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审计机关今后如何开展投资审计工作论文_彭飞

浅谈基层审计机关今后如何开展投资审计工作论文_彭飞

乌海市海勃湾区 016000

新时期政府投资审计面临着审计体制和方式的转型升级,面临审计思维方式的转变升级,也提出了更多的挑战和机遇。根据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审计局的职责由审核向审计监督进行转变,即主要开展工程决算的审计监督,而不是工程造价的审核,今后基层审计机关如何完善投资审计工作,有效的开展投资审计工作,笔者提出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提出建议。

(一)摆正位置,进一步找准政府投资审计定位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基层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还存在审不审、审什么、怎么审的疑惑。如果不审,第一是如何履行审计法中规定的政府投资审计法定职责,第二是地方党委、政府不答应,地方政府认为投资审计为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工程及决算把关审核,为政府节省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为不断规范项目管理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促进了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目前没有明确的实施办法指导基层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严重制约了基层投资审计工作的纵深发展。在新规定、新时代下,基层投资审计工作要找准定位,精准发力。一要及时转变思想认识,对政府投资项目突出重点进行审计监督,克服“包打天下”就是审计全覆盖的片面认识;二要正确理解、思考投资审计的发展趋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仅是纠正地方性法规中直接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并没有限制审计机关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职能。要以此为契机,找准投资审计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履行法定职责,做到到位不越位;三要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克服以“服务”替代“监督”思想。新形势下投资审计工作应寓监督与服务之中,回归投资审计本源,做好国家重大项目实施的监督员。

(二)履职尽责,进一步界定建设管理和审计监督的边界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都有明确的主管单位负责具体建设管理,审计法只赋予了审计机关监督职责,未赋予管理职责。因此要严格执行审计署《意见》,不参与具体的建设管理活动,只对建设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在决算审计过程中,要客观评价前期决策是否科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决策、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项目管理过程中是否存在未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违法违规招投标等问题;决算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据实结算、是否存在虚报冒领等问题。在转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要以法律为准绳,克服认识上的误区,做到有所为时不缺位,重点突出,无所为时不越位,依法依规、有节有力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

(三)加强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大局能力。

坚持把投资审计工作放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的大局中思考和把握,把开拓创新作为事业发展的坚强引领,注重审计成果的挖掘、提炼、加工和利用。审计过程中密切关注影响改革创新、赶超发展的难点问题,着重反映制约项目建设的梗阻问题,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抓住主要矛盾,透过现象看本质,认真研究综合分析原因,积极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由点及面进一步扩大审计工作的成效。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对于不合时宜、影响改革发展的制度规定和管理漏洞,提出前瞻性的解决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有价值、有份量的审计成果,力争有更多“精品信息”、“高端产品”进入领导决策圈,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推动完善制度,促进拼搏赶超。

(四)科学谋划,进一步增强投资审计计划管理精准度

搞好投资审计工作,计划是“龙头”。新形势下,投资审计工作应增强计划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制定计划时,坚持“三个对接”。一是主动对接国家、地方政府改革发展中心制定计划。应更加关注对扶贫、环保、PPP项目等涉及民生资金的项目审计,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二是主动对接计划管理的新变化,逐步树立以“成果”定计划的指导思想;三是主动对接好转型改革时期投资审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在制定计划时,应加强对项目计划的动态化管理,计划应突出政府投资中重点、难点、热点项目。划分轻重缓急,做到分类管理、分层次审计,强化对“工程、财务、管理、绩效”的审计力度,着力推动国家宏观政策落地生根,促进提高投资资金效益,提高投资审计监督服务水平。

(五)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质量和廉政风险防控

为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防控审计风险,基层审计机关要切实强化社会审计中介机构管理,构筑协审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网。第一,建立项目参审人员信息档案。规定实施投资项目审计的社会审计机构按要求提交参审人员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进行承诺,确保项目参审人员为本企业登记在册人员,并具有相应的资质。第二,严把资料接收、现场勘查、初稿复核、结果核对等关口。坚持审计机关为主,中介机构为辅。强化中介机构参审人员管理,审计组长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项目送审资料统一由审计人员接收审核后移交给中介机构,确保资料来源的唯一性;现场勘查必须有审计机关人员参加;中介机构须将初审稿及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书面报告审计机关,经审计组复核后方可进入对账程序;中介机构要站在审计机关立场,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现场勘测、集中对账要准时,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要准确无误,材料单价、费率的确定要有依据,要合理合法,工程量计算底稿和调整记录要清晰完整;凡属重大项目或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必须书面报告,并同时提交争议解决方案,由审计、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协调会商确定。第三,实行项目抽查复审制度。对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复审项目进行实质性复核,复审结果作为中介机构审计质量考核及安排审计项目的重要依据。

(六)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投资审计人员业务能力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投资审计干部教育的必修课,增强纪律教育的实效性,促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加强警示教育,用典型案例特别是审计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教育,促使审计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切实引以为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加强干部的学习培训,围绕新宪法修订、新旧动能转换、新形势下投资审计工作转型发展等课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专题研讨,破解新形势下投资审计工作的诸多难题,明确发展方向,转变发展理念,不断提高投资审计干部适应新时代、实现新目标、落实新部署的能力。开展“人人当讲师”活动,交流学习各自的经验方法,切实弥补各自短板。为满足新形式下对投资审计人员的素质要求,定期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工程建设领域法规条例,并适时组织进行集中学习。在日常工作中,要求投资审计人员做到一专多能。同时根据以往年度投资审计工作开展经验,结合当前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学习投资审计经典案例,积极探索投资审计新思路、新方法。全面贯彻“人才强审”战略,通过要求符合条件的职工签订职称考试军令状等,以考促提,更新知识结构,提升业务本领,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投资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论文作者:彭飞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19年第0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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