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因疗法———种重要的心理治疗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治疗方法论文,疗法论文,心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归因疗法”(attribution therapy )就是在心理治疗或咨询实践中,通过引导患者对其症状产生原因的知觉,来控制和消除其不良情绪和行为反应的方法,它是由心理学中的归因理论[1~3]发展来的一种心理治疗体系。由于归因是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而又十分重要的认知现象,所以在心理学中归因疗法属于认知疗法的一种。坚持采用归因疗法的临床医生相信,任何心理疾病都和患者对其症状产生原因的不良知觉有关,所以心理治疗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采取可能的方法和手段,将患者的不良归因置换为某种中性的、无害的归因[4]。 在这种基本思想指导下,形成了两种运用归因理论于治疗实践的模式:一种是“真归因疗法”(veridical attribution therapy), 即:针对患者对其症状的不准确的归因,诱导其作出准确的归因。这种方法是以假定患者本人的归因不准确为前提的。所谓不准确是指患者在作出自己的归因时,忽略了某些明显的、重要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归因疗法实际上就是心理医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寻找患者症状真实原因的诊断活动,类似于医疗实践中的诊断过程; 另一种模式是“误归因疗法”(misattribution therapy),即患者本人并未明显地忽略重要的信息,对自己症状原因的理解也没有明显的不当之处,但心理医生觉得将其置换为某种虽然未必属实,但却对他有益的原因更好,因而有意歪曲信息,诱导患者作出虽然错误但却有益的归因[4]。 下面我们分别介绍这两种归因治疗方法,以使读者对归因疗法有较全面的了解。
1 真归因疗法
心理医生的优势就在于他比一般人具有更多的心理健康或疾病方面的知识,能够更准确地找到患者症状的原因,而且许多心理疾病也的确是由于患者对自己症状产生原因的不正确知觉引起的。因此,归因疗法的最普通的形式,就是用对患者症状的更准确的归因,来置换他所持有的不正确的归因。在临床实践中,这个目标是通过向患者表明他忽略了某些重要的信息或欠缺某方面的知识达到的。
在Davison(1976)[5]和Johnson(1977)[6]所报告的两个临床病例中,典型地说明了通过纠正患者的错误归因,来改变其心理状态的方法。Davison的病人是一位40岁的男性,他的眼部、 面部和太阳穴有阵发性的抽搐和颤动。他相信这种强迫性的肌肉颤动是鬼怪缠身引起的,他感到看不见的幽灵正在干扰和侵蚀他的心智,因而非常担心和害怕。这个病人被诊断为妄想性精神分裂症,收入医院接受治疗。治疗者说服这个患者,他的症状是由紧张刺激引起的,可以通过肌肉放松得到控制。这个病人渐渐地接受了这种解释,放弃了鬼怪缠身的信念,心理上的担忧和恐惧逐渐消失了。在Johnson的案例中, 病人也是一位男性妄想症患者,他常常不由自主地产生性觉醒状态。他偏执地相信他的自发的性觉醒,是由来自外界的性刺激引起的,因而为这种羞于见人的行为反应的不可避免而焦虑。治疗者最终使他相信,他的不正常的行为反应并非外界刺激所引起,而是他自己腿部的自发运动引起的,因而是可以得到控制的。很显然,在这两个案例中,都涉及到了用一种更正常的解释,来代替患者原先持有的难以为他个人接受的解释。而且,这两个案例中,治疗者所提供的新的解释,都是以对患者行为的细心观察为基础的,并依赖于特定的理论模型和使患者经验正常化的要求。以上介绍的两个案例都是在一般的心理治疗过程中,自发地通过置换归因,来改变患者心理状况的例子。除了这种临床实践中司空见惯的再归因手段外,还有一些临床工作者直接借鉴了归因研究的发现,来治疗患者的心理问题。其中最典型的是,以“活动者和观察者的归因差异”这种经典的归因现象[7]为依据,通过归因诱导, 来控制和改变人际冲突引起的当事人的心理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痛苦、焦虑、不安、烦恼、愤怒这样的有损心理健康的情绪体验,大都和对别人行为原因的主观推测有关。哪怕在一个问题上只有些微的分歧,就足以使两个人反目为仇,彼此产生巨大的心理负担和压力。他们争论的问题常常是不重要的,但彼此对对方行为原因的推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双方都付出了本不该付出的情感代价,造成严重的心理后果。从“活动者和观察者的归因差异”我们知道,人们对彼此行为原因的知觉是有偏向的:活动者倾向于将自己行为的原因看成是由某些无法控制的环境因素决定的,而观察者则倾向于将活动者的行为归因于他的个人倾向或特质。我们还知道,这种归因差异并非彼此出 于某种情绪或动机有意而为之,而是由彼此所占有的信息量、所选择的背景事件或注意集中点不同造成的。由此不难推断,在人际冲突场合,如果冲突的双方彼此都能意识到,对方的行为是由某些较少感情色彩的中性因素引起的,他们之间的冲突和由此产生的不适当的心理反应就会大大减少。一些心理咨询工作者从中受到启示,在临床实践中诱导和说服因人际问题而前来就诊的患者,他们对别人行为原因的知觉是有偏向的、不准确的。别人的行为并不是他个人的倾向和特质引起的,而是认识上的偏差造成的。这样,通过将患者对别人消极行为的“倾向”或“特质”归因,置换为较为中性的归因,就能够降低他对别人行为有意性的估计,减弱和消除他的心理上的不适感。目前,这种方法已经被临床工作者运用于治疗夫妻不和、上下级矛盾等引起的心理问题[8]。
事实上,一切心理治疗方法都是以改变患者的归因为特征的。心理学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心理治疗体系,如精神分析疗法、行为疗法、人本主义疗法等。虽然它们在具体的运作步骤和程序上各具特色,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把改变患者对他们症状产生原因的看法,作为潜在的、不可缺少的部分或环节。例如,在行为疗法中,心理医生引导患者将他们的症状看成是由错误的学习过程引起的;在精神分析疗法中,心理医生诱使患者将他们的情绪和人格问题归因于特殊的早期经验。在这些疗法中,如果患者最终接受了医生让他们采取的方式,来看待自己的问题了,那么治疗就算成功了。在这种意义上,心理治疗就是诱使患者按照医生所信奉的因果模式,解释他个人所面临问题的过程[10]。
一般地说,具有某种心理症状的人,不愿意让别人了解自己目前的状况。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心理和行为反应是不正常的,担心不被别人接受而受到异样的对待,因而总是设法隐蔽自己的疾患,勉强地以正常的方式作出反应。这样,他所固有的心理或行为上的问题就难以找到重新被归因的机会,以致陷于难以自拔的地步。心理医生为患者提供了机会,使其能尽情地倾吐自己的心理问题,正视自己的心理疾患[9]。 在与患者的交流过程中,医生不失时机地诱导患者相信,他们的症状其实是很普遍的,这种来自权威人士的信息,有助于降低患者的不适当感、异常感。治疗者再进一步诱导患者相信,他对自己不适当心理和行为反应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并运用自己有关的知识及时给出一种合理的解释。一旦患者接受了这种新的解释,他的症状就会得到缓解甚至解除。
2 误归因疗法
改变归因绝不限于用正确的、合理的归因来代替错误的、不合理的归因。在心理学中归因本无对错之分,只有好坏之分,在心理治疗领域更是如此。原因是客观存在的、不可更改的,但人们对它的知觉却是主观多变的、可以更改的。影响人们心理生活的是他们对原因的主观知觉,而不是原因本身。从心理治疗的角度看,如果患者对自己症状原因的合乎实际的、无偏的知觉对他是有害的,那么它就是一种恶性的、不良的归因,不妨用一种不那么符合实际但却有益的归因来代替它[11]。这就是误归因疗法的指导思想。事实上,许多心理治疗理论所坚持的病源学观点,未必都是正确的,但用这些病源学观点诱导患者归因至少是无害的,这样看来许多以特定的病源学理论为基础的心理治疗方法都可能被归入误归因疗法的范畴。
在心理治疗领域,误归因疗法的真正的来源是Schachter 和Singer有关生理唤醒认知标志的研究。Schachter 在早期有关人际交往的研究中发现,当人们身处逆境时,常常喜欢和与自己有类似经历的人交往。他由此推断,人们有一种将自己的情绪状态,与处于类似情境的其他人比较,以理解和标志自己的反应的需要。它说明引起一个人某种情绪体验的内在的生理线索,具有一定的模糊性,适合于作多种解释。一个人如何理解和解释自己的情绪状态,依赖于他从外部得到的线索,而不直接依赖于他的生理状态。这就是说,周围环境提供的线索常常被用来标志生理状态, 把它标定为某种特定的情绪。 为了检验这种假设, Schachter和Singer(1962)进行了一项经典的研究[12]。简单地说, 他们要求大学生被试报告自己是愉快的还是愤怒的。实际上被试的内在的情绪体验完全是由一种药物(如,肾上腺素)引起的,而且所有的被试都被注射了这种药物。但他们发现,被试的报告或行为反应与这种药物所应该导致的情绪状态不符,而和混在他们中间的、未被注射药物的假被试的行为表现一致。很显然,假被试的行为表现被真被试作为一种外部线索,用来标志他们的生理状态了。
首先将上述思想和研究范式与归因联系起来的是Schachter 本人和一位著名的归因理论家联合发表的一篇文章(Nisbett & Schachter, 1966)[13]。在这篇文章中,归因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有关情绪标志的研究中。该文的发表使不少研究者意识到,人们对自己内部状态产生原因的知觉,很可能也是由来自外部的有关线索决定的。于是,一系列旨在验证这种假设的研究产生了,其中较具有代表性的是Valins和Ray 关于轻微恐怖症的研究(1967)[14]。
他们向怕蛇的被试呈现一系列的幻灯片:一组被试看到的是各种各样的蛇,另一组被试看到的是写有“电击”一词的卡片。当“电击”卡片呈现时,给该组被试以轻微的电击。在呈现幻灯片的过程中,让被试听到模拟的心跳声。呈现电击卡片时,该组被试明显地听到自己的心率加快了,而呈现蛇的幻灯片时,该组被试没有听到自己的心率加快。这项研究最关心的是后一组被试的反应,其基本设想是:没有听到自己心率加快的被试,将以此作为自己不怕蛇的证据,虽然他们实际上很怕蛇。结果发现,在这组被试中,凡是对实验者伪造的心跳声深信不疑的人,都报告自己不怕蛇,而那些觉察到自己听到的心跳声是伪造的体外噪音的人,则较少这样的反应。很显然,相信主试伪造的心率的被试,同时也相信自己面对蛇时心率未曾加快,是自己不怕蛇的证据或表现。来自内部的真实的信息,被来自外部的虚假的信息否定了。总之,该项研究表明,虚假的反馈信息,不仅能够使人们确认自己的情绪状态,而且也能够使人们否定自己的情绪状态。
Valins和Ray的上述研究对心理治疗的意义已经不言而喻。 如果来自外部的虚假信息真能代替或否定来自内部的真实信息,那么就可望通过向患者提供有关其症状的虚假的信息,来控制其症状。在Ross(1969)等人的一项类似的研究中[15],第一次使用了“归因疗法”一词,并详细地讨论了这类研究在心理治疗中的意义。Ross等人首先让被试预期,他们将会受到轻微的电击,以引起他们的恐惧感。然后再通过指导语进一步控制被试的恐惧感:告诉一组被试,实验中出现的噪音,将会使他们的耳朵产生轻微的阵鸣(非恐惧组);告诉另一组被试,这种噪音将会使他们吓得发抖(恐惧组)。事实上,提供给两组被试的噪音是一样的。在噪音出现时,给被试轻微的电击,并要求他们做两种作业:完成一种作业使他们得到物质奖励,完成另一种作业使他们避免电击。结果发现,非恐惧组被试将更多的时间用在了可以避免电击的任务上,而恐惧组被试则将更多的时间用在了可以获得奖励的任务上。Ross指出,所以会产生这种结果,是因为获悉噪音将引起恐惧反应的被试,可以把实际上由电击引起的生理反应,归因于噪音这种来自外部的刺激,不认为他们自己害怕电击,因此宁愿用更多的时间获得奖励,而不愿回避电击;相反,获悉噪音不会引起恐惧反应的被试,当受到电击时,没有理由将由电击引起的生理反应归因于噪音,只好相信自己真的害怕电击,于是宁愿选择回避电击的任务。总之,被试对生理状态的归因不同,导致了其行为的不同!Ross明确地指出,让人们将消极的经验归因于某种情绪上中性的因素,有助于提高他们随后在类似情境中应付有关恶性刺激的能力。归因疗法应该被用来训练患者打破消极的情绪体验和某种并非一定会引起这种情绪体验的客观刺激之间的联结。例如,可以通过训练恐怖症患者不再把他们的恐惧反应归因于恐怖刺激(如,蜘蛛、蛇等),而将其归因于特定的药物之类的中性的刺激,来纠正其不适当的情绪反应。
运用误归因技术于临床实践的最好的尝试, 是对失眠症的治疗。 Storms和Nisbett(1970)用来检验假归因疗法临床效果的试验, 也许是所有这类研究中最著名的[16]。像上述各项研究一样,他们巧妙地诱导失眠症患者相信,他们的症状不是由内部的情绪状态引起的,而是由某种情绪上中性的刺激引起的。他们指出,失眠症患者几乎总是带着自发的情绪唤醒状态上床,并联想出许多带有情绪色彩的思想和观念。这种联想将会增加他们的情绪激活水平,使他们更加激动,以致难以入眠。如果失眠者能够将他们自发的情绪唤醒归因于某种中性的因素,那么带有情绪色彩的思想和观念就会较少产生,他们也不至于变得如此情绪化和焦躁不安。基于这种考虑,Storms和Nisbett 给他们的失眠症患者一种药物,告诉其中的一半被试,这种药物将会使他们在半夜里醒来;告诉另一半被试,这种药物将会使他们安定下来。由于药物是虚假的,可以肯定,这些被试将会发现,他们还像往常一样难以入眠。但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其中的一些被试就能够将他们的失眠归因于药物这种不带情绪色彩的中性因素了。Storms和Nisbett发现, 相信药物将使他们半夜醒来的被试报告,他们更易于入眠了,而相信药物将使他们更好地入眠的被试却报告,他们仍然难以入眠。前一组被试显然将原先持有的对自己失眠症状的内归因,置换为药物这种外部因素,因此心理上更坦然了,从而也更易于入眠。
Storms和Nisbett的研究表明, 原先仅在实验室中使用的假归因技术完全可以走出实验室,应用于临床实践中去。这种技术是相当简单的、廉价的,但又是相当有效的。在此之后一些研究者试图用这种技术矫正口吃、抽烟习惯等症状,有的取得了良好的疗效,有的则不尽如人意。但误归因疗法作为一种治疗心理疾病和矫正不良行为习惯的工具或手段已经被心理治疗工作者所接受,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3 对归因疗法的一些怀疑和批评
虽然归因疗法已被广泛地应用于临床实践,但它作为一种心理治疗体系不可避免地也受到了怀疑和批评。批评来自完全不同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来自传统的、保守的心理治疗理论,特别是行为主义理论。坚持这种治疗理论的人相信,任何心理疾病都是由不良的环境、恶性的刺激和不适当的学习直接引起的,因此也可以直接通过控制环境和消除恶性刺激而得到治疗,这与患者头脑中发生的认知和判断过程无关。恶性刺激就是恶性刺激,不会因为患者对它的归因不同而不同。身处逆境和遭遇不幸的人总归是痛苦的、悲伤的、抑郁的,不会因为知觉到不幸产生的原因不同而不同。总的来说,人只不过是一种易于被强化的动物,患有心理疾病的人更是如此,因此只要安排好了强化程序,就能有效地消除患者的心理疾病和不良的行为习惯。没有必要把人考虑得那么理性、那么复杂,因而也没有必要变着法子、绕着弯子来引导和改变患者的归因。归因疗法实际上是用复杂的方法,来达到本来很容易达到的目标的笨办法。
另一种怀疑来自于更加激进的认知观点,认为要想完全治疗患者的心理和行为疾病,就必须把患者彻底地“深耕一遍”,而不是局部的“修修补补”。这就是说,心理治疗实际上是彻底改变患者的认知和信仰结构的过程。任何心理疾病都非一朝一日所形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要融化患者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形成的“冰山”,单靠改变归因这把火是远远不够的。这种观点并不否认归因疗法的作用,只是怀疑单靠它能否彻底治好患者的心理疾病。改变归因可以作为心理治疗的一种方法,但绝不是心理治疗的全部。使用归因疗法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过分夸大了它的作用。另一方面,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敏锐地发现,不少临床工作者在使用归因疗法时,天真地认为,只要告诉患者他们对自己心理问题的归因是错误的,应该加以改变,患者就会顺从地按照所要求的那样,去对自己的问题重新进行归因。如果这样的话,那么归因疗法对于治疗心理疾病就不仅仅是远远不够的,而且是根本无效的。有人打了一个也许不算十分恰当的比方:在归因疗法中,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就像推销商和顾客之间的关系,治疗的效果取决于医生推销“归因”的水平和艺术。引导和说服患者接受新的归因,是委婉的“推销”,而不是强行的“兜售”。总之,更激进的认知观点认为:(1 )现行的归因疗法的病源学观点过于狭隘,仿佛归因可以独立于人的整个认知和信仰系统而单独被纠正一样,事实上并非如此。不改变患者的整个认知和信仰系统,他们的归因也不可能被改变;(2 )作为改变患者整个认知和信仰系统的一种方法,应该注意各种具体信仰之间的内在联系。不要奢望一夜之间取得明显的疗效,而是要耐心地将新的丝线织入患者的信仰之网。很显然,这种观点把人设想得更加复杂,在行为主义者看来已经够复杂了的归因疗法,在他看来仍然过于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