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经验与世界历史:英国学派的封闭性与开放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封闭性论文,欧洲论文,英国论文,开放性论文,学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34(2007)02-0051-08
英国学派的辨识和界定
何谓“英国学派”?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巴里·布赞将英国学派定义为:“一个源于马丁·怀特和赫德利·布尔著作的学派,专注于国际社会和世界社会的概念,根植于国际体系将总是同时呈现出无政府的、社会的和跨国的要素这样一种观点。”[1] 405伊弗·诺伊曼认为,如果更准确地说,“英国”一词所起的作用是提醒我们英国学派过去是、现在也是扎根于某个欧洲帝国和大国的国际经验之中。[2] 58布赞的定义突出了英国学派的学术传承和主要概念,诺伊曼的概念强调了英国学派的地域性、学术背景和欧洲大国的经验。然而,布赞自己就声称:“英国学派只是一个相当不适宜的标识,一个恰巧坚持采用历史的、社会的和理论的多元方法理解国际体系的西方国际关系学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标识。”[1] 中文版序言,Ⅱ吉恩·M.莱昂斯(Gene M.Lyons)认为,“英国国际关系研究著作的范围和种类的多样性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英国国际关系著作的影响也已超越了英伦三岛的范围。”[3] 由此可见,要想获得一个规范的、相对清晰的“英国学派”概念,对学派成员的重新厘清、辨识和认定就成了一个核心要素。
关于英国学派的成员,从来就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和看法。从“英国学派”(1981年)这一称谓的冠名者、批评者罗伊·琼斯(Roy E.Jones)所认定的那些学者,如查尔斯·曼宁(Charles Manning)、马丁·怀特(Martin Wight)、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迈克尔·唐兰(Michael Donelan)以及罗伯特·珀内尔(Robert Purnell)等[4],到蒂姆·邓恩(Tim Dunne)将巴特菲尔德、怀特、布尔、文森特、卡尔等归入英国学派[5],再到众多当代文献中“理所当然”地将巴里·布赞、理查德·利特尔视为英国学派的成员,不一而足。蒂姆·邓恩曾将巴特菲尔德、怀特、布尔、文森特视为经典的国际社会理论家,将卡尔等视为批判的国际社会理论家。[5] 然而,有的学者对邓恩的这种划分提出了批评,如罗伯特·杰克逊(Robert Jackson)就认为这两类理论家分属不同的学术流派,并非属于一个学派。因为两派理论家的国际社会研究方法迥异,前者深受格老秀斯和伯克的影响,后者则受马克思和恩格斯影响。[6] 尽管如此,邓恩对英国学派成员的分类还是有益于我们形成对这一学派的相对清晰的认识,只是其以国际社会为划分标准显得过于局促逼仄。本文将采取一种更为宽泛的分类,即以对英国学派的两个核心要素(三个基本概念和理论的多元主义方法)的基本态度和学术实践为基准和“标尺”,将英国学派划分为经典理论家和批判理论家。
以下两方面原因决定了采取这样分类的相对合理性。
一方面,这种分类承袭和确认了人们对英国学派的一般认知,强调了英国学派的封闭性。“两个核心要素界定了英国学派的独特性:它的三个基本概念和理论的多元主义方法。三个基本概念为:国际体系、国际社会和世界社会。”[7] 运用上述概念和方法进行学术实践的怀特、布尔、沃森以及文森特的英国学派成员的身份几乎无人质疑,我们可以将他们称之为英国学派的“经典理论家”。本文中的“经典理论家”的内涵与邓恩的“经典的国际社会理论家”的界定基本重合。
另一方面,这种分类丰富和拓展了英国学派的内涵及其成员的范围,突出了英国学派的开放性。以近年来在中国国际关系学界和世界史学界声誉日隆的巴里·布赞为例,其是不是英国学派的成员竟成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公案”。布赞曾这样表述了自己的学派属性:“关于学派,我认为我难以被塞进任何一个学派……我不认为理论流派之间有不可通约性。这就是为什么英国学派对我富有吸引力的原因所在。我采用多种学派的方法(新现实主义、英国学派、哥本哈根学派),但难以肯定我属于其中的任何一个。”[1] 译者序,Ⅻ然而,更多的国际关系文献则将布赞划归结构现实主义流派。① 詹姆斯·德尔·德里安(James Der Derian)面临着比布赞更为“严峻”的同样问题,作为布尔的学生却深受法国人福柯的系谱学的影响,其理论更是被称为“后经典的后结构主义理论”。[2] 475-506尽管布赞和德里安等人未能如文森特等人在学术理念和方法上“亦步亦趋”英国学派的早期经典理论家,但他们都将英国学派的相关概念和方法视为自己学术实践的一个出发点或者一个组成部分,甚至是一个批判的对象。我们可以将布赞和德里安等人称为“批判理论家”。这类理论家的名单上还可以添列上许多人,英国学派的网站更是列上了一份近190位学者的通讯名录。[8] 尽管将这些学者冠以“批判理论家”的称谓可能有矫枉过正之嫌,也可能陷入过于空疏的危险,但是,这种冠名却突出了英国学派的开放性。布赞认为,“我保持英国学派这一标签的意图是将其视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活动圈,这个圈子是广泛而模糊的,以避免关于圈内、圈外的大部分争论。例如,曼宁和卡尔影响了英国委员会的许多参与者和他们的讨论,但他们都不是英国委员会的成员。”[9] 当然,也可以像霍尔(Ian Hall)那样将这些学者更加细化,他将邓恩、布赞和利特尔称为英国学派的追随者,而将罗伯特·杰克逊以及莫里斯·基恩-索珀(Maurice Keens-Soper)视为身处学派之外的学者,但他们钟情于“经典方法”所提供的比较法。[10] 然而,将批判理论家的群体进一步细化既会削弱“批判理论家”这一界定的开放性,也会在试图增加清晰性的同时带来另一种复杂性和模糊性。
更为重要的是,关于英国学派的“经典理论家”和“批判理论家”的分野,有利于界定一个相对清晰、易于辨识的英国学派的概念。从以上论述出发,我们可以将英国学派界定为:它是一个既包括利用国际体系、国际社会、世界社会等核心概念、多元主义方法去认知和阐释国际关系的经典理论家,又包括对英国学派经典理论进行借鉴、修正和批判的批判理论家的国际关系流派,是一个封闭性和开放性相统一的松散的学术共同体。这一界定有助于阐释作为英国学派学术理路来源的欧洲经验和作为其研究指向的世界历史之间所存在着的深层张力,有助于在这一深层张力的背景下考察英国学派的理论生成和理论转向。
欧洲经验与英国学派的理论生成
奥利·韦弗尔(Ole Wver)曾经将英国学派的演进过程划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959—1966年,从英国委员会的建立到1966年巴特菲尔德和怀特主编的《外交研究:国际政治理论论文集》的出版。第二阶段为1966—1977年,这一阶段出现了英国学派的两个标志性著作:布尔的聚焦西方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社会》和怀特的《国家体系》。第三阶段为1977—1992年,这一阶段是英国学派的巩固阶段,而且学术“火炬”已经传到新一代手里。但在文森特逝世后,这一研究群体开始分化和分散。第四阶段为1992年迄今,在此阶段,新一代的英国学派学者与英国委员会很少或者没有联系,他们更多地是在更广泛的国际关系理论的背景下(如新现实主义、机制主义、建构主义和全球化理论)运用英国学派的理念和方法。[9] 韦弗尔的这种划分有其积极意义,但也存在着不足,正如布赞指出的那样:“以这种方式分解英国学派的发展史会冒着忽视衔接阶段之间的连贯性的危险……关于英国学派核心范围的一个较少苛刻的划分可能聚焦这样两个因素:方法论和重要概念”[9]。由此,本文考察英国学派的理论生成主要聚焦在早期经典理论家的西方文化背景、核心概念以及多元主义方法论三个方面,而这三方面都与欧洲经验密切相关。
首先,英国学派的开创者、早期经典理论家们都深受西方文化的浸润与熏陶,尤其是基督教的强大影响。西方文化对英国学派早期经典理论家的影响几乎是不证自明的,作为西方文化的核心要素——基督教的影响更是俯拾皆是。在评论巴特菲尔德的《基督教、外交和战争》一书时,路易斯·沙因(Louis Shein)认为,巴特菲尔德既是一名历史学家,也是一名基督徒。[11] 阿尔贝托·R.科尔(Alberto R.Coll)也认为,巴特菲尔德在三个截然不同的领域(历史、政治、基督教)寻求国际事务的智慧源泉,并因此将其视为历史学家、政治思想家和基督徒。[12] 布尔认为,1938—1941年间的马丁·怀特是一位基督教和平主义者。[13] 3除了基督教的影响,欧洲的思想家(霍布斯、马基雅维利、格老秀斯、康德等)对英国学派生成的影响从怀特的《国际关系理论:三种传统》一书中就可见一斑。[14] 尽管西方文化传统赋予了英国学派早期经典理论家强烈的欧洲色彩,但他们也或多或少地提供和昭示了某些更为开放的研究方向。例如,巴特菲尔德就是从一个基督徒的视角来观察战争与和平问题。这种基督徒的视角,意味着超越了某一国家或政党的利益来考察复杂的世界形势。[11] 但总的来说,早期经典理论家在知识生产和再生产方面的排他性和封闭性的色彩更加浓厚。
其次,英国学派核心概念的形成和界定深深根植于欧洲经验之中,特别是国际社会概念的提出。早期经典理论家们的西方文化背景和认知范式,决定了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只能从欧洲经验之中抽象和概括出来,这也决定了其核心概念的封闭性和局限性。英国学派最重要的概念无疑是国际社会,布尔认为:“国际社会的要素一直存在于现代国际体系之中”[15]。然而,从布尔梳理国际社会的三个思想传统到对基督教国际社会和欧洲国际社会的分析和描述中,无一不彰显其理论生成对欧洲经验的依赖。亚当·沃森认为,“欧洲国际社会的各种规则、制度以及价值观都是欧洲文化的升华。”[16] 尽管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认为,“布尔的兴趣从来都没有离开国际社会的本质、历史和演进。”[17] 但尼古拉斯·J.惠勒和邓恩却认为,“布尔日益意识到他的国际社会理论仅仅从爱德华·卡尔的政治现实主义的伦理道德匮乏中部分地逃逸出来。在布尔晚年,其国际社会理论隐约显现出更多的社会连带主义② 色彩。”[18] 霍夫曼强调了布尔的国际社会思想的一致性和连贯性,而惠勒和邓恩则敏锐地观察到布尔思想中存在的张力和发生的微妙变化。布尔的国际社会概念和思想在反映了欧洲经验所带来的封闭性的同时,也折射出其世界主义的开放性取向。
第三,英国学派的多元主义方法论取向与这一学术群体的多元构成密切相关,突出了历史方法的重要地位。多元主义方法论是指“认为主题能够并且应该同时从多个理论视角来考察的主张”[1] 407。英国学派早期的经典理论家囊括了来自各个学科的学者、政府官员、外交官以及新闻记者,这一多元的学术群体与多元主义方法论可谓“相辅相成”。“至少在最初的10年间,英国学派的整合既不是因为政治信仰也不是由于信奉特殊的方法论,其最初的成员力图避免关于国际关系的一致观点和看法。”[10] 在坚持多元主义方法论取向的同时,早期的经典理论家们更凸现了历史方法的重要地位。“作为历史学家的巴特菲尔德始终坚守历史学学术的牢固阵地与根本原则,从未涉险远离。”[19] 3“马丁·怀特以杰出的表现从事国际关系研究的教学,他研究这一主题时选择的方法不是流行的社会科学方法论和系统论,而是历史学、政治学和神学的经典表达方式。”[19] 52汉斯·摩根索(Hans J.Morgenthou)也认为,“英国人可能对历史的关心甚于当代,对规范的关心甚于科学,对哲学的关心甚于方法论,对原则的关心甚于政策……他们总体上的观点是历史的。”③ 秉持多元主义方法论和突出历史方法,构成了英国学派在方法论上的开放性和封闭性的统一。
通过考察早期的经典理论家的西方文化背景、核心概念以及多元主义方法论,英国学派的理论生成之所以呈现出一个封闭性占主导、开放性居于从属地位的景观,根本原因在于:早期经典理论家无法超越自身所面对的文化传统、历史经验和时代局限。当他们和英国学派的新生代开始面向世界历史时,英国学派也就开始踏上了理论转向的旅程。
世界历史与英国学派的理论转向
不同的国际关系理论对世界历史的理解常常会大相径庭,现实主义的理论取向通常导致一种对世界历史的循环理解,自由主义者所理解的世界历史往往是线性的演进模式。④ 在英国学派的著述里,不时闪现着对世界历史的循环理解和线性理解的踪影,这与英国学派的多元主义方法论紧密联系在一起。无论是经典理论家还是批判理论家,都或多或少地意识到由欧洲经验孕育出来的英国学派理论与世界历史本身及其设定的研究选项之间存在着某种张力,他们或主动或被动地修正、补充、发展自身的理论。换言之,面对世界历史所呈现的多样性场景及其设定的历史和时代的议题,英国学派发生了理论转向。
经典理论家以完善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和应用这些概念阐释国际关系的历史和现实,来迎接世界历史所提出的诸种挑战。如果说布尔的《无政府社会》更多地是从欧洲经验来完善国际社会的概念,那么,怀特的《国家体系》、布尔和沃森的《国际社会的扩展》及沃森的《国际社会的演进》就是布尔国际社会概念的界定源泉及其应用、发展的结果。“怀特深受汤因比的影响,但并没有成为他的信徒和门生(他不赞同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提出的历史的和神学的观点和结论),然而,怀特却分享了汤因比整体历史的信念,他的兴趣在于世俗历史和神学历史(或上帝旨意)之间的关系。”[13] 2在《国家体系》一书中,怀特考察了古希腊的国家体系、古希腊世界与波斯之间的关系、欧洲国家体系起源的地理界限和年代学意义上的界限,并阐释了国家体系的国际合法性等问题。布尔和沃森主编的《国际社会的扩展》主要考察了四个主要议题:欧洲国际社会和外部世界、非欧洲国家融入国际社会、对西方支配地位的挑战以及新的国际社会,论及的范围远远超出了欧洲范围,俄罗斯(苏联)、美洲国家、中国、日本、印度以及其他“第三世界”国家都进入了他们的视野。这部著作得出的一个结论是:“当今的全球性国际社会并不存在着由欧洲国际社会所提供的道德和文化的凝聚力。”[20] 1992年,沃森出版了《国际社会的演进》,其副标题为“一个比较的历史分析”。他分别考察了古代国家体系、欧洲国际社会以及全球国际社会。应该说,上述两部著作奠定了沃森这部著作的基础,但沃森的著作更具理论上的系统性、方法论上的自觉性以及长时段的世界历史视野。沃森告诫人们,“无论我们的共同体如何发展,它都将残留着过去的遗产。”[21] 经典理论家们对英国学派理论的完善和运用理论去阐释世界历史的初步尝试应当得到公允的肯定,但经典理论家在理论上仍残留着明显的封闭性。琼斯就指责英国学派是以知识才智贫乏著称的,倾向于“墨守成规的学究气”,而且也已成熟到了终止的程度。[3] 另一方面,时代所衍生的各种问题也要求英国学派的经典理论家们对身处大洋彼岸的同行们持有一种开放的态度。例如,在比较了布尔的《无政府社会》(1977年)和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1979年)两本著作后,理查德·罗斯克兰斯(Richard Rosecrance)曾呼吁,对当今国际政治的全面理解要求一种新的分析综合,在这种分析综合中,上述两种不同的研究模式最终会全面地结合起来。[22] 突破经典理论家们局限性(理论的封闭性占主导,开放性居于从属地位)的任务,“责无旁贷”地落到了批判理论家的肩上。
批判理论家们在英国学派理论转向的过程中,主要做出了三方面的贡献:拓展了国际社会概念内涵、利用经过修正或补充的英国学派理论对世界历史进行新的阐释以及设定新的研究议程。
首先,进一步拓展了经典理论家的国际社会概念的内涵。布赞认为,虽然经过了漫长的酝酿时期,但国际社会仍是作为一个历史的概念而不是作为理论的概念发展出来的。他在“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之间划定了一个界限。“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界限,国际社会的概念就过于模糊,以至于既不能用来进行不同国际体系的比较分析,又不能对特定的国际社会的历史演变进行分析。我用结构现实主义的逻辑去展示国际社会是如何作为无政府逻辑的自然产物而出现的……通过赋予国际社会更浓重的理论(与结构现实主义结合)色彩,会将英国学派从历史死胡同的停滞状态中解救出来。”[23]
其次,批判理论家们开始运用英国学派的理论重新解释和重构世界历史。被霍尔称为布赞和利特尔近期著作中的巅峰之作——《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是这种学术实践的标志性著作。“正如他们在副标题所表明的那样,这本书预示着他们研究的一个新方向。布赞特别阐明了将源于沃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理论、‘机制理论’以及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概念整合在一起的兴趣。”[10] 在这部著作中,布赞和利特尔利用修正过的英国学派的经典理论重新阐释了世界历史的演进,同时也利用世界历史来重构国际关系理论,并向已有的诸种国际关系理论提出强有力的挑战。其实,早在1994年,布赞和利特尔就指出:“已存在的国际体系概念是完全由欧洲经验的结构特征所造成的偏差;国际关系理论与历史是彼此需要的”[24]。然而,《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并非完美无缺,“尽管布赞和利特尔具有理论自觉意识,但他们仍然未能与国际关系的主导性假定彻底地分道扬镳”[25]。这种相当公允的指责多少道出了布赞和利特尔的无奈,这种无奈来源于他们的阐释对象——世界历史和他们的理论源泉——欧洲经验之间的张力。
第三,批判理论家们设立了新的研究议程。新的研究议程包括:英国学派理论、主权与干涉、国际社会的历史、作为国际/世界社会的欧盟以及英国学派理论与国际法。[9] 这些新的研究议程在表明英国学派理论转向的同时,也凸现了封闭性与开放性的对立和统一。伊恩·霍尔曾这样评论过批判理论家群体中的杰克逊、惠勒和安德鲁·林克莱特(Andrew Linklater):“杰克逊所关心的是重新发现和重申国际关系理论的‘经典方法’,而惠勒和林克莱特却使英国学派‘激进化’,并使其成为鼓吹人道主义干涉、全球经济改革和促进民主的论坛,两人代表了对传统的批判。”[10] 质言之,批判理论家们的学术取向和学术实践,给英国学派的理论转向带来了更多的开放性,而且,开放性开始居于主导地位。
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沉浮变幻,英国学派在成为国际关系学界的一个“品牌”或流派的同时,也成为诸多领域学者借鉴的“他山之石”和批判的目标与“镖靶”。然而,封闭性和开放性之间的张力却始终与英国学派的演进相携相依,学术“身份”的固守和换羽也将在未来的岁月里继续困扰着英国学派的理论家们。
结论:一个合理的悖论
英国学派在学派界定、理论生成和理论转向诸方面都呈现出封闭性和开放性的特征,这是一个悖论,然而,这是一个合理的悖论。封闭性强调了英国学派的自律性和鲜明特色,开放性突出了其包容性和批判性。下面的三个原因决定了英国学派这一总体特征是一个合理的悖论。
首先,范式与问题的辩证关系决定了英国学派界定、理论生成和理论转向诸方面的封闭性与开放性。按照库恩的定义,“范式通常是指那些公认的科学成就,它们在一段时间里为实践共同体提供典型的问题和解答。”[26] 在对范式的热衷上,批判理论家表现出了更多的热情。⑤ 最为重要的是应该辩证地审视英国学派理论生成与国际关系理论的核心问题之间的关系。“问题甚至实际问题总是理论性的。另一方面,理论只能被理解为问题的试探性解决,并且与问题境况有关。”[27] 没有问题内涵的理论是无法想像的,没有理论预设和判定的问题是不存在的。英国学派的核心概念和多元主义方法所对应的问题总是随着时代变化而不断更新。例如,在21世纪,对世界社会概念的重视就是对全球化时代的一种积极回应;而批判理论家们在审视和分析全球化时,又重新焕发了经典理论家们的理论光芒。换言之,库恩的范式——常规科学——科学革命的逻辑,不时在英国学派的理论生成和理论转向的过程中闪现。
其次,理论建构的民族性和国际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英国学派政治属性和知识立场上的封闭性和开放性。在探究国际关系理论民族性和国际性二者之间的关系时,K.J.霍尔斯蒂指出了两种狭隘观念:一个是民族视角;另一个是正统学说的要求。“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方法上,思想上的民族‘学派’的观念都与可信赖的知识的要求无法调和。”[28] 228正统学说的要求是一种狭隘观念,它是将学科领域划分和切割成相互独立的学派(或方法)的有害结果,每个学派都发展相互独立的学术期刊、制度、学术通讯和科学组织……换言之,知识上的狭隘观念制度化了。[28] 228-236尽管与美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相比,英国学派的理论彰显了更多的国际性——即开放性,但其民族性(更准确地说是西方文化属性)所造成的封闭性并不能一朝冰释,因为“尽管个人的偏见能够在最大程度上避免,但文化上的偏见却很难察觉和纠正”[29]。
最后,欧洲中心论和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凸现了英国学派更深层次的封闭性和开放性。众所周知,国际关系理论滥觞于英美,进而传播到世界范围,换言之,国际关系理论、包括英国学派的理论具有鲜明的文化传播主义特征。“文化传播主义是一种广泛而复杂的学说,这种学说在过去150年左右的时间里影响了众多学科和无数的学术研究主题。”[30] 对于英国学派的“假定前提的欧洲中心论”的批判是非西方学术界的题中应有之义,然而,更要警惕“文化传播的欧洲中心论”和“反欧洲中心论的欧洲中心论”对非西方学术界的危害。⑥ 英国学派的“假定前提的欧洲中心论”和非西方学术界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构成了文化意义上的封闭性与开放性的悖论。
对于英国学派封闭性和开放性的悖论,我们应该报以“理解之同情”,这一合理的悖论或许是任何希冀创建带有自身学派特色的知识共同体的一种“宿命”。
注释:
①例如,詹姆斯·多尔蒂和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将布赞和利特尔纳入结构现实主义的阵营。参见[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第5版),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94页。伊恩·霍尔也将布赞和利特尔称为结构现实主义者。参见Ian Hall,Still the English Patient? Closures and Inventions in English School,International Affairs,Vol.77,No.4.(Oct.,2001),pp.931-942.尼古拉斯·惠勒(Nicholas Wheeler)更是将布赞称之为“新结构现实主义”(Neostructural Realism)。参见Nicholas Wheeler,The Logic of Anarchy:Neorealism to Structural Realism,International Affairs,Vol.69,No.4.(Oct.,1993),pp.743-744.
②按照布赞的解释,“社会连带主义(Solidarism)能够作为世界大同主义的同义语使用,但在我(以相对高程度上的国家间共享的规范、规则和制度)所界定的国际社会的用法里,强调的重点不仅仅是有秩序的共存和竞争,而且也包括更为广泛领域的合作,不管是对共同财富的追求(如贸易),还是共享价值观的实现(如人权)。”参见Barry Buzan,From International to World Society?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p.xviii.
③参见Hans J.Morgenthou,Diplomatic Investigations:Essays in th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Politics Science Quarterly,Vol.82,No.3.(Sep.,1967),pp.461-463.尽管汉斯·摩根索与马丁·怀特在某些观点上不甚一致,但两人却惺惺相惜,摩根索曾经邀请怀特到芝加哥大学讲学一年。
④Donald J.Puchala,Theory and Histor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ew York and London:Routledge,2003.关于国际关系理论与对历史的循环理解,参见第51-72页;关于自由主义者对世界历史的线性理解,参见第189-213页。
⑤批判理论家们对于范式的态度与埃德加·莫兰对范式的看法相似。埃德加·莫兰认为,“我们正处在建立一个复杂性范式的开端,这个范式本身是建立一种范式学所必须的……我们必须以彻底复杂的方式思维。”参见[法]埃德加·莫兰:《方法:思想观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66页。
⑥在某种意义上,英国学派“假定前提的欧洲中心论”的存在,何尝不是英国学派得以“安身立命”的合法性源泉。关于“假定前提的欧洲中心论”、“文化传播的欧洲中心论”和“反欧洲中心论的欧洲中心论”的界定,参见拙文:《“欧洲中心论”与世界史研究——兼论世界史研究的“中国学派”问题》,《史学理论研究》2005年第1期,第4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