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平台如何与法制节目融合研究论文_吕新新

新媒体平台如何与法制节目融合研究论文_吕新新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530000)

摘要: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社会的不断发展,如今的媒体也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传统法制节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权威性,在新媒体时代下,如何将较为严谨的法制节目与新媒体平台融合起来是法制宣传的一个重要课题,将二者有机的融合起来,能够起到相互促进的作用,加快新媒体平台的发展速度,强化民众的法制意识。

关键词:新媒体平台;法制节目;融合研究

一、新媒体的传播形式

新媒体在人们的眼中是近些年来发展出来的新兴的传播手段,近些年来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现今存在的多媒体平台在形式上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这些多媒体平台都是由网上进行管理和信息交流、传播的模式,所以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新媒体:新媒体是在电脑技术和网络平台支持下诞生的一种网络平台模式,通过多种网络技术支持将信息传递给每个网上用户的一个途径,为用户提供各种形式的新信息与新思想。

我们在过去熟知的法制节目有很多,例如《道德与法治》、《今日看法》等等,这些法制节目传达给我们的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应用。随着手机等智能电子设备和众多的智能应用不断的流传开来,相对较为传统的电视节目的关注度逐渐下降,人们更愿意使用手机或电脑在网上进行知识的接受和传递,渐渐忽略了传统媒体的传播价值。法律知识类节目相对于娱乐节目、新闻类节目来说缺乏一些趣味性,在互联网盛行的这个时代处于弱势。为了改变法制节目的现状,在这种新形势下想要做到将法律知识传播到人们之中就需要将法制节目与新媒体平台融合在一起,建立一种新的法制节目形式,提升法制节目的传播力。

媒体融合的类型

1、什么是媒体融合

所谓媒体融合,就是将多种媒体聚集在一起,逐渐形成一体化、多功能的一种模式。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媒体融合的层面也逐渐加深,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将二者的价值都大大提升,将本来处于对立面的两个媒体融合起来,形成新的媒体形式。

媒体融合的类型

现在,媒体融合不断的趋于完善,从产业链的方面来看,主要能分为以下几个媒体融合类型:内容生产的融合、传播途径的融合、终端设备的融合。这几方面的媒体融合在实现媒体的快速发展上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本文中笔者就从这几个方面的融合将如何把新媒体平台与法制节目融合在一起做出一定的分析。

新媒体平台与法制节目的融合途径

由于现代化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信息的传递上有越来越高的要求,传统的法制节目有以下几个特点:

节目形式较为古板、内容枯燥、缺少可读性。

传播途径受限、有一定的局限性。

不便于随时观看,缺少灵动性。

由于这几方面因素的影响,法制节目往往比较落后于其他类节目的收看率,下面笔者从几个融合的方面做出一定的探讨。

(一)生产阶段:增强线上互动,强化节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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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类节目想要得到较大的提升就需要对其内容进行革新和定位。过去的法制节目形式较为单一,长期收看可能导致人们的厌倦,新形势下的法制节目应该与新媒体平台相互连接,通过与观众之间的互动和联系,了解观众想要获取的法律知识和关注点,从这一角度出发将法制节目的内容进行大幅度的调整,使得法制节目更受到欢迎,增加法制节目的受众年龄范围,使青少年的法律知识水平得到增强。

法制节目在与新媒体平台上的融合上,法制节目可创建微信平台、微博平台和网站听取观众的意见,对观众的反馈做出一定的分析和探讨,提升观众对节目的好感度。法制节目及时掌握观众的思维角度,了解观众的想法是做好节目的第一要素,从这一层面的节目调整出发,更有利于法制节目与观众之间的距离缩小,增加法制节目的发展速度。

传播阶段:拓宽传播途径

法制节目在新兴的电子科技时代要想要得到一定的关注度就要考虑其传播途径。现在的科技发展迅速,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接受信息的方法越来越多,二法制节目就要深入这些传播途径将想要传达给观众的信息通过多方面的宣传、播放等方式传递出去,在拓宽传播途径上,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应成立一个法治节目的专属网站。从现今的节目发展来看。基本上每个电视台都有属于自己的官方网站,但法制类节目在一定程度上较为欠缺,作为法制类节目的网站不常见,只有影响力较大的法制节目有单独的网站。其次,通过使用微信、微博增强法制类节目的宣传,增加人们对法制节目的了解。微信和微博的信息一定要及时更新,做到提前预告节目信息、及时推送节目内容、往期节目随时观看的效果,使得法制节目在人们的生活中较为活跃,增加人们的关注度。在做好这两个方面的宣传后,法制节目可以考虑研发出属于自己的软件,让关注法制节目的观众注册及使用,增大法制节目在人们生活中的出现频率,使得法制节目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接受阶段:增加观众的好感度

近些年来手机软件的不断升级和开发改变了人们的信息获取方式,大批的年轻人更愿意选择在移动终端接受信息,随时随地获取信息。在节目的收看率上,网络受看率也在逐渐提升,人们更趋于选择在手机、iPad上收看节目而非在家中定时定点的收看电视节目。这类移动终端能够受到现代人的喜爱,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较为方便的传播途径。手机、iPad等接收终端在功能上丝毫不逊色于电视的功能,而且还方便携带,能够随时观看和暂停。法制节目应注意将这一方面的问题得到解决,从而使收看率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提升。

结束语:

科技的不断进步使得现代的媒体时代发展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人们在生活中对法制节目的看法也应该摒弃传统的、古板的印象,将法制节目作为一种专业性的知识提升类节目进行收看和了解。由于"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对于电视媒体的冲击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常巨大的,它使得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都产生了变化。相对于其他行业,将互联网与传统运行模式相互融合的困难相对较小,但对于电视节目而言则是一次全新的革命,需要将传统的方式大幅度的进行变化和提升。"互联网+"时代,电视行业受到的极大冲击力应该在正方向促进电视产业的发展和运行,加强节目的可看性。对于法制节目来说,这种挑战无疑是非常之大的,需要法制节目不断的实行新的发展模式,紧跟时代脚步将人们所关注的、人们所希望了解的法制知识充分传播到社会中,成为新型的电视节目形式,并为未来发展作出计划,突出观众实际需求,营造更为良好的收看环境,达到提升国民素质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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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杨诗哲,田惠风,程文浩.电视问政:现状、问题与未来深化[J]. 长江论坛. 2014(06)

[3] 徐欢. 基于公共政策参与新途径下的“微博问政”研究[J].才智. 2014(33)

论文作者:吕新新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研究》2018年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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