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代表”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道路论文,代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8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1)03-0018-05
面对充满希望和挑战的21世纪,我们要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风险,再创辉煌,关键要把党建设好。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究竟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呢?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他指出:“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1](P14)“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对毛泽东、邓小平建党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一、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主题凸显看实践“三个代表”的历史反思性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二大,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启动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我们党所面临的迫切任务是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进行全面拨乱反正,彻底纠正和清理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左”倾错误及其背离“三个代表”所造成的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为开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道路扫除障碍。正是这种历史反思方法,使我们党成功地摆脱了自身的失误,重新回到了“三个代表”的正确轨道上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形成,说明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的自我肯定性。邓小平作为正确路线的代表,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逐步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所认同。粉碎“四人帮”以后,在批准“两个凡是”的过程中,进一步确立了邓小平在党内的核心地位。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确立了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三个代表”的本色。邓小平指出,要恢复实事求是的传统,解放思想,克服党内思想僵化状态,因为“不打破思想僵化,不大大解放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四个现代化就没有希望。”[2](P143)全会决定把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这是对“八大”政治路线的恢复和发展。为了贯彻这条政治路线,全会提出要“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和政策。”(P141)“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2](P152)要用“实行了先进的管理方法没有,技术革新进行得怎么样,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多少,利润增长了多少,劳动者个人收入和集体福利增加了多少”的标准评价各级党委的领导工作。这是党的领导的主要内容,“离开这个主要的内容,政治就变成空头政治,就离开了党和人民的最大利益。”[2](P150)在组织路线问题上,虽然全会没有来得及解决,但是,由于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的重新确立,实际上组织路线的基准已经定下来了。1979年7月,邓小平就明确提出要解决“组织路线问题”[2](P191),以“保证政治路线贯彻落实”[2](P193),并规定选拔干部的两条标准,“一条是拥护三中全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一条是讲党性。”所谓“党性也包括联系群众、艰苦朴素、实事求是等等。”[2](P192)后来,这条组织路线逐步发展为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在于,党的正确路线得到了恢复,接续了“三个代表”的历史线索,初步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点,确定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政治方针。
党的十二大的召开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概念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基础上已经找到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道路,说明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的自我扬弃性。在全面拨乱反正取得了重大胜利的历史条件下,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概念。邓小平在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现代化建设,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但是,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从来不能得到成功。这方面我们有过不少教训。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3]所谓“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既否定了苏联僵化模式的社会主义道路,也否定了“文化大革命”时期的空想社会主义道路,是对10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确立的正确道路的继承和发展,是一条引导中国人民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之路。根据邓小平提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十二大确定了从1981年到20世纪末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预计到2000年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达到小康水平,即基本解决温饱问题。这个目标已经提前实现了。十二大高度重视教育与科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邓小平说:“搞好教育和科学工作,我看是关键。没有人才不行,没有知识不行,‘文化大革命’的一个大错误是耽误了十年人才的培养。现在要抓紧发展教育事业。”[3](P9)这是一个富有远见卓识的观点。十二大的突出特点是在提出经济建设目标的同时,提出了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的任务。总之,经济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的精神实质,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轮廓。这些观点,在党的历史上曾经提出过,但是,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是邓小平的重大贡献,是在全面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基础上的历史升华。
二、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全面展开看实践“三个代表”的价值选择性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创造性事业,在实践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一些具体问题。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展开的过程中,对于如何正确处理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之间的关系问题,我们党既有成功也有失误。关键是我们党作为“三个代表”的主体究竟应该怎样选择自己的代表路线问题。
第一,城市改革的起步和商品经济范畴的认同,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观念已经发生了新的重大变化,说明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的时代制约性。十二大以后,经济体制改革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农村改革在巩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城市改革由试点发展到全面,其它领域的改革措施也相继出台。但是,随着城市改革的推进,计划与市场的矛盾日益暴露出来。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4](P277),在经济体制问题上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为后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尽管当时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但是,能够以党的正式文献形式把商品经济的合法性确认下来,的确富有重大历史意义。它标志着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经济领域开始得到实现,说明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相结合的层面提升到新的高度。商品,作为一种经济范畴,不是一个国家所能消灭得了的,它是一种客观历史现象,更确切地说,它以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为转移而不取决于任何主观意志。率先进入社会主义而生产力总体水平相对落后的国家,除了发挥宏观调控的自觉性之外,绝不可能超越商品经济时代,“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可逾越的阶段”[4](P277),但是,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已经消灭了商品,整个社会实行产品计划管理。那么,是从理论出发,还是从具体实践出发,这是对中国共产党人的一个考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把“三个代表”置于具体的时代条件下,突破了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结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商品经济理论。可见,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不能超越历史时代。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改革开放的理论体系开始形成,说明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的国情依据性。论证社会主义改革及其实行新举措的必要性,照搬马克思主义的个别论断,往往无法说服人。因此,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理论,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1.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2.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5](P9)基于这个认识,十三大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条基本路线被简称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一贯路线。这条基本路线,是实现“三个代表”的行动纲领。实践已经证明,贯彻执行这条基本路线,是各项工作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它就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大会规定了三步走的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号召全党和全国人民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继续前进,提出了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具体要求,并且根据邓小平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精神,第一次全面论证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及其一系列新举措的出台,表明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开始形成,说明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的过程中不能超越我国的基本国情。
第三,1989年政治风波的平息,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已经把握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说明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的协调互动性。党的十三大之后,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市场经济开始崛起。但是,党对于管理商品经济经验不足,致使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出现了宏观失控问题。从经济上看,表现为投资过热。其实,早在1984年下半年,这个问题就已经显露出来,但是,党中央、国务院未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加以遏制。1987年提出了财政信贷双紧方针,可是没有坚决加以贯彻,从而问题越积越多,通货膨胀日益严重。从文化上看,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批判不力,思想政治工作弱化,特别是当时党内的主要领导人,没有真正理解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精神实质,正如邓小平所说的那样,“我们最大的失误在教育,对年青娃娃、青年学生教育不够。”“要说失误,我们确实有失误,许多思想工作没有做,好多话没有讲清楚。”[3](P327)因此,许多青年学生思想混乱,分不清什么是先进文化或落后文化,迷失方向。从政治上看,党的自身建设松弛,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够,一时降低了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对西方和平演变战略缺乏警觉,无产阶级立场不坚定,政治态度不鲜明。江泽民指出:“赵紫阳同志一个重要错误,就是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实际上是背离和放弃四项基本原则,怂勇和助长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泛滥,酿成这次动乱和反革命暴乱,给党和国家带来巨大灾难。”[5](P550)这场政治动乱的发生不是一个偶然事件。邓小平说:“这场风波迟早要来。这是国际的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是一定要来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只不过是迟早的问题,大小的问题。”[3](P302)这个判断的深刻含义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党不仅要正确处理“三个代表”之间的关系,而且要正确处理先进性与广泛性的关系,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三个代表”的协调互动性,否则,就可能出现各种各样的失衡或无序现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代表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迅速平息了这场政治风波,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制度创新看实践“三个代表”的系统规范性
1989年6月下旬,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同年11月,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已经形成。新的中央领导集体结合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不断地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推向前进,逐步形成了制度创新的领导风格,先后提出并实施了“科教兴国”、“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为实现“三个代表”提供了制度保证。
第一,“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物质文明观的历史升华,说明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的科学创新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致力于科学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但是,明确提出“科教兴国”战略则是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经济理论的继承和发展。1995年,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首次正式提出“科教兴国”概念;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科教兴国”定为基本国策;1997年,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阐述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意义;1998年,朱镕基郑重宣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本届政府的最大任务;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加大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力度,振兴科技,培养人才。”[6]把“科教兴国”提到治国方略的高度,充分表明第三代领导集体深刻领会了邓小平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3](P274)的精神实质。江泽民在1998年出访美国时指出:“科学技术实力和国民教育水平,始终是衡量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每个国家走向繁荣昌盛的两个不可缺少的飞轮。”[7]近几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在总体经济形势不是很好的情况下,仍然不断加大科技和教育投入,预期到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加快发展,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力争分别达到60%左右和15%左右。”[8]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根本前提,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集中表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核心内容。制度创新归根结底是科学、技术和教育的创新,否则,一切其它方面的创新都不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成功,而“三个代表”也不会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
第二,“依法治国”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政治文明观的历史升华,说明了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的民主制度性。建国之初,党的执政方法主要是依靠政策办事。党的“八大”试图改变这种状况,但是,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八大”精神没有得到落实,以致造成“文化大革命”那样无法无天的局面。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五大,是依靠政策和依靠法律的交替时期。在改革开放之初,彭真曾经指出,在以往战争时期和建设初期,我们主要靠党的政策办事,实现党的领导。今后要过渡到既依靠党的政策又依靠国家法律办事,实现党的领导。1997年9月,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阐释了依法治国的内涵,提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8](P30-31)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律己。”[9](P163)“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和实施,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政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党的领导方法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变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实现“三个代表”的内在要求和政治保障。
第三,“以德治国”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精神文明观的历史升华,说明了我们党在实践“三个代表”过程中的道德劝导性。在今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提出了与“依法治国”相对应“以德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他提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这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以德国治,就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通过道德教育、监督、评价,使人们增强道德意识,重视道德修养、遵守道德规范、提高道德素质,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营造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以德治国,必须从严治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道德上全面治党。对共产党员的道德要求应该是:以共产主义理想为最终目标,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无私奉献、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基本要求,成为共产主义道德的模范,成为社会道德的表率,成为人类道德的楷模。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德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德治”的保障,二者是辩证统一关系。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从本质上说,“德治”和“法治”都是自我治理机制。区别在于,“法治”是自我保护机制,而“德治”是自我约束机制。从现象上看,“法治”表现为“他律”而“德治”表现为“自律”。“法治”与“德治”殊途同归,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自我解放的条件。“以德治国”是先进文化的精神升华,是实现“三个代表”的人文环境保证。
标签:社会主义道路论文; 邓小平理论论文; 邓小平论文; 社会主义革命论文; 历史政治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 江泽民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