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边境地区跨国外劳生存现状的空间研究
——基于云南省瑞丽市红木家具业的调查
唐婷婷
摘要: 目前,中缅边境地区云南瑞丽市红木家具行业中有一定数量的缅籍劳工,该群体存在一定的面对合法性身份的逃避和缝隙空间挪用的现象。在他们与各空间内、外的互动和适应中,一方面群体的主体身份认同意识被不断增强,另一方面异国空间之下的群体生存空间也由此得以建构。缅籍劳工群体空间位置关系的变化和缝隙空间的主体意识显现,在很大程度上表征或预示了该群体“趋稳”的心理诉求。因此,应该通过国家不断加强两国劳动力跨境流动的相关合法性制度建设与落实,使其心理诉求与合法性身份相匹配,可以更好地实现跨境民族地区社会的和谐、稳定、繁荣,使两国边民世代“胞波”情谊在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中不断延伸。
关键词: 中缅边境;外劳;生存空间;缝隙空间;跨境流动;“胞波”情谊
一、研究缘起
面对“空间”这个古老的话题,每个人或许都不觉陌生,除近现代西方传统哲学、形而上学和认识论等之外,很多学者从不同的学科领域入手对空间进行了众多的研究与思考。亚里士多德把空间划分为两种形式,即“共有空间”和“特有空间”。他认为,空间“恰如容器是能移动的空间那样,空间是不能移动的容器”①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物理学》,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00页。 。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当代哲学与文学开始出现空间化转向,把空间与时间置于同等话语权的对话体系之中。在从现代主义过渡到后现代的“文化转向”中,当代哲学理论也更加注重在现代与后现代生活中的空间表征因素。20世纪8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提出,社会空间实质上是具有若干权力关系的(或资本关系)的空间,各个不同的社会空间组成了各不相同的场域。亨利·列斐伏尔(H.Lefebvre)和米歇尔·福柯(M.Foucault)等人对空间的探讨,让空间变得更加现实和具体。列斐伏尔认为“(社会)空间是社会的产物”,社会空间是由人类的劳动实践活动生成的生存区域,其实质是生产关系的产物。福柯则是将差异空间(heterotopias)引入到了空间讨论中,彻底打破了同质空间概念的思维模式。由此,空间从一个几何学或者地理学概念,成为蕴含着各种社会力量、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塑、表述、想象的空间化建构过程。“现代空间是个体与社会、人文与技术、历史与现实相互交织融合的复杂空间”① 童强:《空间哲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4页。 ,“任何团体、阶级或者阶层如果不生产空间的话,它们就无法形成、组建自身,也无法识别其他主体”② Henri Lefebvre.The Production of Space.London Oxford:Blackwell.1991. 。“当代空间实践的复杂性不仅需要各种专业化的研究,更需要对空间给予整体性的思考”③ 童强:《空间哲学》,第4页。 。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崛起,近年来,来华外国人数量也在不断急升。广东、上海、北京等特大城市,早已形成外籍人群聚居生存空间,如广州中心城区的日本移民区④ 刘云刚、谭宇文、周雯婷:《广州日本移民的生活活动与生活空间》,《地理学报》2010年第10期。 、上海古北虹桥的日本裔聚居区⑤ 陈祖恩:《上海的日本文化地图》,上海: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2010年,第14页。 和北京望京“韩国城”⑥ 马晓燕:《移民社区的多元文化冲突与和谐——北京市望京“韩国城”研究》,《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等。但仅仅对高端国际移民群体生存空间的研究难以完全展现当下中国国际劳工群体生存空间全景。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显示,在华常住外籍人员主要来源国为韩国、美国、日本、缅甸、越南等。⑦ http://www.ha.xinhuanet.com/zrzh/2011-06/09/content_22970074.htm国家统计局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接受普查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主要数据。 云南省瑞丽市位于中国西南边陲,隶属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地理上,三面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69.8公里,大小渡口和通道38个。近年来,瑞丽以2个国家级跨境口岸、2个省级口岸和4个边境经济合作区为依托,边境经济贸易发展迅速、优势突出。2012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准瑞丽市成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希望将其建设成为中缅边境经济贸易中心、西南开放重要国际陆港、国际文化交流窗口、沿边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和睦邻安邻富邻示范区。从瑞丽开发开放试验区到“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相邻的缅甸劳动力不断进入瑞丽地区。2012年5月,瑞丽市组织了大规模的境外入境边民调查,通过口岸、渡口、便道等非正式口岸进入瑞丽居留、务工的境外边民就有35470人,其中持临时居留证境外入境边民有26192人,且绝大多数以从事各种劳务活动为主。⑧ 张家忠:《瑞丽市外籍人口流动特点》,《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 不同于广州、上海和北京等地的外籍人群⑨ 从目前几大城市外籍人群研究现状来看,学者目前的研究较多集中在北上广等特大城市,跨国公司或驻外机构外派,受教育程度较高,主要从事管理或技术工作的高端移民及其社会生活空间。 ,这些缅籍务工人员主要从事出卖体力和低端无技术的工种,年龄以青壮年为主,其所属社会空间位置无论是在缅甸还是在中国都是边缘的,他/她们在多个复杂空间的夹缝中生存,并且不断制造属于该群体的缝隙空间。
肥料多以有机肥、复合肥、磷肥和尿素为主,重施底肥。一般每667 m2施有机肥1 000~1 500 kg、磷肥50 kg、复合肥40~50 kg。视苗情实时追肥,每667 m2施复合肥20~40 kg或尿素30 kg,一般施肥次数2次左右。
从以往的研究看,一部分研究聚焦于北上广深等高端跨国移民及其社会生活空间;而另一部分研究则以国内劳工群体为研究对象,且大都将劳工置于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整体空间中的一个“特殊”(具有流动性的、不稳定的、底边的)群体进行观察讨论。而实际上,对于瑞丽地区的缅籍外劳而言,其作为漂流到中国的具有地方性差异却又具有整体性文化身份的异文化主体,他们的现实生存空间并不止于主流文化主体的城市空间规划格局,还包括他们自己创造的有限与无限空间。各个空间的重合、叠加、碰撞等复杂关系将是影响瑞丽开发开放特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本文以瑞丽红木企业缅籍劳工为研究对象,探讨其生存空间的相关问题,希望有助于启发对边境和谐稳定发展和安全治理的深层思考。
材料表面杂质,包括水分、氧化皮、油污等,不仅会大大降低电弧导电性,引起电弧偏吹,而且会形成夹杂,影响焊缝的内在质量。当材料表面状态未知或发生变化时,采用相同的焊接工艺参数施焊,焊接质量将不稳定。
二、松散性的生存空间组织结构
任何一个空间都不是孤立存在的,现代性社会空间的高度结构化、复杂化和专业化造成了空间中人的个体化。在国际劳工不确定、流动的生存空间中,个体只有更加理性才能够规避各种风险,实现与其他空间各端口的对接。合法性身份即“身份证是个体空间诸多接口的基本社会设置。……对于具有理性行动能力的个体而言,所谓社会化或学会生存,就是理解并掌握所有端口的设置规则”① 童强:《空间哲学》,第292-293页。 。对于缅籍劳工而言,具备在华合法务工身份本应该是个体化生存应有的理性选择。然而,与此相反,现实中的缅籍劳工群体却对合法务工身份表现出明显的“逃避”。前文中对目前在瑞务工的缅籍劳工进行了分类,主要分类依据即是否具有在中国瑞丽居留、务工的合法手续。那么,缅甸籍边民在瑞丽务工需要办理哪些合法手续?
缅籍劳工生存空间的有限性在笔者的访谈文本中呈现得非常清晰。比如,在缅籍劳工和企业管理者等几位受访者叙述中,“有限空间”的概念以“不出去”“在附近”“在周围”等表示“空间”范围的词语及其相关表述多次出现。当谈及JT等几位同工厂劳工平时活动范围的问题时,他们的回答是“待在工厂里”或“去其他厂”。瑞丽市的红木家具厂地址相对集中于城市东北部的瑞丽产业园区,很多企业之间仅是一墙之隔或一条马路的距离。可见,访谈人提到的“去其他厂里找朋友玩”所指活动空间也不是很大。除了在工厂附近的空间范围活动,几乎没有再从受访人口中听到他们经常去瑞丽的其他(比如市中心、商场、购物节、夜市等)地方。当问及“平时是否玩电脑”,访谈人JT的回答是“去木姐、姐告玩”,说明他们并不热衷于拓展自身在瑞丽的有限生存空间。相反,为了寻求归属感,他们更愿意选择回到具有“国家”意义的熟悉的“社会空间”中活动。
没有领头人的原因应该有几种:(1)缅籍劳工流动性强,难以在一个工厂中形成较稳定的类似小型社会的权力组织结构。(2)在国际劳动力市场中,国家认同成为凝结劳动力群体的主要因素。(3)目前就业空间的相对稳定性。笔者调查的结果显示,在瑞丽红木家具企业中尚未发生过明显损害中缅各方利益的群体性冲突事件。可以说,缅甸籍劳工群体对自身社团组织的需要尚不迫切。(4)缅籍劳工群体合法性身份的不一致性,导致他们自发成立专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间社团组织可能性减小。目前,在瑞丽务工的整个缅甸籍劳工群体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类别:第一类是具备合法出入境、居留、务工等手续的缅籍劳务人员;第二类是具有合法出入境手续,但并不具有合法居留、务工手续的缅籍劳务人员。在第二类人群中,又可细分为4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怀着好奇心理首次进入中国境内谋求生计,如果工作待遇理想则愿意长期在华务工的群体;第二层次,是非第一次进入中国境内务工,但认为居留、务工手续繁琐,且不愿意花钱办理相关手续,打算短期在华务工即返回的群体;第三层次,是随已经在华务工的亲属、朋友来华,并将根据具体就业情况再决定是否在华务工的群体;第四层次,是长期游走在中缅边境地区的群体。(5)经济目的居首,大部分缅籍劳工“自保”心态显著。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整村或整个社区迁移至中国瑞丽集体务工的情况。对于大部分缅籍务工者来说,其主要目的是基于务工可能带来的“高收入”。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现象也体现出中国工厂企业和经营管理者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外籍劳务人员管理积极性不高;对雇佣对象文化背景的不了解和忽略。在笔者调查的4个企业中,没有任何一家企业能够提供完整的缅籍劳工雇佣情况。管理方的解释是:缅甸籍劳务人员流动性太强;没有专业翻译做登记工作;被雇用的缅甸籍劳工有的手续尚未办理齐全,因此无法登记;缅甸人太懒,不来登记;等等。不论这些原因属于客观还是主观,都说明用人企业在外籍务工人员管理中存在缺失。
计及需求价格弹性的区域能源中心建模与日前优化调度//陈泽兴,张勇军,许志恒,蔡泽祥,ThanhtungHA//(12):27
在对NTR的深度访谈文本分析中,可以看到另一种社会结构的存在,即包工头与雇佣者。尽管,在NTR的表述中他使用“徒弟”一词,但NTR与他的“徒弟”之间并不是那种以师带徒的师徒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在形式和职能上都更接近于“包工头”的特殊语境下的特殊“产物”。“包工头”解决的是大量缅甸劳工进入瑞丽地区后迫切需要找到工作的需求同工厂劳动力需求之间的问题。在以往研究和讨论的语境中,包工头主要出现在与建筑相关的行业中,并且常常被视为剥削民工血汗、拖欠民工工资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至今中国法律也没有给包工头一个明确的法律地位。NTR在招揽“徒弟”并给他们发放工资这个过程中,其身份非常接近“包工头”。这也是NTR难以在工厂里的缅籍劳工群体中建立威信的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对于工厂业主和管理者来说,NTR就是个缅籍劳工,只不过他中文较好;另外因为他的缅甸身份可以很快召集到临时工人以满足工厂生产的需要。但另一方面,NTR的包工头身份使他又不同于一般缅甸籍劳工。他和中国老板一样,可以给工人发工资,他要代表中国老板说话,他有一些一般缅籍劳工不具有的“特权”。这种“特权”体现在他能够用中国话与中国人交流,普通工人们却只能靠他翻译。像NTR一样的“包工头”是中国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外劳组织结构松散和瑞丽地区缅语人才匮乏背景下的产物。
三、生存空间中合法性务工身份的“逃避”
国际劳工的跨国流动行为是一个既受个体主观决策因素(包括劳工个体及其家庭情况、个体自我价值诉求、个体经济资本积累需求等),又受全球化背景下全球人力资源调配、国家间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等多重因素影响的一种复杂、多面向的国际现象。对于中国瑞丽地区缅甸籍劳工亦是如此,并且时间跨度不一。“个体的生存空间,粗略地说,包括了居住空间和工作空间”① 童强:《空间哲学》,第285页。 。对于这些缅籍外劳来说,他们的居住空间和工作空间是具有交错性质的。他们生产、生活的空间轨迹都被浓缩于有限的社会、文化缝隙空间中。因此,该群体缝隙空间结构作为其生存空间区域的理论概括,体现着他们的日常空间经历和整体景观。由于该人群处在两国劳务法的灰色区域,因此隐含着大量不易观察的面向,必须通过对该群体个体的自述和回忆中富有隐喻的文化叙事和符号象征的分析来加以观察和理解。
随着到瑞丽务工的缅甸人与日俱增,涉及珠宝、红木加工与经营、建筑、餐饮等行业。2013年,瑞丽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外籍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为外籍人员提供“一站式”的便捷服务,并出台了《瑞丽市境外入境人员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013年5月10日瑞丽市外籍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正式挂牌启用。当外籍人员入境后,持中缅双方认可的身份证和有效入境通行证即可向中心申请,通过证件翻译、健康体检后,办理健康证、居留证和临时劳动就业证。据该中心邵主任介绍,自中心成立以来,已为2.7万余外籍人员办理证件。政府希望通过中心的成立逐步把入境外籍人员纳入管理,杜绝非法入境、非法滞留、非法用工的现象,并有效促进瑞丽社会秩序的良性发展。从目前中心所发挥的现实作用来看,其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中心的成立不仅有利于瑞丽地区社会安定和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同时更是保护了外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中心成立时间短,也没有太多类似机构可效仿,在具体操作的层面上,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
1)第1顺序位为进口初落水靠LNG码头的船舶或进口初涨水靠油品码头的大型油船。这主要是因为LNG船舶和大型油船的操纵特性和泊位特点导致靠泊窗口时间比较短,因而优先进港,且靠泊过程中,为安全起见,参照《海港总体设计规范》其他船舶需保持超200 m的净间距通过。[10]
在对另一位受访者,某红木家具企业管理人员W的访谈中,她也有提到与缅籍劳务人员的活动、生活等“空间”相关的一些表述:
在笔者的访谈中,很多受访缅籍工人还提到了时而发生的“抓人”事件。事件的主体就是那些没有及时到外籍人员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检查的缅甸籍劳务人员。这些手续不全的缅甸籍劳务人员被抓后,一般有两种处理办法:针对入境手续不合法者,遣送回国处理;针对入境手续合法但未在中心登记者,实行拘留、罚款、教育等处理。用人企业对雇佣手续不齐全的外籍劳务工人不承担法律或经济责任,手续不齐全者一经发现必须自行缴纳罚款。然而,明明知道中国监督执法部门会不定期检查“抓人”,还是有很多缅籍工人不去完成登记手续。这种特殊的“逃避”现象,大致可归结为5点原因:首先,手续是否齐备并不直接影响其在中国瑞丽各企业或工厂的就业。因为正如JT说的那样,他们认为在劳动力严重短缺的中国瑞丽找工作很容易。其二,缅甸籍劳务人员尚处于两国法律监管灰色地带。由于缅甸国内特殊的政治、历史形势,使其没有专门的部门、机构或组织来监管这部分人群;而中国对这一人群的监管尚属起步阶段。其三,宣传与交流不畅使很大一部分的外籍劳务人员并不完全清楚地了解外籍人员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能,不了解登记对自己的有益之处,更不了解中国的法律和地方性法规。其四,由于外籍劳务人员流动性强、工作更换频率高以及居留务工时间不固定的特点,使得一些外籍劳务人员单方面认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必要。其五,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办理登记手续花费较大、费时间,懒得办理。因此,这部分人宁可活动在工厂里和周边小范围,也不愿意去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由于学生之间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在学习过程中,每个学生具有其特有的意义构建过程。所以,教师不仅要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管理,更重要的是必须对不同学生进行不同的学习引导,启发每位学生的创新思维。作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教师在执行角色时的行为特征表现在:在审阅每位学生介绍材料的基础上,提出问题,组织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在讨论中引导学生,启发诱导他们自己去发现规律,同时对自身错误或片面的认识进行纠正或补充,从而加深学生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尽量给每位学生同等参与讨论的机会,经常了解学生的意见,随时修正自己在期望值上的偏差。最重要的是,相信每位学生都有学习的潜力,给每位学生创新的机会,引导学生不断地向目标迈进。
与此同时,笔者通过对几个企业管理人员的访谈发现,大多数企业对外籍劳务人员的规范和牵制手段主要还是依赖于扣押经济收入,而不是扣押证件。特别是在去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和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先后顺序上,往往是先雇佣,然后再组织或提醒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被视为外籍劳务人员“自己的事情”,工厂没有义务监督和要求他们提供完备的登记手续。这体现出在当地政策贯彻实施过程中,相关用人企业间责权不够明晰的问题。工厂和企业作为接纳外籍劳务人员的第一线,不但有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同时也具有协助相关政府机关、部门做好外籍劳务人员管理、监督、服务和权益保护的义务。但是从目前来看,大多数工厂和企业对这个问题仍然不够重视,使很大一部分缅籍劳务人员的合法性务工身份处于“逃避”状态。
四、异国“有限空间”与“缝隙空间”的挪用
T:请问您,有没有一些缅甸工人来了工厂里工作时间长了以后把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带来住下的情况?
笔者的两位核心受访者在瑞丽的务工时间都较长。其中,28岁的JT,目前在瑞丽市WBH红木家具厂从事油漆工作,在中国已经工作七八年。23岁的NTR,目前在瑞丽市JMSZH红木家具厂从事刮模工作,曾经到过韩国、泰国和中国3个国家务工,务工时间分别是3年、1年和7年,在中国的时间最长。他们的同点是,由于他们掌握的中文较好,在工厂中都担任中国人与缅甸工人之间的“中间人”角色,但这并没使他们在工厂里得到一个专门的“职务”,尽管几乎每一个雇佣缅甸工人的工厂中都需要这样的角色。实际上,每间工厂中都会至少有一两个这种中文较好的“中间人”。由于没有“职务”,所以他(她)们的收入与这个虚拟的角色并没有直接关系。同时,他(她)们在同厂的缅甸工人群体中的个人威信也并不完全来源于会说中文这个技能。比如说,JT和NTR在同厂缅甸工人群体中的威信度反差极大。JT性格比较温和、具有一定组织能力,他和他的妻子、女儿都在工厂里生活、工作,同厂缅甸工人对他的信任度相对较高。而年轻的NTR性格比较冲动、有较强表现欲,他和他的女朋友在同一间工厂工作,但是从处理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和组织同厂缅甸工人的具体事件中,其他缅甸工人对他表现出不屑一顾、甚至是反感的态度。关于这个“角色”,笔者在访谈中曾经用“管理人”和“大哥”两个名词来表述并询问受访者,但几位受访者的回答均是“没有”。因此,虽然JT的中文程度比较好,而且在这家工厂工作的时间已经3年多,但是他并不是厂里缅甸工人的“大哥”。
在田野访谈中,受访缅籍工人JT说很多缅籍工人 “都是找到工作就不去办了”。这说明对于大多数缅籍劳务人员来说,他/她们在意的并不是手续对他们权益的保护,而是能否找到工作。由于中心成立时间较短,外籍人员登记工作的全面推广也需要一些时间,因此目前瑞丽市各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企业还没有严格执行必须持有合法证件才能上岗就业的规定。但其实某些企业老板和管理者都已经意识到在不久的将来“持证上岗”是大势所趋,因此只要有机会他们也很愿意说服或者帮助自己工厂内的缅籍工人去办理相关手续。但毕竟这个政策还没有出台,各用人企业仍然是以成本最小化、利益最大化为雇佣工人的首要条件。他们更在意的是能不能马上上班?有没有工作经验?能不能熟练操作?至于该工人是否具有居留证、暂住证、临时劳动就业证,只是企业用人的充分但并非必要条件。
“饱含大量缝隙是现代空间的一个明显特征”① 童强:《空间哲学》,第202页。 ,瑞丽社会空间中缅籍劳工的有限生存空间及空间边界也使得缝隙的产生成为可能。缅籍劳工在异国社会空间中由于对合法性身份的逃避,以及很难在生产空间中获得较稳定、正式的职位,使他们在社会空间中处于非常含混的位置:在生产空间中,是流动的劳动力;在生活轨迹上,是漂泊的边缘人;在合法性身份及社会群体的地理分布上,他们处在两个国家的中间地带。边缘导致被忽略,他们成为了瑞丽社会文化空间中的缝隙人。而“缝隙的这种不确定性、功能指示的缺失为他们在社会生活情境之中被创造性地挪用提供了条件……特定的社会群体运用独特的方法,利用、挪用本不属于自己的各种缝隙和角落,使之成为某种‘缝隙空间’……(从而)获得了完全不同于纯粹空间缝隙的新意义”② 童强:《空间哲学》,第341页。 。因此,缅籍劳工一方面通过对“中心”的认识,来实现对自身“边缘”位置和“有限空间”的认识;另一方面,通过对“缝隙空间”的挪用来编写自身的空间叙事。
W:有的。像这种情况一般我们也不管。就是说有时候他媳妇来的话,我们还是接纳他们,让他们的媳妇在厂里边做一些能做的事情。因为他们工资很低不容易,要养活一家人真的很难,我们也是想帮助他们。一般来厂里的女的都是他们自己带来的媳妇。有的在厂里住,有的自己在外边租房子。
受访人W的回答说明了两个问题:首先,从工厂管理的角度所给予缅籍劳务人员家庭成员流向厂内的“空间”是一个宽松的、包容的空间。这是一个以人的自身体验为基础形成的感性空间。其次,就缅籍劳务人员及亲属的客观生活空间而言,由于工厂规模、务工人员生活条件等限制,工厂所能提供给缅籍人员的生活空间却是非常有限的。
1.4 HPV检测步骤 用凯普宫颈细胞收集器采集宫颈细胞,采用HPV核酸扩增分型检测试剂盒,快速准确诊断妇女宫颈细胞样本中14种高危型HPV(HPV16,HPV18及 12种高危型 HPV包括HPV31,33,35,39,45,51,52,56,58,59,66,68, 后12中高危型HPV具体不分型)。
根据田野考察,笔者发现瑞丽地区红木家具企业缅籍劳务人员生活宿舍这个实体的空间情况是:(1)宿舍区基本都建在工厂内,通常是一至两层楼高的砖混结构房屋;(2)室内格局紧凑,基本使用高低床。在一些工厂劳工宿舍中,两个床位的间距非常近,大约40厘米,仅够一人通过。(3)没有特别规定男女宿舍,但是大多数单身女性会集中居住在一间宿舍中。(4)宿舍卫生由劳工自己负责。(5)总体居住条件与国内其他同行业工人居住条件相近。因为瑞丽红木家具加工业目前按照政府规划基本上集中在瑞丽工业园区内,工厂厂房、宿舍等设施都很新,因此,总体上讲缅籍劳工生存空间的基本设施比较完善。在一些规模较小的红木家具厂,老板一家人也同工人一样住在厂里。比如瑞丽市JMSZH红木家具厂,老板、家人和亲戚就居住在工人宿舍旁边的办公楼3楼。但是其房屋内部设施却与工人宿舍形成鲜明对比。两个截然不同的生存空间在同一个工厂的整体空间环境下显示出一种社会隔离现象,一种马克思所说的“阶级对立的空间划界”。尽管马克思讨论的是社会空间中,不同阶级在空间占有上的分别和资源配置逻辑下的生存空间划分。但是在JMSZH厂这样一个小型社区空间中,两栋风格、设施、格局、卫生形成鲜明对比的房屋,同样构建出了两种不同社会角色在生活空间上的区隔。而在这样不同生活空间以及工厂空间与外界空间之间的缝隙中,缅籍工人通过原生地传统文化的回归赋予了这些缝隙空间以属于自身的空间意义。通过缝隙空间的挪用,实现了现实生存空间与远方家园空间的联接,也通过这种缝隙空间意义的赋予对自我的身份归属进行重新定义。同时,从生存逻辑的层面,对漂泊异乡的自我价值给予一种合法性安抚。这正是列斐伏尔意义上的表征的空间(Space of Representation),而缝隙空间的挪用即是缝隙空间意义表征的过程。这个表征的空间,是透过意象与象征而被直接生活(lived)出来的,或者说是“亲历性”空间,是人们生活和感知的空间,是使用者与环境之间生活出来的社会关系。① 文军、黄锐:《“空间”的思想谱系与理想图景:一种开放性实践空间的建构》,《社会学研究》2012年第2期。 从访谈中,缅籍外劳在缝隙空间的挪用或者说意义表征实践过程中,所采取的是对原生传统文化的“重现”,这主要有两种显性表征形式:
1.藤球比赛。藤球是缅甸、泰国等国家的一项传统民间体育项目。因其对场地要求不高,藤球在缅籍劳工和瑞丽当地其他人群中都相当盛行。一些缅甸工人除了在闲暇自娱自乐以外,还会在工厂之间相约竞赛。藤球比赛使不同厂区的缅籍劳工产生交集,增强群体凝聚力与认同感。(2)庆祝传统节日。泼水节是傣族以及泰语民族和东南亚地区的传统节日,也是缅甸的传统节会,一般在缅历一月份(中国公历4月中旬)。缅甸泼水节叫thinkyan,与中国傣族泼水节的传统习俗差不多,在缅甸泼水节过后便是新年的第一天。当地人认为,这一天十分重要,要避免做无功德的事,否则一年都会不顺。如果这天行善,那么整年都会财顺福到。习惯上这天要洗头以洗掉旧年的污秽,要布施饮料,要放生,要避免用钱,要打扫房屋等② 钟智翔、尹湘玲等:《缅甸概论》,北京:中国出版集团、世界图书出版社,2012年,第86-87页。 ,劳工们的访谈基本都谈到,即使在异国他乡他们也是按照这样的习俗过节的。可见,缅甸工人在以经济逻辑运行的陌生空间中,通过传统习俗的重现,实现与远方“家园空间”的超时空联接,获得精神安慰。传统文化成为了异国社会空间中缝隙空间挪用最为必要的表征媒介。与此同时,也使边缘群体在这个特殊的缝隙空间中得到认同与合法化。“社会生活中主流的价值观念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整个符号表征领域的意义生产,然而,社会生活中新的、边缘和‘叛逆’的价值观念也会在‘恰当’的时机在文化表征领域进行抗争,以求获得自身的合法性和广泛的认同。”① 郝永华:《Representation:从再现到表征——斯图尔特·霍尔的文化表征理论》,《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12年第6期。 这个新建构的缝隙空间与熟悉的家园空间不同,它产生于一个文化看似非断裂、实际却是被“区隔”的异国空间。这种形式上的文化非断裂来自于人们长期以来对中缅跨境民族间族源、文化、宗教和习俗等各方面认同知识体系的建构。但实际上,对于缅甸劳工群体而言,由于他们进入的是一个以经济逻辑运行的生产空间,而不是像一般意义上的“跨国移民”一般,除了进入当地的生产空间也能进入其社会文化空间,即有接触和融入移民地社会文化空间的可能和必要。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讲,他们进入到了一个文化被区隔的空间。他们缺乏了解当地社会文化的机会,最终甚至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形成了没有必要了解这种社会文化的认识。
在生产空间中,边缘人群是缅籍劳工的主要空间身份。这个身份不仅规定着这个群体中的他们“应该”做些什么、应该遵循什么行为规范,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塑造了这群人的理想和追求——挣钱。在这样一个空间身份下,一方面他们的自身生存与发展受到了限制;另一方面,他们不断感知由这个身份带给他们的“精神与道德上的平庸感”② 郝永华:《Representation:从再现到表征——斯图尔特·霍尔的文化表征理论》。 。于是,对于“我们到底是谁”这个合法主体身份认同的表征只有在生产空间的夹缝中——以藤球游戏、生活闲暇和传统节日等为表征,才能得到实践的机会。然而“外劳”身份下的社会规则和行为规范却只有通过该群体自身地不断“内化”,才能使他们具有一个被社会/生产空间所认可的合法性身份。
小 结
“中心、中间地带、边缘、缝隙都有着犬牙交错的空间关系。中心是看不到的,但缝隙是真实的……空隙能够以很小的空间形式散布各处……缝隙很容易在空间上延伸,形成大片群落。同类的个体在空间上会尽量靠在一起,逐渐形成缝隙聚集体。这是一种新的缝隙生存方式,当这种聚集体获得某种松散的组织形态时,缝隙就有了一种新的意义。”③ 童强:《空间哲学》,第351页。 瑞丽地区缅籍劳工群体在异国社会文化空间、生产空间和缝隙空间中的不同主体位置(Subject Position),是该群体作为个体形成自身主体性的文化符号资源,它不断驱使着现实中的个体去获得自身在不同空间中的身份认同。但是刻板形象的大量存在往往使弱势群体感到认同困难和认同焦虑。④ 郝永华:《Representation:从再现到表征——斯图尔特·霍尔的文化表征理论》。 因此,很多人选择回避或者逃避自身合法务工身份的获得。但是这种认同焦虑又与他们希望长期在中国务工的愿望相冲突。面对“我们是谁”这个问题,他们选择通过“缝隙空间”的挪用,以传统文化的重现为表征,去赋予自身一个实际上原有、自然的合法性身份认同。在本文中,缅籍劳工群体是各空间讨论中的核心,正是在他们与各空间内、外的互动和适应中,群体的主体身份认同意识被不断增强,异国空间之下的群体生存空间由此得以建构。缅籍劳工群体空间位置关系的变化和缝隙空间的主体意识显现,在很大程度上表征或预示了该群体的价值和诉求。相信对这些问题的更深一步研究和讨论将有利于两国相关政府和组织对该群体的关注。
中图分类号: C9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8691(2019)04—0104—07
基金项目: 本文是2015云南省民族文化研究院一般项目“‘一带一路’背景下中缅边境地区商会组织与区域和谐发展研究”(项目号:MY2015YB07)、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云南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号:16CMZ020)、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云南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研究”(项目号:2019CX0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唐婷婷,女,法学博士,云南民族大学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2018年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民族音乐学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南少数民族文化、民族艺术及文化遗产保护研究。
[责任编辑:杜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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