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中的形式主义与功能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式主义论文,学中论文,主义论文,语言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二十世纪下半叶,语言学领域中传统语文学、历史比较语言学和结构主义依然并存,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学说和新流派:转换生成语法、格语法、关系语法、词汇—功能函项语法、广义短语结构语法、依存语法、法位学,层次语法、蒙特鸠(Montague)语法、系统功能语法、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伦敦新弗斯学派等。但总的说来,现在国际语言学界主要有两大潮流,一个是形式主义,另一个是功能主义。本文试将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的差异作初步的探讨。为了便于比较,形式主义观点以乔姆斯基为主的生成学派为代表,而功能主义观点则以韩礼德的系统功能语法为代表。
一
五十年代中期美国学术界在理性主义(rationalism )和心智主义(mentalism)新思潮推动下, 纷纷摆脱逻辑实证主义和行为主义的影响并转向探索解释人类和动物行为的抽象认知模式。理性主义认为人的知识除了经验成分外还有先验成分;心智主义认为人的行为背后还有心理活动。以乔氏为代表的生成语法学派在对结构主义语言学批判的基础上对语言问题提出了系统的、完整的理论。其理论的基点是:语言反映了心理和语言能力中包含天赋成分。乔氏认为,语言是一种心理能力,而不是行为习惯的系统。基于此种观点,乔氏甚至宣布语言学是心理学的一部分。但这并不意味语言学放弃对语言的研究,而是说研究语言的最终目的是揭示人脑的实质,人的知识的本质和人的本质。乔氏发挥了笛卡尔关于“固有结构”的思想以及洪堡特关于“语言能力”的观点,认为人的语言知识是通过某种方式表现在人的心智之中,最终表现在人的大脑之中。
在形式主义学派看来, 人类语言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创造性(creativity)。人们能够说出以前从来没有说过的句子,能够听懂以前从来没有听到的句子,能够分辨歧义句、同义句等等。我们知道,儿童能从有限的话语中学到一套完整的语法知识,用有限的手段表达无限的思想。而且儿童学母语就象学走路一样如此容易如此快,似乎根本不用学。根据以上种种现象,乔氏认为,“很难令人相信,一个生来对语言基本性质毫无所知的机体可以学会语言的结构。”(注:N. Chomsky,(1965)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The MIT Press,Cambridge,Massachusetts,P.58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人拥有与生俱来的语言能力, 或者说是天生学习语言的能力, 比如“语言习得机制” (Language acquisition)。这种机制至少使人区别于动物,是一种物种属性(Species character)。我们知道,人脑有推理、 概括等功能,这是与生俱来的,是遗传决定的,是人具有天生习得语言机制的物质基础。乔氏对此指出:“当今,把如此复杂的人类成就归于几个月(至多几年)的经验,而不归于几百万年的进化或神经组织原则,这是毫无道理的。其实后者更符合物质规律,更能使人们认定人在获得知识方面与动物不同。”(注: N. Chomsky,(1965)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The MIT Press,Cambridge,Massachusetts,P.59 )乔氏的“先天主义假说”是为了说明语言的普遍性,由此说明人具有学习和使用有关语言的天赋语言能力,其研究语言的目的在于揭示人的这种天赋语言能力。这也就是形式主义学派的“天赋主义”。
在乔氏看来,人脑的初始状态应该包括人类一切语言共同具有的特点,可称之为“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 )或“语言普遍现象”(Linguistic universals)。 简单地说:“普遍语法就是构成语言学习者的‘初始状态’的一组特性、条件和其他东西,所以它是语言知识发展的基础。”(注: N.
Chomsky, ( 1980 )
Rules
and Representations, CambridgeUniversity
Press,Chambridge,Massachusetts,P.69 )更具体地说,“普遍语法是一切人类语言必须具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系统,代表了人类语言的最基本东西,对任何人来讲都是不变的。每一种语言都要符合普遍语法,只能在其他次要方面有所不同。 ”(注:N.Chomsky,(1076) Reflections on Language,Fontana,London,P.29)普遍现象就是一组特征,一切语言必须从中选择自己的特征。普遍现象又分两种:一种是描写世界各种语言必须使用的有关音位、句法或语义的范畴的实体。如,音位学中的区别性特征,句法中的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语义特征中的[人类的],[物体的]等。另一种是指语法要满足的抽象条件,也就是抽象规则的形式。如,一切语法的句法部分都要包括转换规则:深层结构的意义通过表层结构表达。形式主义学派认为语言形式只是在普遍语法结构中的随机选择。乔氏提倡单纯从形式的角度研究语言结构,不重视语义的功能在句法描写中的作用,不讲语言的应用和功能,主张语言与语言使用者分离。形式主义的转换生成语法是以语言的组合关系为主的语法,它不是反映语言的选择系统,而是反映语言的结构规则,即句子的合语法性。
功能主义学派从语言的实际运用来研究语言,主张从个体间的交际中描写语言。从功能来解释的出发点是,大量的基本语言事实是语言结构为实现语言的功能而自我调适的结果。各种语言的功能都是一致的,主要都是为了传递信息。韩氏认为,语言是一种社会符号系统,语言与社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研究语言就是研究“社会的人”如何在社会文化语境中运用语言进行意义的交流。功能主义学派认为语言是“做事”的一种方式,而不是“知识”方式。乔氏把语言区分为“语言能力”和“语言运用”,而韩氏却区分为“语言行为潜势”和“实际语言行为”。语言被看作是社会的人所具备的主要属性;语言被看作是行为,语言运用便是人的社会行为潜势在语言中的反映,即语言行为首先是一种行为潜势,该潜势反映为语言中的意义潜势,最终归结为可供选择的词汇语法潜势。韩氏认为,“语言不是人的一种知识或能力,而是语言和文化允许他选择的选择范围,也就是在语言行为上能够做的事情的范围。”(注: M.A.K.Halliday(1973),Explorations in the Functions ofLanguage,Edward Amold,London,P.48 )语言不可能脱离其赖以存在的社会文化环境,语言行为是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社会行为。所以,所谓“语言”就是说话人“能做”什么,所谓“言语”就是讲话人实际做了什么,这反映出功能主义学派的“行为主义”观。
功能主义学派以语义和功能为基础来研究语言结构。韩氏继承了弗斯的“系统”概念,把语言看为一套系统,“每个系统就是语言行为中的一套供选择的可能性,即在特定环境中一个人可以选用的一组语言形式。”(注: M.A.K.Halliday( 1973) ,Explorations in the Functions of L anguage,Edward Amold,London,P.75)他认为,语法在本质上是一个语义系统并通过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提供意义潜势。语言使用过程主要是讲话人对“呈聚合关系的特征进行有等级的不断的选择”,其研究目标是建立一种“语义上显著的语法模式”。(注:胡壮麟等(1989)《系统功能语法概论》第40页,湖南教育出版社)语言的任何层次都与意义相关。语言形式不是任意的,而是受意义的支配并反映意义,是由所要实现的社会语义功能决定的。系统功能语法是以语言聚合关系为主的语法,它反映的主要是人们在语言运用中可供选择的意义潜势。
韩氏还从功能角度研究儿童的语言发育,对其系统功能语法的观点作了较为充分的阐释。他发展了马林诺夫斯基“语言的结构反映了儿童的实际态度中的真正范畴”这一观点,认为儿童语言的发展实际上就是对语言功能的逐渐掌握。“学习自己的母语就是学习语言的用途,以及与其相关联的意义或意义潜势。结构,词和语音是这种意义潜势的体现。学习语言就是学习如何表达意义。”(注: M.A.K.Halliday,(1978) Language
as Social semiotic:The Social Interpretation of Language and Meaning,Edward Amold,London.P.34)韩氏把儿童语言发育过程中实施的语言功能分为七类:工具的、控制的、交流的、个人的、启发的、想象的、信息的。他并不否认儿童具有天生的学习语言的能力,但这种能力只有通过运用语言进行交际才能获得。儿童的第一语言习得是从原始语言阶段开始的,即儿童在咿呀学语阶段运用声音传递意义时开始的。随着时间的发展,儿童会意识到声音与意义主要是通过词汇语法手段联系在一起的。幼儿不断掌握成人语言中的词汇和语法规则,逐渐运用词汇语法知识来表达各种意义,实现各项功能。这样,幼儿语言便会日趋成熟,并向成人语言转化。
功能主义学派把人看作是社会的人,人是在社会环境中通过运用语言习得语言的,从而形成了与形式主义学派的“天赋主义”对立的“环境主义”。功能主义学派还把自然语言的语法看作是有关人类经验的理论,语法将人类经验转化为意义,也是表达思想的一种再生产工具,从而反映出他们的“经验主义”观。对人类来说,语言有许多用途: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调节人际间的关系,表达感情等,所以说语言是一种既多能又方便的工具。
二
形式主义学派和功能主义学派既然是以探求和解释人类语言的普遍现象为宗旨,自然就要涉及到具体语言事实并引之为立论依据,从而说明他们自认为意义重大的语言问题。近年来,形式主义学派讨论得比较热烈的课题有:句子结构中Wh_词的分析,代词和each other 的同指可能性,量词的语义辖域等等,试图通过对这些局部问题的深入分析来揭示属于普遍语法范畴的抽象规则。而功能主义学派近年来研究得多的课题则是词类划分的语义和语用基础,词序,各种语义格的标记,关系句的构成等等。形式主义学派继承了索绪尔、布龙菲尔德等把语言首先是作为一种结构实体看待的观点,但又把研究目的转而定在建立一个能表现全人类所共有的语言知识的形式化模式上。他们主张从语法系统内部寻求语言本质的解释,认为可以从功能或语用角度得到解释的语言现象不足以揭示语言的本质,在语言学中令人感兴趣的恰巧是那些无论如何无法从功能或语用角度得到解释的语法现象,只有这些现象才能表现人类特有的独立于其他认知能力的先天语言能力。功能主义学派虽不全然反对索绪尔等人的语言观, 但是他们很不满意把语言与言语以及后来Chomsky把语言能力与语言运用截然分开的理论和实际做法。 功能主义学派认为,必须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把语言放到使用语言的环境中去,联系语言的使用者和语言的交际功能,才能看到语言的真实面貌,确定对语言结构的形成和制约起重要作用的各种因素,从而对语言现象作出解释。因此,他们主张首先从语法系统外部寻求解释。在他们看来,形式主义学派用来解释语法现象的形式系统,最多只是对系统本身的一种描写,要说明这套系统为什么以这种形式而不以那种形式出现,首先应站在这套形式系统的外面来寻求根源。
从上述观念出发,乔姆斯基为代表的形式主义学派通过转换生成语法单纯用形式分析来描写句法结构,用公式化、数学化、形式逻辑化的手段来描写语言的结构。他们注重以内省方式来研究语料,并自造例句,将语料理想化,不重视实际语料,并以自己的语感作为判断标准。他们所举的例子分为合格的、不合格的以及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句子,从而用来说明某一语法现象。他们坚持语言描写形式化,力求描写的客观性与科学性,并且以观察到的语言行为特征为依据,建立语言生成规则。句法分析则是以语言能力为主要研究对象,因而,他们注重对能用概括性极强的规则或原则来描写的语言事实的研究;注重研究语法的核心——语法规则。这正如乔氏所说:“语言学理论着眼的是纯粹单一的语言集体之中的一个理想的说话者或听话者,他精通这种语言而不受与语法无关的种种条件的影响。”(注:N.Chomsky,(1980) Rules
and Representation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hambridge,Massachusetts,P.69)对形式主义学派的人来说, 既然代表人类语言能力的语言普遍现象是全人类所共有的,那么,只要对一种语言进行真正深入的分析,就应该可以发现语言的普遍现象。他们认为,语言结构不允许太多的个人主观因素,而应该是对客观世界的理性认识的再现。所以,他们的研究基本上限于句子层面,语义研究仅限于语法意义,侧重语言的组合关系。他们很少或不予研究语用、语篇、语境,很少研究语言的实际运用或社会功能。
与形式主义学派不同,功能主义学派重视实际交际中的语料。他们不排除内省方式,但同时也采用书面材料和录音材料,并以调查用例、发放问题等方法进行广泛验证。近年来他们日益重视话语分析,并且强调以实际话语作为分析的材料和立论基础。语言描写不强求形式化,重视语义但更重视说话人的用意研究;重视对语用篇章的研究并从语境及功能角度来理解形式结构。他们从语义层出发,运用“体现”概念研究语义在词汇语法层的表现形式,又运用同一概念研究词汇语法在语音层的表现形式。在功能主义学派看来,只有在对世界语言进行广泛研究的基础上,才有资格讨论真正的语言普遍现象。因此,他们对语言研究的重点是语言的个性。韩氏认为,每种语言受其社会文化影响,都具有独特的意义系统,体现语义系统的词汇语汇系统也是独特的。所以,他们不但重视对个别语言(如英语)的研究,而且重视对方言和语域(register)等语言变体的研究。为了真实地反映语言的使用情况,功能主义学派注重从自然语言中摄取真实的语言材料。在语义与句法的关系问题上,他们侧重研究作为选择结果的不同句法结构所带来的语义上的区别,很少涉及句法结构所带来的语义选择过程本身的研究;他们侧重研究一些难以形式化描写的那部分语言事实以及体现韩礼德所说的“人际功能”与“语篇功能”的语料。因为这部分语料的结构含有个人的主观成分,从而更多地反映语境、语用、功能等因素对结构所起的作用。语言交际不是通过孤立的句子来实现的,而是通过语篇来实现的,因此,他们以语篇为分析研究对象,重点在语篇上研究句法结构,侧重语言的聚合关系,自然是很有道理的。
综上所述,形式主义学派描写语言时强调形式化,强调语言结构,特别是句法结构的自主性、独立性。功能主义学派不排斥描写的形式化,但强调语言结构的功能。形式主义学派的转换生成语法注重其理论性、逻辑性和抽象性;功能主义学派的系统功能注重其实用性、修辞性和直观性。形式主义重认知,重心理,轻社会,其转换生成语法把语言看成是一种天赋能力,并强调语言的形式结构及语言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这正如Chomsky所说,“知识”是语言的心理学范畴, “语言能力”是个人的特性。功能主义重社会,轻心理,其系统功能语法把语言看成是一种社会行为并强调语言的功能以及语言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系。Halliday的“做事”的方式属语言的社会范畴,即语言与环境的关系,“语言行为潜势”属于一个语言社团的特性。形式主义研究句子的结构规则,侧重语言的组合关系,并以句子为分析对象;功能主义研究语言使用者在意义潜势中的选择,即语言的功能,侧重语言的聚合关系,并以语篇为分析对象。形式主义和功能主义在语言观、研究目的、方法、研究对象以及基本理论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语言学研究上各有侧重,但二者不应相互排斥,而应相互补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