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集体行为的调控与思想政治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论集论文,思想政治工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集体行为是一种社会现象,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发生集体行为的可能。集体行为有两种:一种是有组织的自觉行为,如清明节组织扫祭烈士陵墓,组织集体植树造林,等等。一种是非组织的自发性行为,社会心理学中称之为从众的心理现象。这种参加人数较多、无组织、非制度化的行为,往往采用非常规方式,最主要特征是突发性,参与者失个性化和行为过程的不可控性,会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同的不可控性,会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高等学校是人群高度聚集的地方,青年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又处在形成阶段,对一些问题往往不能全面地分析和冷静地思考,以至诸如观看足球比赛因失球而怪叫甚至殴斗,不同程度的越轨行为时有发生,影响了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大学生等社会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控制非组织集体行为的发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集体行为的特征与危害
非组织的集体行为作为一种行为模式,往往是相当易变的、无结构的、不可预测的、不受现有社会规范控制的,它对现有社会秩序和社会规范具有明显的危害,是一种破坏力量,这一点,从集体行为的特征便可看出。虽然社会学家对集体行为的定义和特征有多种看法,但笔者以为,集体行为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突发性。一般地说,集体行为并不是由谁预先安排好而发生发展起来的,它的发生往往是出于人们意料之外的,带有突发性质的。虽然有些集体行为的发生,从社会和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具有某种必然性,但是,究竟在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形式怎样,往往具有突发性。
第二、情绪化。在集体行为中,参与者往往具有过激思想,他们的意见高度情绪化,易于激动和冲动,易受暗示,偏听偏信,甚至不辨是非,失去或部分失去理智,以至出现一些违反社会规范和道德准则的越轨行为。
第三、参与者失个性化。在集体行为中,参与者往往会违反他们平时所一直遵守的社会规范和社会准则,做出事后他自己也感到不对、后悔和害怕的事情。这种失个性化的原因,一是匿名性,参与者在集体行为中,以为自己是一个匿名者,助长了冒险心理;二是责任心的丧失,参与者往往认为其所作所为是以集体形式出现的,责任只能落到集体身上,而参与者个人不会承担什么责任;三是集体的淹没性,参与者的思想、情绪、活动,往往被集体所同化,自我感觉减少,自我控制能力减弱,从而做出不负责任的行为。
第四、行为过程的不可控性。在集体行为中,参与者的互动频率越来越快,互动中的敏感性越来越高,形成一种相互刺激的循环反应。快速的互动,使参与者越来越激动,越来越丧失理智。当这种集体激动的情绪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参与者往往自我意识明显下降,普遍产生不能自制的过激情绪,以至行为失控,出现违反人们公认的社会规范准则的行为甚至破坏行为。行为过程的不可控性,是集体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
二、集体行为产生的条件和原因
表面来看,集体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起因五花八门,集体行为的发生在时间上、空间上、程度上都具有相当大的随机性。深入考察和分析,还是可以找到集体行为产生的最基本的条件和原因,这些条件和原因包括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
第一、社会条件。当社会存在着一定量的不稳定因素,例如经济不景气、就业困难、物价过涨、分配不公、贫富悬殊过大、社会治安不好、腐败现象严重等等,会使一部分人感到心理不平衡,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这种压力积累到一定程度,往往会诉诸集体行为,以求发泄。
第二、环境条件。集体行为是多数人的共同行为,所以重要的环境条件是要有一个人群聚集的空间。许多人为同一个问题而聚集在一起,从个别的感情冲动,聚集人群中的情绪感染,直至人群集体激动,失去理智,做出一些违反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事情来。
第三、诱发因素。有了社会条件和环境条件,并不都会自动地引起集体行为,一定的诱发因素是触发集体行为的导火索。在社会不稳定因素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些平常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情,例如某件事处理不当、某项服务未跟上、管理出现偏差,甚至一句话或一项举动等更小的事情,都会成为发生集体行为的诱发因素。
第四、沟通渠道不足。相当多的集体行为并不是不可以避免的,如果能及时沟通,正确疏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采取措施迅速消除诱发因素,就有可能防止集体行为的发生。如果现有沟通渠道不充足、不顺畅,人们由于较大的心理压力造成的激动情绪得不到明确的导向,那么,集体行为便在所难免了。
第五、对行为规范认识上的偏差。一般来说,集体行为的参与者都是自愿参加的;另一方面,集体行为发生时并不是在场的人都参与了进去;这就涉及到参与者个体的主观方面的因素。对行为规范认识上的偏差是一个主要的主观因素,包括小如对某件具体事情处理标准的看法,大至对社会规范和社会制度的认同程度。特别是青年学生,看问题往往不够全面,容易偏激,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纠正他们认识上的偏差,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和赤规范道德准则和价值观。
第六、自我控制能力缺乏,责任心下降。这是又一个主要的主观因素。在集体行为的开端,总是先有个别人违反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继而发展为众多人的过激行为。参与者有时明知集体行为是违反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的,但在群体中失去了个性,丧失了理智,放弃了对自己行为的控制,丧失了责任心,从而做出不负责任的行为。
三、思想政治工作的预防和控制作用
集体行为是反社会行为,其负面作用是十分明显的。社会是不断发展和前进的,在发展和改革中,社会必然存在着许多的矛盾,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稳定因素,存在着某些突发的、不可预测的诱发因素,集体行为不可能完全消除。如何预防集体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生又如何及时加以控制和处置,以保证社会的稳定,是一项重要的现实任务,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
第一、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一个社会要维持必要的秩序而正常运行,就要有一整套的对社会全体成员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制约的行为规范,这些行为规范包括法律规范、行政规范、道德规范、习俗规范等。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制意识,知法、懂法、守法,自觉遵守各项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自觉按照社会规范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
第二、培养和提高人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在集体行为中,相当多数的参与者,尤其是青年学生,往往是稀里糊涂跟着跑,在群体情绪的感染过程中,轻信谣传和暗示,缺乏理性的分析判断能力。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培养和提高人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明辨是非能力,对别伯议论和做法要有自己的思考和分析,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做中流砥柱。
第三、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有些集体行为,是因为群众的合法权益或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而诱发的,因此,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合理的又有条件办到的应快办好;一时条件不具备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并动员群众共同努力创造条件去实现;不合理的要求应加强教育和引导。通过关心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既可以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又可能消除引发集体行为的诱发因素。
第四、培养高尚的理想和道德情操。思想政治工作高层次的要求,是培养人们具有高尚的理想和道德情操,自觉遵循社会规范的要求。特别是对青年学生,要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人,帮助他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增强为祖国为人民的责任心,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置于共产主义道德规范的约束之下,这样也就可以从根本上预防和控制集体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