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偿还与收回效率的计量经济学分析_国家助学贷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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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468(2008)04-0146-12

一、引言

学生贷款已经在世界上大约70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实施。在整个高等教育资助体系中,学生贷款是唯一的非无偿资助方式,因此其偿还和回收问题自然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

为准确描述和全面把握学生贷款的运行效率,本文分别从偿还和回收两方面来研究。前者考查学生贷款的还款条件对效率的影响程度;后者是在增加了还款拖欠和管理成本两个因素后,考查学生贷款的实际运行效率。

在学生贷款实施过程中,政府为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公平,通常在设计学生贷款的偿还条款时,对贷款学生提供多种形式的资助。例如,给予多种形式的利息或利率补贴,有一定的宽限期和较长的还款期限等。其中,利息或利率补贴的主要形式有:在校期间甚至宽限期免息;学生支付的还款利率低于市场贷款利率;按照名义利率(不考虑通货膨胀率)计息,使得学生还款时的实际利率为零。这样与一般性商业贷款相比,学生贷款使借款者能够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无需偿还所获贷款的全部本息,即贷款学生的最终还款现值将低于当初所借款额的现值。学生贷款的还款额与借款额两现值之差被学者称为“隐性补助”(Hidden Grant)。这两现值的比率称为“贷款偿还率”(Loan Repayment Ratio)。[1]可以用100%与偿还率的差表示隐性补助的大小,称为“暗贴率”。

另外,学生贷款不需要学生在贷款时提供商业贷款所需的抵押物的特点,为以后贷款的正常回收埋下了隐患,使得学生贷款拖欠现象的发生难以避免。在一些国家,由于不能有效地遏制还款拖欠,无法及时回收贷款发放的资金,最终导致了学生贷款方案的“流产”。为降低拖欠对学生贷款持续发展的不良影响,也有一些国家的政府为贷款提供担保或投入大量新资金,但这样做又大大降低了学生贷款资金全部回收的可能性,通过学生贷款分担高等教育成本,并成为一种“循环基金”[2]的政策目标变得难以实现。

除还款拖欠的损失外,学生贷款运作还需要管理成本。管理成本主要包括“教育贷款申请、发放、回收和追缴过程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消耗”[3]。在学生贷款运行中,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管理成本。我们将金融机构后期实际收回的贷款现值(毕业生应偿还全部贷款的现值扣除拖欠和管理成本所流失的金额)与最初贷款发放现值的比率称为贷款回收率(Loan Recovery Ratio)。[4]

我们将采用国内外许多学者用来衡量学生贷款偿还和回收效率的计量方法来研究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效率。除引言外,本文还包含以下部分:第2部分是对学生贷款偿还和回收效率研究的文献综述;第3部分是对具体计量方法的介绍;第4部分是对国家助学贷款新老政策中偿还和回收效率的计量和比较分析;第5部分是提高助学贷款实施效率的相关政策性建议。

二、学生贷款偿还和回收效率的文献综述

美国的约翰斯通教授最早对学生贷款的“隐性补助”作过研究,分别计算了美国、瑞典和联邦德国的学生贷款方案在不同贴现率情形下的“隐性补助”。他的研究表明,在借款数额相同的条件下,由于各国不同的偿还贷款方案和贴现率,贷款的隐性补助和偿还率都有较大的差别。例如,当贴现率为8%时,美国的偿还率为85.36%,瑞典的为51.41%,而联邦德国的暗贴率最高为70.31%,相应的偿还率最低只有29.69%。[5]

在上世纪90年代,以色列的齐德曼教授对19个国家的“隐性补助”进行了比较研究,他认为“影响隐性补助程度的主要因素是还款的实际利率和还款的期限”。各国学生贷款都存在程度不同的“隐性补助”,有的暗贴率较高,如委内瑞拉为93%;另一些则较低,像巴巴多斯为13%,贷款的偿还率几乎无法达到100%。[6]另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学生贷款偿还率并没有明显的差别,这说明学生贷款偿还率的高低与国家自身的经济基础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因此,偿还率主要是由各国的还款条件确定的,贷款利率低而还款期限长的贷款通常偿还率会低一些,相应的暗贴率就高一些。对这19个国家的贷款拖欠和管理成本作了估计后,齐德曼教授进一步计算了贷款的回收率。研究发现:各国学生贷款回收率离100%有更大的差距。有超过一半(10个国家)的学生贷款项目回收率小于30%,只有6个国家超过了50%。[7]

2003年,许多学者对亚洲五个国家和地区的情况也做了类似的研究:中国大陆以某所大学为例,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为79%,回收率为53%[8];韩国的教育与人力资源发展部(MOE&HRD)和政府公务员养老金公司(GEPC)的贷款偿还率分别为81%和55%,回收率分别为64%和40%[9];泰国学生贷款的偿还率相对较低,为21%,回收率更小,为8%;香港入学教育贷款的偿还率为81.4%,其回收率达71.4%。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和韩国相对较高的回收率并不值得自豪,而是一个警惕的信号[10];而泰国如此小的回收率是否能保持贷款的持续发展,则是值得怀疑的[11];香港研究则“表明香港的教育贷款已形成了一个良好的资金发放与回收体系,1%的贷款拖欠率亦表明香港已具备了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与金融网络体系”[12]。

2007年齐德曼教授和沈华合作考察了39个国家和地区的44个学生贷款方案。在这44个方案中,有亚洲14个、欧洲12个、非洲和美洲均为8个,澳洲有2个。我们对这些国家的学生贷款的偿还和回收效率做了最新的研究,计算结果显示39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偿还率为60.85%,平均暗贴率为39.15%,也就是说借款者只需偿还所借贷款的大约60%。我们发现人均收入高低与偿还率之间存在负相关性,即收入高的国家给予学生贷款的资助反而要少于贫穷国家。在考虑了利息资助、拖欠和管理成本等因素后,我们得到了7个学生贷款样本的回收率。这些样本中,运行最好的是日本第二类学生贷款方案。它的总体回收率达到了68.29%。其他贷款项目的回收率最多只有50%左右,牙买加、南非和马来西亚的回收率相对较低,分别只有19%、25%和29%。

三、本研究的计量方法

由于许多学者采用了不同的公式并且对各个变量的认同不一,其研究结果相互缺乏可比性。为了弥补这个不足,也便于比较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与其他国家学生贷款的实施效率,我们统一采用2007年的研究方法和计算公式。

(一)学生贷款偿还率计量公式

学生贷款的运行过程是,在大学期间每年从金融机构或政府借到一定数额的贷款,毕业后按合同的约定分若干次还清贷款。学生贷款的资金流量可以用现金流量折现分析的方法进行考察。于是,我们可以按以下公式来计算学生贷款的偿还率和暗贴率:

i=在借款期间的初始利率;I=还款期间的利率;

g=宽限期;N=还款期限;n=还款年份;

r=贷款期间的机会成本;

L=发放贷款的年限;l=发放贷款的年份。

(二)学生贷款回收率计算公式

在考虑学生贷款还款拖欠和管理成本后,可以用学生贷款的回收率来体现学生贷款方案的回收效益。贷款回收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三)学生贷款相对效率指数计算公式

为进一步分析学生贷款实施效率,我们将前面得到的贷款回收率和偿还率相比,得到的比值称为相对效率指数(Relative Efficiency Index,REI):

(5)

如果拖欠减少和管理成本得到有效控制,那么贷款回收率会提高,相应的其与偿还率之间的差距会减少,相对效率指数就会变大(越来越接近于1)。因此,相对效率指数越大,表明学生贷款项目的总体运行效率越高。

四、国家助学贷款偿还和回收效率研究

现在我们对国家助学贷款在新老政策① 还款条件下的偿还率、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进行计算,分析不同时期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效率。

(一)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率计量及新老政策比较

很多国家的学生贷款方案得到了政府的资助,使得贷款偿还率很难达到100%,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也不例外。主要表现为:在贷款期间学生获得了利息补贴,老政策是在整个八年的贷款期限内政府贴息50%,学生只需偿还本金和剩余的50%利息;而新政策是在校四年利息全免,还款期限延长为六年,并且包含最长可达两年的宽限期。我们首先计算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

为计算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率,我们作以下假设:

(1)大学四年制本科生每年可从银行获得相等的贷款额,最高为6,000元。(2)在毕业后四年(对老政策而言)或六年内(对新政策而言),还清所有贷款额,并且每年的还款数额相等;老政策没有宽限期,新政策选定一年的宽限期。(3)“老政策”的贷款年利率为6.21%,学生在整个贷款期间所支付的实际利率为3.105%;按“新政策”,学生贷款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但毕业后还款的年利率为5.88%。所有利息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按单利计算。(4)将世界银行公布的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作为通货膨胀率,为6.7%。(5)选取以接受第一笔贷款的时间点为计算点,进行折现处理。

根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2002年我国银行的年贷款真实利率为5.6%[13],在以后的几年内有轻微的上下波动。为能更准确地反映出我国学生的还款现值真实情况,也为了能与前面的国际经验作更好的比较,我们将分别取5.6%、6%、8%和10%四种不同的贴现率,来计算出在不同贴现率条件下,国家助学贷款项目相应的偿还率和暗贴率。

通过计算,可发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偿还率都没有达到100%,说明毕业生并未偿还当初所获贷款的全部价值。在5.6%的贴现率水平下,国家助学贷款“老政策”的暗贴率为32.12%,贷款的偿还率为67.88%。而新政策的暗贴率为34.65%,贷款的偿还率为65.35%。可见,在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政府给予的隐性补助增加了2.53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新政策中政府给予的隐性补贴多于老政策。在所有的贴现率情况下,新政策的暗贴率均大于老政策,由此说明新的还款方式对毕业生更加有利,而对政府而言相应的财政投入会更多。这表明,2004年的改革方案体现了政府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更多的资助。

从表1可知,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和暗贴率与贴现率有很大的相关性。对新政策来说,当贴现率从5.6%上升到10%时,暗贴率就从34.65%增加到了47.57%,相应的偿还率则从65.35%下降为54.43%。这表明,贴现率取值越大,暗贴率就会越高,也意味着政府所需投入的隐性补助将越多;反之,贴现率取值越小,暗贴率越低,政府给予学生贷款的隐性补助也将越少,而学生所需偿还的贷款价值将越多。

同世界整体平均水平相比,39个国家和地区的平均偿还率为60.85%,偿还率的中位数为64.63%,老政策比世界平均水平高7.03%,新政策的偿还率则恰好与世界中位数值相同,比均值多3.78个百分点;从地域划分来看,亚洲的平均偿还率为65.28%,偿还率的中位数为69.74%,因此我国新政策的偿还率略低于亚洲的平均水平,而老政策要比亚洲的均值高;按收入等级划分,中等以下收入国家学生贷款的平均偿还率为53.84%,偿还率的中位数为56.09%,而在世界银行按收入分类中,我国属于中等以下收入国家,于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呈现偏高的势头,老政策比同等收入国家的均值高了14.04%,新政策也多8.79%。

通过以上的比较,表明我国政府给予国家助学贷款的“隐性补助”并不高,说明政府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尚不够;另一方面,表明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方案更多地有利于政府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回贷款。

(二)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计量

1.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老政策条件下

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是贷款回收的“纯回收率”,但对于学生贷款来说,不可避免存在还款拖欠的现象。还款拖欠现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借贷者由于经济等原因,暂时无能力偿还贷款;另一类是借款者有偿还能力,但却恶意违约并逃避还款。我们将这两种情形都视为还款拖欠。

为考察政府或贷款机构在运作过程中的真实“回收”状况,我们先在不计管理成本的情况下,通过计量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来衡量由于还款拖欠给政府的贷款资助所造成的流失。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工商银行的联合统计,1999年试点的8个城市234所高校中,国家助学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为12.88%;国家助学贷款人数违约率为28.25%,金额违约率为19.75%,人均违约金额3,910.46元。[14]我们用这三组不同的数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拖欠率,计算每种情形下的贷款回收率。

图1表明,不同的拖欠率对学生贷款的回收率有很大的影响。当以不良贷款率作为拖欠率时,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为59.14%。世界许多国家是按人数违约率作为拖欠率进行统计的,若按此计算,那我国的回收率只有48.70%,即有超过一半以上的贷款金额无法收回。为维持国家助学贷款的正常运行,政府需投入大量新的资金。

图1 老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的拖欠率和回收率(%)

除了还款拖欠会对贷款回收造成政府资金流失的损失外,学生贷款运行还存在较高的管理成本,因此在研究上述问题时有必要将管理成本纳入考虑的范围。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对流动学生的有效追踪,学生贷款的管理成本通常难以估算。英国的伍德霍尔对拉丁美洲国家进行研究后认为,管理一项贷款的总成本约占贷款数额的12~23%[15]。齐德曼教授认为,“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每年的管理成本是当年还款余额的2%。按此折算,意味着管理的总体成本大约占整个贷款数额的10%左右,这是对贷款方案最保守的估计”[16]。他认为许多发展中国家学生贷款的管理成本为当年还款余额的1%或2%左右[17]。

由于国家助学贷款运行中管理成本没有精确的统计数据,我们采用国际上常用的估算方法,即假定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成本率是1%或2%。现在我们可以估算一下老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见表3)。

表3 老政策下不同管理成本的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

注:贴现率为5.6%。

根据表3,管理成本对贷款的回收有明显的影响。管理成本越高,贷款的回收率会越低,政府投入贷款的资金损失会越大。当不考虑拖欠和管理成本时,回收率就是偿还率,相对效率指数为1,达到最大;在只考虑拖欠即不计管理成本时,若以不良贷款率12.88%作为拖欠率,回收率为59.14%,比偿还率低了8.74个百分点,相对效率指数也从1下降为0.87;若再计1%或2%的管理成本时,回收率分别为55.67%和52.21%,相对效率指数分别降为0.82和0.77。如果以人数违约率28.25%作为拖欠率,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会进一步降低。由此可见,拖欠率和管理成本的高低,在影响贷款回收率的同时,也对相对效率指数的变化起着决定作用。

当拖欠情况发生少且管理成本低时,相对效率指数会较接近于1,表明贷款的运行效率较高,贷款回收的总体效益较好;但随着拖欠(不良贷款或违约人数)和管理成本的增加,相对效率指数会减小。贷款运行的效率会降低。因此,相对效率指数能较好地反映贷款运作的整体效率。由于所有的情形下的相对效率指数都大于0.6,总体上表明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还是高效率的。

我们将国家助学贷款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学生贷款作个对比。在只考虑拖欠时,国际上26个样本的平均回收率为49.15%,若再计及1~2%的管理成本,则平均回收率为38.80%。而即使在管理成本和拖欠率最高时,国家助学贷款仍然有41.77%的回收率,因此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也呈现较高的势头。这表明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政策比较有效地保证了贷款的回收,贷款资金流失的比例并不大。

2.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的估计:新政策条件下

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新政策出台。由于新政策条件下的借贷者还没有进入还款期,因此我们在新政策与老政策有相同拖欠率和管理成本的假设下,对新政策的贷款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作一个预测。

图2 新政策下不同管理成本的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

新政策条件下,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为64.63%;在12.88%拖欠率的状况下,当不计管理成本时,回收率为56.31%,比偿还率低了8.32个百分点,相对效率指数也下降为0.87;当管理成本分别为1%和2%时,回收率分别为52%和47.69%,相对效率指数分别为0.80和0.74。当以人数违约率28.25%作为拖欠率来计算时,在最高2%管理成本的假设下,回收率为37.76%,相对效率指数为0.58。因此新政策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整体运行效率比老政策下的要低一些。下面,我们就此做进一步的比较分析。

3.新老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效率比较

新政策对还款期限和利率都作了调整,无疑将影响贷款的偿还和回收。以下分别就新老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进行比较。

表4 国家助学贷款新老政策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

首先,比较偿还率。老政策下为67.88%而新政策下为64.63%,两者相差3.25个百分点。从毕业生的角度来看,新政策中宽限期的设置和还款期限的延长,给予经济困难学生更多的隐性补助,学生需要偿还的贷款现值相对减少。

其次,对新老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作比较。在拖欠率和管理成本相同的条件下,老政策下的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比新政策下的大。例如,当拖欠率和管理成本分别取28.25%和2%时。新老政策下的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分别为37.76%和41.77%,两者有4.01个百分点的差异。这表明老政策更有利于学生贷款的回收,对银行金融机构更有利,而新政策则更有利于学生获得“隐性资助”。总体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并不大,都没有超过5个百分点。

最后,比较新老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对效率指数。当只考虑拖欠率而不计管理成本时,新老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对效率指数是相等的,新老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具有相同的运行效率。可见学生贷款的运作效率并不能单单用回收率的高低来说明。这是由于回收率受到偿还率高低的影响,而偿还率由贷款的还款条件所确定。因此,可用相对效率指数的高低去真实反映学生贷款的运行效率。在管理成本为1%时,新老政策下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对效率指数都相差0.02;而管理成本提高到2%后,随着拖欠率变高,两者的差距也扩大到0.04。拖欠率和管理成本的高低对相对效率指数起着主要作用。

总体而言,老政策的偿还率和回收率全部都大于新政策,相对效率指数也是老政策大于新政策。因此,从政府和金融机构看,老政策的运行效率较高;然而,学生获得的“隐性资助”也更少。

五、政策性建议

通过以上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的研究,我们发现影响偿还率的是还款利率、还款期限和通货膨胀率,影响回收率的主要是还款拖欠和管理成本。我们从这些因素出发,提出相应的政策性建议:

(一)适当减低或固定还款利率

从世界各国的学生贷款发展看,国外学生贷款项目和我国的国家助学贷款偿还率都没有达到100%,表明各国政府对学生贷款均给予一定的隐性补助。主要体现在多种形式的利率优惠或补贴。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学生贷款相比,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偏低,表明我国政府对国家助学贷款并未给予较多的补贴。我国学生贷款的利率与银行其他消费者贷款的同期贷款利率相同,并且随着银行贷款利率连续不断的上涨而上涨,必然加重毕业生还款的负担。因此政府可以通过适当降低还款利率或者选择固定利率的方式,给予借贷者更多的隐性补助,使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偿还率有所下降,以此减轻经济困难学生的还款压力,增加来自低收入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学生参与高等教育的机会。

(二)进一步延长还款期限

影响偿还率高低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还款期限。虽然新政策延长到了六年,可是与世界多数国家相比较,还是很短的。在我们收集的国际上按“传统抵押型”方式偿还的39个学生贷款项目中,还款期限超过十年的有26个,占全部项目的2/3。为降低助学贷款的偿还率,进一步延长还款期限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借鉴世界别国的经验,将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放宽到十年是可行的。

(三)有效预防还款拖欠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和相对效率指数要比世界学生贷款的平均水平高,表明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状况良好。为预防还款违约和拖欠,政府、高校和银行都倾注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对有效降低拖欠率起到了明显作用。高校应积极增强对学生信用知识的教育和宣传;银行应主动与借款者联系,提前告知还款信息;政府也应加大对违约防范的机制建设,将助学贷款者纳入征信系统。这样如果各方采取的违约预警措施更到位,就能更有效地提高还款效率。

(四)全面降低管理成本

降低学生贷款的管理成本,是提高贷款效率的主要方法。目前我国采用开发银行投入贷款本金发放、商业银行参与具体操作、高校负责回收的模式,特别是2008年开始建立各县的资助中心,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这些运行模式对解决贷款发放有一定的成效,但是能否降低贷款的总体管理成本,却是值得重视的问题。世界学生贷款的经验是“依靠商业银行或税收部门运行的学生贷款的管理成本会相对低一些”[18]。因此,借助于没有金融贷款运作经验的高校资助中心和新设立的县资助中心,虽然由于参与学生贷款机构的增加有利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分担,但同时会增加管理成本。所以,需要协调好降低还款拖欠和减少管理成本之间的关系,唯有如此才能保证国家助学贷款体系整体的高效运转。

收稿日期:2008-03-18

注释:

① 2004年6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作为我们划分政策的界限,2004年6月以前出台的政策简称为“老政策”,2004年6月以后出台的政策简称为“新政策”。

② 这里的偿还率和表1中结果略有不同,在于两者所取的真实利率和还款利率不同。在此以后的研究中我们均采用最新的64.63%作为偿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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