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决策”的一种新的解析解及其存在的问题_罗素论文

“根据指称决定者为真”的分析性新解及其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14)06-0014-07

      从1930年代开始,奎因(W.V.O.Quine)在他的一系列文章中,对分析与综合的区分的存在及这个概念在哲学上的解释能力表示了强烈的怀疑①。特别是他对分析性真理的形而上学解释,即分析语句是根据意义为真的观念,提出了实质性的批评。近年来,博格霍森(P.A.Boghossian)进一步给出了形而上学分析性与认识论分析性的区分,并对所谓“形而上学分析性”提出了否定性的论证。他认为,由于形而上学分析性存在着解释上的严重困难甚至直觉上的荒谬性,因此,此类的分析性是不可辩护的②。

      在奎因对于分析性的各种不同描述中,有一个描述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且被广泛引用,并作为对分析性的一种标准的理解。在常识的观念中,语句的真由两个要素所决定:一是语句中各个语言表达式的意义,以及由组合性而决定的语句的意义;二是语言所表达或描述的外在世界。可以这样理解,如果一个语句不具有它本身实际具有的那个意义,比如“单身汉”的意思是大学生,那么,“单身汉是未婚的男人”就未必是真的。而如果世界不是它实际所是的样子,则一些在我们的世界中为真的物理定律或物理描述就不是真的。当然,表达这些物理定律或物理描述的语句也就不是真的。奎因的这个描述给出了一幅基本的图画,其关键点是:即使是分析语句,决定其真的结构是不变的。或者说,分析语句只是适用于所有语句之真的两因素中的一个处于一种极端情况(它的值是零)时所产生的结果。奎因指出:“非常清楚的是,真一般地依赖于语言和语言外的事实两者。……因此,人们倾向于一般地设想,一个陈述的真差不多可分解为语言成分和事实成分。给定了这个设想,下一步看来就是合理的,在一些陈述中,事实的成分恰好是零,而这就是分析陈述。”[1](P36—37)

      形而上学分析性建立在“以意义为真”这个分析性的传统定义之上,因此,分析性语句根据定义就是仅仅“根据”意义为真(only in virtue of meaning)的语句。2008年,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美国哲学家吉利恩·罗素的新书《根据意义为真:为分析与综合的区分辩护》(Gillian Russell,Truth in Virtue of Meaning:A Defence of the Analytic/Synthetic Distinction)。在书中作者给出了一个相当系统的论证,希望表明在一种新的理解下,形而上学的分析性是有意义的,可以避免传统理解下所引起的那些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在怀疑论者对形而上学分析性的进攻下拯救此种类型的分析性,并在这个范围内有理由地坚持分析与综合的区分。

      罗素在书中主要做了两件事情:第一,对分析性定义中“根据意义为真”的“根据”(in virtue of)一语给予了新的解读;第二,对分析性定义中的“意义”一词给予了新的解读。具体而言,“根据”一语意味着意义“完全地”(fully)决定了分析语句的真,但语言外世界的事实或其他形而上学因素“冗余地”(redundantly)决定了分析语句的真。同时,“意义”在分析性的传统定义中本来是语句的命题内容,现在被指称决定者(reference determiners)所代替。指称决定者既可以是弗雷格意义,也可以是直接指称论者所依赖的不作为命题组分的其他要素,原则上可以是卡普兰(David Kaplan)的“dthat[α]”中任意的α,甚至是一个显示指称对象的行为。本文只在必要时简单地涉及罗素所作的第二项工作,而把注意力集中于她所作的第一项工作。本文将批判地考察她对“根据”这个用语所给的新解释,并最终质疑这种新解释是否能够有效地服务于其所要达到的目标,即可避免这个用语的传统理解所引起的直觉上的困难,而且保存形而上学分析性所具有的核心的哲学含义。

      一、“根据意义为真”中“根据”一语的新解释

      罗素给出的对于“根据”一语的新解释基于如下的考虑:首先,这个解释要考虑到分析句原有的“以意义为真”的基本含义,即意义在决定分析语句真值中所具有的决定性的作用。其次,又要考虑到即使是分析语句也表达了某种语言之外的事实,哪怕这个事实只是基于语言外世界的一种普遍且必然的性质③。罗素主要借助于一个例子来说明她的基本主张。她在书中实际使用的相关例子,通常的乘法可以表达为这样的模式:x×y=z。当x=0时,无论y取任何值,总有z=0。罗素把这种情况下的各要素的作用描述为:函数的第一个自变元完全地决定了函数的值,而第二个自变量冗余地决定了函数的值。“冗余地决定”的定义如下:

      

      完全决定在这里顾名思义就是这种情况:有一组自变元的特定的值,只要它被给定,函数值也就是一个给定的值,此时,其他自变元如有任何改变,都不改变函数的值。罗素使用这组概念,对上述公式在x取0时的情形进行了描述,此时第一个自变元的特定的值0完全决定了函数的值,但第二个自变元冗余地决定了函数的值。

      罗素对分析语句如何被语言与世界两个要素所决定给出了一个相当直观的描述。尽管实质上这还只能算是一个隐喻水平上的描述,但其所表达的思想仍是比较清楚的。在笔者看来,它所规定的决定作用应该有两个核心的要求:第一,在分析语句的真值确定中,世界的因素比较起来是最小的,或者说,世界的影响处于一种最小极限的状态。第二,世界因素的作用尽管在此时是最小的,但不能完全取消。换言之,虽然作用处于最小值,但决定关系的结构没有改变。罗素的目的是很明确的,就是既要解释通常理解的分析性的基本性质,即意义对真值的决定作用,又要考虑到分析语句似乎在某种意义上描述了事实,尽管这些所谓“事实”是一些最基本的真理。

      罗素认为,传统的“以意义为真”中的意义被多数哲学家看作是语句的命题内容,直接决定或组成了命题为真的条件。但这种“意义”或“意义”的这种类型,是以普通人日常对意义的理解为基础的。传统的分析哲学家把这种对意义的日常理解变成一种对于语言表达的语义成分的标准理解。这种标准理解认为意义有三种主要的性质或功能:第一,意义是一个有能力的正常说话者在理解一个语言表达时应把握或知道的东西。第二,意义是语言表达的命题内容,用专业的术语来说,就是该语言表达对它出现于其中的语句的真值条件所作的贡献,相应地,对于语句来说,意义就是语句所说的(what is said by it),或语句所表达的命题。第三,意义是决定语言表达指称什么或它的外延是什么的决定要素。在传统理解中,以上三种功能有唯一的承担者。在弗雷格那里,所谓“意义”就是语言表达的含义(sense),其确实被弗雷格赋予了上述三种功能。

      与日常理解及弗雷格的理论不同,罗素认为,一个语言表达应同时具有三种意义,并可能有不同的承担者(尽管在一些情况下,三种意义有同一个承担者)。三种意义对应于传统理解中意义的三种功能:第一种就是日常理解的意义,接近于弗雷格的含义(她从卡普兰那里借用一个词“character”表示这种意义)。第二种就是作为命题成分的语义内容(在弗雷格那里,这个内容与第一类意义完全等同,但对克里普克等直接指称论者,名字等语言表达式的内容并不是弗雷格意义,而是被直接指称的对象)。第三种就是所谓“指称决定者”(reference determiner),用于决定一个语言表达式指称什么对象或适用于什么对象的类[2](P43-44)。罗素认为,分析语句的以意义为真,其实是以指称决定者为真。指称决定者的一个重要性质是,它可以不是命题的语义内容,甚至完全不出现在命题的语义表达中。为便于理解,我们可以说,对于直接指称论者而言,名字的指称决定者就是那些用来在实际世界中确定(fix)指称的要素,可以是那些实指的行为,或者用来一次性确定名字指称的一组描述性质,但名字的语义内容却是指称对象本身,只有后者才在命题中出现,并对命题的真值条件作出贡献。

      二、对分析性的一种传统理解

      在西方近代哲学中,较早且较有影响的分析性的界定来自休谟。休谟所给出的分析与综合区分的基本结构大致上也是今天所认可的结构。无论是反对这个区分的,还是赞成这个区分的,都大体认可这个区分的框架。但在结构的细节上给出分析性刻画的早期人物应该是康德。在他那里,分析性的基本条件可简化表达为断定的主词包含谓词的内容。弗雷格在两个方向上扩展了分析性语句的范围:一方面,他的分析性语句包含非主谓结构的语句,在可允许的结构上拓展了分析性的疆域;另一方面,他的分析性语句包含算术,这是在分析性语句命题内容上的一种拓展。至于一些由隐含的定义或推导关系所决定的概念真理,比如,“如果一个东西是红的,那么,它就不是白的”,也许不在弗雷格的分析性语句的类中,而博格霍森称此类分析语句为“卡尔纳普分析的”(Carnap-analytic)。在下面的分析中,分析语句本身的结构也许不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要考察分析性原初是要解决什么问题,特别是为解释当代分析哲学对分析性的关注,我们要着重考察最初受到奎因批评的,并最终被置于困难境地的分析性是什么样的。这样,才能看清楚争论双方真正的问题和分歧之所在。

      众所周知,奎因所批评的分析性及分析与综合的区分,是逻辑经验论所支持的那种现代版本的分析性。这种分析性在基本框架上与近代哲学史上所讨论的分析性是相似的,但其哲学目标和功能有所不同。作为一种现代的经验论,逻辑经验论是在现代科学的背景下考虑哲学问题的,其首要问题是为科学作为经验的并且是理性的事业进行哲学的说明。数学与逻辑在科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数学与逻辑本身如何能有一种与经验论相容的解释,且解释中又不引入被认为是非科学的,因而在哲学上不可接受的形而上学,这是现代经验论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在一般的理解中,数学与逻辑命题,还有其他一些概念的真理(例如“对于任何满足x≠y的两个对象,如果x在y左边,那么,y在x右边”),其与经验世界的关系与通常的经验命题不同,起码,它们并不在经验命题描述实际世界的意义上描述实际世界中的事实。但关于如何对数学与逻辑等的经验有用性给出一种不借助形而上学的说明,现代经验论者找到的一个办法就是使用分析性概念,说明这些命题不以世界中的事实为真,而只以语言的意义为真。也可以说,这些命题只以语言表达式本身的结构、内容以及各表达式之间的关系为真。对分析性语句的这个说明既确定了其本身不具有直接描述经验世界的性质,也揭示了其为真的根据,而且这个根据无须任何形而上学的介入。

      接下来的问题当然是,具有如此性质的命题既然没有直接的经验意义,为什么在科学中普遍地被使用,且具有似乎是不可或缺的作用。实证主义者赋予数学与逻辑特殊的功能,即它们在科学体系中被用作概念的框架,来搭建不同经验命题及理论断定之间的推理关系。此外,科学概念的定义或用于概念说明的那些解释,许多实际上可以组成一些概念真理,它们也不直接用于描述世界的经验性质。在这里,用于测量的一些规定是典型的例子。比如,1米等于100厘米。说经验证明了1米等于100厘米,显然是不得其要领。同样的经验事实可以用不同的度量系统来表达,度量系统本身并不描述世界,但它是使测量和表达成为可能的条件之一。

      因为数学、逻辑及其他概念真理在实证主义者那里被以这种方式来理解,所以说一个数学或逻辑命题被经验所确证或证明是没有意义的,同时说它被经验所否证或证伪也是没有意义的。没有意义在这里是指,无法在坚持实证主义的解释的条件下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世界中的事实对应于一个数学或逻辑命题的事实。但如果证实或证伪有意义,前提是首先须说明对应于被证实或证伪的命题的是哪些事实。整体论其实并不改变这个条件,因为整体论的核心是强调,在经验与理论的证据关系中,理论本身应该作为一个关系项的最小单位。整体论在原则上并不必否认理论作为整体可以有结构。理论有结构的观点与某种温和的整体论相结合,完全可以同实证主义关于分析与综合的区分存在的立场相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发现,包括卡尔纳普在内的实证主义代表人物也接受某种版本的整体论。只有断定理论是无结构的,或者说理论中任何一个(或一组)语句都具有同类的功能,并同其他语句都有相同的关系,这种关于理论结构的观点与整体论相结合,才必定同实证主义关于分析性的立场相冲突。不过,这种理论无结构的论点明显缺乏有效的支持,因为其无论在概念上或事实上都会有很多麻烦。因此,奎因心中的理论结构的观点也许并不是这样极端的版本。只要我们注意到他对于观察句之作用和地位的描写,以及他时常使用一些形象的说法,比如理论的“边界部分”与理论的“核心部分”(即相对远离直接经验的部分)来说明科学理论建构的实际情形,就知道他设想中的理论结构,与他有时在字面儿上所表达的理论结构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尽管如此,奎因确实反对形而上学分析性这个观念,即反对有一些语句只是根据意义为真,而完全独立于任何经验的调查和确证的观念。奎因可以接受理论有结构的论点,但这似乎并不影响他否定形而上学分析性语句的存在,并进而否定在此基础上的分析与综合的区分。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什么是使他仍然坚持要从经验主义哲学中取消分析性存在的理由。这个理由部分地来自他对一般所谓分析语句可以由经验的原因而被修改这个现象的观察。关键在于,他把这种可修改性理解为分析语句实际上可被经验否证。不仅如此,奎因对于可修改性的关注,在于他认为分析性语句并无认识论上的特殊地位,因为在经验面前,所有语句的真值决定从属于同一种模式,这就是我们要进一步讨论的两因素图像。

      三、传统理解与两因素图像之分歧

      奎因看到,一个物理的或其他科学的系统会采用一种数学理论,但当理论或实验有新的进展或发现时,科学家经常会由此而采用一种新的数学理论。在两种不同的数学理论中可能会存在看起来相互冲突的命题,特别是在实验中发现的一些现象有可能会同关于物理世界的某些数学描述不一致。这种情况经常会迫使科学家调整和改变理论的结构和内容,其中包括对理论中所使用的数学进行重新选择。奎因相信,这个现象同科学家修改一般的经验陈述或者说综合陈述并无实质区别。只是由于过去的哲学家没有采取足够强的整体论立场,才阻碍了他们发现理论与经验之间作用的实际机制。奎因的结论是,如果我们把理论的目标看作是对经验世界中的现象作出有效预言,并让理论整体面对经验的法庭,则理论的任何部分都可以由于经验的理由而被修改。因此,没有任何理论的陈述(包括通常所谓的“分析陈述”)是纯粹以意义为真的。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奎因与实证主义者对分析性有根本不同的理解。奎因把分析性语句理解为对经验世界进行描述的科学或常识系统的一部分,在认识论意义上,其与一般的所谓“综合语句”并无区别,因为都要接受经验的检验。也许,只是在一种实用的意义上,首先考虑放弃或改变那些“综合语句”,对科学家来说通常是更方便的。在这一点上,罗素与奎因等分析性的批评者一样,都把分析性语句的真值决定同时交给语言与世界,这就等于把分析性语句的作用与其他语句的作用在性质上等同。而对于卡尔纳普等实证主义者而言,分析语句根本不是直接用来描述世界的,因此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验证明或证伪。分析语句是我们为挑选一个语言或概念框架来描述经验现象的约定的一部分,而选择或约定本身并无真值可言,只有在选定的框架下所构造的理论,其中的语句才有在这个理论所限制意义下的真假。因此,在实证主义的概念下,对于新物理学中非欧几何代替欧氏几何这个事实的解释是,这是根据处理新的物理现象的需要,而对一种方便工具的选择。当然,原来的欧氏几何也并未被经验所证伪,而是被更有效、方便的工具所代替。卡尔纳普认为,分析性是在一个语言系统内部才有意义的概念,而不是跨语言的概念,而奎因的所谓“可修改性”是跨语言系统的概念。然而,这并不妨碍卡尔纳普同时断言,同一个语句可以在一个系统中是分析的,而在另一个系统中是综合的[3](P431-432)。因此,上文所提到的“修改”并不是经验否证的结果,而只是根据新的科学进展而采取了一种更方便实用的理论框架。

      在讨论分析性概念时,奎因根据他在分析性问题上与实证主义不同的理解,提出了一种在此后被普遍接受的关于语句真值决定的图像,这个图像也是罗素新解释的概念基础。依据此图像,任何语句的真值都是由语言的意义本身和世界中的事实两个要素来决定的,如果意义被给定,则这种传统图像似乎就简化地表达为传统的T语句形式。正如我们所知,奎因对分析性的形象描叙产生于两因素决定图像的极限情况,即当其中的一个因素,也就是事实因素之影响等于零时,分析语句由此产生。这个图像的背景假设是:(1)所有语句的真值评价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语义学,且这个语义学的哲学解释也是统一的。(2)所有语句必须在某种意义上是关于世界的。在这两个基本假设支持下的两因素图像,将使形而上学分析性陷入严重的解释上的困难。

      与那些形而上学分析性的反对者一样,罗素同样也承认确实有这样的困难,这是一个明显的解释上的困境。一方面,如果语言与世界的两因素决定的图像是正确的,则“以意义为真”可以被解释为一种所有语句都真的平凡性质。因为对于任何语句,如果改变它的意义,其真值就可能会改变。而在这个意义上,任何语句都在某种程度上是以意义为真的;另一方面,如果两因素图像是正确的,则任何语句都在某种意义上描述了世界中存在物的一些性质,如此一来,任何语句都不可能是完全根据意义为真的,因为世界必然会以某种方式对它的真值作出贡献[2](P31)。尽管存在着以上难题,罗素仍认为形而上学分析性是可辩护的。重要的是,她不仅认为它是可辩护的,而且还认为它就在两因素图像下可辩护。为此,她给出了本文开始处所提到的那种解释。根据上文对传统分析性的考察,再看她为形而上学分析性所作的新解释,可以发现,围绕这个新解释有两个非常实质性的问题,使得我们有理由怀疑她的新辩护的有效性。第一个问题是,即使按照两因素图像,她的描述也不正确,因为她想要的是满足两因素图像的描述,而实际上所给出的是与两因素图像相冲突的描述。第二个问题是,她关于分析性的新定义并不支持她想辩护的以两因素图像解释为基础的形而上学分析性,况且她对世界要素与分析语句之间关系的新解释也不能有效回应那些以两因素图像为基础的形而上学分析性的批评者。更重要的是,其对于分析性的理解实际上已偏离传统分析性所追求的哲学意义。

      四、罗素的分析性新定义的两个问题

      上引罗素所使用的算术例子虽只具有隐喻意义,而且也不是正式定义,但她对这个例子却相当看重,认为确实反映了分析语句与意义和世界二者的关系。但于此来看0×y=0这个等式,我们可以把这个等式的左边看作是两个因素的一种结合形式,在第一个位置上是语言因素,在第二个位置上是世界因素。当语言因素处于一种特殊的状态时,或者说当语言因素取一个特殊值时(取0为值),世界因素是什么完全不影响等式右边的值。这个等式在取一个特殊值时所具有的这种性质与两因素图像并不一致。

      这个等式在第一位置取0为值时,所表达的意思是说,只要前一个特殊值给定,那么在第二个位置上给定任何的值都可以。这表达的是世界因素在决定最后的真值时,可以并且应该是完全无关的。然而,这并不相容于两因素理论的主张。两因素理论只有两类情形:一种情形是常规的状态,即两个因素在决定语句真值时都起或大或小,但肯定是实质的作用:另一种情形是两因素理论支持者都相信存在的,但很难描述怎样存在的情形,即所谓世界因素影响为零的情形。从概念上说,只有一个语句在概念上描述了这个世界时,世界才会对决定这个语句的真值起作用。然而,只要一个语句描述了这个世界,这个语句的真怎么会完全不受世界状况的影响呢?

      有一种情况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两因素理论的支持者,比如奎因,相信在两因素图像下世界因素之影响为零的情况至少在概念上是有意义的。这种情况是这样的,即语句在任何世界的状态下总是很“空洞地”为真的。当语句被认为表述了没有人会反对的理所当然的断定时,这时语句的真总是可以期待的。因此,任何对这样的语句断定其真,总是有保证的。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普遍真理具有这种性质,如“所有的物体具有重量”。但这样的真理仍不是仅以意义为真的(如果它使用于关于世界的描述,而不是隐含的对意义的描写),因为如果世界是另外的样子,那它完全可以是假的。此类真理只在给定了我们所考虑的所有可能世界的一些形而上学限制时,或者当规定我们所考虑的可能世界只是这些语句为真的可能世界时,它才似乎是与世界“无关的”。人们感觉到在这些语句的真值决定中世界因素之作用等于零,只是一种错觉。因为这不是世界因素在决定真值中不起作用,而是这种普遍真理在我们考察这个世界时总是被满足。类似地,在只考虑同时发生的事件时,我们会觉得时间性似乎是无关的,但这并非意味着事件真的不在时间中发生。相应地,这种错觉也在认知方面发生。这种普遍真理在认知过程中可以有保证地被期待,使得我们觉得获知相应语句的内容并未得到关于世界的新信息。这也是一种类似的错觉。此外,也许更重要的是,无论我们在获知这些语句的内容时的认知性质如何,并不能由此推出它们在形而上学意义上有无世界内容的结论。因此,以这种语句的使用来作为世界因素零影响的例子,其中隐含着错觉或概念上的混淆。

      上文所引述的罗素关于语句真值决定关系的新描述也有同样的问题。从字面儿上说,所谓冗余决定,说的是当在正常情况下两个因素都起作用,而在极端情况只有一个因素实际起作用,而另外一个因素是多余的。与我们日常理解之多余不同,这个“多余”只是在量上,而不是在结构上。也就是说,在量上,没有那个事实的因素起作用,也可以有同样的结果,但在结构上却不能没有事实的因素。因此,对于分析性的新解释仍是两因素理论。问题在于,在正常理解下,一个东西对于一件事情是多余的,那个多余的东西应是可以取消的,但在这里,多余的东西却不能取消。例如,语句“男性的单身汉是未婚的”中的“男性”一词是多余的,那么,这个词可以而且应该在语句中取消。在罗素的理论中,两因素框架需要保留,因为没有这个框架就不能应对形而上学分析性的反对者的批评。

      然而,当一个语句的意义要素具有一种特殊性质和结构时,也就是当它是一般所谓分析语句时,本质上应该只有一个要素(即意义)在决定语句真值中起作用,同时在结构上也应如此。但无论是上引罗素给出的算术例子,还是她在定义中的正式说明,都为世界中的事实保留了一个位置。同时,她在例子和定义中实际上说的是,当分析语句的意义给定时,世界中的事实无论怎样都是可以的,即在那个算术乘法的例子中,“y”可以取任意值。如果取任意值被理解为世界可以是能设想的任意的情形,那么,这显然是不符合两因素图像的。因为在两因素图像中,世界必定要处于语句所描述的某种状态中才能使语句为真。于是,似乎在表面上看来,罗素没有正确地给出一个两因素理论所需要的决定关系。然而,正如上文已经指出的,如果要在两因素图像下正确地给出那个关系,那就无法很好地说明分析语句为什么会是仅仅以意义为真的。而且,量为零时,结构为什么要保持?仅仅一个隐喻水平的例子并不足以说明这一点。

      罗素当然也看到了这个困难,她的解决是这样的:第一,把世界中的“事实”解释为与传统不同的东西。第二,对“决定”关系作一种新的理解。第三,描述了两个要素在决定过程中与传统不同的作用方式。

      在罗素的新解释中,“世界的事实”不再是原来的直接给出语句的真值条件的被语句所描述的世界状况,而是用于决定语句有怎样的语义内容的所谓“语境”。语境是人们在使用语言中所遭遇的实际场景。语境本身当然可以是,甚至主要是世界中的事实(人的意向有时也被认为是语境的一部分,尽管意向不在通常的意义上是世界中的事实,或至少不是物理事实。不管怎么说,意向仍是被事实所限定的,因为成为语境的一部分的意向,是指当下语言使用中被场景本身所限制的意向)。无论如何,语境作为事实与语句的语义内容所描述的世界中的事实通常是不同的。换言之,除了含有索引性表达(indexicals)的语句,语句的真值条件或语义内容并不涉及任何语境的内容。例如,设想在一个咖啡馆里有两个朋友在讨论他们共同的朋友张三是否可以成为职业篮球队员。其中一人说,“张三有足够的身高”。在这个语境下,这句话的内容当然是张三有足够当一个职业篮球队员的身高。这个内容显然并不涉及任何语境要素,比如谈话的时间、地点或谈话的参加者。我们当然可以说语境决定了这句话在这个语境中的内容,甚至也可以说语境间接地决定了这句话在这个语境中的真值。但所有这些“决定”都是前语义的或元语义的决定,其所决定的是这句话在所有可能的命题中,选择了哪一个作为它在这种情况下所表达的命题。而语义学在这个前语义或元语义的过程结束后才介入,处理已经给定的那个意义或命题。这个意义或命题可以描述世界中的事实,但并不是语境所指的那个事实。语句并不因为它正确地描述了语境而具有它所具有的那个真值,而是因为它正确地描述了由语义内容所表达的世界中的事实而具有了它所具有的那个真值。如果有人说,毕竟时间等因素还是与这句话的内容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语句本身还是表达了语境中的某种东西。为回答这个指责,我们只要换一个例子就可以了。比如,一个说话者指着一个教室黑板上的一行字说,“这个数学家绝对有天才”(假定黑板上写的是一堆复杂的符号)。这句话显然并未对语境有任何描述,尽管“这个数学家”一语的指称实质性地依赖于语境。

      由于事实是语境事实,则事实“决定”语句的真值就有了新的解释。它不是直接决定了真值,而只是决定了一个语句在这个语境下表达什么语义内容。于是,世界要素在真值决定中就有了实质不同的作用方式。在传统的两因素理论中,两个因素在语句的语义表达中都直接出现,并且是语义内容的组成部分,准确地说,就是每一个可以表达独立意义的语法成分都通过意义而联系到世界。因此,世界的状况实质地影响语句的真值。换言之,世界状况是语句真值的直接决定者。而在新理论中,世界只起一个前语义的或元语义的作用。由于罗素对于两因素决定观念中的“世界”和“决定”都给出了实质不同的解释,因而产生了我们需要给予简要分析的另一个问题。

      罗素的新解释中包含了许多新颖的思想,但对于回应在两因素理论基础上对形而上学分析性的批评来说,基本上可以说是无效的。这是因为,两因素理论的批评是建立在标准的语义学之上的,它所说的是,在所有语句的语义内容实质上描述世界时,如何解释分析语句是只以意义为真的,即两个明显冲突的主张之间的相容如何可能的问题。罗素的新解释看起来似乎仍然是两因素在起作用,但这个两因素理论中的世界起的完全是不同的作用,它并不能解释一个毕竟在某种程度上描述了世界的语句,其真值怎么能够完全由意义决定的问题。一个传统的形而上学分析性的批评者完全可以同意,语境决定了一个所谓“分析语句”如何有了它在一个语境下实际具有的意义,却同时宣称本来的问题仍然存在。

      同时,罗素的理论的严重问题在于,它使分析性概念的哲学意义变得模糊不清。分析性概念本来具有强烈的知识论和形而上学的背景和诉求,主要解决认识论理论中的问题。但罗素这种意义上的所谓“分析性”到底有何哲学之用处,或追求什么样的哲学解释目标,却并不十分清楚。或者可以说,罗素的分析性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分析性问题所讨论的主题。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当奎因在批评实证主义的分析性观念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主题,但奎因在这个批评中引出了一系列更极端的经验主义的主张,并对科学知识和常识给出了新的解释,因此,这个主题的改变带来了某种哲学上的收获。罗素的辩护虽然也改变了原初的分析性的意义和主题,但这种改变有什么相应的哲学收获或洞察,则并不十分清楚。也许,她的新定义的一个收获是提供了把卡普兰式的偶然的分析语句“我现在在这里”放进分析语句集的可能性,以此表明分析性能够同语义学的外在主义相容[2](P106)。然而,为处理少量特殊语句而作的改变,却在原本关键的方向上失去得太多。

      ①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分别发表于1935年、1951年和1954年的三篇文章:"Truth by Convention",reprinted in The Ways of Paradox and Other Essays,New York:Random House,1965; "Two Dogmas of Empiricism",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2nd(revised)edition,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1; "Carnap and Logical Truth",reprinted in The Ways of Paradox and Other Essays,New York:Random House,1965。当然,最著名的应属1951年的那一篇。除此之外,《词与物》(Word and Object,The MIT Press,1960)第二章关于翻译不确定性的论证,也是奎因对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的一个重要支持。

      ②但他认为一种认识论的分析性可以独立于形而上学分析性,并且,奎因对分析性的批评不能有效地适用于认识论的分析性,因此,他所定义的认识分析性是完全可以辩护的。具体内容参见博格霍森"Analyticity Reconsidered",

,Vol.30,1996; "Analyticity",in A Compan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edited by Bob Hale and Crispin Wright,Blackwell,1997。

      ③注意:这个必然性可能根据关于世界的某种本质主义理解,因此,完全有可能一些分析的语句并不在此种意义上是必然的。在这个方面追随克里普克(Saul Kripke)和卡普兰的罗素清楚地肯定了这一可能性。这对于我们理解她的一些主张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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