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创新体系研究评介及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启示论文,体系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s,NIS)这一概念由FREEMAN[1]于1987年首次提出。他认为,历史上技术领先国家从英国到德国、美国再到日本,这种追赶和超越是一种国家创新系统演变的结果。自此,NIS理念得到了众多学者的支持,如BALZAT等[2]指出,NIS思想是建立在组织内部互动以及组织和机构之间互动的基础上的,该思想拓展了有关创新活动的研究思路,跳出了微观产品和工艺创新的研究范围,从更广泛的企业、公共部门以及学习过程、激励机制等影响创新的因素之间互动关系的角度开展研究。本文试图从NIS的定义出发,归纳出国外有关NIS的研究视角和所取得的成就,并在此基础上从内部系统化和外部纵向一体化2个维度提出我国NIS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1 NIS的定义和创新体系研究回顾
1.1 NIS的定义
根据FREEMAN[1]的观点,NIS是在国家内部系统组织及其子系统间的相互作用下,在公、私领域内形成的一种机构网络,其活动目标是启发、引进、改造和扩散新的技术。在此基础上,LUNDVALL[3]进一步指出,创新体系是由生产、扩散和使用新的、经济上有用的知识的主体之间相互联系作用构成的复合体,因此,NIS即为整个国家内部相关要素和关系构成的系统。在此之后,关于NIS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有:①NELSON[4]从行业角色的角度出发,认为NIS是一系列通过相互作用影响整个国家企业创新绩效的机制或机构的总和;②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5]认为,NIS由参加新技术发展和扩散的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组成,是一个为创造、储备,以及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而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③BALZAT等[2]提出,NIS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子系统,由各种在开展创新活动过程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组织和机构组成;④郑小平等[6]认为,NIS是对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创新体系进行专业化再造的过程。
尽管至今为止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NIS定义,但是随着NIS研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界限越来越明确:①NIS以国家作为研究层面,即从宏观的角度探讨创新问题,而非从行业中观或企业微观的角度出发。②熊彼特[7]的创新理论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NIS也仍以技术创新和知识创造与生产作为主导,因此,与熊彼特的创新思想一脉相承。③NIS中的“体系”不仅体现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思想,以及突出影响创新过程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作用的关系,更体现了创新过程中宏观与微观层面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影响关系,即宏观结构为微观动态提供了条件,反之,微观过程则形成新的宏观结构[8]。
1.2 创新体系研究文献回顾
创新体系研究是一个较为庞大的系统,NIS只是该系统的一个分支。除了NIS,创新体系研究还包括生命周期理论、技术体系、区域创新体系、部门创新体系、网络价值或生态体系以及产业集群等。为了进一步明确NIS的研究视角及其在整个创新体系研究系统中的地位,本文列出NIS以及其他研究分支的主要代表人物和观点,以便进行比较,见表1。
上述理论均以创新体系为研究重点,彼此间存在重叠和相互链接的关系。几乎所有的理论都强调创新体系的动态性,将创新视为一个集体作用的过程,提出创新并非单一要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要素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这些研究分支有着共同的理论渊源,即熊彼特[7]的创新经济学理论。区域创新体系和部门创新体系则更是NIS的延伸。
经比较发现这些研究分支与NIS间又存在明显的区别;①研究视角和范围不同。NIS从国家层面出发,即站在宏观的视角探讨国家内部各要素对创新的影响,而其他理论均从中观即行业或区域的视角出发,审视某行业或区域内各要素对创新水平和绩效的影响,如区域创新体系的范围受地区的限制。②研究内容和侧重点不同。NIS偏重非企业组织和制度对创新的作用和影响,为国家制定政策服务,而其他研究分支均把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其他组织之间的互动性视为主要要素,为产业和区域政策制度及企业实践服务。
2 NIS研究综述
最初,NIS只是用来揭示工业化国家创新过程的机构及主要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由此,早期有关NIS的研究并没有正式的结构和固定的对象[2]。由于NIS观点鲜明、视角新颖,加上近年来在创新模式和创新要素方面取得的重大研究成果,以及其对国家经济发展能有很好的诠释,使其迅速成为一种系统研究方法。根据相关文献,有关NIS的研究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
2.1 NIS特征横向比较研究
早期的NIS研究主要集中在美、英、法等富裕国家和极少数新兴工业化国家,主要是从历史、政治和文化背景角度考察国家特有的创新模式,目的在于揭示创新过程和创新要素。在此基础上,有学者开始对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创新体系进行横向比较,揭示各国创新模式的相似之处和区别。PORTER[10]考虑到各国在实践和历史等方面的差异,对各国国家创新系统的优势和劣势进行了实证分析。尽管PORTER没有采用创新体系概念,而是从国家竞争优势和劣势的角度着手,但两者仍存在较大的相似性。
SOO等[11]从政府政策和创新路径角度对韩国和法国2个国家的NIS进行了对比研究后认为:①在全球化压力下这2个国家的NIS都高度重视国家、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和协调,国家内部机构变革和公司重组也与政府政策保持互动,且高科技产业发展和投资直接受政府政策和基金项目的指导;②尽管这2个国家的NIS都基于相似的机构安排,但政府政策范围、方法和侧重点不同,导致两者的创新路径完全不同:韩国政府强调通信部门的发展,而法国政府则力推生物技术的发展。他们还进一步指出,观察和研究不同国家之间协调机制过程和结果的差异将成为NIS研究的一项核心内容。DREJER[12]比较分析了OCED四大成员国德、英、日、美的NIS结构及其内部产业依赖性问题,指出各国机构因素影响其产业发展以及产业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他认为,英国、日本和美国同时存在2类相对独立的产业集群,即化工产业和通信电子产业;德国则只以化工行业为主,通信电子行业发展较弱。此外,在英国、日本和美国之间由于创新体系的差异,产业依赖方式也存在明显的区别。WEST[13]从投资流动性、资本分配和风险管理、基础研究布局以及专业劳动力市场等多方面对比分析了美国、日本和新加坡3个国家的NIS,指出技术、机构和组织三大要素缺一不可,并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NIS建设提出了7项建议。
2.2 NIS绩效比较模型研究
由于NIS的早期研究基本上以某一具体国家作为研究对象,描述其创新结构和发展,缺少统一的方法和创新指标,因此,学者们纷纷尝试探索各种分析模型来比较不同国家或情境下创新绩效的差异。例如,LIU等[14]提出了NIS描述性模型用来分析NIS的构成和绩效。该模型从研究、生产、使用、联系和教育5个方面分析比较NIS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绩效,突出计划经济阶段与市场经济阶段国家在创新系统制度、组织和绩效等方面存在的差异[15]。为比较不同国家创新体系的绩效差异,NASIEROWSKI等[16]采用结构方程从投入、产出和中间变量等多方面确定国家的创新能力,并通过聚类分析将国家分为技术领先国家和基于技术引进而取得技术进步的新兴国家[15],其本质就是对各国NIS绩效的衡量和比较。FURMAN等[17]则提出了国家创新能力概念(national innovation capacity,NIC)。该概念代表一个国家创新技术开发和产品商业化的能力,它与国家创新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的创新环境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强度相关。他们就基础设施、集群条件和联系强度各方面选取了一系列变量进行测量,以l7个工业化国家为调查对象,通过建立NIC回归方程模型进行绩效实证研究。在此基础上,PORTER等[18]借鉴NIC的概念和方法,对75个国家的NIC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结果对创新能力进行排序。由于NIS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要素的复杂体系,增加了其绩效衡量的难度。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有必要建立适合我国NIS实践的绩效衡量模型,这样不仅可以规范我国NIS的结构和构成,还可以与其他国家的NIS绩效进行横向比较,并在NIS建设实践中随时关注我国NIS的运行状况及其不足之处,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由此,可借鉴NASIEROWSKI等[19]的研究,开发一个测定NIS组成和绩效的数据包分析模型,也就是进一步将指标细化量化,形成一个完整的测量体系。在实践领域,由于尚未形成一个可行的考核指标体系或模型,目前国内的NIS组成和绩效考核仍停留在较粗略、定性的层面。
2.3 创新体系纵向比较研究
除了对不同国家之间横向比较,目前有关NIS的另一个重要研究视角就是将NIS与区域创新体系、部门创新体系等新概念进行纵向比较。NIS与这些概念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CHATURVEDI[20]以印度生物制药行业的迅速发展为例,从政策制度的视角分析指出NIS和部门创新体系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国家在制定创新政策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部门创新的要求。同时,生物制药部门创新政策的各种要素和机构必须与国家创新政策保持一致。两者之间缺少合作将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损失。FROMHOLD[21]从NIS、区域创新体系和国际创新体系的定义出发,揭示三者在研究范围上的重叠之处,指出三者不可能独立发挥作用,而是彼此依赖形成一个系统共同作用,并由此提出超国家创新体系(SNNI)的理想模型。
2.4 非工业发达国家NIS研究
近年来,除了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中国、拉丁美洲等非工业发达国家的NIS也逐渐受到关注。与发达国家NIS的研究相比,有关非工业发达国家NIS的研究特别强调不同国家之间系统的差异性,尤其是所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不同特征,因此,其更突出NIS方法的基本假设和各国家特有的创新结构。这部分研究不仅关注非工业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相应的创新系统机制,还讨论了NIS方法的适用性[15]。此外,这些研究还强调工业发达国家的NIS经验对非工业发达国家的启示,提倡非工业发达国家在NIS建设实践中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如赵树宽等[22]在比较了美国、日本、韩国和印度四大典型NIS的基础上,对我国NIS建设提出了建议和对策;RADOSEVIC[23]在研究东欧前社会主义国家创新组织变迁的过程中指出,这些国家快速追赶和成长直接受益于创新系统的兴起,但NIS在这些国家并未成形,因此,无法判断NIS方法是否适合描述这些国家的技术变化。VIOTTI[24]以巴西和韩国为例研究技术落后国家创新的特征,得出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过程与发达国家截然不同,因此,NIS方法不适合分析技术落后国家及其创新过程,而主张用国家学习系统代替NIS。类似地,ALCORTA等[25]以拉丁美洲非工业发达国家为对象,研究这些国家创新成功的根源,发现其过程和规律性与发达国家存在相似之处,因此,对NIS方法在非工业发达国家的应用持支持态度。由于非工业发达国家NIS实践至今没有取得显著的成绩,因此,很少有研究直接探讨非工业发达国家NIS实践特点和绩效,而更强调这些国家今后NIS建设的对策。
综上所述,不同工业发达国家创新体系的结构特点、产业选择和绩效差异等的比较研究仍是目前NIS领域的研究热门。与此同时,有关NIS研究正朝着2个方向延伸,即纵向延伸和向非工业发达国家延伸。
3 对建设中国特色的NIS的建议与对策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N1S理论研究和实践建设方面起步较晚,尽管近年来已经做了不少尝试,也成为非工业发达国家NIS研究的一个重要对象,但不可否认,我国NIS建设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仍非常明显,且亟待改进和完善。考虑到我国特有的国情和社会经济发展背景,并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成功模式,只能在借鉴经验的基础上,吸收其精华并结合我国具体实践,建立自身独特的NIS。本文主要从2个方面探讨我国NIS的建设:①NIS内部的系统性及系统成员分工合作问题;②在加大部门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集群等各层级创新体系构建力度的基础上,与NIS形成一个纵向链接的多层次互动创新系统。
3.1 明确NIS组成部门的职责和定位,实现内部系统化
NIS特征横向比较显示,尽管每个国家在NIS建设方面都体现出不同的特征,取得不同程度的成效,但成功的NIS表现出某些共性,最突出的是将NIS构建成一个内部分工有序紧密合作的有机系统。众多研究者指出,NIS并不是政策或制度的简单叠加,并非意味着政策和制度制定得越多效果就越好[13],而应该是一个内部紧密相连的系统。NIS的本质是将国家、各种机构和企业等联合形成网络系统,推动创新能力和绩效的提升。WEST[13]将NIS比喻为一只鸟,只有各个部位的密切合作才能得以飞翔,任何一个部位的缺失都将严重影响系统效力。一个成功的NIS应具备以下2个基本条件:①系统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大的实力并且充满活力;②系统组成部分之间发生着广泛而建设性的相互作用。创新主体间密切有效的联系与合作能够使创新资源在主体间高效流动,有利于降低创新风险,减少创新成本,加快创新速度,提高创新效益,从而提高国家创新系统的整体效率[26]。由此,在构建NIS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其构成要素以及每个要素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构成要素的系统作用。
中国科学院借鉴国外对NIS研究的成果和实际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了关于中国NIS的概念,即“NIS是由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及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主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以大型企业集团和高技术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包括国立科研机构、地方科研机构和非营利科研机构)以及高等院校等;广义的NIS还包括政府部门、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起支撑作用的基础设施等”。根据该定义,我国的NIS强调的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并举,而没有将重点放在NIS的系统性及内部合理协调和分工问题上,尤其是没有突出政府的核心作用。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突显政府政策的核心作用 早在1962年,ARROW[27]就指出,完全竞争市场中的竞争体系并不能保证创造发明获得足够的资源。也就是说,由于创造发明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市场内部机制分配用于创造发明的资源远少于其需求。对此,ARROW认为,“需要政府或其他非营利性机构为研究和发明提供资助”。发达国家的实践显示,成功的NIS都为企业在研究和发明方面的投资不足时提供了相应的补充机制。如美国等国家为大学等研究机构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础性研究。FURMAN等[17]对17个工业化国家的创新结果及相关因素的调查研究发现,政府政策对教育和研究的支持和投入起着关键的作用,如增加1%的教育投入能提高11%的创新产出。教育部门研发绩效越高的国家,专利生产力也越高,尤其是近年来在创新能力方面快速发展的日本、德国、瑞士和芬兰等国家,均实施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科技工程类人力资本的投资。
具体而言,政府在我国NIS建设中的作用应包括:①制定科学而先进的创新政策,引领创新方向。我国政府干预市场宜采取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2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将一成不变的指令性的监管变为积极的引导,通过完善市场的基础设施和体制建设来促进创新的发展[28]。同时,应根据市场变化和当前技术动态,以及中国实际情况,制定重点产业和创新发展战略,提高核心行业和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并带动其他行业和领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②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基础研究投入对国家创新产出和整体发展的作用非常显著。一方面,加大对基础研究、战略性研究项目和教育的投入;另一方面对增加研究开发投入或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的企业以及产学研合作等给予税收优惠。此外,改变现行的由创新项目承担单位提供配套资金的做法,改为政府对企业的创新项目给予补贴[28]。③加强产学研之间的联系。借鉴日本和韩国的经验,将大型科研项目由“产学官”联合开发,突显“产、官、学的密切联合”及“政府的强干预”特色。此外,参照澳大利亚政府的“合作研究中心”做法,将政府、企业和大学等创新主体有机联系起来,以提高技术创新的能力。我国应发挥政府的协调组织功能,推动产学研结合,建立富有我国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如企业委托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进行科技开发,或高校和研究机构与企业共建科技创新中心等。在此过程中,政府承担着重要的协调管理工作,可扫除合作和网络协作中的障碍,促进大学、研究机构和企业间的高效合作。④在各政府机构之间进行统筹协调,更好地为创新能力提升服务。要按照技术创新的客观规律,形成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过程链的服务和支持体系,包括孵化器、公共研发平台、风险投资、围绕创新形成的产业链、产权交易、市场中介、法律服务和物流平台等。⑤加强创新风险管理:一是对于国家重点产业,应调动潜在资源,积极为创新行业承担风险;二是为不同类型的创新型企业寻找分散风险的途径。对于众多分散风险或获得资金的途径,每个国家的NIS存在不同的偏重,如英、美两国侧重风险投资,欧洲大陆国家则青睐政府和银行投资,而日本等国则偏向大型企业投资[13]。我国目前仍然有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严重缺乏风险分散的途径或缺乏资金,因此,在NIS建设中需要明确风险分散的偏向,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指明分散风险的途径,并开辟相应的资金渠道,如创新型中小企业可通过吸引风险投资来分散风险,重点创新型产业由政府投资,一般性企业则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资金等。
(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企业创新能力直接决定国家创新能力,因此,在整个NIS中,企业无疑是主体,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也成为NIS建设中的主要任务。企业作为合格的创新主体,不仅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还要拥有人力、物力和财力等创新实力。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体现有2个途径:①自主创新;②主动加强同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的合作,以便获取知识成果以及获得有利于创新的多方面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实现可通过原始创新,即通过自身努力获得更多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或进行集成创新,使各种相关技术有机地融合起来,形成有竞争力的产品或者产业;或采取在引进、消化的基础上再创新等方式。目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路径大部分属于第三者,更有一大批企业根本没有自主创新。为强化企业创新环节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除了政府的政策引导、支持和协调外,企业自身更需要做出努力。
进行思维创新克服思维惰性和能力刚性[29]是目前我国很多企业首先面临的问题。我国部分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产生忽视持续思维创新及惰性的现象。已经拥有一定技术能力的企业则容易产生技术刚性,在企业实际发展过程中缺乏足够的操作弹性,这便需要加大企业R&D投入。技术研发是提升技术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最直接途径,技术研发投入的增加和研发数量的积累,直接影响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事实上,大多数中国企业对研发的投入严重偏低,远不如发达国家企业。除了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我国企业的研发能力外,还需要积极提升企业的综合创新能力。这是因为自主创新能力是一种有效融合各种资源实现知识和技术开发的能力,不单指企业研发能力,还包括选择能力、集成能力和学习能力等[30]。这就要求企业增强搜集和监测技术与市场信息的能力,增强选择市场机会和技术的能力,对市场、产品、技术以及结构做出创新性选择;增强组织内部资源和整合外部资源以及集成外部技术的能力;根据环境变化进行调整,增强采取应对举措的能力,不断提高企业活力和效率。
(3)增强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和推动作用 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表现为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基础科学研究2个方面,如在美国NIS中,大学除了担负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外,还承担了国家主要的基础研究任务,通过技术转移,有力地推动了高科技产业发展。日本的“产官学联合”也是一种在政府的支持下充分利用大学强大的科研队伍和企业的经济实力,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体系。日本大学的基础研究为技术开发提供了雄厚的理论基础,而新技术新产品推向市场后又为基础研究换来大量经费,从而形成一种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互惠互利的良性循环。目前,从我国的实际来看,高校的基础性作用亟待加强。除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和输送更优秀的创新型人才,高校还需要为国家基础研究做出贡献。究其原因除了高校自身的机制问题,还存在国家在基础研究中投入过低的问题,特别是政府对高校基础研究支持的力度不够,使得高校基础研究薄弱、原始性创新不足,而原始创新是国家间科技乃至经济竞争成败的分水岭,决定国际产业分工地位的基础条件,也是基础性研究的灵魂、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和科技竞争力的源泉。目前,我国有限的创新资源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个方面的配置不尽合理。基础研究力量薄弱,原始性创新不足,难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长此以往,会使我国高新技术发展受到制约,影响我国技术结构升级,也不能有效消化、吸收世界先进技术[31]。由此,首要问题是明确高校在我国NIS中的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然后才能采取增加投入、提高人员素质等措施。
与高校相比,科研机构更偏向应用性研究和试验发展。在NIS中,国家科研机构的主要任务就是知识创新,推动科学进步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地方科研机构的任务则偏重于技术创新与技术转移,与企业保持更紧密的联系,更加面向市场需求。目前,我国科研机构存在研究效率低、产量低以及定位不明确两大问题。前者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科研机构内部机制问题。加快科研机构改革和改制的步伐是解决其效率低下的主要途径。目前部分机构已经实现机构改制成为市场机制的主体,在经济创收能力、科研项目竞争能力、人才激励、科研投入能力和科研产出能力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改进。定位不明确表现在其与高校之间的分工合作不明确,以及与企业研究之间的界限不清晰2个方面,导致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之间工作重迭。为此,在明确各研究机构的研究领域实现各自专业化的基础上,明晰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三者的研究重点,减少重叠之处,使三者处于不同的研究层面,联合之后形成一个完整互动的统一体,共同推动国家创新水平的提升。如高校偏向基础性研究,主要靠政府投入;科研机构偏向前瞻性、战略性、综合交叉性和社会公益性的重大科学研究,并着力于研发核心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发挥骨干和引导作用,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还可实现市场化运作;企业偏向具体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依赖企业直接投资或国家扶持补贴。
总之,从内部系统性的角度而言,我国的NIS必须在明确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各自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形成一个以政府为核心、企业为主体、高校为基础、科研机构为引领的彼此互补互动的系统。
3.2 在加大各层级创新体系构建力度的基础上实现创新体系纵向一体化
从纵向角度而言,一个国家的创新体系,除了NIS,还包括部门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集群等不同层面的体系。不同层面的创新体系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应该与国家创新体系形成一个纵向体系,才能在发挥个体作用的基础上实现整体效力。部门创新体系作为主要针对产业创新发展的概念,已经在主要发达国家的产业创新政策中得到了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然而,在国内,部门创新体系还是一个较新的概念,目前只有孔欣欣[32]在评述了部门创新体系的源起、构成要素和动态演进的基础上认为,部门创新理论在OECD国家的应用情况为我国部门创新体系的建设提供了一个构建全方位产业创新政策体系的有用框架,有助于充分认识制定差别化部门创新政策的重要性。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产业政策的目标指向正在经历从技术水平向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转变,但由于鼓励企业创新的政策并没有建立在产业维度上,而产业政策又以结构调整等经济目标为主,故没有体现部门内不同行为主体参与创新的特征,真正意义上针对不同部门的产业创新政策仍然存在缺失[32]。也就是说,并没有形成真正的部门创新体系。
相比较而言,区域创新体系在国内较早受到关注。如冯之浚[33]认为,区域创新体系由某一地区内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和地方政府构成。赵树宽等[22]在借鉴美国、日本等NIS典型经验的基础上,指出我国需要围绕产业集群的建设构建区域创新体系。陈琪[34]分析了中部地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现状特征和主要障碍,提出了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思考等。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践中,也已逐渐建立起西部、中部、东部或以省、地区为划分标准的由区域内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以及政府组成的,为创造、储备和转让知识、技能和新产品的相互作用的网络系统,推动了区域创新水平的提升。
产业集群概念由PORTER[10]提出,定义为“一组在地理上靠近的相互联系的公司和关联的机构,它们同处或相关于一个特定的产业领域,由于具有共性和互补性而联系在一起”。国内的产业集群实践早于理论,改革开放初期,东南沿海地区利用廉价的劳动力、发挥传统经商或手工艺技术优势,开始搞结合地方特色的中小企业,伴随着企业的发展,一大批特色集镇竞相成长,成为发展地方经济的支柱,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此后,还出现了广东中小企业集群、北京高科技产业集群等,并不断有新的产业集群涌现。产业集群在我国的发展为当地经济和社会以及国家整个发展都做出了显著的贡献。在理论方面,自产业集群概念被引入后,国内学者也纷纷开始关注国内产业集群的研究和发展,主要围绕产业集群的形成原因、演变特征和竞争优势等方面展开。如学者们从区位优势、文化联系、创业精神以及地方生产体系等方面分析了广东产业集群形成的原因。王缉慈[35]认为,产业集群可以从纯经济学的角度、从社会学的角度和从创新学的角度提升产业集群的区域竞争力。
除了部门创新体系,专门针对某一层面创新体系的研究和实践并不缺乏。目前所面临的问题是除了深化各层面创新体系的建设以外,更重要的是,改变当前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中各层级创新体系保持相对独立的局面,实现NIS、部门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集群之间的纵向联合,形成一个互动创新系统。由此,有必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区域创新体系、部门创新体系和产业集群等相关理论,在实践中与NIS共同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多层次创新系统,并注重不同层次体系之间的衔接,发挥彼此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促进作用。
4 结语
目前,有关NIS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在国外许多国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引起了国内广大学者和实践者的关注,但就我国的实践而言,NIS中各组成部门的职责分工仍不明确,且创新体系的系统性方面也存在明显缺陷,使得该体系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由此,本文尝试从内部系统化和外部纵向联合一体化2个角度改善我国的NIS。
本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①改善我国NIS的思路还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需进一步得到实践的证明;②NIS与经济增长以及其他经济子系统,包括人力资源发展、教育系统等[14]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关系还需进一步明确。
注释:
①表中部分资料来源于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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