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战略地位的认识开创高等教育全面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_研究生论文

进一步提高对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战略地位的认识开创高等教育全面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_研究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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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战略地位的认识

党的十六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从经济、政治、科教和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使“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科技和文化创新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这样大的篇幅来阐述科技、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中的位置,这充分说明,党中央领导集体清醒地认识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科技、教育具有比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

落实科技教育的战略地位,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系统概括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成果,科学预测了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趋势,规划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宏伟蓝图和一整套发展战略。我们党从总结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出发,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无论是发展先进生产力还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无论是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还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无论是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劳动和创造的积极性还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都必须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开发人才资源,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这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逻辑。尤其是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是继续背负沉重的人口负担还是将之转化为人力资源的优势,对21世纪中国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必须始终把发展教育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先导性战略。

落实科技教育的战略地位,必须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十六大报告对党的教育方针进行了完整的表述,并强调教育要“为人民服务”。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更进一步强调指出“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我们的一切决策,就能在全局上把握住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新时期新阶段,贯彻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意蕴深远,意义重大。只有高举为人民服务的大旗,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国教育事业才能创造新的辉煌。

落实科技教育的战略地位,教育工作必须完成好三大重要任务。一是培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代新人。培养人才是教育的基本职能,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既是教育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根本问题。十六大报告指出,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这就从培养目标的角度为我国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指明了方向。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要坚持教育创新,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二是加强教育同科技与经济、文化与社会的结合,为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优质的科技和文化知识做贡献。实现新世纪新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是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基础在教育。我们不仅要注重发挥自然科学技术的作用,也要积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作用,大力推进教育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紧密结合,面向和服务经济建设主战场,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做贡献,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做贡献。三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化社会。要大力提高教育为国家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服务的能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不断提高国民素质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当前,教育系统已经兴起了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我们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作为契机,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教育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上去,使我们真正在思想上不断提高,在各项工作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在解决前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方面不断取得新进展,努力开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创新的新局面。

二、今后高等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与主要举措

党的十六大以来,新一届教育部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认识十六大对高等教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对教育工作的战略研究和宏观思考,谋划发展,规划未来。在认真总结上一届教育部党组制定和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有力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把制定《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作为部党组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这一期行动计划的目的,是要围绕十六大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宏观思考和战略研究,明确奋斗目标,理清发展思路,规划好今后几年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下面,我主要介绍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一)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方针,突出两个重点,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个重点是,把发展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教育的发展始终是我国教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申之重的战略部署,全力把发展农村教育作为重中之重。首先要集中力量抓好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和发展工作,坚决打好“普九”攻坚战,提高农村九年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数亿农民及其子女的素质而进行不懈的努力。这是一个很艰巨的任务,也是我国教育的基础。同时,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加强农科教结合,不断增强农村教育的服务能力,努力为科教兴农服务,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为农业产业化服务,为城镇化发展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服务。

第二个重点是,继续加大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建设力度。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初见端倪,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从根本上说,未来的竞争,是高科技的竞争,是高层次人才的竞争。为了实现现代化,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必须有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有丝毫的含糊。我国高等学校不仅要担负起培养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重任,还要积极承担起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繁荣的重任,要成为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其国家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应用研究的生力军、高新科技产业化重要方面军的作用。从长远来看,建设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实际上是用比较小的投入,获取很高的收益和产出,这是当前必须做的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件事情。

四个方面的工作是:

第一,坚持以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高等教育所有问题的关键。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来解决高等教育工作面临的挑战和前进中的所有问题,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力促进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在加快发展的同时,要把提高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和督导,另一方面要抓好改革。同时要倡导科学的全面的质量观,要把“成人”与“成才”作为高等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第三,坚持深化改革,推进教育创新,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发展,这是近几年来的高等教育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改革和创新的主要目的是以人为本,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来促进发展。当前,要继续巩固和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成果,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制度创新、研究生培养的观念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各级各类高等教育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注重用信息化带动教学方法的现代化。要通过改革与创新,努力创造教职员工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环境,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努力形成高等教育战线朝气蓬勃、充满生机的发展局面。

第四,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在加快发展、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还要高度重视加强高等教育管理。要自觉地通过改进和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和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班子都要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严格要求,整顿和规范教学秩序,坚持“严师出高徒”;要深刻认识高等教育领域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坚决制止行业不正之风的蔓延,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专门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在强调突出重点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兼顾一般。抓重点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抓点带面。我们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要求,在努力做好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状态,继续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把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好,使各级各类教育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办学和布局结构,促进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方面,要坚持促进各类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要把握好发展的节奏。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总体上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相适应,与高校的办学条件相适应,与经费的投入水平相适应。据此,今后几年全国普通高校年招生规模的增幅,总体上要与经济增长速度同步,一般应以7%~8%为宜。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适度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积极促进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各类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争取到2010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到2700万人左右,其中研究生在学人数达到180万人左右,毛入学率达到23%左右。

另一方面,要大力调整、优化结构,力求教育事业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

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科学准确定位,构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各类高校都要合理定位、有效分工和相互合作,制定各自的发展战略规划、学科(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及校园建设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科技贡献和社会服务方式。研究型大学和教学型大学要准确定位。研究型大学和研究教学型大学只会是少数,大量普通本科院校应是以本科教学为主要方向。高等职业教育要以就业为培养目标,加强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坚持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主战场,培养大批量的实用型专门人才。

采取“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方针,积极推动继续教育规模快速发展,高质量的发展。在继续教育中同样有高职、本科和研究生层次,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教育、自学考试等都应该是以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为主,它们应该各自归位,回到继续教育中办好、办大。要尽快建立起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立交桥,要抓紧构建终生学习体系,创造条件,支持未就业的高职(高专)毕业生继续学习深造。

二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状况,大力调整学科专业结构,使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需要,按照“厚基础、宽口径、强素质、注重文理交叉”的原则,积极鼓励并优先发展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科学等高新技术类本科专业,优先发展适应加入WTO急需的金融、法律、贸易等类本科专业,扩大培养规模。在高职(高专)教育方面,教育部积极推动产学研教育教学模式,逐步建立了以就业为导向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专业调整机制。在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上,着重强调与科研紧密结合,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深入探索研究生教育的规律,推动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我国研究生教育尽快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是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统筹兼顾,综合平衡,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在高校设置审批上,结合西部大开发,创造条件向西部地区倾斜,具体考虑就是加大对西部地区高校的审批力度,将全国划分为中、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两个部分,高等学校的审批工作采取轮流交叉的办法,即一年集中审批设置西部地区的高等学校,一年集中审批设置中、东部地区的高等学校。向地市一级的城市倾斜,具体考虑就是要在学校布点上,主要在有条件、有需求但缺乏本专科学校的地级市和中心城市设置高等学校,积极鼓励经济发达或比较发达的地级市或中心城市政府举办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不鼓励在省会城市布点高等学校。

(三)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育信息化。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全面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力争用5年的时间建设1500门精品课程,并将其教案上网,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基于计算机信息技术运用的英语教学改革,进一步改革大学公共英语教学标准、手段和考试方法,提高大学生的英语综合运用能力;建设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国家级示范教学基地和基础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促进并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电子图书馆与教材建设以及实验设备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改革教学评估,建立5年一轮的普通高校教学评估制度;推动高等医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逐步理顺医学教育体制;大力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促进产学研结合,培养应用型技术人才;进一步规范专业设置管理,加强对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建设与发展的宏观指导;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实施访问教师计划,继续推进双语教学和聘请国外优秀教师来华讲授专业课程。

继续大力提高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到2007年,全国高校教师具有硕士和博士学位的人员应超过50%。继续推进教授上讲台,为鼓励教授讲授大学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每年将评选和表彰100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广泛吸引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逐步扩大外聘教师比例。实施“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支持高校骨干教师在重点学科领域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提高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完善高等学校吸引、遴选、培养和使用人才的有效机制,构建多层次的创新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在提高用人标准、严把高校教师“进口关”的同时,支持高校教师在职攻读学位,提高学位层次。

(四)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使研究生教育逐渐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深入探索研究生教育的规律,推动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使我国研究生教育尽快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研究生教育思想观念、教育体制和培养模式的创新,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改善培养条件。合理规范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年限,进—步扩大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种类和规模。遴选建设一批研究生创新中心,为研究生进行学术交流、开展科学实验、实践创新思想提供场所和条件。切实提高以创新能力为标志的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别是提高博士论文水平。通过评选优秀学位论文、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开设研究生暑期学校、建立博士生访学制度、资助优秀博士生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及境外短期学术研究、完善质量评估和信息保障体系等措施,促使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继续扩大高等学校博士后流动站的数量和规模。

(五)施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重,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双百方针”,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新世纪学术带头人和学术新人的扶持培养,继续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保证其整体科研水平在国内居领先地位,并在国际相关研究领域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组织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积极培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精品,奖励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基础研究成果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的应用研究成果。加强外文原版图书和期刊引进工作。重点建设一批人文社会科学实验室。扶植一批哲学社会科学名刊大刊。资助高校在境内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六)启动“中国大学科技创新工程”,增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为国家创新体系做出新的贡献。

坚持面向国际科技前沿、服务国家目标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高校的原始性创新能力和在关键领域解决国家重大科技问题的能力,发挥高等学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应用研究生力军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军的作用。加强重点科研基地的整合和重组,调整和改革现有重点实验室的结构和布局,新建一批重点实验室和军工科研基地,引导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国家实验室和交叉学科研究中心。加强科研条件平台和基础条件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信息平台和开放式研究平台,继续实施高校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制度,实现资源共享。加大对重大科技项目的培植和预研,取得一批重大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优势,加强自由探索和交叉学科研究,提高高校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力。

健全研究成果的转化机制,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依托高等学校积极建设技术转移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平台,继续实施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新建一批工程研究中心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构建和完善大学科技园孵化企业,汇聚和培养优秀人才、辐射产业的开放式平台。加强高新技术的综合和集成,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通过联合攻关等途径,着力解决关系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七)深化各项改革,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体制和机制创新。

一是深化各项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继续巩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成果,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实行省和地(市)政府共建高等学校、以地(市)政府管理为主的新形式,继续推进中央、省与地(市)三级办学,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逐步形成国家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新体制。

进一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建立规范性的学校章程制度。高校要逐步完善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管理的作用和校内学术机构在学术管理中的作用。特别要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环境中探索教授参与治校的有效机制,通过各种委员会、领导小组发挥教授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上的重要作用,在职务聘任、人才引进等学术水平评价方面听取专家、教授的意见,在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中,让教授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学校党委和行政要接受教授们的监督,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试行教授参与“治学、治教、治校”的新模式。

二是深化高等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建立与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育经费投入体制。

依法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财政制度,保证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确保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保证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的逐步增长。从2003年起,继续争取保持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事业费占本级财政支出比例每年递增一个百分点,地方政府也要比照中央的做法,提高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2005年前后实现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例4%的目标。从2006年起准备实施“GDP千分点工程”,即在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同比增长的前提下,其占GDP的比例每年净增一个千分点,用10年左右时间,到2015年达到5%左右。同期社会(非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比例,争取从目前的1.4%逐渐提高到2%左右。

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建立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出资和捐资教育的激励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和出资办学,推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通过实行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加大对乱收费的治理力度,实施公办学校收费听证制度。设立教育发展基金,扩大彩票收益用于支持教育的份额,调动社会支持教育的积极性。

继续稳步推进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国家资助体系。明确政府、学校和社会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责任。非义务教育的办学经费,按照成本分担原则由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共同分担。要健全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体系,在高等学校继续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落实以“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贴、减免费用”为主要内容的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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