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做好公路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论文_田自娟

如何进一步做好公路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改革创新论文_田自娟

田自娟 河南省鹤壁市公路管理局 河南鹤壁 458030

摘要:现在国内正在对基础项目的建筑加以关注,交通方面的建筑更是重中之重,公路的投资创建拥有资金集中、投资规模大的特征,并且以利润为主的公路段在公路中占据了很大的路程,所以,怎样创建以及改善以利润为宗旨的公路的投资创建以及运行管制制度成为了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公路;经济管理;改革1、新时代对以利润为宗旨的公路经济管制的新需求归纳1.1 市场前景过程中对公路经济管制需求市场化前提下,国内的市场经济份额被更多的地区所认可,进而对运行性的公路的经济管制有了更高的需求,对运行性的公路必须具备整体的管制,在创新思想的同时,还要推动运行性公路整体的管制水准前进。

1.2 经济全球化状态下运行性公路的经济管制需求在经济全球化的环境下,对经济管制来说是把双刃剑,既是挑战又是时机,这种挑战是长久的、深刻的。针对运行性公路经济管制来讲,要侧重于管制形式的实用状况,是不是在国际上能够得到大家一致的认同。

2、经营性公路经济管理改革的措施2.1 法律手段:立法与执法经济发达地区其公路的管制是十分规范有序的,主要就是因为拥有一整套先进的法制制度。无需质疑,拥有国家强制的公路法律是确保公路能够顺利正常前进的根本,同时也是创建合理的公路管制制度的需求。现在要在实施现在所拥有的公路法律法规的同时,主动拟定以及修改公路相关的法律条文,推动公路投资创建以及运行管制都尽可能早的完成法制化、合理化,能够有法律依靠。2004 年修订和颁布的《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对公路的收费作了规定,但对经营性公路改扩建的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使公路改扩建面临各种困境和问题,主要包括公路改扩建后收费年限的调整、改扩建的投资主体和改扩建的管理范畴等,尤其重要的是收费年限的调整。从一个角度来讲,作为公路运行管制的法人企业,假如对公路进行改善扩张建筑之后所收取的费用年限能够断定,估算公路进行改善扩张所能获取的利益,能够为单位的投资引导方向,单位自身也能开展改善扩张建筑的需求。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区域政府想到经济前进以及一些方面的因素,能够让原公路的归属范围开展扩建,原公路因为没办法估算到扩张之后使用年限,进而没办法估算到能够收取的利益,所以原业主不敢轻举妄动,可能会出现区域政府自己出资进行改建的状况。从国内汽车数量的持续增长以及一些公路收费时间慢慢的都已经到期,运行性公路改善扩张法律的办法已然非常紧迫。

已经在经营过程中的公路再根据法律执行任务。运行性公路经济管制改进的另一个关键点。现在,公路实施的法律主体繁杂并且很多,没有效率,地方交通机构也因为很多种缘故,对公路违法乱纪的事项查办力度太弱,违法乱纪的情况越来越多,公路运行单位维护自身权利具有一定的困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开展综合执法机制,统筹分配公路中的力量以及管制资源,能够形成快速的反应结构,防止法律规范繁多、多处进行处罚的现象。并且,为了提升路政办事速度,保护公路的顺利运行,降低交通事件,还一定要配备科学的管制设备以及协助的管制信息体系。

2.2 经济与行政手段现在,公路投资的保护层已经被打碎,很多类型的经济投资,包含外资、民资都能参与其中。但是,因为新建造的公路成本日益提升,公路的征费运行又由相关的收费标准限制着,而征费规范长久没有规范制度的制约,并且,公路需要的成本高、政府政策不稳定,效益低,对能够进人投资范围的外资以及民资吸引力不大。所以,为了能够促进公路投资的发展以及运行管制的正常发展,从一个角度讲,不管是不是国家控股的单位,政府都要进行相应的扶持补贴,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要增强对公路单位的科学监视以及审核。

2.2.1 政府对公路的补贴应包括各种经营主体(1)保障公众出行利益的需要在公路管理过程中,政府的角色非常重要,它扮演着公众出行利益的捍卫者角色,这是由公路自身所具备的公益性、外部性、网络性等属性决定的。按照公共经济学的解释,社会物品总体可分为纯公共产品、纯私人产品、公共资源、准公共产品四种类型,其类别的判定是由消费上的竞争性和供给上的排他性共同决定的。纯公共产品既具有非竞争性又具有非排他性,纯私人产品既具有竞争性又具有排他性,公共资源是具有非排他性与竞争性的产品,准公共产品是具有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的产品。

在我国公路通常都是采用收费制式,因此具有排他性条件。但是,我国公路也同时具有非竞争性。也就是说,在“适应交通量”这一公路消费的拥挤点之下,其消费具有共享性。由于公路建设具有适度超前性,因此基本上公路所提供的通行能力在非拥挤的“适应交通量”之下。显然,公路是既具有非竞争性又具有排他性的典型的准公共产品。这是公路本身的属性,与采用何种企业管理模式无关。

(2)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的需要国内公路企业是国家持主要股份在法制理论上来讲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国家自身进行投资建造的公路,根据物权法获取公路单位的拥有权力;另一种是在引入非国有资产时,在签署合同时,要确定拥有公路的拥有权力,按照权责发生制获取所有权利。按照上面的讲述,现在国内的公路不论主要的投资方是谁、不论是什么管制样式、管制主体属于谁,公路资产的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拥有的,公路也是。根据这点,一定要对国家资产进行有用的管制,包含政府贴补,保护公路设备的健全,保持其良好的状况,这是国家作为持有者应该做到的以及所享受。

2.2.2 政府应加强对公路补贴企业的合理监管和审计通常而言,纳入政府审计范围的公路均属政府(包括国企)投资项目,但由于前述政府也应对非国企投资的公路进行补贴,因此,政府部门也应对其进行审计监督,但对二者的审计侧重点应有所区别。对前者,应实施全程跟踪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招投标、合同管理、承包发包、现场管理、投资控制等建设环节中以及营运管理过程的成本控制问题,及时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和管理;对后者,应以财务会计制度的健全、资金监管和财务核算的真实性为重点,严格专款专用,保证公路项目建设资金正常运转,力求避免由于虚假合同、虚列成本、费用导致的公路烂尾和公路营运的正常进行,保证车辆在公路上安全、高效通行。在审计方式上,应吸纳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力量,共同对公路项目进行监督。

3、结束语经济管制制度的创建健全是现在市场经济中对公路的关键需求,公路要想有更大的发展进步,一定要实施相关的经济管制创新,凭借科学的经济管制手段,以便能够完整的完成公路投资创建以及经营管制。

参考文献:[1]彭春莉 浅谈我国公路经济管理[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24)[2]高成凤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路运输经济管理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1(19)[3]汪鸣 对公路运输发展战略问题的再认识[J].物流技术与应用(货运车辆),2009(4)

论文作者:田自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1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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