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论”与当代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_恩格斯论文

“跨越论”与当代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_恩格斯论文

“跨越论”与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社会论文,当代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99(2001)03-0359-06

“跨越论”与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近年来,理论界在总结苏东剧变的原因、教训以及研究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过程中,对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提出的“跨越论”的内涵及其当代意义,展开了广泛探讨,取得了许多理论成果,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的认识却见仁见智,存在着诸多分歧。其中,在“跨越论”与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关系问题上,分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相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创立的唯物史观而言,他们晚年提出的“跨越论”究竟是对前者的深化完善还是一种不成熟的“表态”?其二,由此认识前提出发,“跨越论”对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有无指导意义,有什么样的指导意义?其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开创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又在哪些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跨越论”的思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跨越论”是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的成熟思想,到底是他们在特殊情况下的一种即时性表态还是他们的基本观点呢?这是必须解决的一个前提性问题。

我们认为,虽然“跨越论”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在给俄国革命者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提出来的,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表态,但这种表态是马克思慎重思考的结果。俄国农村公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这是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基本观点,是他们站在世界历史的高度,通过深入研究俄国社会发展的实际而作出的科学结论。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说明。

首先,从马克思、恩格斯对这一问题关注的时间跨度来看,他们的研究是持续而深入的。从1875年恩格斯与特卡乔夫的论战到19世纪90年代他对俄国自由派民粹主义的批评,马克思、恩格斯对俄国社会发展道路问题进行过多次的直接论述,时间前后持续近20年。根据我们所看到的现有文献,其中马克思直接而集中论述的就有三次。第一次是1877年11月他给俄国《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第二次是1881年2-3月他给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及正式复信;第三次是1882年他与恩格斯为《共产党宣言》俄文版撰写的序言。就是在这三次论述中,马克思提出了“跨越论”,这其间也经过了5年的时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述,所提出的观点不应该是一种即时性的表态。

其次,从“跨越论”的实质内容和主要结论来看,它是科学的。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跨越论”,是一个从俄国农村公社本身固有的二重性出发、以它所处的特定历史条件为前提、以俄国革命和西方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为必要条件的可能性设想。合理的逻辑起点,严格的条件限制,科学的分析结论,是“跨越论”的显著特征。对于一般农业公社的历史命运,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农业公社’的构成形式只可以有两种选择: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战胜集体因素,或者是后者战胜前者。先验地说,两种结局都是可能的,但是,对于其中任何一种,显然都必须有完全不同的历史环境。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1](第765页)具体到俄国农村公社而言,它能否必然越跨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马克思分析道:俄国是欧洲惟一的在全国范围内把“农业公社”保存到当时的国家,具有实行土地集体耕作和劳动组合的较多有利条件,而且它还“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这些因素“就使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把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一切积极的成果用到公社中来。”[1](第765页)但他同时反复强调,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俄国社会要实现这种“跨越”,还必须具备一些必要条件。虽然马克思主观上愿意看到“跨越”这种结局,但他尊重历史发展的辩证法,从未将俄国农村公社实现“跨越”作为必然性的结论,而只是当做一种可能性设想。这一结论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第三,从马克思、恩格斯早年创立的唯物史观与晚年的“跨越论”的关系看,两者并不矛盾,后者是对前者的丰富和完善。早在19世纪四五十年代,马克思、恩格斯就已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创立了唯物史观。但是,唯物史观在创立以后却遭到了一些人的误解或歪曲,其中有的人把人类社会五大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一般规律当成“一般世界历史哲学”,不加分析地将其套用在任何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社会发展道路上。那么,某一民族或国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无可能超出一般规律而表现出特殊的社会发展呢?以摩尔根《古代社会》为代表的关于史前社会研究的一系列新成果,既向唯物史观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同时也为马克思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直接的理论来源和新的事实依据。马克思在其早年发现的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基础上,通过晚年的研究,以历史上某些民族和国家为典例,论证了社会跨越发展的各种形式。其中,马克思对农村公社的发展前途给予了特别的关注,这最初集中体现在他对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一书的摘要和评注上。马克思1881年2-3月在给查苏利奇的复信草稿及正式复信中提出的“跨越”设想,就是以上研究的直接成果,论及的就是从前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跨越发展的问题。因此,可以说,马克思早年发现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使唯物史观得以创立;他晚年又在这一规律指导下,进一步研究了不同民族和国家的社会发展的具体道路,提出了跨越发展的问题,使唯物史观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以上分析表明,“跨越论”作为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理论思维的重大成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应该被视作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观点。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它作为一种前资本主义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设想,内容还比较粗略,理论上确有不够系统之处。

在马克思、恩格斯逝世以后,列宁肩负着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历史重任,在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俄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继承、突破和发展了“跨越论”。一方面,列宁继承和坚持“跨越论”关于俄国在一定条件下可跨越发展、并要积极吸收资本主义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等宝贵思想,并在反驳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和孟什维克散布的所谓俄国社会主义革命“早产论”的理论斗争中,对这些思想作出了新的阐发。针对机会主义者们的所谓俄国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生产力和文化水平还没有达到能够实行社会主义的程度的论断,列宁批评他们只是看到了资本主义在西欧的发展这条固定道路,而不了解俄国国情的特殊性。列宁认为,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的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俄国完全能够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实行社会主义的政治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创造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生产力水平和文化水平。列宁说,这种特殊性并没有改变世界历史发展的总路线。另一方面,列宁在新的国际国内形势下,突破“跨越论”某些具体内容的时代局限,丰富和发展了“跨越论”。首先,他把“跨越论”对俄国农村公社能否跨越资本主义的思考,转变成为对落后的资本主义俄国能否跨越资本主义发达阶段的思考;其次,他突破“跨越论”关于俄国革命和西方无产阶级同时发生并互为信号的“共同胜利论”,提出“一国胜利论”,并领导俄国首先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第三,他及时而正确地总结了俄国十月革命后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的经验教训,领导制定并实施了新经济政策,突破了“跨越论”内含的直接过渡思想,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进行了落后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有益尝试;第四,他提出,在东方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落后国家,今后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有更多的特殊性。在先进国家无产阶级的帮助下,落后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过渡到苏维埃制度,然后经过一定的发展阶段过渡到共产主义。列宁的这些创造性贡献,赋予了“跨越论”新的历史内涵。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不仅使马克思晚年的伟大设想以深化和发展了的形式表现出来,而且为其他落后国家实现社会发展的特殊跨越树立了榜样。

那么,“跨越论”对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尤其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言,有无指导意义?有什么指导意义呢?对此问题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回答。其中一种意见认为,中国革命的胜利以及由此开创的社会主义历史进程是对“跨越论”的验证,因此它将“跨越论”视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活水源头,是邓小平理论直接的理论依据;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跨越论”早已随着俄国农村公社的瓦解而彻底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成为历史的陈迹”,与中国无关,因而对它的现实意义予以彻底否认。

我们认为,这两种意见都是偏颇的。

第一种意见的可取之处在于,它看到了中国革命的胜利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的跨越这一点与“跨越论”的相通之处,但是,“验证”这一提法恐怕值得商榷。众所周知,俄国农村公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前资本主义跨越资本主义而获得新生,这是“跨越论”的原本内涵,忽视这一点而简单地将中国革命的胜利看作是对“跨越论”的验证,也就难免显得有些牵强。“跨越论”主要论及的是俄国农村公社的发展前途问题,在列宁那里就已经对它进行了突破与发展,不能将其不加分析地套析当代中国的社会历史发展,邓小平理论不是从“跨越论”直接演绎而来的。

第二种意见看到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与马克思、恩格斯“跨越论”内涵的这种差异,这一点是可取的。但是,它在坚持“跨越论”原本内涵的同时,注重了中国革命的胜利与“跨越论”的不同而完全否认两者之间的联系,因而显得有些武断。“跨越论”所提出的跨越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俄国农村公社最终没有实现跨越而遭瓦解正是因为它没有能够具备这些条件,马克思在“跨越论”中对这种历史结局已做了可能性分析。据此来看,俄国农村公社后来的历史命运并没有超出“跨越论”的结论,反而恰恰证明了“跨越论”结论的科学性和价值之所在;当然,历史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跨越论”所包含的一些宝贵思想和科学方法论,对于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如何实现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讨论“跨越论”对于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是否具有指导意义,而在于分析它在哪些方面具有什么样的指导意义。据此认识,我们认为“跨越论”的现实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它所包含的思想方法上。

首先,“跨越论”理解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辩证思维方法,为深化人们对中国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的认识提供了科学的指导。就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总体而言,五个社会形态依次更替是其基本次序。但就具体的国家或民族而言,社会形态的更替则体现出多样性,东方不同于西方,南美不同于北美。“跨越论”对社会形态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作出的经典分析,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在人类社会历史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和生动体现。它主要论及的虽然是俄国社会历史发展问题,在理论上却揭示了落后国家在特定条件下跨越资本主义历史阶段的可能性。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有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客观必然性,“跨越论”虽然不可能对此予以全部意义上的说明,但它有助于深化对此问题的理解,从而鼓励人们更为自觉地投身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创造活动。

其次,“跨越论”从世界整体联系出发分析问题的世界历史方法,对当代中国选择正确的国际战略和发展模式以重要启迪。“跨越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站在世界历史的高度对俄国社会发展问题进行科学考察的思维成果。在他们看来,俄国农村公社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它“和控制着世界市场的西方生产同时存在[1](第765页);其必要条件之一是“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2](第251页)。他们早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已提出的世界历史思想在这里又一次得到了充分运用。历史发展到今天,“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2](第86页)的程度不断提高,世界政治多极化、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如何确定正确的国际战略,处理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关系,如何选择既符合自己国情又符合世界发展大趋势的发展模式,“跨越论”为我们提供的世界历史思想是我们考虑问题的重要认识前提和思想武器。

第三,总的来说,“跨越论”所体现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原则,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对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马克思在“跨越论”中一再强调,俄国农村公社能否实现跨越,“一切都取决于它所处的历史环境”[1](第765页),要具体分析历史环境。这一考察问题的方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可以说,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两次历史性飞跃,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以及成功地走出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在具体分析不同历史时期的时代特征、国际环境和中国国情并取得科学认识的前提下得以实现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仍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科学方法,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前进。

除了以上原则方法以外,“跨越论”所强调的一定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跨越的物质前提、要积极吸收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等宝贵思想,都是我们应该重视和继承的重要精神财富。事实上,它们正在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生长点,指导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和社会主义改造理论,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对中国这样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如何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而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等问题进行不懈探索的重大成果,是对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理论的直接继承和发展,也是对马克思、恩格斯晚年“跨越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新中国的成立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实现了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跨越,使马克思、恩格斯晚年的“跨越论”以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了的形式再现出来,翻开了中国历史发展的新篇章。

但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只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政治前提,对于中国这样没有经历工业化和商品经济充分发展阶段的落后国家而言,在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以后,面临着如何尽快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以与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相适应,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等一系列新的高难度课题。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毛泽东带领全党开始了对这些难题的新探索,并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积极的理论成果。但是,他也受到了斯大林超越生产社会化、超越发展阶段、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思想的影响,犯了“左”倾错误。毛泽东对这一错误后来虽有所认识,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没有彻底纠正这一错误,最后又发生“文化大革命”。“四人帮”乘机捣乱,大搞极“左”,鼓吹“穷社会主义论”,极大地歪曲和背离了科学社会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把我们的国家推到了崩溃的边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二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继承前人探索的理论成果,科学总结我国和世界上其他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在领导我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产生和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理论即邓小平理论,为解决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面临的重大难题提供了初步的答案。这一理论,清除了长期以来那种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设想强加给现实社会主义实践的错误认识,澄清了不合乎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模糊观念,用新的思想、观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跨越论”。这一丰富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本质论。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在实现特殊的社会跨越以后面临着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与先进的社会制度不相称的矛盾,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历史表明,靠人为地拔高生产关系去解决这一矛盾,那只能使矛盾加剧,甚至导致社会主义的失败。而社会主义国家过去在这一问题上的失误,在相当程度上源于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认识不够清楚。以往人们在理解和阐释社会主义本质时,往往只强调生产关系的一面,认为只有生产关系才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相区别的惟一标准,结果在实践上导致离开生产力盲目追求公有化程度,严重阻碍了生产力发展。

邓小平坚持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一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对林彪、“四人帮”的极“左”错误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批判。他说:“过去‘四人帮’提出了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也不要富裕的资本主义,那是荒谬的。”“当然我们不要资本主义,但是我们也不要贫穷的社会主义”[3](第231页)。他还强调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4](第225页)因此,他把发展生产力提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本质特征的高度加以强调。1992年春,他将其多年来对什么是社会主义问题思考的成果,用简洁的语言概括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4](第373页)这一概括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的规定性结合起来,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出了新的科学解释。它的内涵是丰富的,其中的核心思想是强调生产力发展对社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这既是对历史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也是对马克思关于生产力自然发展阶段不可超越理论的生动阐释,同时也是对“跨越论”关于跨越的物质前提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马克思、恩格斯在“跨越论”中指出,俄国农村公社一旦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它将进入共产主义新社会。但是,它怎样进入新社会,进入的新社会处于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哪一个阶段,他们并没有具体的论述。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其他有关论述和他们在“跨越论”中所规定的实现跨越的必要条件来判断,实现“跨越”之后建立的新社会应该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规定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进入新社会的方式是“直接过渡到高级的共产主义的公共占有形式”[2](第251页)。很显然,无论是俄国还是中国都不具备这种条件。但是,社会主义各国过去对此认识不够清楚,长时期犯了超越社会历史阶段的错误。

我们党在认真总结经验、反思历史的基础上,依据我国社会生产力不发达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已经确立的实际,作出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阶段”的科学判断。在党的十三大召开以前,邓小平就多次强调指出:“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4](第255页)“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他特别强调“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4](第252页)。党的十三大以此为立论基础,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行了系统论述:它强调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说,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而另一方面,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国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当代中国社会的性质作了科学定位,为我们党根据基本国情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理论根据,为当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设定了正确的路标;同时,也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历史阶段提供了参考。它解答了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实现社会特殊跨越以后处于何种历史阶段的问题,以新的结论丰富和发展了“跨越论”。

第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设想的社会主义,是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社会主义。这主要是根据西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得出的结论。俄国农村公社如果跨越了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而进入社会主义,它将实行什么样的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跨越论”对此并没有直接的论述。根据“跨越论”对实现跨越设定的条件来推断,我们看不出马克思、恩格斯在此问题上的思想与原先有什么变化。那么,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在跨越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以后,还要不要实行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对这一问题,社会主义各国都曾进行过探索,但总的来说,排斥市场作用的计划经济理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邓小平在领导我国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不懈探索,他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理论勇气,冲破了传统计划经济理论的禁区,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不仅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将社会主义的制度和体制科学地区分开来,而且它还深刻阐明,对于中国这样社会文化落后的国家而言,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是可以跨越的,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同生产力的社会化发展一样,则是不可跨越的。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作出的新的开创性贡献,是对“跨越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收稿日期:200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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