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战略利益与国际多边机制的关系(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利益论文,机制论文,战略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际多边机制是世界政治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如果说战后国际社会的组织化和集团化推动了国际多边机制的发展,那么经济国际化则是这一机制迅速发展的内部动力。国际多边机制作为国际关系的一种非国家主体,在战后国际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国际关系的发展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冷战结束后,由于国际力量对比的严重失衡,国际多边机制愈益成为调节国际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国际多边机制对世界格局的影响也随之增大。
战后国际多边机制的形成与发展
战后,国际多边机制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战后初期以联合国的诞生为标志,国际多边机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当时联合国的成员仅31个,美国且在其中占有相当大的主导权,因此联合国在国际多边机制中的作用不能不有其明显的局限性。以后在冷战的格局下,国际多边机制很快成为东西方对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土崩瓦解,新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大量涌现。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纷纷成立国际组织,特别是经济方面的区域合作机构大大增加。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使得地球上的空间距离相对缩小,民办经济迅速走向国际化,各国利益相互依赖和渗透,国际关系行为主体间多渠道、多形式的联系日益频繁。同时,随着一系列全球性问题的出现,国与国之间迫切需要加强协调共同应对,各种国际组织乃应运而生。而国际组织的数量增加和影响扩大又大大促进了国际多边机制的发展。
战后国际多边机制的发展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国际组织成员的普遍性和组织的严密性、权威性上。随着联合国成员迅速增加,使联合国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此外,国际组织的自身运行机制也不断发展完善,从而使国际多边机制的有效性明显提高。
战后国际多边机制独立发挥作用的倾向也有不断增强的趋势。随着国际交往、对话、协作的日益频繁,各成员国让渡给各类国际组织的实际权力也不断增加,国际组织的权威性及其实际行使的权力得到了切实的提高。一些经济一体化机构也被授权获得以前在权国家才有的某些权力。
战后国际多边机制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一些国际组织逐渐享有一定的国际法律地位,因而对其成员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随着国际关系实践的深入发展和政府间国际组织数量的不断增加,特别是具有广泛职能的联合国的出现,表明国际组织已深入参与国际关系的运行和演变,已成为国家间法律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载体。(必须指出,讨论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问题,主要是指政府间的国际组织,非政府的国际组织由于其构成还谈不上什么法律地位。)
由各主权国家政府所组成的国际组织,是主权国家集体的组织。它依据主权国家所签订的国际条约而成立,享有和承担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可据此进行独立的国际交往活动。这就是说,我国已同意而且接受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的主体。可见,国际组织经过战后的迅速发展,在某种意义上已具备国际法主体的法律资格。
事实也的确如此,在战后国际关系的实践中,国际组织具有切实而日趋上升的法律地位。总体说来,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一般具有下述几项显示其法律地位的具体权利:第一,它们能够直接参与国际关系,与各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建立经常的、持久的正式关系。第二,国际组织可以与各国或其它国际组织缔结协议,这种协议通常是有国际条约性质,为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国际组织的总部及其他常驻机构不容侵犯,如同外国使馆一样在驻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第四,国际组织享有通讯权,有权使用密码电报,其外交邮袋不得随意开拆。第五,在其建筑物及交通工具上,国际组织有权使用本组织的徽章、标记,悬挂本组织的旗帜。第六,国际组织的各成员国代表团因参加组织的活动、出席组织的会议,在国际组织所在国或会议召开地所在国享有其工作范围内的特权和豁免;其工作人员或雇员在上述国家内,在其职务需要的范围内享有特权与豁免。第七,当国际组织的财产及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时,国际组织有权向加害国政府或加害者所属国政府提出交涉,保护自己的权利。国际组织成员国代表及其官员、工作人员及雇员享有的特权与豁免,或其人身及其他权利受到侵害时,国际组织有权出面交涉。第八,国际组织的章程、规约、公约等纲领性文件,通过的有关决议和协议,成为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重要渊源。第九,国示组织有提起或接受国际诉讼的权利;有的国际组织并有调解乃至裁决国际争端的权利;有的国际组织还能提供较权威的国际法律咨询意见。第十,国际组织有权组织整理、编纂本组织职权范围所涉及的国际惯例和国际法。
从各类国际组织成立以来的总体发展情况来看,它们作为战后国际多边机制的基础,对推动当代世界政治、经济及国际关系的积极发展发挥了相当作用。除了那些为超级大国所控制,成为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工具的国际组织外,总的来说,战后大多数国际组织开展的活动有利于世界人民的反殖、反帝和反霸斗争;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调解国际争端;有利于第三世界国家维护主权独立和联合自强的斗争;有利于促进世界各国和人民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交往与合作的开展,有利于各国加强协调,促进彼此社会发展和共同对付全球性问题。总之,作为战后国际多边机制的各类国际组织推动着国际关系向民主化、合理化、有序化方向发展。
冷战后国际多边机制发展的特点
随着冷战的结束和以东西方对峙为特征的旧格局的崩溃,国际关系进入了一个转型期。在推动建立世界新秩序的进程中,原先带有深刻冷战烙印的国际多边机制已难以发挥作用,国际多边机制面临新的发展机遇。由于跨国问题和全球问题成为国际关系的一个中心议题,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正在加强,并正在得到应有的重视。国际关系中的相互依存加深,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观念,深入人心。国际关系的主旋律由国际冲突转向国际合作。全球化使得处理问题的思维与运作方式与过去明显不同,“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模式在减少,双赢式的非零和博奕原则越来越成为主流。国际规则和规范的作用增强,日益成为国家关系的重要杠杆,成为可操作的经常性行为规范,国际多边机制也就相应地成为国际关系中较为现实的规范模式。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反映冷战后国际关系的国际多边机制应运而生。亚太经合组织(APEC)、“上海五国”机制,便是这方面的实例。与旧的国际多边机制相比,这些机制并不是以意识形态为基础的,也不是针对某个国家和集团的。
在新形势下建立的国际多边机制其表现特征如下:
第一,信息技术已成为当前国际多边机制形成与发展的原动力。信息技术改变了人们的交往方式,使得国际合作成为国际社会的主流趋向。信息技术推动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促使国与国之间的相互依赖进一步加强,并促成了国际多边机制原则、规则的规范化。信息技术在相互依赖与多边机制之间架设起一座桥梁。以往的国际多边机制框架显然不能满足当前的需要。建立公正、合理为各方所接受的国际多边机制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总之,信息技术对现存的国际多边机制提供了发挥作用的背景、范围和渠道,也对现存国际多边机制提出了挑战。
第二,冷战后国际形势突出了国际多边机制的作用,并出现了全球性国际多边机制与地区性国际多边机制并存的局面。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许多问题,如环境保护问题、国际犯罪问题等,仅仅依靠一个国家或区域性国际多边机制是不能圆满解决的,全球性国际多边机制的建立和发挥作用成为各国和整个国际社会内在的需要。也就是说,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区域集团化趋势不断加强的今天,一个游离于国际多边合作机制的国家要想取得稳定的国际环境是不可想象的。
第三,当前国际多边机制基本上是由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大国确定的,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西方国家的市场利益和安全利益,并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实现西方战略目的的重要工具。特别是冷战后由于国际力量对比的严重失衡,作为唯一超级大国的美国在国际多边机制中明显占有主导地位。这就使得美国在距世纪的全球战略调整中,更突出了美国的全球领导地位和维护对其有利的国际机制的意图。因此,就当前整个国际社会的运作机制而言,一方面反映了客观发展规律,另一方面又与美国的霸权地位有关。美国一直在力图操纵现存的国际组织,按照美国的意愿和利益建立新的国际多边机制。冷战后美国更加紧监督执行或组建、参与国际多边机制,如核不扩散机制、全面核禁试条约、北美自由贸易区、亚太经合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力图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是因为现存的具操作性的国际多边机制对美国基本是有利的,通过有利于自己的国际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发挥作用。可以弥补美国实力的缺陷,延缓美国霸权的衰落。
美国和西方大国企图利用他们在国际政治、经济、安全事务和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既要摆脱现有国际秩序中对他们有所限制、约束的部分,又要按他们的利益、价值观念,建立更有利于他们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机制,从而为保持并扩大他们对国际事务的主导作用创造更有利的条件。据此,美国对国际多边机制的态度是:维持对美国有利的国际多边机制;改造对美国既有利又有弊的国际多边机制,使之符合其利益;对不符合美国利益的国际多边机制,则弃置不用或打破;建立新的国际多边机制,以更好地促进美国的战略目标。美国和西方大国这种行为将明显危及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其它国家的利益,必然引起深刻的矛盾,并使影响世界未来走向的国际多边机制之争趋于激化。
第四,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控制欲,最集中地体现在它们对待联合国问题的态度上。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霸权主义和强权主义行径在联合国内越来越遭到大多数成员国的反对。因此,美国近年来总是千方百计地企图绕开联合国。不仅不再积极策动或支持联合国的维和行动,而且从1995年起在未经联合国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将美国应承担的联合国维和费用份额从31.7%减到25%以下,还要求把它应承担的联合国经常费用份额从25%减到20%以下,并且故意拖欠会费,致使联合国财政连年处于极端困难的状况,维和行动和促进发展的项目不得不一减再减。更主要的是,随着多极化趋势的发展,美国越来越感到联合国不那么好使唤了,不但不有很好地为其的全球战略服务,而且还不时地成为其推行称霸全球战略的障碍。1998年初,美国曾企图再次利用联合国对伊拉克动武,因遭到中国、俄罗斯和法国3个常任理事国以及其它一些非常任理事国的坚决反对而未能得逞。从此,美国对联合国的态度更加消极。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1998年7月的一篇文章明确说:“美国的基本观点是联合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它现在宁可把资源用于北约和世界贸易组织上。”1999年3月24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就未经联合国的授权发动了对南联盟的军事干预。之后日本的一家报纸说:“科索沃冲突无疑清楚地显示出,有些危机只靠等待联合国决议是不能得到解决的……在整个冲突过程中,8国集团比联合国更加具有实效,更好地发挥了作用。”这在某种程序上表明美国和西方国家的目的,就是要把8国首脑会议机制凌驾于步纳入符合美国全球战略要求的轨道。正像冷战以来他们已逐步把监督一国选举、人权状况、干预内部冲突和设立处理内战责任的战争罪犯法庭等引入联合国所做的那样,千方百计地企图纂改联合国《宪章》所确定的中心任务即维护和平与安全的任务,极力把一个国家的内部冲突纳入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范畴。
按照联合国创始人的思想和《宪章》的精神,联合国处理的应是国家间或地区和全球性冲突所造成的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但是,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国家极力鼓吹一个国家的内部冲突“理所当然地涉及国际安全的问题”,为干预主权国家内部事务制造理论依据。尽管这些年来联合国干预内部冲突的维和行动一再遭到挫折和失败,也受到国际社会特别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批评和反对,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依然执意要推行他们的主张,并一步步地逼迫联合国朝这个方向走。1995年初,由瑞典前首相卡尔松和英联邦前秘书长兰法尔领导的“全球治理委员会”递交给联合国秘书长一份关于联合国未来作用及其改革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三种安全概念,即集体安全、普遍安全和人民安全,把国际的、国内的和个人的安全统统纳入联合国的治理范围,其实质也是要干涉各国国内事务。显而易见,美国不仅不会自动放弃国际多边机制中的主导权,而且力图把国际多边机制变成美国控制世界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就使得冷战后国际多边机制具有明显的两重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