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的思考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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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历史上涉及经济活动范围最广的一次普查,调查范围包括除农林牧渔业以外的所有行业,即包括工业、建筑业,以及除农林牧渔服务业之外的所有服务行业。这次普查将为我国GDP核算提供比较完整的资料来源。充分利用这次普查资料搞好GDP核算,不仅能够使普查年度的GDP更好地反映当年的国民经济核算发展情况,同时也为GDP历史数据的调整,以及今后年度的GDP核算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同时,这次经济普查,也为进一步改进我国的GDP核算提供了一次良好的机会。目前,与联合国等五个国际组织共同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1993年SNA相比,我国的GDP核算范围仍存在一些不完整的方面,某些核算方法还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尽管多年来我们一直想拓宽GDP的核算范围,改变那些不合理的核算方法,但由于受资料来源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历史数据可比性因素的影响,一直没有做到。我们要充分利用这次经济普查的机会全面改进我国的GDP核算。因此,制定好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核算方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与以往年度的GDP核算相比,这次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将表现出三个方面主要特点:一是采用新的资料来源;二是拓宽核算范围;三是改进核算方法。

一、制定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的主要目的和方案的基本内容

制定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的主要目的,一是要提高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从而提高GDP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使之比较客观地反映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为宏观经济分析和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二是要保证地区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GDP数据的可比性;三是要提高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透明度,便于GDP数据的用户理解、监督和正确地使用GDP数据。

关于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的基本内容,我认为,一是要确定经济普查年度GDP的核算范围,二是要确定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和支出项目分类,三是要规范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包括规范各产业部门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以及支出法GDP各构成项目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

二、经济普查年度GDP的核算范围

《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明确规定,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所有货物或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固定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自有住房提供的住房服务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服务的自给性生产(国家统计局,2003)。也就是说,所有货物的生产活动都包括在生产范围之中,所有对外提供的服务的也都包括在生产范围之中,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和付酬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服务这两种自给性服务也包括在生产范围之中。这里规定的生产范围与联合国1993年SNA的生产范围是一致的。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受资料来源方面的因素影响,我国国民经济核算的生产范围并没有达到这一要求。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要明确规定GDP的核算范围,比如,明确规定GDP的核算范围包括居民的自有住房服务、保姆提供的家庭服务等自给性服务;明确规定把以前由于缺少资料而被忽略的某些经济活动,根据经济普查提供的比较完整的资料尽可能地补充进来;同时,有的经济活动,如家教服务,即使通过经济普查也难以取得资料,可以通过有关资料进行估算的方法补充进来。这样,既可以使得普查年度GDP的核算范围尽可能完整起来,而且也为非普查年度的GDP核算范围的完整性奠定一个好的基础。从而使得GDP较好地反映普查年度和非普查年度的经济活动成果。

三、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

这次经济普查所采用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是有关部门2002年发布的国家标准(GB/T4754-2002)(国家质检总局,2002)。这个标准把我国的所有经济活动划分为19个门类,94个大类,395个中类,912个小类(注:这里从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中都扣除了国际组织,因为国际组织的活动不属于我国的经济活动。)。

为了满足不同使用目的的需要,我国GDP核算一直采用三级分类的方法。第一级分类是三次产业分类,第二级分类和第三级分类分别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和大类为基础。由于受资料来源方面因素的制约,GDP核算的第三级分类很粗,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一直存在较大差异(许宪春,2004)。由于经济普查能够提供详细的资料来源,为了更好地满足宏观经济分析和其他各方面的需要,我认为,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可以划分的更加详细一些。第一级分类可直接采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但在第三产业中剔除国际组织部分(许宪春,2004)。第二级分类可基本上采用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门类。对于GDP核算来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绝大多数大类也很重要,比如在制造业增加值中细分出各种类型制造业增加值,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中细分出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等行业增加值,对于产业结构分析来说是很有用的。所以,第三级分类可以基本上采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同时根据多年来GDP核算数据的实际需求情况,并参照其他国家的分类情况对第二级分类和第三级分类做适当调整。

我认为,这种调整重点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是工业,第二个是房地产业,第三个是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就工业来说,从1994年开始,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就取消了这一门类,直接将采矿业(注:在1994年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这一行业称为“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注:在1994年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这一行业称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作为门类。不过,目前在我国,工业增加值仍被广泛使用,所以在GDP核算的二级分类中仍需要保留这一类别。因此需要将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作为三级分类来处理。从而需要把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这三个门类中的大类作为第四级分类来处理。在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房地产业的门类和大类是一致的,只是在中类和小类细化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四个子行业。我国以往年度的GDP核算把房地产业细化为房地产管理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农村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四个子行业。结合这两种分类并考虑到房地产业分析应用的需要,我认为,在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中,房地产业的次级分类应该包括以下六个子类: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物业管理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农村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服务业和其他房地产活动。在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这一门类被细化为以下五个大类: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我认为,在产业结构分析中这些细分类的作用不大,可以不做这种细化。

综上所述,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情况如表1所示(表略,见原文)。

采用上述分类之后,我国GDP核算实际上采用了四级分类,当然,除了工业外,其他各行业的第四级分类与第三级分类是一致的。其中第二级分类为17个行业,第三级分类为59个行业,第四级分类为95个行业。与我国目前的GDP核算的产业部门分类相比,增加了第四级分类,第二级分类增加了2个类别,第三级分类增加了33个类别,大大细划了,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宏观经济分析和其他各方面的需要。

另外,由于采用了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和新的三次产业划分标准,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与以往年度的GDP核算在行业分类上,还存在若干其他方面区别,主要有:(一)农林牧渔服务业,在以往年度的GDP核算中属于第三产业,而在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中将调整到第一产业;(二)木材及竹材采运业,在以往年度的GDP核算中属于采掘业,而在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中将调整到农林牧渔业(具体调整到林业);(三)城市公共交通业、旅馆业、计算机应用服务业、租赁服务业,在以往年度的GDP核算中属于社会服务业,而在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中将分别调整到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四、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支出项目分类

以往年度的GDP使用核算,也就是支出法GDP核算的构成项目采用四级分类,第一级分类把支出法GDP划分为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个类别;第二级分类把最终消费划分为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把资本形成总额划分为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和存货增加,把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划分为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第三级分类把居民消费划分为农村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消费;第四级分类把农村居民消费划分为商品性消费、自给性消费等五个类别,把城镇居民消费划分为商品性消费、实物收入消费等七个类别。具体情况如下:

最终消费

 住房及水电煤气消费

居民消费

 自有住房服务消费

农村居民消费 公费医疗消费

商品性消费

集体福利消费

自给性消费

政府消费

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

资本形成总额

住房及水电煤气消费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自有住房服务消费

 存货增加

城镇居民消费 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商品性消费

货物和服务出口

实物收入消费 货物和服务出口

文化生活服务性消费

从宏观经济分析需求和现有的资料来源情况出发,初步考虑对上述支出法GDP构成项目分类中的农村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消费的细分类进行调整,对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做进一步的细分类。

除了公费医疗消费、金融媒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支出外,农村居民消费的细分类调整为与农村住户调查中的家庭生活消费支出的第一级分类相一致,即:

农村居民消费 公费医疗消费

食品类支出

交通和通信类支出

衣着类支出

教育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支出

居住类支出

金融媒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

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支出

医疗保健类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除了公费医疗消费、金融媒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支出、实物收入消费外,城镇居民消费的细分类调整为与城市住户调查中的家庭消费支出的第一级分类相一致,即:

城镇居民消费 交通和通信类支出

食品类支出

教育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支出

衣着类支出

金融媒介服务和保险服务消费

居住类支出

自有住房服务虚拟支出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

实物收入消费

医疗保健类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类支出

公费医疗消费

货物和服务出口的细分类首先划分为货物出口和服务出口,然后利用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有关分类项目对货物出口和服务出口做进一步细分,具体情况如下:

货物和服务出口旅游服务

货物出口

 通讯服务

一般货物

 建筑服务

加工货物

 保险服务

其他货物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服务出口

 其他服务

上述分类项目中的其他货物包括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修理、各种运输工具在港口购买的货物等;其他服务包括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服务,广告、宣传服务,电影、音像服务,其他商务服务及政府服务等。

货物和服务进口与货物和服务出口采取相同的细分类。

五、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资料来源的变化

经济普查为GDP核算提供了相当丰富的调查资料,其中许多资料是常规性统计所没有的,或者是比常规性统计资料更加丰富,或者是与常规性统计资料有所不同。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常规性统计不能提供下述各种类型企业和法人单位的有关财务资料:

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

交通部系统以外的公路运输和水路运输业企业;

城市公共交通业企业;

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企业;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房地产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企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探业企业和法人单位;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和法人单位;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企业;

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企业和法人单位;

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业企业和法人单位。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和法人单位;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法人单位。

经济普查通过下述调查表就上述各种类型企业和法人单位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财务资料(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

劳务分包及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表;

交通运输和电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

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财务状况表;

限额以下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表;

房地产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及其他房地产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表;

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表。

(二)经济普查针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设置的生产经营状况表与常规性统计针对该类企业设置的抽样调查表所涉及的财务指标有所不同(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国家统计局,2003)。

(三)常规性统计就各行业个体经营户所能提供的资料非常有限,经济普查针对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福利业,居民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服务业设计了《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设置了营业收入、营业支出、雇员报酬、缴纳税金等重要指标(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为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的个体经营户的增加值计算提供了重要资料。

(四)常规性统计就与法人单位主业活动不同的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所提供的资料是非常有限的,经济普查设置了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为这些单位的增加值计算提供了重要的资料(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

六、经济普查年度GDP计算方法的调整

由于资料来源发生了变化,普查年度GDP的计算方法要做相应的调整。针对前一部分所阐述的资料来源的四种变化,GDP的计算方法需要做相应的调整。

(一)由于常规性统计不能提供前一部分所列举的各种类型企业和法人单位的财务资料,相应活动的增加值不得不依赖于常规性统计所能提供的有关资料,采取间接推算的方法,或者以直接计算为辅、间接推算为主的方法。经济普查针对这些类型企业和法人单位设置了财务状况表或经营状况表,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财务资料,普查年度相应活动的增加值核算就需要针对这些资料来源重新设计计算方法,当然,这些财务资料也不可能完全满足增加值核算的需要,必要的推算仍然是不可少的,因此,普查年度相应活动增加值的计算方法将调整为以直接计算为主,间接推算为辅的方法。

(二)经济普查针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设置的生产经营状况表与常规性统计针对该类企业设置的抽样调查表所涉及的财务指标有所不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需要做相应的调整。

(三)由于常规性统计就各行业个体经营户所提供的资料有限,相应活动的增加值是通过税收等增加值构成指标或其他有关指标来推算的。经济普查就针对14个行业设置了《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调查表》,这些经济活动创造的增加值的计算方法需要针对这张调查表和相关资料来设计。

(四)经济普查针对产业活动单位设置了基本情况表,与法人单位主业活动不同的产业活动单位创造的增加值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这张调查表进行重新设计。

七、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和基本计算方法

(一)经济普查年度GDP的基本计算方法

GDP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法GDP=∑生产法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收入法GDP=∑收入法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支出法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

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将同时采用这三种计算方法。《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国家统计局,2003a)对上数计算公式中的指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就是要以这些规定为依据,针对普查方案和有关资料具体制定GDP的计算方法。

(二)经济普查年度GDP生产核算的主要资料来源

GDP生产核算就是各行业增加值核算,它包括生产法和收入法两种计算方法。

这次经济普查的调查范围不包括农林牧渔业,所以经济普查年度该行业增加值核算所采用的资料来源与以往年度相同。其他各行业增加值核算均以普查资料为主,所采用的普查资料情况如表2(表略)所示。

经济普查年度各行业增加值核算就是以相应的普查表和有关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确定各行业生产法和收入法增加值的具体计算方法。

(三)经济普查年度GDP使用核算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的变化

如前所述,GDP使用核算,包括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等项目。普查年度GDP使用核算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拟进行以下若干方面调整。

1.居民消费:与以往年度相比,普查年度居民消费核算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主要发生以下两个方面的变化:在以往年度,农村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消费中的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采用的是公安部门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在普查年度,将采用人口普查中的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在以往年度,农村居民消费和城镇居民消费中的商品性消费是通过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进行调整计算出来的,在普查年度,有关支出则采用农村住户调查和城镇住户调查中的家庭生活消费支出调查资料进行计算。

2.政府消费:与以往年度相比,普查年度政府消费核算的资料来源和计算方法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在以往年度,政府消费主要采用财政决算资料进行计算,它等于财政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财政预算外支出中的经常性业务支出、政府部门固定资产虚拟折旧、城镇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经常性业务支出之和(核算司,2001),在普查年度,政府消费将主要采用有关普查资料进行计算,它等于利用普查资料计算出来的有关政府部门总产出与相应政府部门经营性收入之差。

3.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与以往年度相比,普查年度固定资本形成总额核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本文后面所讲的对计算机软件支出处理方法的变化,这种变化将扩大固定资本形成总额的核算范围,增加它的总量。

4.存货增加:与以往年度相比,普查年度存货增加核算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在以往年度,主要利用各种年度统计资料和会计决算资料进行计算;在普查年度,主要利用普查资料进行计算。

5.货物和服务进出口:与以往年度相比,普查年度货物和服务进出口核算的变化表现在根据国际收支平衡表提供的资料细化货物和服务出口、货物和服务进口项目。

八、某些特殊处理方法的调整

正如本文开头所述,与1993年SNA相比,我国的GDP核算还存在一些特殊的不尽合理的处理方法,包括金融媒介服务的处理方法,进口税的处理方法,计算机软件的处理方法,等等(许宪春,2001),尽管我们曾经多次想调整这些处理方法,但由于受资料来源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历史数据可比性因素的影响,一直没有实现。我们打算利用这次经济普查提供的详细资料和经济普查之后调整历史资料的机会,把这些不合理的处理方法纠正过来。

(一)金融媒介服务处理方法的调整

常规性统计把各产业部门利息支出净额作为中间投入处理,这种处理方法,高估了关于金融媒介服务的使用价值,人为地增加了产业部门中间投入总量,减少了产业部门增加值总量。为了弥补这部分增加值,以往年度GDP核算将居民储蓄利息收入加到金融部门的增加值中。这种处理方法既不同于1968年SNA的方法,也不同于1993年SNA的处理方法(许宪春,2002)。为了尽可能与1993年SNA的处理方法相衔接,又具有可操作性,初步考虑,在经济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中,调整这种处理方法,利用各产业部门和最终使用部门的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之和占金融机构全部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之和的比例,或者利用各产业部门和最终使用部门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占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和的比例,分摊金融媒介服务产出,分摊到各产业部门的部分作为相应产业部门的中间投入,分摊到各最终使用部门的部分,作为相应部门的最终使用。这种处理方法保证了金融媒介服务的产出与使用的一致性。从而居民储蓄利息收入将不再作为金融部门的增加值处理。

(二)进口税处理方法的调整

在以往年度的GDP生产核算中,进口税被加到批发和零售业的增加值中了。这种处理方法与SNA的处理方法不同。在SNA中,各产业部门增加值都不计算进口税,当增加值采用基本价格时,进口税(减进口补贴)作为产品税(减产品补贴)的一部分单独计入生产法和收入法GDP;当增加值采用生产者价格时,进口税(减进口补贴)被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计入生产法和收入法GDP(联合国,1993)。在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中,将采用SNA的处理方法,进口税不再计入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而是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计入生产法和收入法GDP。

(三)计算机软件处理方法的调整

在1993年SNA中,企业在市场上购买的或者自产自用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计算机软件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从市场上购买的计算机软件按购买者价格估价,企业内部开发的计算机软件按基本价格或者按生产成本估价(联合国,1993)。由于受资料来源的限制,在以往年度的GDP核算中,没有明确规定计算机软件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还是作为中间投入来处理(许宪春,2001)。在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中,将根据普查资料的情况,尽可能采用1993年SNA的处理方法。

(四)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率的调整

在以往年度的GDP核算中,农村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率采用的是2%,城镇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率采用的是4%(核算司,2001)。这种规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因为一般来说,城镇居民自有住房比农村居民自有住房可能更加坚固耐用,使用的年限应该更长,所以城镇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率不应当高于农村居民自有住房虚拟折旧率。在普查年度的GDP核算中,初步打算把两个折旧率先协调一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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