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为何意欲放手?——制度环境感知、政治地位与中国家族企业主的传承意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族论文,中国论文,企业主论文,意愿论文,地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家族企业在企业数量、吸纳就业人数、企业规模、国民经济总量比重和税收贡献等关键指标的表现①,都说明家族企业这种企业形态,已经名副其实地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家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成为攸关中国经济活力的重要问题。如今一大批第一代创业家建立的家族企业正面临紧迫的代际传承问题,然而在2011年发布的《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中,有29.7%的受访企业主明确表示没有计划将领导权交给子女,超过了计划让子女接班的企业主。保持管理控制,跨代传递企业领导权本是家族保存社会情感财富的主要方式,也是家族企业最显著的特征之一(Gomez-Mejia et al.,2011),家族通常不愿假手外人。而且当前中国大多数家族企业还难以完成管理职业化进程,子承父业、家族保持管理控制仍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为何如此多的企业主选择让子女在代际传承过程中退出实际管理?
以往的家族企业传承文献不足以回应上述问题。因为在现有研究看来,跨代传递领导权是家族企业的自然选择,因此大量文献集中于讨论后代的接班意愿,以及传承安排中“传给谁”、“传什么”和“怎么传”的问题(陈凌、李新春、储小平,2011),对于上一代的交班意愿却缺少讨论。“传给谁”,主要讨论的是家族内部传承还是向公众化公司发展,以及由此派生的一系列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管家理论、资源观理论、资源依赖理论等主流理论的研究主题。“传什么”,主要讨论的是传承内涵应该从企业家精神(李新春、何轩、陈文婷,2008)、企业股权、控制权扩展至社会资本(储小平、王宣喻,2004)和愿景的传承。“怎么传”,主要是在前两个研究方向的基础上,提出家族企业传承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过程,涉及计划制定、接班人选拔、接班人培训、交接过程控制等一系列具体操作流程。
现有研究暴露出的问题是仅关注企业内部因素对代际传承的影响,却忽略了企业所处制度环境的潜在作用。对于处在稳定制度环境中的家族企业,这种忽略无可厚非,但对处于转型进程中、面对不断变化制度环境的中国家族企业,则可能导致研究者忽视至关重要的情境因素。本文区别于现有研究,从一个相对宏观的层面来讨论中国家族企业传承的根源性问题——“传不传”?具体而言,我们关心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为数不少的家族企业主没有意愿让自己的子女来接班,而倾向选择子女在代际传承中主动退出企业系统。而在剖析这个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摆脱了现有研究“过度内部化”窠臼,亦即偏重考量内部人胜任力、企业治理结构、创始人的心理失落和情感负担(Kets de Vries,2003)等内部因素,而着力从制度理论这一创新性的视角入手寻找答案。立足于当前中国的文化传统与社会现实,我们将企业家的传承意愿视为家族持续经营意愿的反映,并将其放在宏观制度背景下考察。提出政府控制和干涉过度的制度环境会弱化家族的持续经营意愿,若家族企业无意传承则严重影响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只有占据有利的政治地位才能抵御不利制度环境的影响。本文基于第九次全国私营企业调查数据,检验了上述理论假设。
本次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第一,率先关注家族企业创始一代的传承意愿问题,提出传承意愿不仅仅是代际传承的第一步,在中国情境下有其深刻的理论意涵——反映了家族持续经营企业的意愿,从而突显出传承意愿研究的理论价值;第二,首次将外部制度环境与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研究联系起来,揭示了制度环境感知与家族持续经营意愿的内在联系,从而突出了中国转型制度背景对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的深刻影响;第三,将政治联系的研究与代际传承研究关联起来,呈现了在政府主导的制度环境中企业家政治地位对于稳定家族持续经营意愿的作用,从而进一步揭示了企业家寻求政治联系和政治地位的行动背后的理论含义;第四,强调企业家传承意愿的深刻影响,提出如果家族缺乏持续经营企业的意愿,就不会考虑企业的明天,这将对企业的长期经营和整个私营经济部门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二、理论与假设
(一)家族企业领导人的传承意愿
“传承意愿”有别于“继承意愿”,关注主体是家族企业的现任领导人,指他们向下一代传递企业管理权的意愿。向后代传递管理权、将企业作为传承家族愿景的载体,这是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在领导人意识层面的根本区别所在(Chua,Chrisman & Sharma,1999)。回顾中国的商业史,商人职业选择的终极关怀也在于家族的延续②,而企业的传承也服从于这个目标,而非如日本商人那样以事业为主轴。
在当前中国的企业治理环境中,由于代理问题普遍且严重,在不少企业家眼中,将领导权持久地交给职业经理,在外部治理环境不完善、经理人市场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存在着较大的企业失控风险(李新春,2002)。即使是交给核心家庭之外的其他家族成员来管理,由于家族内部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家族信任与义务难以抗衡强经济诱惑,出现内部代理问题的风险也很大(李新春、檀宏斌,2010)。将企业交给子女,保持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合一,仍是企业创办人规避代理问题风险、保存家族财富的现实选择。即便家族能退出管理,安心地充当所有者,脱离管理也会弱化家族与企业之间的社会情感联系,削弱家族所有者对企业的心理依恋与认同,很容易导致家族在企业发展不顺利时退出和放弃企业。因此,传承意愿本质上反映了家族的持续经营意愿。鉴于中国内地的家族企业绝大多数是在改革开放后创立,本文讨论的传承意愿反映了创始人持续经营家族事业的意愿。
领导人的传承意愿会受到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按照Pfeffer和Salancik(1978)的观点,商业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和权变因素会影响企业内权力和控制权的配置,这意味着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会增加企业失败的风险,导致出售企业的压力加大,进而阻碍传承发生(Sharma et al.,2001)。相对大型企业,普遍规模偏小的家族企业影响外部环境、应对外部环境的能力有限,更可能通过出售企业而不是传给后代来实现创业退出(Bruce & Picard,2006)。这类创业退出现象被学者们称之为“剥离”或“收割”(Wennberg & Lindqvist,2010)。在转型国家,制度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构成了中小企业持续成长的关键障碍。Beck,-Kunt和Maksimovic(2005)对54个国家企业的调查显示,金融、法律和腐败等制度因素对企业成长的约束取决于企业的规模,最小的企业受约束最多,金融和制度环境的优化改善会弱化这些约束作用。这提示我们,处于转型进程的中国,外部制度环境很可能是影响家族领导人传承计划的关键因素,如果环境不确定性过高,让后代继任者面对难以承受的挑战,企业创始人的传承意愿也会弱化。
目前国内外对于家族企业传承的主流研究,都忽略了转型经济中政府主导的制度环境的影响,即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介入如何影响家族企业的跨代成长与财富积累。纵观中国的商业史,政商关系一直是左右企业家族沉浮的关键力量。在如今经历市场化改革多年之后,政府的影响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仍然无所不在,家族企业的传承研究也不应对此熟视无睹。本文正是关注在政府与市场影响并存的制度环境下,家族企业的跨代延续受到怎样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如何随企业家与制度环境的互动而变化?进一步地,我们更关心的是,这些互动与碰撞能够为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体制改革提供怎样的启示。
(二)制度环境感知与传承意愿
1.制度环境感知与客观制度环境
制度环境是转型经济中影响企业行为的重要宏观环境因素(Peng,2003)。在由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变革成为经济转型的主线。沿着这条主线展开的制度环境变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经济资源的配置由政府主导的再分配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变;另一方面是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逐渐减少,转向监督和管理角色。在渐近式改革的进程中形成政府与市场共存的混合型经济(Nee,1992)。由于改革开放是由沿海向内地逐渐推开,中国不同地区之间的转型进程存在梯度差异,相应地造就了不同地域之间政府控制与干预程度的差异。
传统上对中国转型制度环境的考察更偏重客观的制度环境,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2011)设计的市场化程度指数作为广为接受的测量,给研究者提供了很好的客观计量基础。但我们想指出的是,制度环境对企业行为的影响要通过企业领导人的感知过程起作用,因为企业管理者依据他们对环境感知做出回应(Miller and Shamsie,1999)。在本文中,我们采用了与企业决策关联更密切的企业领导人的制度环境感知来反映制度环境,相对于目前普遍采用的樊纲和王小鲁等提供的客观测量,这种测量存在几方面的优点:首先,市场化指数描述的是省级行政区之间市场化程度的差异,不能反映出省内各地域之间的差别。在用于企业层面分析时,由于存在跨层次的问题,能够解释省份之间企业行为的差异,却难于解析省区内微观制度环境差异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其次,领导者对环境的感知既反映了真实世界中的环境影响,也反映了他对客观世界的解读。不同企业家对同一宏观环境的解读不同,这是同一客观制度环境下引起不同企业家做出不同决策的一个重要原因,采用客观制度环境测量指标并不能反映这部分差异。因此我们认为,采用企业家主观的制度环境感知来开展研究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补充现有研究的不足。
2.制度环境感知与家族企业家传承意愿
制度环境深刻影响着家族企业家的传承意愿。政府权力和国有经济部门的过度扩张会压缩私营经济的活动空间,对私有产权的制度歧视事实上限制了其产权权利的实现,甚至增加了私有产权被侵犯的可能。在私有产权缺少保障的情况下,家族企业家就不会有意愿跨代持续经营。
当前政府权力扩张和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是影响家族企业家传承意愿的主要制度环境因素。政府盘剥的风险大小和合同履行的可靠性与容易性是私有产权保障的两个主要方面(Acemoglu and Johnson,2005)。地方政府官员可能为增加财政收入对私营企业进行各种摊派,某些官员甚至可以私自向企业索要好处(Bai,Lu and Tao,2006)。膨胀的政府权力增加了企业被盘剥的风险,直接侵害了私有产权的权益。在权益不易保障的情况下,私营企业家就很难有长期持续经营的“恒心”。以往 Cull和Xu(2005)的研究就发现盘剥风险与中国企业的再投资决策密切相关。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与私有产权的保障程度密切相关。借助有效率的市场,私营企业能公平自由地获取资源,其产权权利才能得以真正实现。在政府过度控制经济资源的情况下,由于再分配体制对私营企业存在着制度歧视,导致经济资源错配,难以流向更有效率的私营企业(Bai,Lu & Tao,2006),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国有企业能够持续从主要银行获得与其经济贡献不成比例的信贷资金(Cull and Xu,2005)。由于政府和国有企业控制过多的经济资源,私营企业要获取经营所需的资源往往不得不付出高昂的成本(朱沆等,2012)。不得不在产权上做出妥协、退让,甚至牺牲,以此换取政府官员或国有企业的帮助(周雪光,2005)。某些官员、银行和国有企业高管能够无成本或低成本地取得私营企业的股份、干股、分红或贡奉就是私有产权退让和弱化的典型表现。因此,在政府支配经济资源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私有产权的保障也会变相弱化,从而消磨家族企业家的“恒心”与传承意愿。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可以发现在中国家族企业是一个对制度环境极具敏感性的群体。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他们迅速利用了制度环境变革产生的机会。1979年9月,中共中央领导集体刚刚提出认可个体经济的委婉定调,3个月后第一个正式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就在温州出现了(马立诚,2008)。当创业者们发现中央开始放开并鼓励乡镇企业的发展,一大批顶着乡镇企业“红帽子”的家族企业出现并发展起来。从曾被谴责为社会主义对立面被取缔,到改革初期社会主义制度的附属和补充,再到必要补充,直至今日成为中国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从另一方面看,家族企业领导人敏感地体察着制度环境的水温,也最清楚家族是否具有在当前制度环境下继续控制企业、延续家族梦想的能力。在家族企业领导人觉察到制度环境不利于私有产权保障时,就会选择退出。在过去10年间,虽然中国的市场化进程在某些方面陷于停滞,民营经济部门却得以借助中国经济参与国际经济分工的契机迅速发展。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部门与停滞不前的经济体制之间的不匹配越来越明显,但这种不匹配对私有产权保障的不利影响在有利的国际经济形势下被弱化或掩盖,不少家族企业领导人仍选择将企业交给自己的子女。然而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发生、海外市场骤然萎缩之后,政府投资成为推动经济的主力,随着调控手段的变化,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和干预也相应增强,这种不匹配的负面影响就明显暴露出来。私有产权权利受到更多的挤压与弱化,家族企业家的传承意愿自然会大大降低。当然,在政府过度介入经济活动的情况下,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大大增加,企业未来的经营前景更不明朗,也可能影响企业家的持续经营意愿。
综上,我们提出假设1:家族企业主的制度环境感知与其传承意愿正相关,不利的制度环境感知会降低其传承意愿。
(三)政治地位的关键作用
1.历史视野下的商人与政治
我们认为,如果可以深入历史拓宽视野,能够从整体观上更好把握商人与政治的关系脉络。在中国政治经济格局变迁过程中,商人与政治间的关系变化多端,但都脱离不了“产权保护”和“秩序维持”的主线(冯筱才,2004)。解决“私利”和“国家”的冲突,是产权保护的关键所在,而秩序是保护产权的基础。明清晋商和徽商,依靠朝廷赋予的盐业专营权,获取丰厚的制度租金。但是因为他们都没有成功地获得产权保护和实现秩序维持,最后都只能够以封建统治阶级附庸的角色退出历史舞台。在近代中国,政府既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商人私有产权,但也没有以强制力剥夺,所以商人凭借其敏感的政治触觉,在期间“走钢丝”。因此我们得出判断,历代中国商人其实并没有固定的政治欲求,他们只是“在商言商”地计算有益于自身发展的秩序的可能路径在哪里、谋求秩序的成本与收益,其家族利益能够维持多长时间。如果谋求稳定秩序从而获得产权保护的成本超出其承受范围,那么结束生意或者迁移海外就成为了商人阶层的逃避性选择。
当代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与中国政治演进过程的关系密不可分。在中国内地解放公私合营后,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私营经济和家族企业。改革开放初期(1989年前),开办私营企业的企业主中,相当部分来自体制外的群体和边缘群体,甚至还有10.7%的人家庭成分是所谓的“黑五类”(戴建中,2001)。制度环境的变化,是家族企业被公私合营再到得以在中国内地再次出现的根本因素,当代家族企业的发展与中国近30多年改革所采取的方式和改革形成的制度环境密不可分。
中国现代家族企业自出生,其发展轨迹就是在私有产权保护不足、政府干预经济并控制大量资源的背景下,虽没有固定政治欲求却积极谋求政治地位、政治合法性,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在2002年前,党组织规定私营企业主不得入党。但是,有不少改制企业的企业主保留了中共党员身份。在2000年的私营企业调查中,19.8%的私营企业主是党员,而在2002年后允许私营企业主入党后,在2010年的调查中党员占受访样本的39.8%,24.8%的企业家任乡级以上人大代表,36.57%的任县级以上政协委员(陈凌、李新春、储小平,2011)。家族企业主对于政治的趋向,从上述历史调查数据中可见一斑。
2.政治地位与家族企业的传承
近年来政治关联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大量研究考察了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企业(家)为何积极参与政治,谋求政治联系和获取政治地位。学者们普遍认为企业家寻求政治地位与中国当前的制度环境密切相关。如前所述,在中国经济转轨的过程中,政府还在经济生活的两个方面发挥显著的影响:一方面,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弱化了私有产权的正式制度保护;另一方面,政府对经济资源的控制约束了私营企业成长。
相应地在政府仍具有广泛影响的制度环境下,获取政治地位可以取得两个方面的好处:一方面是为私有产权提供非正式的保护。企业家通过政治参与可以提升个人与企业的知名度,这使侵害其私有产权的行动更可能受到公众关注,提高了潜在侵害者行动的成本。同时,更高的政治地位使其有更多机会接触高级的政府官员,借此影响政策执行,保护自己的私有产权(Bai,Lu & Tao,2006)。此外,当前中国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经济独立性和财政自主权的“M型”经济结构容易产生地方保护主义。进行跨地区贸易的企业家不得不设法俘获贸易对象所在地的地方官员,要求当地官员对自己提供个案式的救济(吴敬琏、黄少卿,2006)。正是如此,研究发现在政府管制更强、非正式税负过重和法制保障更弱的地区,企业家参与政治的欲望更强(Li,Meng & Zhang,2006)。
取得政治地位另一方面的好处是可以突破再分配体制对私营企业的歧视,获取政府所控制的资源。在再分配体制下,政府依然掌握着“计划轨”中大量资源的分配权,私营企业获取资源的渠道少于国有企业,致使其获取资源的成本明显高于国有企业。在这种体制下,私营企业为获取成长所需资源往往不得不从事寻租活动,不但要善于捕捉商业机会,还要从事中国历来就有的“结交官府”的活动。已有研究结果发现,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比无政治关系的企业获得更多银行融资支持,在金融发展越落后、法治水平越低和政府侵害产权越严重的地区,政治关系的这种效应越显著,提示政治关系作为一种非正式的替代机制,缓解了落后的制度对私营企业发展的阻碍作用(余明桂、潘红波,2008)。当然一些私营企业也会受到激励借助政治参与来从事寻租活动,如获取政府的财政补贴,以此提升绩效,但是这种诱惑并不利于私营企业专注管理与研发(余明桂、回雅甫、潘红波,2010;杨其静,2011)。
由此来看,虽然不利的制度环境不利于家族企业持续经营,会削弱家族领导人的持续经营意愿,但政治地位可以作为正式制度的非正式替代,为家族企业的持续经营提供保障与支持,弱化制度环境的不利影响。因此可以预期在拥有更有利政治地位的情况下,不利制度环境感知对家族企业领导人传承意愿的负面影响会削弱。
综上,我们提出假设2:政治地位可以作为正式制度的替代,占据有利的政治地位能够减缓不利制度环境感知对于家族企业主传承意愿的负向影响。
(四)传承意愿与家族企业的长期导向
不少家族企业文献认为,长期导向是家族企业在战略决策上区别非家族企业的重要特征(Miller and Le Breton-Miller,2005)。由于家族的声誉与企业紧密联系,并将企业视为实现家族愿景的载体,加之家族跨代控制企业的愿望,能够提供更为耐心的投资(Sirmon and Hitt,2003),因此家族企业更有动力进行长期投资。然而,新近的研究对此展开了争论。一些学者认为家族更重视保护社会情感财富的动机,更倾向避免风险较高的长期投资,如研发和多元化(Gomez-Mejia et al.,2011);相应地,也有研究发现家族企业(尤其是非创始人领导的家族企业)在决策上趋向保守,更不愿承担风险、增加有利于长期成长的研发投入(Miller et al.,201l;Block,2012)。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不应因此而否认家族企业的长期导向,他们近期的研究表明即使家族企业研发投入更少,但它们仍然更具有长期导向,更可能具备长期生存的能力(Wennberg et al.,2011)。
面对这种争论,一个前景的研究方向是探索什么样的家族企业更具有长期导向,更愿意进行长期投资,或是在什么情况下家族更愿意进行长期投资。Block和Thams(2008)的研究表明,控制权可能影响家族企业的研发投入,家族管理与企业的研发投入正相关,而家族所有则与研发投入负要关。 Chrisman等(2012)的研究也指出虽然社会情感财富的潜在损失会阻碍家族企业进行研发等长期投入,但是企业的经营状况可能改变家族的决策倾向,如果决策不及预期,家族也会显著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
按照Lumpkin和Brigham(2011)的观点,长期导向实际上企业决策者的一种跨时期决策,即回报与结果长期滞后于投入的决策,表征(Representation,指决策被框架化的方式)、自我控制和预期是引导家族企业跨期决策的3种机制。按照Lubatkin、Ling和Schuhz(2007)提出的观点,家族企业普遍存在着父母对子女的利他主义,即子女的福利与父母的福利紧密相连,这种单向利主义可能导致掌握领导权的父辈失去自我控制,无原则地放纵子女。但是,这种利他主义同样可以引导家族企业领导人加强自我控制,从有利于子女的角度做长期投资。其关键如Sharma(2004)所述,取决于父母是否具有长期眼光,具有长期眼光的家族企业领导人更可能控制对子女的溺爱,为他们的未来着想。相对而言,有意愿让子女接手企业管理权的创始人更可能做有利于后代接管企业的长期投入。因此,我们预期有意愿让子女接手管理企业的家族企业领导人更愿意推动企业在技术、人力资本等方面做出投资,为未来的回报布局。
综上,我们提出假设3:如果领导人缺乏传承意愿,家族企业在战略决策上会更缺少长期导向。
三、研究设计与变量测量
(一)数据来源
本文采用2010年(第九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数据合法来源为中山大学中国家族企业研究中心数据库。该项调查是在全国工商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下进行,调研依托各省份工商联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按0.55%的比例,对私营企业进行多阶段分层抽样。即按经济发展水平,抽取县和县级市,再按城乡与行业分布,随机抽取被调查企业,访问控制企业的企业主。本次抽样调查总共发放4900份问卷,工商联系统发放问卷2900份,收回2729份,回收率为94.1%;工商局发放问卷2000份,回收1885份,回收率94.25%。总计回收4614份,总回收率为94.16%。本次抽样调查的考察的时间区间是2008年至2009年年底,时间跨度为两年。此次调查范围涵盖了我国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各种规模、各个行业的私营企业,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在总样本中,我们筛选出家族持股50%以上的企业作为家族企业样本,剔除了那些信息不完整的数据,最后进入分析的企业样本共有1027家。
(二)概念的测量
本文中所用的主要概念及其所对应的测量(即原始问卷中的问题)和编码方法如表1所示。
1.因变量
传承意愿指的是创业者将企业交予子女管理的意向,仅将那些打算将家族企业管理权传递给子女的界定为具有传承意愿的企业,而无意让子女接班及仅有意传承财富(股权)的企业为无传承意愿的企业。
长期导向对应于短期导向,指优先选择延后产生长远影响的决策和行为的倾向(Lumpkin & Brigham,2011),本文参照Miller和Le Breton-Miller(2005),Block(2009)的研究,从研发投入和员工培训投入两个具有长期视野的行为来衡量家族企业的长期导向。在分析处理时,分别采用两种方法计算企业的长期导向,一种方法是将二者的标准化值取平均,另一种方法是运用主成分分析提取二者的共同因子,平均值法用于正文的分析,主成分法作为稳健性检验。
2.自变量
本文采用制度环境感知作为企业家传承意愿的解释变量,指的是企业家对现有制度环境的主观评价,并将其细分为感知到的政府干预和政府支持两个方面。制度环境感知的测量是基于企业家对8个制度环境指标的评价,分别采用平均值和主成分提取两种处理方式来计算,正文中的制度环境感知采用平均值法得分,主成分法用于后文的稳健性检验。由于问卷题项设计的原因,制度环境感知为反向测量,即分数越高表示企业家感知的制度环境越不利。虽然我们已指出企业家的制度环境感知并不止于市场化指数(樊纲、王小鲁、朱恒鹏,2011)所反映的客观制度环境差异,但我们仍采用上述市场化指数做稳健性检验。
企业家的政治地位是本文的调节变量,请企业家对自己相比周围其他社会成员所处的政治地位打分,分数越高代表政治地位越高。
3.控制变量
本文选取了企业家个体、企业层面和环境客观变量等作为控制变量。企业家的特征包括教育程度、年龄和性别,企业特征包括规模、企业年龄、前一年企业绩效、家族所有权水平,环境变量包括企业所处行业。
四、数据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报告了样本的基本特征与分布。就企业家特征来看,仍是男性占据主导,比例达到86.76%。企业家教育水平较为分散,45.68%的企业家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从年龄阶层来看,很多企业家已近中年,74%的创业者年龄在40-60岁之间。从地域分布来看,样本最多的3个省份为江苏、浙江和广东,合计占到总样本的29.5%,其他省份分布较为均匀。就样本所在行业来看,制造业最多,有407家,占比为39.63%。就企业的发展阶段来看,新创企业和成熟企业几乎各占一半。在本文的样本中,中小企业占据主导地位,55.89%的企业雇员人数少于50人。
表3汇报了文中关键变量的相关系数和均值、标准差和最大及最小值。从表3可看出,企业家的政治地位评价与传承意愿显著正相关,而制度环境感知与企业家的传承意愿显著负相关,传承意愿与企业长期导向行为正相关,但仅边际显著。就控制变量来看,规模越大、年限越长的企业控制者家族传承意愿越强;家族持股比例越高的企业也越倾向于家族传承。企业家的年龄、教育程度与传承意愿也是显著正相关的,企业绩效与企业家的传承意愿无显著的相关关系。
(二)数据分析与假设检验
本研究采用STATA12.0进行数据处理以检验前文假设。在本研究中,传承意愿为二分变量,因此采用Logistic回归进行数据分析。调节效应的检验采用了交互项的方式,在相乘之前均进行了中心化处理。所有回归方程均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表明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4报告了企业家家族传承意愿作为因变量,企业家的制度环境感知和政治地位的直接效应及后者的调节效应。M1为仅放入控制变量的基准模型回归结果,M2为增加制度环境感知变量的回归结果,M3为增加制度环境感知、制度环境感知与政治地位交互项的回归结果。M2的结果显示,制度环境感知与企业家的传承意愿显著负相关,说明企业家感知制度环境越不利时,越不愿意将企业传承下去,假设1得到支持。此外,M3的结果显示,企业家的制度环境感知与政治地位的交互作用显著为正,意味着当企业家具有较高的政治地位时,感知到的差的制度环境对传承意愿的抑制作用减弱,假设2得到支持。以上分析即是说,当感知的制度环境越不利时,企业家越不倾向于在家族内部传承。但若企业家取得较高的政治地位时,会较少受到制度环境的约束,提高其家族传承的意愿。
此外,我们进一步将制度环境感知细分为对政府干预和政府支持不足两方面的感知,与政治地位的交互作用进行了检验,结果见表5。M1为仅放入控制变量的基准模型回归结果,M2和M3为增加制度环境感知(政府干预)及与政治地位交互项的回归结果,M4和M5为增加制度环境感知(政府支持不足)及其与政治地位交互项的回归结果。结果发现,无论是企业家对政府干预程度的感知还是对政府支持的感知(高表示不足),均会显著降低企业家的家族传承意愿。就政治地位的调节作用来看,政治地位对感知的政府干预和政府支持不足的负向作用均有显著的缓解。
为验证前文关于家族传承意愿结果的假设,我们接下来对不同传承意愿下企业的长期导向行为进行了检验。表6报告了在控制企业家、企业及行业等特征条件下,有传承意愿和无传承意愿企业的长期导向行为的差异,体现在企业的长期研发投入、为员工提供的培训服务两个方面。我们将长期导向的两个测量指标标准化后相加合成一个变量作为综合的长期导向行为的代理变量,也通过主成分分析提取的一个因子作为长期导向行为的替代指标作为稳健性分析。其中,M1和M2为长期导向标准化平均值作为因变量的OLS回归结果,M3~M4,M5~M6,依次是将长期导向两个方面研发投入、员工培训投入为因变量的Tobit回归结果。以上表明具有家族传承意愿的企业的更倾向于加大具有长期导向的战略行为,而无意传承的家族企业则在长期投资方面较少,相对较为短期,支持了本文的假设3。
(三)稳健性检验与进一步分析
为了解决影响因素考虑不足,以及因变量之间相互影响可能产生的内生性问题,同时进一步检验客观制度环境与主观的制度环境是否存在相同的效果,我们对前文的模型进行了以下的稳健性检验。
1.稳健性检验
用提取主成分的方式重新量化制度环境感知和长期导向行为,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7。M1~M3为制度环境感知替换为主成分计量方式的结果,M4~M5是长期导向采用主成分提取分值的回归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即使在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对制度环境感知和长期导向行为进行处理后,所得结果仍与原结论保持一致。不利的制度环境感知与企业家的传承意愿负相关,政治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对此负面效应有所缓解,而具有传承意愿的企业在长期导向行为上的投入显著高于无传承意愿的企业。
2.接班候选人数量对企业家传承意愿的影响
前文的分析模型未考虑企业家子女人数对企业家传承意愿的影响。由于中国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有的受访企业家甚至还可能只有一个子女,而且有的还只有一个女儿,这可能限制企业家接班修选人的选择,这个遗漏的因素可能导致前文模型估计的偏差。虽然调查没有给出企业家子女的信息,但我们采用与企业家同收入共支出的家人数量作为企业家子女人数的近似测量,将其纳入回归方程,再次检验前文的模型和假设,发现原有结论仍然成立(结果见表8),这为我们的结果提供了更多的支持。
3.客观制度环境的作用
我们采用樊纲等(2011)发布的市场化指数作为客观制度环境的反映,纳入回归方程作为控制变量对模型做进一步的稳健性检验。结果(见表9)显示,即使在控制客观的制度环境外,前文中企业家的制度环境感知与传承意愿的关系仍然成立,而客观的市场化指数与企业家传承意愿无显著相关关系。如前文所述,这可能是由于企业家的制度环境感知更多反映了企业所处的小范围制度环境,与市场化数据所反映的大范围内制度环境存在差异造成的,进一步支持了本文区分制度环境感知和客观制度环境的重要性。
4.企业规模调节作用的检验与讨论
从理论上说,不同规模企业应对外部环境的能力应该有所差别。大型企业可以借助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力,俘获政府,弱化政府主导的制度环境对其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赫尔曼等,2009)。而相对来说,中小企业更多是制度环境的接受者,只能体察着制度环境的变化并及时应对。为观察规模因素是否影响制度环境感知与企业家传承意愿之间的关系,我们进一步考察了不同规模企业中制度环境感知与传承意愿的关系的变化,结果如表10所示。数据分析结果显示在本研究中,企业规模对制度环境感知的调节效应不显著。这种结果可能与本次研究的样本有关,由于本次研究取自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其中大部分属中小企业③,彼此规模的区别度不大。虽然现有数据没有如理论分析中所述显示出企业规模的影响,但是我们认为探讨其在制度感知与传承意愿关系模型中的作用机制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后续研究中笔者将考虑用其他规模有区别度的样本数据再进一步尝试论证。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从制度环境的宏观视角切入研究中国家族企业主的传承意愿,结果发现企业家感知到制度环境越不利,他们越不倾向于让子女接班管理企业,而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可以弱化不利制度环境的影响。进一步的分析表明,企业家的传承意愿与企业经营的长期导向承担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而且上述结果通过了主要的稳健性检验,排除了模型估计中可能出现的主要潜在偏误。由于让子女接班是现阶段大多数中国家族企业延续的合理选择、也是控制家族经营企业“恒心”的表现,上述结果意味着制度环境左右着企业家族的持续经营意愿,进而深刻影响了家族对企业的长期承诺。而在不利制度环境下感觉缺少保障的企业家族,若要寻求经营事业的跨代延续只能诉诸对政治地位的追求。
上述研究结果给相关领域的研究带来了几个方面的理论贡献。
(一)对家族企业研究的贡献
首先,拓宽并提升了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研究的理论视野。以往的代际传承研究多集中于“承”而非“传”,我们的研究挖掘出了“传”的深刻理论意涵——不仅是“承”的先决条件,更是企业家族长远布局的体现。同时,将传承研究从以往内部化思维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放到广阔的制度背景下考察,从而深刻揭示出宏观制度环境对引导家族企业持续经营的深刻意义。其次,回应了目前家族企业是否更具有长期导向的理论争论。本文沿前人的思路提出进一步研究问题不应是“是否家族企业更具有长期导向”,而是“什么样的家族企业更具备长期导向”。并进一步提出传承意向更可能引导企业的跨期决策和长期导向,回应了目前学术界的争论,为深入研究考察家族企业的战略导向打开了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
(二)从企业家“恒心”角度来观察制度环境的影响
近年来战略领域的研究越来越重视中国企业所处转型制度环境的作用,学者们从各个方面持续研究制度环境因素对企业战略选择的影响,却很少关注私营企业战略选择背后控制人意图这个更根本性的要素。而Hosikisson、Eden、Law和 Wright(2000)较早就呼吁,在研究转型经济企业战略时应该重视考察个体对制度环境的反映,以帮助理解制度环境对企业管理层战略导向的影响。我们响应了这一建议,提出中国的私营企业家是制度“水温”的敏感体察者,他们的意图会随他们对制度环境的感知而共振,并对他们所控制企业的战略产生根本性影响。我们的研究从这个更基础的层面切入,以有力的证据呈现了制度环境感知与家族企业持续经营意图,以及企业战略承诺之间的理论逻辑,从而突显出制度的价值在于塑造企业控制人的“恒心”。
(三)从保障家族恒心的角度实证检验了政商关系对正式制度保障的替代作用
现有对政商关系的研究更多呈现的是强政府的制度环境下政治联系和政商关系对企业战略行动与绩效的影响,缺少对其中关键中间环节,包括对企业家战略意向的影响。我们的研究填补了这一缺失,借考察政治地位的调节作用,验证了政治地位可以作为正式制度的替代,保障家族持续经营企业的恒心,其内在机制既包括削弱政府干预的消极影响,也包括减少政府支持不足的负面效应。本文的工作从保障家族恒心的角度揭示了企业家寻求政治联系和政商结盟行动背后的理论含义,进一步充实了对目前政商关系研究。此外,本次研究引入了政治地位的概念来替代以往政治联系和政商私人关系这样偏操作性的概念,采用了对比性主观测量的方法,有助于解决现有客观测量无法完整反映企业家政治地位的问题。
本次研究的结果也回应了当前企业界的现实,彰显了持续推进市场化改革的意义。一方面,突显了加强完善市场经济的制度正式制度建设对于稳定企业家“恒心”,推动企业战略长期化的意义。当前企业家热衷于投机、为移民转移财富采用收割策略经营企业的情况屡屡见诸报端,这些行动都是企业家缺乏“恒心”的表现。我们的研究提示,政府行政权力在经济领域的加强以及对私营企业经营缺少必要的制度支持并不利于增强企业家长期经营企业的“恒心”。要解决企业家经营企业的短期行为归根结底还是要将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参与和干预调整到一个合理的水平,降低企业家感觉到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也提示了转变企业家“政治化”倾向的着力点。目前不少私营企业家热衷于获取政治身份,或与政府官员建立或明或暗的私人关系,甚至因此忽略了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竞争能力的培育。我们的研究提示,企业家寻求政治地位,有保障家业传承和企业持续经营用意。因此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企业经营的制度环境,让企业家感受到制度性的保障,能够让他们将注意力更多投注于企业的经营,而非政治行为。
注释:
①参见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家族企业研究课题组(2011)。
②陈其南(1992)在大量史料分析的基础上,借明清徽州商人的职业观选择(事商或事儒)说明了,“亢宗”、“光显先德”、“振家声”、“显父母”、“大吾门”、“显亲扬名”、“尽孝道”等等,是商人由贾转儒的根本目的。
③在本文分析的中国家族企业样本中,以中小企业为主,平均雇员规模为155人,且其中雇员人数在50人及以下的企业占比达到55.89%,说明本文样本规模普遍较小,这也使得企业规模的调节效应难以有效区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