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V了”的意义是什么——兼论句子格式意义的概括*,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义论文,句子论文,格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引言
句子格式(通常简称为“句式”)意义的概括,是句子格式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迄今为止,这方面仍无有效的理论可供借鉴,这恐怕也是“把”字句、“被”字句等疑难句式迟迟不能概括出令人满意的意义的一个原因。本文想从书面上“别V了”这个简单的句子格式入手,对句子格式意义概括中的理论做些探索。
本文所要讨论的“别V了”是具有多种意义的歧义句子格式。我们要讨论的具体问题是,“别V了”具有哪几个意义。
句子格式意义的特点及其概括原则
如何从大量的具体的句子的意义中概括出有限的句子格式的意义,涉及到句子格式意义的特点及概括句子格式的意义所遵循的原则等理论问题。
我们先来讨论句子格式的意义在句子的意义中所处的位置。陆俭明(1987)认为,句子的意义由以下几种构成[①]:
句 超语段成分的意义:语调意义
子 具体的词汇意义
的 语段成分的意义 语义关系意义
意 抽象的语法意义
义 语法关系意义
除本身所具有的这几种意义之外,句子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还可传达某种意义,这种意义有的学者称之为“内容”,有的学者称之为“信息”[②];我们不妨称之为“语境意义”。语境意义、超语段成分的意义、具体的词汇意义、抽象的语法意义,这几种意义显然处在下面从表层到深层的顺序之中:
语境意义不是句子本身所具有的意义,我们用虚线把它与句子连起来。由此可见,句子格式的意义是句子中最深层的意义。
根据句子格式的意义在句子中所处的位置,我们可以把它同其他几种意义相比较,从中可以发现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抽象性。句子格式是从大量的句子中概括出来的实词类与实词类或与虚词的排列组合的序列。这种抽象的句子格式的意义自然也是抽象的,因为虚词的意义是抽象的,实词的类的意义也是抽象的。句子格式的意义是超实词汇[③]、超语调、超语境的,不和语言的构成成分[④]或言语中某种具体的构成成分相联系,因而具有高度的抽象性;(2)稳定性。由于句子格式的意义不与特定的实词、语调以及语境相联系,因而,它不因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只要句子中虚词、实词的类及其排列顺序不改变,无论句子中的实词、语调以及句子所出现的语言环境怎样变化,句子格式的意义总是稳定不变,具有以不变应万变的品格;(3)有限性。由于句子格式具有抽象性的特点,从大量的同类句子中只能概括出一种句子格式,因而,它所具有的意义也就不可能是无限的。这当然不是说一种句子格式只能表达一种意义。由于在某个实词的位置上出现的实词可以具有不同的语义特征,因而,一种句子格式可能具有多种意义,这便是歧义句子格式。
明了句子格式意义的特点有助于句子格式意义的概括。概括出的句子格式的意义若与这些特点不符,结论就大可怀疑。但是,仅仅依靠这几个特点还不足以把句子格式的意义从大量的具体的句子的意义中离析出来,我们还必须制定出具体操作时所要遵循的原则。
在语言分析中,我们应遵循以下原则:只有与语言系统的构成要素或成分相关的结构才可视为语言系统中的结构,相反则不可视为语言系统中的结构。
句子格式是语言系统中的一种结构,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体。而句子格式的意义,是语言的内容方面的结构,是由虚词的意义、实词类的语法意义、实词的语义特征等语言内容方面的构成要素所构成的。因此,在“别V了”所表达的意义中,凡与语言内容方面的这几种构成要素相关的,才可看作“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相反,就应从“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中排除出去。
什么不是“别V了”的意义
句子格式的意义不等于句子的意义。句子格式的意义是抽象的,是一个“位”,它由特定语言环境中的句子的意义来体现,而句子的意义则是句子格式意义的变体。位是从变体中概括出来的,因而,“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也应从特定语言环境中的句子的意义之中来概括。下面我们先列举出属于“别V了”这种格式的句子(以下称“‘别V了’的句子”)在几种语言环境中所表达出的几种常用的意义。在这之前有必要先对“别”、“了”的意义加以说明。
几本有代表性的汉语语法著作,如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丁声树等《现代汉语语法讲话》、朱德熙《语法讲义》等,都认为“别”是“不要”的并合形式。有的语法著作,如朱德熙《语法讲义》、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北大中文系55级、57级《现代汉语虚词例释》等,已经把它当作一个词。把上述著作的观点综合起来,“别”有以下三个意义:(1)劝阻或禁止;(2)提醒[⑤];(3)揣测。
上面的“了”字,根据马希文(1983),实际上代表了句末语气词“了[,1](le)”和动词的弱化形式“了[,2](lou)”。由于“了[,1]”与“了[,2]”不属于同一词类,因而书面上的“别V了”的句子实际上分别属于构造层次不同的“(别V)了[,1]”和“别(V了[,2])”两种句子格式。
根据“别、了”的意义,书面上的“别V了”的句子可以表示以下六个意义:
A.劝阻或禁止开始做某事,例如“别说了、别看了、别打了”等。表示这个意义时,“了”是“了[,1]”,句子的重音在“别”上,句子的语音形式是“别V了(le)”。
B.劝阻或禁止继续做某事,例如“别哭了、别念了、别切了”。表示这个意义时,“了”是“了[,1]”,句子的语音形式同A。
C.劝阻或禁止去除某个客体,例如“别杀了、别扔了、别吃了”等。表示这个意义时,“了”是“了[,2]”,句子的重音在“别”上,句子的语音形式是“别V了(lou)”。
D.提醒避免去除某个客体,例如“别拿了、别说了、别烧了”等。表示这个意义时,“了”是“了[,2]”,句子的重音在V上,句子的语音形式是“别V了(lou)”。
E.提醒避免发生某件事,例如“别着了、别翻了、别死了”等。表示这个意义时,句子的语音形式同D。
F.揣测某件事的发生,例如“别走了、别病了、别娶了”等。表示这个意义时,“了”仍是“了[,2]”,重音仍在V上,但由于句子表示揣测,因而伴随着揣测的思考过程,句子的发音时间拉长了,为了与D、E的语音形式相区别,F的语音形式姑且表示为“别V了(lou)”。
由于不同的动词可能具有不同的语法、语义特点,因而由不同的动词所构成的“别V了”的句子就不一定都可以表达以上六个意义,有的可能表达其中的一个或几个。
这六个意义显然同上文所归纳出的句子格式意义的三个特点相抵牾,因而,不应看作“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本身所具有的意义。
首先,它们缺乏抽象性的特点,如“劝阻或禁止”、“提醒”、“揣测”这些意义仍然是比较具体的。我们认为,“劝阻或禁止”、“提醒”、“揣测”这些意义不是“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本身所具有的,而是在特定语境中、具有特定语调的“别V了”的句子所具有的。
其次,由于上述六个意义缺乏抽象性的特点,自然也就缺乏稳定性。这六个意义都与特定语境、语调相联系,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这一点在“别V了[,2]”的句子上表现得最为突出。同是“别V了[,2]”的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用不同的语调来说出,可以表达“劝阻或禁止”、“提醒”或“揣测”三个意义。
最后,上述六个意义也缺乏有限性的特点。这一点也表现在“别V了[,2]”的句子上,尽管一种句子格式也可以有多种意义,即有歧义,但多到四种,就值得怀疑了。
总之,上述六个意义都是“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在特定言语条件之下的变体。但是,根据上文列举的几种语法论著,“别”有“劝阻或禁止”、“提醒”、“揣测”三个意义,那么,这三个意义是应该概括到“别V了”这种句式的意义之中去的。这种做法,是把变体当成了位,混淆了不同层面上的意义。
什么是“别V了”的意义
“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应由“别”和“了”的意义及动词类的语法意义以及“别V了”中出现的动词的词义特征所构成。“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应该从上一节列举的六个意义中来概括。
在概括“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时,需要解决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别”的意义是什么?第二,与“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的意义相关的V的语义特征是什么?
我们认为,“别”(“不要”的并合形式)在表达上述六个意义的句子中,意义并未发生变化,都是表示“否定”。下文将具体地分析“劝阻或禁止”、“提醒”、“揣测”这三个意义如何由不同语境中、不同语调的“别V了”来表达。
“别V了”的句子在表达意义A(“劝阻或禁止开始做某事”)时,其语境是听话人正打算做某事。“别V了”的句子在表达意义B(“劝阻或禁止继续做某事”)时,其语境是听话人正在做某事。在上述语境中,“别V了”这种格式本身的意义是否定某件事的开始或继续。“别V了”的句子在表达意义C(“劝阻或禁止去除某客体”)时,其语境是听话人正在打算去除某客体。在上述三种语境中,由于说话人否定的是将要进行或正在进行的动作或行为,句子的语调是急促的,重音自然落在了否定词“别”上,以加强否定。在这种情景中,用这种语调来说,“别V了”的句子就有了“劝阻或禁止”的意义。
“别V了”的句子在表达意义D(“提醒避免去除某客体”)时,其语境是听话人有可能去除某一客体。在这种语境中,“别V了”本身的意义是否定去除某一客体这一动作或行为。“别V了”的句子在表达意义E(“提醒避免发生某件事”)时,其语境是某件不如意的事可能发生。在这种语境中,“别V了”本身的意义是否定这件事的发生。在这两种语境中,“别V了”的句子否定的是有可能发生的事情,而不是一定要发生的事情,因而句子的语调比较舒缓,重音落在V上,以强调说话人对事件的关注。在这种情景中,用这种语调来说,“别V了”的句子就有了“提醒”的意义。
“别V了”的句子在表达意义F(“揣测某件事的发生”)时,其语境是说话人估计某件不如意的事情可能要发生,但没有确切的把握。在这种语境中,“别V了”本身具有的意义是否定这件事的发生。由于说话人的目的是自己在担心、揣测,而不是要阻止听话人的动作,因而,伴随着这个担心、揣测的思考过程,句子的语调非常舒缓,每个词的发音时间都被拉长,重音自然也要落在V上,以表示说话人对事件的关注。在这种情景中,用这种语调来说,“别V了”的句子就有了“揣测”的意义。
汉语有多种句子表示“揣测”的意义,如:
(1)别走了[,2]、别买了[,2]、别娶了[,2]、别来了[,2]
(2)别·再走了[,2]、别·再买了[,2]、别·再娶了[,2]
(3)再走了[,2]、再买了[,2]、再娶了[,2]、再来了[,2]、再笑了[,2]
(4)走了[,2]、买了[,2]、娶了[,2]、来了[,2]、笑了[,2]、烧了[,2]
由于“别、再”的有无,对“别V了[,2]、别再V了[,2]、再V了[,2]、V了[,2]”这四种格式的句子的意义产生细微差别,但它们以舒缓的语调说出来时,都有共同的揣测意义。如果说“别V了[,2]、别再V了[,2]”的揣测意义是由“别”表达出来的,那么,“再V了[,2]、V了[,2]”的揣测意义是如何表达出来的呢?我们应该对这四种句的揣测意义做出统一的解释,即它们是由语境、语调造成的。
由此可见,在这六种不同的语境中,“别”的意义并未发生变化,都表示“否定”,“劝阻或禁止”、“提醒”、“揣测”等意义并不是“别”本身具有的,而是由在不同语境中、具有不同语调的“别V了”的句子所表达出来的。长期以来,学术界把这三个意义当作“别”的三个词汇意义,显然是把“别V·了”的句子的意义强加给了“别”,混淆了语境、语调所造成的意义与句子中某个语段成分所具有的意义。因此,我们应把“劝阻或禁止”、“提醒”、“揣测”的意义从以上六个意义中排除出去,把“否定”的意义还给“别”。
下面我们来考察一下这六个意义是否都具有与其相关的动词的语义特征。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把“别V了”分化成“别V了[,1]”和“别V了[,2]”。
“别V了[,1]”的句子在表达意义A时,动词都具有〔+自主〕的语义特征,关于自主动词的形式特点可参看马庆株(1989)。如果动词是自主的,又是非持续的,“别V了”的句子就只表示“劝阻或禁止开始做某事”,如“别出发了[,1]、别离婚了[,1]、别谢了[,1]”等。从语义上说,自主动词表示有意识地做出某一动作,因而,只有由自主动词构成的“别V了[,1]”的句子才可以表示“劝阻或禁止开始做某事”。相反,非自主动词或者不能构成“别V了[,1]”,如“别死了[,1]、别塌了[,1]、别病了[,1]”等都不成立;或者构成的“别V了[,1]”的句子不表示“劝阻或禁止开始做某事”,如“别愁了[,1]、别盼了[,1]、别后悔了[,1]”等。
“别V了[,1]”的句子在表达意义B时,动词都具有〔+持续〕的语义特征,关于这一语义特征的形式特点可参看郭锐(1993)。如果动词是可持续的,又是非自主的,“别V了[,1]”的句子就只表示“劝阻或禁止继续做某事”,如“别盼了[,1]、别争吵了[,1]、别害怕了[,1]、别发愁了[,1]”等。相反,由非持续动词构成的“别V了[,1]”的句子都不可表示“劝阻或禁止继续做某事”,如“别出发了[,1]、别离婚了[,1]、别来了[,1]、别开始了[,1]”等。
如果动词既具有〔+自主〕又具有〔+持续〕的语义特征,这样的动词所构成的“别V了[,1]”的句子就既可表示“劝阻或禁止开始做某事”,又可表示“劝阻或禁止继续做某事”,因而有歧义,如“别等了[,1]、别看了[,1]、别写了[,1]、别干了[,1]”等。
“别V了[,2]”的句子在表达意义C时,动词都具有〔+去除〕的语义特征,这类动词的形式标志是它们可以在表示祈使语气的“把”字句中出现,这类“把”字句在语义上倾向于表失义(吴葆棠1987)。例如:“把它扔了[,2]!把它杀了[,2]!把它搬了[,2]!”从语义上说,这类动词表示动作的施事有意识地发出一个动作,这一动作将使它的受事或客体消失。因而,只有由具有这个语义特征的动词所构成的“别V了[,2]”的句子才可表达“劝阻或禁止去除某个客体”的意义,如“别吃了[,2]、别拿了[,2]、别卖了[,2]、别砸了[,2]”等。否则,其他的动词所构成的“别V了[,2]”都不可表示“劝阻或禁止去除某个客体”的意义,如“别娶了[,2]、别领了[,2]、别写了[,2]、别来了[,2]”等。
“别V了[,2]”的句子在表达意义D时,动词都具有〔+去除〕的语义特征。意义C与意义D的差别在于前者含有“劝阻或禁止”的意义,后者含有“提醒”的意义,与这两个意义相关的动词的语义特征是相同的。凡由具有这个语义特征的动词构成的“别V了[,2]”的句子都可表达“提醒避免去除某个客体”的意义,而由其他的动词构成的“别V了[,2]”的句子则都不能表示这个意义。
“别V了[,2]”的句子在表示意义E时,动词都具有〔-自主〕的语义特征,这类动词的形式特点可参看马庆株(1989)。从语义上说,非自主动词表示无意识的动作、变化,这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动作、变化的主体是无生命的东西,如“塌、翻、倒、裂、炸、糊”等;(2)动作的主体可以是动物,如“跑、飞、游、爬”等;(3)动作、变化是不可控制的,如“死、病、醉、笑、暴露”等;(4)有些二价的自主动词,在语义上的指向是受事时,动作是无意识地发出的,如“撕、关、染、烫、烤、烧”等。这就是马庆株(1989)所说的,自主动词带“了”后表现出非自主意义。由于非自主动词表示不受意志支配的动作、变化,因而说话人才提醒听话人注意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相反,带上“了[,2]”后不能表现出非自主意义的动词所构成的“别V了[,2]”的句子都不能表达“提醒避免发生某件事”的意义,如“别织了[,2]、别修了[,2]、别躲了[,2]、别推荐了[,2]”等。
“别V了[,2]”的句子在表达意义F时,动词不具有任何一种特定的语义特征。这意味着,意义F不与任何一个语义特征相关。凡能与“了[,2]”组合的动词所构成的“别V了[,2]”的句子都可表达“揣测某件事的发生”之意。能与“了[,2]”组合是动词的语法特点而不是语义特点,它在“别V了[,2]”的句子中所起的作用是保证“别V了[,2]”的句子的合法性。凡不具有这一语法特点的动词,如“帮助、散步、守、打算、担心、愁、惦记、对抗、恨、夸、喜欢、迷信、指望、忍耐、伤心”等,都不能与“了[,2]”组合,因而由它们构成的“别V了[,2]”的句子都不成立,如“别帮助了[,2]、别打算了[,2]、别喜欢了[,2]、别指望了[,2]”等。
综上所述,意义A和B都有与其相关的动词的语义特征,我们把“劝阻或禁止”的意义从中排除出去,把“别”的意义解释为“否定”。这样,A和B的意义就变成“否定开始做某事”和“否定继续做某事”。意义C和D都与一个共同的动词的语义特征相关,把“劝阻或禁止”的意义从C中排除出去,把“提醒”的意义从D中排除出去,“别”的意义同样解释为“否定”,实际上两个意义相同,都是“否定去除某客体”,意义C和D是“否定去除某客体”这个意义在特定言语条件下的两个变体。意义E也有与其相关的动词的语义特征,把“提醒”的意义从中排除出去,“别”的意义仍解释为“否定”,意义E就变成“否定发生某件事”。意义F没有与其相关的动词的语义特征,不是“别V了[,2]”的句子格式的意义。重新整理后的书面上的“别V了”的意义如下:
别V了[,1] 否定开始做某事
否定继续做某事
别V了 否定去除某客体
别V了[,2] 否定发生某件事
我们曾把《动词用法词典》中所收的两千多个动词填入“别V了[,1]”和“别V了[,2]”,凡可以在两个框架中出现的动词,其语义特征只有上述四个。因而,书面上“别V了”的意义不会再增加。以上四个意义便是书面上“别V了”这种句子格式本身所具有的意义,可见,书面上的“别V了”是一种具有四个意义的歧义句子格式。而在口头上,“别V了[,1]”和“别V了[,2]”并不同形,因而分别是具有两个意义的歧义句子格式。
结语
句子格式的意义是从特定的语言环境中的具体的句子的意义中概括出来的,前一种意义是语言意义,后一种意义是言语意义。因而,本文所做的工作是把语言义同言语义加以区别,把语言义从言语义中离析出来。
语言存在于何处?索绪尔、乔姆斯基虽然对语言的认识大相径庭,但都认为语言存在于心理之中。前苏联语言学家斯米尔尼茨基则主张语言存在于言语之中,而存在于心理之中的则是关于语言的知识。我国的学者大多接受斯米尼茨基的这种观点。语言存在于言语之中,这只是科学的假设,是语言学家工作的需要,因为人们感知到的只是书面上或口头上的言语作品,包括句子、段落、篇章。由于言语作品是异质的,跨着不同的领域、不同的层面,因而要从这庞杂的混合物中离析出自成体系的语言来,自然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希望本文提出的句子格式意义的三个特点及其概括原则能对语言与言语的区分有所帮助,因为这三个特点不仅是句子格式意义的特点,也是语言成分或要素的特点,而概括句子格式意义的原则也是概括语言中结构体的原则。
* 本文曾在1995年底的汉语语法专题研讨会(北京)上宣读,发表时做了修改。
注释:
①本文引用陆俭明的这个图时对其作了简化。
②参见陆俭明(1987)。
③“别”是副词,属于实词,为了避免使句子格式的定义复杂化,本文姑且视之为虚词。
④本文所说的语言成分指语言中音义结合的两面实体,本文所说的语言要素指语言中音或义方面的单面实体。
⑤彭可君(1990)认为祈使句里的“别”有两种意思:(1)劝止,或建议取消计划中的行为动作;(2)叮嘱、告诫。彭的这两个意义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商榷:第一,前后不一致。文章前面说“别+动”表示“劝阻或禁止”,“别+动+了”表示两个意义:(1)劝止,或建议取消计划中的行为动作;(2)叮嘱、告诫,而文章最后却又总结说“别”在祈使句里有两种意思:(1)劝止或建议取消计划中的行为动作;(2)叮嘱、告诫。这是把整个组合体在特定语境中的意义归结为其中某个组成成分的意义。第二,“别+动+了”表示的两个意义归结为“别”的意义了,而“别+动”表示的“劝阻或禁止”的意义为什么没归结为“别”的意义呢?“别”的意义应是这两个格式中的“别”的意义之和。第三,“叮嘱、告诫”与“提醒”没有本质差别,都是以温和的语气告诉对方注意什么,以避免发生不如意的事。这两种意义都是语境意义,因语境的变化而变化,彼此不可互相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