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快速发展的非常阶段,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日益突出。在此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并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这些因素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本文主要阐述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研究进展。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问题;对策
1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现存主要问题
1.1执行覆盖面窄
从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至今,我国各级环保部门统计的数字显示,每年均有大量建设项目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即开工建设,甚至投入运营。在向环保部门提出环境影响审批申请的建设项目中,也有近30%的项目是己经开工甚至存在多年的项目,其为通过某些主管部门的审核或是申请资金补助而补办环保手续。这种建设项目大量缺失环评或补办环评的现象,导致环评制度执行不彻底,环评制度所依赖的预测评估无法实施,项目建成后所带来的选址不合理、环境污染等危害已成既成事实,补办环评也已成为亡羊补牢的做法。这种做法跟环境影响评价的预测和评估这一初衷是违背的,只能够对己有的污染隐患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防止以后的污染事件发生,却无法从选址之初就提出防治方案,或是从产业符合性方面予以把关。从保护和扶持企业、发展经济的角度出发,通常对于这类补办审批手续的项目,环保部门对选址、工艺、设备选型等基本无法优化的建设内容只能是认同的,这样被动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往往失去了最有效的前置约束性,陷入尴尬的局面。在规划环评制度实施方面,我国也同样存在覆盖不全面,重点不突出,效果不理想、执行不彻底的问题。目前,我国虽按照规划环评条例推进了大量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但仍有一些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规划并未送环保部门进行规划环评审查,一些部门对规划环评认识不深、理解不到位、认为可有可无。同时,由于规划环评的结论并不具有法定性的强制执行约束力,使得部分规划环评流于形式,没有在规划实施过程得以全面的贯彻执行[1]。
1.2技术导则有待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框架下,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有更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指南,可有效地指导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由总纲、专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构成,总纲对后两项导则有指导作用,后两项导则的制定遵循总纲的要求。专项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要素和专题两种形式,环境要素技术导则由地面水、地下水、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组成。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包括水利水电、民用机场、石油天然气开发、造林工程、煤炭采选、石油化工、农药、制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由于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所以评价方法普遍存在细致度不够、不确定性强,还停留在传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等问题。在规划环评技术方法的理论研究中,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规划环评技术方法的研究还比较滞后,脱离规划环评实际,仅提出原则性要求,就方法论方法,缺乏关于各种技术方法如何应用于规划环评的探讨,无法对规划环评的实践形成指导。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规划环评涉及的范围广,要求收集的信息和资料非常的多,规划环评文件的内容、预测模式、评价的深度等各不相同,其评价的技术方法十分多样,目前我国尚缺乏对规划环评技术方法间的比较和研究,对于规划环评技术方法的有效性,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此外,年以来,环保部要求对开发多年的流域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回顾性研究报告,以指导下一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但目前针对此类回顾性评价尚没有可以依据的导则和规范的技术方法,使得全国各地呈现出各种研究报告样式层出、评判尺度不一的现象[2]。
1.3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问题
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单一,大多都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听说而来,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存在失真的问题,这使得公众无法获取项目的准确信息。环境影响在这种不正式的传播渠道中被夸大,而公众往往倾向于放大环境影响的风险。因此,这使得项目信息缺乏正确的传播渠道,政府缺乏正式的信息公开方式。另一方面,科技新媒体的高速发展,使得各种鱼龙混杂的信息充斥网络,公众缺乏信息辨识能力,也给了谣言肆意传播的机会,项目的真实信息受到扭曲。在正确信息与负面信息中,人们往往更倾向于关注负面信息。由于其往往威胁到民众的实际利益,并且容易引发集体恐慌,所以负面信息的传播速度往往快于正面信息。公众缺乏有效参与的方式,从理论上来说,公众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包括信息公开、民意调查、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等。其中民意调查又包括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验、走访调查等形式。但在实践过程中,当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尚且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更没有上升到民主评估的层次,因此公众时常处于被动参与的状态,参与方式比较单一,评价中缺乏公众协商的平台。因此,在实践中,各地大多没有规范实施公众参与的程序。包括最基本的问卷调查也因设计不合理、发放缺乏随机抽样性而使得调查结果无法作为有效根据,而有的地方甚至没有这样的形式。另外,就听证会制度而言,目前的听证会也存在形式化的问题,公众代表缺乏代表性,听证会的召开往往只是走过场,没有实质性的听取公众意见,听证过程也不够透明,大多数人只知道有听证会的程序,却并不知道听证会的内容。听证结果也缺乏法律约束力,存在形式上听取,实际上违背的情况,导致公众诉求无法全面真切地表达。
2 对策及建议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操作层面在诸如公众参与工作、清洁生产分析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有效性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实际操作中,由于部分项目信息公开存在问题、调查对象选取代表性不够、调查问卷设计缺陷和部分调查单位弄虚作假,导致公众参与结果的准确性不够。此外,公众的参与意识不强,公众参与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的区别化差。建议通过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参与对象的代表性、调查问卷设计的科学性,并通过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的审查来提高公众参与的准确性;加强环境保护基础教育和社会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的意识;公众参与工作采取分级制度。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分析部分存在着分析的准确性不够、清洁生产改进方案和建议的可行性差的问题。建议国家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的清洁生产培训,尽快组织力量建立清洁生产数据库供评价人员参考,来提高分析的准确性和清洁生产改进方案和建议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由于受到政府部门、中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压力,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利益关系以及部分评价技术人员水平有限的影响,部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存在准确性不够的问题。笔者建议我国继续大力发展经济,同时进一步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对评价单位加强管理和处罚力度,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参考文献:
[1]赵廷宁,武健伟,王贤,史明昌.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01,02:67-71.
[2]刘玲.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进展[J]. 生态科学,2016,02:189-194.
论文作者:高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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