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历代谏议大夫之演变论文_王有琦

简述历代谏议大夫之演变论文_王有琦

四川省巴中市第二中学 王有琦

摘 要:谏官制度是古代官僚制度的重要配置,其职责是“直言极谏”,匡正君非,谏诤得失。而谏议大夫作为谏官,在某种程度上对封建君主专制政体下的皇权可以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 利于政治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谏议大夫,官职职责,演变

一.在中国古代,谏官之“谏”字,是“直言以悟人也” ,《说文》曰:“谏,证也。从言柬声。”所以“谏官”又称“谏臣”,指规谏君过之臣、劝谏天子过失之官,《孔子家语?子路初见》有“为人君而无谏臣则失正”之论。“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资治通鉴》卷一九三),谏官制度是古代官僚制度的重要配置,而谏议大夫是古代谏官中重要的一职。

二.谏官的设立始于周代,盛行于秦汉至唐宋时期。在《尚书?孔氏传》说:“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这种纳言之官,被认为是谏官的初始。在西周文王时,周王室内设有“保氏”一职。“保氏”,可算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谏官。《周礼?地官》中说:“保氏下大夫一人,中士二人”,保氏“掌谏王恶”。据《周礼注疏》卷十四“地官保氏”:“保者是保安之义,故使王谨慎其身而归于道”,“谏者以礼义正之文王”,“王有恶则谏之,故云掌谏王恶”。也就是说,“保氏”的职责是司掌规谏王的过错。

春秋战国时,直接以“谏”命官,称为谏官。齐桓公设“大谏”一职,是齐国中央相府的五个职掌之一,专掌谏君废。

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王朝,因此,各项制度有较大的变革,谏官不能不设。秦初置谏大夫,是郎中令的属官,无定员,多至数十人,职掌议论,“大夫掌论议,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皆无员,多至数十人。” 《通典》载:“谏议大夫,秦置,掌论议。” 秦所置谏官,无“谏议大夫”之称,真正的名称是“谏大夫”,隶属郎中令,专掌备顾问应对,司谏议之职,这一谏官制度对后世影响深远。

西汉沿袭秦制,武帝时仍设“谏大夫”,“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秩比八百石。” 东汉光武帝时增“议”字,“增谏大夫为谏议大夫” ,始称“谏议大夫”,置三十人,谏议大夫与太中大夫、中散大夫作为专职谏官,共同负责谏诤。两汉的谏议大夫是光禄勋的专职谏官,其职责是“直言极谏”,匡正君非,谏诤得失。

秦汉除谏议大夫为专职谏官外,中大夫、太中大夫、给事中、光禄大夫、议郎等权力大小不等的专职谏官,均有谏议之责,其他中央官员若加有侍中、散骑、中常侍等官衔,亦可在皇帝身边起到谏议的作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时局不稳,战事频繁,多仿照汉制,但也有一些重大的改变,虽有谏议大夫以及散骑常侍、给事中等设置,但谏议之责,作用不显。魏仿照汉制设有谏议大夫,没有定员,属第七品,秩六百石,仍隶属于光禄勋。品阶虽低,但地位却重,如“赵王伦,宣帝第九子也,魏嘉平初,封安乐亭侯,改封东安子,拜谏议大夫。武帝受禅,封琅邪郡王。” 此外,谏议大夫还作为加官授予,如谏议大夫可加散骑常侍,“正始八年冬十二月,散骑常侍、谏议大夫孔义奏” 。同时,也加于武官,“李义上计掾……义留京师,为平陵令,迁冗从仆射,遂历显职。逮魏封十郡,请义以为军祭酒,又为魏尚书左仆射。及文帝即位,拜谏议大夫、执金吾卫尉,卒官。” 蜀汉“恢复汉室”为任,其制度沿用汉制自然就颇多,设有谏议大夫六人,职掌谏诤,也设有议郎、侍中、散骑常侍和中常侍。谏议大夫的任命多是在后主即位以后,也说明刘备时期的主要目的是加强军事力量,力图生存,到后主逐渐转变成巩固统治政权,完善统治制度。政治制度逐渐建立,谏官制度也随之建立,谏议大夫的选任仍以博学鸿儒为准,如《三国志?蜀书》记载:“五粱者,以儒学节操称,从议郎迁谏议大夫、五官中郎将。”又如“尹默从司马德操、宋仲子等受古学……及立太子,以默为仆,以左氏传授后主。后主践阼,拜谏议大夫。” 吴国也沿用汉制,设立谏议大夫、中散大夫、太中大夫等担任谏诤之职。

西晋沿用魏制,虽设有谏议大夫,但开始逐渐以侍中、散骑常侍专门负责谏诤,到东晋时期,谏官则是以侍中和散骑常侍为主的,因而从东晋开始直到南朝末,再未设有谏议大夫。

南北朝时期,南朝的谏官制度有了明显的变化,谏议大夫暂时退出了政治舞台,沿袭晋例,由侍中和给事黄门侍郎组成的门下省“尽规献纳,纠正违阙” 。北朝时期仿照汉朝设置谏议大夫,如前秦时期符坚平定诸国后开始奢侈腐化,尚书郎裴元略谏曰:“‘臣闻尧舜茅茨,周卑宫室,故致和平,庆隆八百。始皇穷极奢丽,嗣不及孙。愿陛下则采椽之不琢,鄙琼室而不居,敷纯风于天下。’坚大悦,命去珠帘,以元略为谏议大夫。”

北魏道武帝即位之后,官制因而不改,在皇始元年(396年),“始建曹省,备置百官,封拜五等”,天兴三年(400年)十月,“置受恩、蒙养、长德、训士四官。受恩职比特进,无常员,有人则置,亲贵器望者为之。蒙养职比光禄大夫,无常员,取勤旧休闲者。长德职比中散大夫,无常员。训士职比谏议大夫,规劝讽谏时政,匡正非违” 。天赐元年(404年)又制定五等散官,议郎定为六品散官,谏议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三大夫定为七品散官。自道武帝到孝文帝,内外百官,常有损益,没有形成定制,至太和中,孝文帝下令百官讨论官制,遵循南朝官制,颁布新令以作为依据。新官制设谏议大夫隶属于集书省,负责谏诤论议,陪侍左右,位居第四品下。太和二十三年(498年),再次改革官品。宣武帝即位后把孝文帝时期的官制作为固定的制度,颁布并且实施。

北齐一朝,也按北魏之制,官位品秩,都仿照南朝而设,谏议大夫隶属集书省,置有七人,从四品,负责谏诤之职。此时,谏议大夫也可以作为加官,如刘叔宗“性和谨,颇有学业,举秀才。稍迁沧州治中。永安中,加镇远将军、谏议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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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武帝于保定元年(561年)对六官制度进行改革后,颁行天下。是以保氏下大夫为谏官,还设了谏议大夫、太中大夫、中散大夫也负责谏诤。在六官之外的散官下设置了谏议大夫,属于正六命,太中大夫,七命,中散大夫,七命,但都属于加官、散官。又在建德三年(574年)“初置太子谏议员四人 ” 。

三国两晋南北朝是政局多变的时代,对于政治制度的沿革有很大的影响,谏议大夫也处于时置时废的状况。南朝不置,北朝谏议大夫重新出现在政治舞台上成为清官,随侍皇帝,地位显贵。但皇朝迭兴,作为文职的谏议大夫并不能真正发挥其谏诤作用。

隋唐时朝,谏官制度已臻于完备,职能不断加强,特别是唐代,是谏官制度的兴盛时期。隋代亦于“门下省置谏议大夫七人,从第四品下” ,此外亦设散骑常侍等谏官行使谏议之责,隶属门下省,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废。唐高祖“武德元年置諫議大夫”, 谏议大夫是唐朝最重要的谏官, 称为首谏,“谏议大夫论事,自今以后,不须令宰相先知。” ,并于“武德四年勅置四员,正五品上……大历四年勅只四員,正五品上。龙朔七年三月勑,其谏议四員,內供奉不得为正员。至贞元四年五月十五日勑,谏议分为左右,加置八员,四员隶门下为左。会昌二年十一月中书奏:隋于门下省置谏议大夫七员,从四品下。今正五品上。自大历二年門下中书侍郎升为正三品,两省遂阙四品官。其谏议大夫望升为正四品下,分为左右,以备两省四品之阙。向后与丞郎出入迭用,以重其选。勅可之。” 负责“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风谏有五:一曰讽谏,(风之以言,谓之讽谏。孔子曰:‘谏有五,吾从风。’《白虎通》曰:‘人怀五常之性,故有五谏也。’)二曰顺谏,(谓其所不可,不敢逆而谏之,则顺其君之所欲,以微动之,若优旃之比。)三曰规谏,(谓陈其规而正其事。)四曰致谏,(谓致物以明其意。)五曰直谏。(谓直言君之过失,必不得已然后为之者。) ” 。由此看出,唐初对谏议大夫之职甚是重视。太宗时恐人不谏,“赏人而使之谏” ,使谏诤一时成为风气,犯颜直谏、面折廷诤的事例屡见不鲜,一代名臣魏征、王珪、褚遂良等都曾担任过谏议大夫之职。颇具特色的是在武则天时,于垂拱二年(686年),“有魚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匦曰「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谋者投之。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為理匦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 知匦使专门负责受状,以其事达于上,事关紧要的当机处断,一般情况则出付理匦使据状申奏。据此可见,谏议大夫在唐代地位之重,因而终唐一代都比较重视谏官的作用,谏议大夫右隶中书省、左隶门下省,分职劝谏皇帝,履行谏诤职能。此外,另设有左右拾遗、左右补阙、左右散骑常侍等,都属谏官。虽然中书、门下两省的官员都有进谏的职责,但专门行使谏诤职能的则是这些谏官。

宋代谏官的机构设置已相当完备,主要是继承唐朝谏官制度而设,有左右谏议大夫、左右散骑常侍、将唐朝的左右补阙改为左右司谏、将唐朝的左右拾遗改为左右正言。至宋真宗年间,专门从“三省”中的门下省分出一个谏院与三省并行,并置谏官六人,以司谏、正言充任。同时,实行台谏合一制度,加强中央集权。此处“台”指御史台,“谏”指谏院,谏院下设鼓院,以左、右谏议大夫为之长,《宋史.职官志一》:“左散骑常侍、左谏议大夫、左司谏、左正言,同掌规谏讽谕。凡朝政阙失,大臣至百官任非其人,三省至百司事有违失,皆得谏正。”又“右谏议大夫……与门下省同,但左属门下,右属中书。” 秦汉以来的御使台的察官与谏院的言官是分立的,即谏官掌管言谏,御使掌管纠察; 谏官针对的对象主要是监督政府并指出皇帝过失,御使监察的对象主要是百官并肃正朝纲。至宋代中期之后,台谏合一,谏官兼权御使,等于减轻了谏官与皇帝的矛盾,加深了谏官与以宰相为主导的政府之间的隔阂。 宋代相关法律规定,谏官享有言论自由,即谏言不咎。这一规定使得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畅通无阻,且涌现出不少直言敢谏之臣,正所谓“正言之为官,以谏救遗失”。直至元丰改制(1078年),废除谏院,正式以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左右正言分隶于门下、中书二省,升从四品,专供谏职,不得越职言事。辽代的门下省和中书省分别设左谏院和右谏院,沿置谏议大夫等职,但有名无实。金代有谏院,设左、右谏议大夫、司谏等职。

元代设御史台,得兼谏职,废门下省,谏议、司谏、正言也随之搁置不设,因而未设专职谏官。明初洪武期间置谏议大夫及左右司谏,不久废除。清代言谏之官的建置大体如明代,谏议大夫不置。至此元明清时期谏议大夫之称废止。

三.纵观谏议大夫始建至废止,无不与政权强化和巩固相关。谏议大夫虽职位不高,但担负匡正君非、谏诤得失之任。由于谏议大夫受权于君王,也就必须听命于君王,维护君权,为君王个人负责,对专制的君王来说,他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其实并没有产生预期的制衡作用,谏官虽小,兼听则明,偏听则废。因此,揽古思今,“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对当今的我们不无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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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王有琦

论文发表刊物:《创新人才教育》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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