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社会基层民主建设_党的基层组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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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462(2012)05-0047-04

一、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转型期的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1]43-44“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1]44

从历史来看,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我们党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原因。正是由于“支部建在连上”的制度,党才实现了对所掌握的军队和群众的领导,党动员社会的能力和党的战斗力才有了组织保障。正如毛泽东所说,“党的组织,现分连支部、营委、团委、军委四级。连有支部,班有小组。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2]65-66“支部建在连上”这一制度成为我们党建党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我们党革命和执政的重要历史经验,是我们党在执政的时期的重要执政基础,更是历届党中央的共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从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的因素来看,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从消极方面的因素来看,在当前我国政治与社会中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不断爆发的“群体性事件”。根据2005年《社会蓝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从1993到2003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每年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每年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认为,未来10年中群体性事件将是中国社会稳定最大的威胁,也是对地方政府执政能力最大的挑战。目前我国“群体性事件”呈现出一种无序和分散的特征:一是参加者没有利益诉求,主要是一些老百姓对社会发泄心中不满的怨恨;二是没有组织动员,来得快,去得也快,参与者大都是游离的个人。这种游离状态在客观上使党组织对社会的控制力遭到削弱,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是应对社会出现不稳定状态的一个重要举措。

从积极方面的因素来看,在应对社会重大危机和突发事件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了积极作用。如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抗震救灾中,党的基层组织所发挥的动员能力和在政策贯彻落实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使党的基层组织作用重新提到了一个重要地位。2008年6月30日,胡锦涛在抗震救灾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始终把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这些年来,我们党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在这场抗震救灾斗争中,灾区以及参加抗震救灾的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3]

基于历史和现实原因,我们党根据变化了的社会发展现实,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的力度。200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要“全面推进各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社会覆盖,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组织、哪里有党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4]。可以说,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发挥,不仅事关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同时也决定着我国社会基层民主的发展状态和社会的稳定,决定着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的顺利实现。

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向扩大社会基层民主的功能转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需要党的基层组织对自身的功能重新做出调整。我国传统的单位体制正逐步解体,广大人民群众获取利益的场所已经逐步从传统的属于国家体制的企事业单位转移到社区和其它社会组织中来。社会基层组织成为满足民众生活利益的重要场所。基层组织的居民也需要及时地把自己的利益诉求汇集起来,形成公共政策,以便与政府沟通,向政府传递,这就要求基层组织也成为政府公共服务最终落实的场所。这一过程就是基层民主的过程。在这一基层民主的转换过程中,需要有一个组织来推动,也需要领导力量来提出议题,搭建平台,对居民群众提出的各种不同利益诉求进行整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有效在基层层面得到表达和整合,不仅是一个人民利益满足和实现的过程,也是一个政治民主化的过程。我们可以把这个层面的民主,称作基层民主。基层民主作为国家民主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国家民主的源头和基础,也是国家民主的动力所在。如果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表达能在基层,通过组织化渠道得到有序的整合,我国的政治系统就能及时发现和根据老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并制定公共政策,及时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做出回应,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优势。

而我国社会民主的转型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治组织的支撑,党的基层组织应在这个过程中发挥政治核心的作用。因而党的基层组织的功能应当从传统的单纯作为上级组织命令的服从者和执行者,转变为具有反映社情民意和对群众利益进行表达和整合功能的政治组织。这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功能和发挥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在这方面的实践中,有的地方正在探索通过各种制度化的机制来对社会利益进行整合。如上海浦东新区的潍坊街道根据变化的社会结构,结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将街道改为大的社区,将街道党工委改为社区党工委,社区党工委还着力培育和利用“五种载体”,即社区党建工作会议、社区党员代表会议、社区党建联席会议、在职党员理事会和阳光驿站(党员服务中心)来组织和发动各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社区共治的理念,设计成立社区委员会,把街道党政领导成员、驻区单位、区政府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社区群众代表整合到一个共同的协商、议事组织中,为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提供了载体。对于直接涉及居民切身利益、容易引发争议和矛盾的事情,通过引入主动的听证会制度,将群众的利益诉求组织化,并在群众参与过程中实现决策的公开化和民主化。从而使党的基层组织既积极维护和代表社区公共利益,又密切了党群关系。

又如江苏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街道探索的“5D”工作法(民主的英文单词是Democracy,故又称“5D”工作法)就创新了社会基层民主的渠道。五年前,钟楼区南大街街道党工委围绕“加强社区党建,构建和谐社区”课题展开问卷调查。调查后发现,社区民主建设步伐相对滞后,党员群众对社区工作的认同感较低,其中68%的被调查者反映对社区内的一些重大事务没有话语权,34%的被调查者认为社区居委会对一些问题和矛盾处理不及时,29%的被调查者对社区居委会在个别问题上的处理结果不满意。针对这一情况,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探索创设有形载体,不断扩大居民群众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的社会基层民主渠道。2004年初,街道党工委选择了文亨花园社区先行试点,拉开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民主建设的序幕。试点结束后,街道党工委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归纳提炼出加强社区党建,扩大社会基层民主的“5D”工作法。一是建立社区事务民主测报制度。由社区党组织每月定期发放社情测报单,向居民广泛征询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提炼出近期社区议事的议题。二是建设社区事务民主议事制度。由社区党组织召集社区成员单位、结对共建单位以及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围绕议题进行“一事一议”,形成初步设想和工作方案。三是建立社区事务民主听证制度。由社区党组织召开社区事务民主听证会,组织社区党员、群众代表,对党建议事会形成的工作意见进行民主听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并提交社区党组织决策执行。四是建立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就是召开社区党委(党总支)会议,对提交的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进行民主表决,并负责方案的部署落实和贯彻执行。五是建立社区事务民主评议制度。每季度由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的社区事务绩效评议会,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扩大和落实了居民群众对社区事务的监督管理权。五年来“5D”工作法的探索实践,基本实现了社区重大事务的实施率100%、社区党员群众知晓率100%、街道面上推广率100%;党员群众对社区重大事务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党员群众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从而为党和政府与基层党员群众有效沟通架设了桥梁,为妥善解决城市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创设了载体,使广大党员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

基层的实践证明: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党组织具有的覆盖广,体系健全,组织完善的优势,对其功能不断创新,逐步地使其在基层民主中发挥主导作用,实现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向扩大社会基层民主的功能转变,发挥党组织在社会整合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真正实现《党章》所规定的:“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1]47

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要推动党内基层民主与社会基层民主的互动

党的基层组织从传统的上级组织的执行机构逐步转变为人民群众利益表达的基层组织,就是我国基层民主的发展过程。在党的基层组织向基层民主发展的过程中,关键是党的基层民主能否与我国的基层政治民主结合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我国的基层民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党的基层民主与我国基层政治民主的结合,主要依赖于党内民主这一环节。我们党作为我国唯一的执政党,因而党内民主决定着国家的公共政策能否反映和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因为能否通过党内民主形成好的公共政策建议,其关键取决于党的基层组织与其上级组织和社会组织之间能否建立起一种制度化的联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人民群众的各种组织逐步会为党组织所覆盖,但社会主体的利益的满足和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关系调整还有赖于更高的共同体。否则,对于一些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党的基层组织则由于缺乏通道而无能为力。因此,党的基层组织所具有的社会利益整合功能,决定党的基层组织应当与其上级组织和社会组织之间关系相衔接,形成一条代表群众利益的上传下达的通道。这种衔接包括基层组织为了整合社会利益而设计的机制要与更高层次的政治制度相配套。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群众来自于基层、生活于基层、党员与人民群众之间所具有的密切的联系的优势,应当不断探索发挥党代表在党内权力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对此,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5],探索出一条密切党群关系和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

如江苏省仪征市为了发挥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作用,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仪征市制定了《关于实行市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意见》和《仪征市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为保证党代会常任制得以顺利推行,仪征市还先后探索建立了系统配套、操作性强、特色明显的党代表常任制、大会年会制、代表活动机制和市委工作机制等四项机制。同时,将提高党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作为推行党代会常任制的关键,严把代表的结构、素质关,将领导干部代表比例由过去的60%左右下调降到50%左右,适当增加非公有制企业等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代表的比例;在选举中坚持自下而上推荐提名的方式,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进行无记名投票;每年采取集中培训、开展视察调研、现场参观等形式,围绕提升代表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对代表进行教育培训;规定代表要定期向选举单位的党员汇报自己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监督。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党代表建立了“走门串户、联系群众”制度,全市258名党代表纷纷走进社区、村组,走进企业、学校,走进居民、村民家中,征询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先后共建立联系户760个。对市党代会决议落实情况、市委即将出台的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先后围绕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主题,组织专题视察活动。并由124名党代表分成12小组分别视察调研了国土、公安、规划、供电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部门单位的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开展情况和9个乡镇的新农村建设情况,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35条意见和建议。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对涉及加强城乡统筹发展、解决村干部养老保险、加快农村交通道路建设等方面的内容,多次召开党代表座谈会,征询代表意见,共征集代表建议44件。并把这些建议分解到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限期办结。每年召开党代会例会,通过市委、市纪委向全体代表汇报工作,通过党的决议等形式,使党的代表大会真正行使谋全局、管大事、把方向的职能。试行党代会常任制后,代表们在大会期间参政议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明显增强,党的代表大会的领导地位得到有效巩固,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不断得到拓展。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又能通过代表反映上来并及时得到解决,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基层的实践表明,在县(市、区)进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是当前县(市、区)党委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增强地方党委执政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当前应当将党内基层民主与社会基层民主的建设和发展结合起来,使党内基层民主成为社会基层民主建设和发展的制度保障,使社会基层民主成为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内容和对象。从而使党内基层民主真正成为讨论和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平台,成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制定公共政策过程中反映群众利益诉求的输送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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