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及其启示_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点及其启示_企业社会责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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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这一概念最早是西方人提出来的,英语表达为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在亚洲,日本率先引进了这一概念,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和实践活动也取得了相当显著的成果,基本形成了制度化的CSR履行体系。通过分析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征,总结其经验和教训,对于建立中国特色的CSR履行体系,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 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学术界和企业界的理解可谓见仁见智,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比如,美国学者佩斯特等人(Post JE.,A.T.Lawrence and J.Weber)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对受其活动影响的人、区域社会、环境应尽的义务”①。卡罗尔(A.B.Carroll)认为,“一切企业的社会责任必须同时满足企业在经济、法律、伦理等所有领域做出的社会贡献。用更加实用的经营用语讲,负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应该是努力提高效益、遵守法律、遵从伦理、优秀的企业市民”②。世界可持续发展商业委员会(World Business Council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做出的将对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做贡献,将与员工及其家庭、当地社区以及整个社会合作来改善生活质量的承诺”。科特勒(Kotle P.)等人则认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就是“做好事”,并将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为“企业通过自主决定的商业实践以及企业资源的捐献来改善社区福利的一种承诺”。③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还有很多,在此不再一一列举。企业社会责任之所以有如此多样的定义,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人们的观察角度不同;二是因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动态指标,会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以及人类认识水平的提高不断发生变化。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在全球气候变暖、地球环境遭到破坏、能源危机日益严重的背景下,人类深刻意识到工业发展造成的环境破坏已经威胁到自身生存,加上其他一些社会问题的凸显,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成为人们最关注的课题之一。“就像人在社会中要承担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责任一样……企业在社会中也要承担社会责任”④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社会期望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远远超过以往的经济、法律范畴,进一步扩展至劳资关系、人权、消费者监督、社会贡献等领域。

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涵,根据卡罗尔的观点,至少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经济责任。作为经济行为体,企业负有开发、生产、销售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经济责任。(2)法律责任。作为法人,企业在社会中必须遵守法律,并依据法律开展经营活动。(3)伦理责任。企业需要履行在正规、公正、公平等原则的指导下从事经营活动的义务,不可危害社会。(4)社会贡献责任。企业要争做良好市民,为社区提供经营资源、提高生活质量等。⑤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相当广泛,而且,随着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愿望的升华,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肯定还会不断得到扩充。作为一个企业,如果能够认真履行上述社会责任的话,就应该算是一个优秀的企业市民了。

二 日本各界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

日本是亚洲地区最早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国家。实际上早在江户时代(1603~1867年),日本商界就已经出现了类似今天所谓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公认的经营规则,并以“家训”的形式代代相传。例如,三井家有“贪婪起纷争”、“意见不统一时要协商处理”的家训;住友家的家训中有“不可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不可做损害名誉、损伤信誉的事”、“重廉耻、不贪污”、“经营以重信用、诚实为宗旨,以期实现家族的兴隆永固”等内容;近江商人的家训中也有“卖方得利、买方得利、社会得利”,即“三方受益”的内容等。另外,江户中期的思想家石田梅岩(1685~1744年)也曾经提到江户商人的家训认为“真正的商人思考的是‘对方赢、我也赢’”,江户末期的思想家二宫尊德(1787~1856年)所主张的源于儒家的“报德思想”更成为日本企业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意识的伦理基础。进入20世纪,日本知名企业家松下幸之助、丰田佐吉等人提出的“企业是社会公器”、“产业报国”、“自来水哲学”、“感谢报恩”等创业理念,进一步深化了现代日本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

二战后,日本在“经济优先”方针的指导下,全力推动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结果,在经济实现高速增长的同时,因工业生产中有害物质的过度排放而引起的公害事件也频频发生,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末的“四大公害”诉讼事件,大大震动了日本社会。⑥在对公害诉讼事件进行反思时,日本国民意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20世纪70年代后,企业的CSR履行状况日益受到日本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进入90年代,随着企业经营国际化的发展和泡沫经济的崩溃,日本国内外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呼声不断增强。具体内容涉及依法经营、纳税,提供优良的产品与服务,提供和保持公平、公正的就业机会,保护环境,确保劳动安全与卫生、尊重人权、培养人才、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建立合理的企业监管与信息公开机制、加强对利益相关者的说明、诚实面对消费者,开展支援灾区等慈善事业、支持志愿者活动等诸多方面。为了满足上述要求,并在国际竞争中取得优势,日本的企业和经济团体开始积极主动地开展CSR履行活动,并于2000年引入了CSR体制。2003年以后,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经济同友会、日本标准协会、日本CSR普及协会等纷纷成立委员会,专门指导和评价企业的CSR履行。其中,日本经团联制定了“企业行动宪章”,经济同友会提出了“自我评价方法”,日本标准协会设立了“CSR标准委员会”并推动制定日本的CSR标准,日本CSR普及协会公布了“CSR指导方针”,涉及环境、人权、社会开发、地区贡献、投资者、政府、金融机构等内容。从此,日本企业的CSR履行活动整体进入了规范操作的阶段。近年来,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者,许多日本企业还积极加入“全球契约”(GC)⑦,通过ISO14001、SA8000等认证,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务实活动,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历经200多年的沧桑,从最初的朴素伦理思想到如今的标准化和国际化运作模式,日本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实践逐步走向成熟。今天,CSR履行作为评价一个企业的社会价值的重要指标,已经成为日本企业经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三 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特征

如上所述,日本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走过了漫长而曲折的道路。那么,其具体践行状况如何呢?笔者拟借助一些代表性企业⑧履行社会责任的实例,从理念、制度、内容等方面对日本企业的CSR履行加以解析。

(一)富于时代精神的CSR理念

日本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过程是艰难曲折的,但是近年来,不但越来越多的日本企业开始认同CSR履行,许多企业还凝练出颇具时代色彩的CSR理念。

松下幸之助曾经说过:“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股份制公司,我们可以认为它们是个人意志的产物。但如果站在更高的层面上看,它们是维持社会生活、提升文化的支撑,即社会公器。”⑨这种“企业是社会公器”的认识在日本企业界影响很大,也可以说是日本企业观的核心体现。在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上,松下认为,“虽说其内容根据当时的社会形势表现为多方面的,但基本的责任在任何时代都不会变,即通过自身经营的事业为共同生活的改善做出贡献”⑩。据此,松下电器公司形成了“基于企业是社会公器这一创业理念,通过每位员工的劳动在全世界履行社会责任”(11)的CSR理念。

不仅是松下电器公司,丰田汽车公司、索尼公司、日立公司、马自达公司、夏普公司等被列入世界500强的日本企业都坚持自己的CSR理念。丰田汽车公司倡导“谋求与人、社会和地球环境的和谐相处,通过产品生产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索尼公司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是由为实现可持续经营所必需的活动和为构筑可持续发展社会所做出的贡献组成的”,日立公司表示要“积极面对全球社会所面临的基本课题,以期通过技术革新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马自达公司强调“为不断变化的社会履行我们的责任,努力成为人们信赖的企业”,东京海上保险公司表示将“创造新的社会价值,提高企业价值”,夏普公司坚持“通过产品生产活动为社会做贡献,在经营实践中博得社会的信赖”,软银集团立足于“作为具有社会意义的实体,应该为人类和社会做出贡献,我们愿意通过事业的拓展,与所有企业相关者一道继续成为担当明天网络社会的主力”,等等。(12)

可以认为,作为日本企业的典型代表,上述企业的CSR理念反映了日本企业界的社会责任观。从中不难看出,日本企业的CSR理念均包含着“社会”、“贡献”、“信赖”、“企业价值”、“可持续发展”等关键词。这些关键词恰恰反映了日本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即“企业是社会的企业”、“企业因社会而存在”。另外,如何构建“社会贡献与社会信赖的关系”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关系”等问题,则反映了日本企业对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理性思考。这些以社会为核心、紧扣时代脉搏的CSR理念,指导着日本企业开展履行社会责任的活动。

(二)完整的CSR制度体系

考察诸多日本企业的CSR履行活动发现,虽然存在行业和企业的个性差异,但为了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企业大都围绕CSR履行进行了完整的制度设计。

在组织层面上,日本企业大都成立了以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领导为委员长、各部门共同参与、专门负责企业社会责任事务的“CSR推进委员会”,并形成明确的“CSR推进委员会+CSR推进本部”的组织体系。其中,“CSR推进委员会”负责企业社会责任相关政策措施的决策制定,“CSR推进本部”负责具体执行。

在实施层面上,日本企业形成了一套完整的CSR履行程序。首先,“CSR推进委员会”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宪章及行动方针、行为规范等;其次,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制定中长期的企业社会责任规划和年度活动计划,确定优先完成的任务以及各部门、各领域的具体工作等;最后,各部门按照既定的年度计划和项目安排组织实施。为了顺利推进CSR履行活动的开展,企业还对员工进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并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贯彻CSR理念。另外,当有地震、台风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日本企业通常会进行特殊处理,包括召开特别会议、决定应急措施等。例如在2008年5月发生的中国四川汶川大地震、2010年1月发生的海地大地震等事件中,日本许多大公司纷纷启动应急机制,为灾区捐款捐物等。

在监督和评价层面上,为了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并确保实施效果,日本各企业还成立了企业监事会、企业伦理委员会、企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以监督、检查和评价企业社会责任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为改进和提高CSR履行提供制度保障。除此之外,企业还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交流手段,接受来自消费者等渠道的外部监督。

整体来看,日本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已经形成了组织管理、实施操作以及监督评价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从多个层面保障其CSR履行有规划、有管理、有监督地展开。

(三)广泛务实的CSR内涵

在明确的CSR理念的指导下,在系统的CSR制度体系的约束下,日本企业为了把企业社会责任落到实处,纷纷划定了具体范畴。例如,松下公司将企业社会责任划定为“顾客、家庭和生活、区域沟通、社会体系、国际社会、地球环境”,丰田公司将其设定为“顾客、员工、客户、股东、区域社会和全球化社会”,日立公司将其确定为“顾客、信息公开、企业伦理、尊重人权、环境保护、社会贡献”,马自达公司将其界定为“环境保护、顾客满意、尊重人权、社会贡献、企业伦理、信息公开”,住友生命保险公司的CSR包括“顾客、合作伙伴、员工、社会、地球环境”,等等。(13)

综上可知,日本的企业社会责任整体表现出突出的共性特征,所设定的CSR内涵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大方面。其中,经济方面包括经营监管、企业伦理、信息安全、危机管理等,社会方面包括顾客、社会贡献、产品和服务安全、尊重人权等,环境方面包括全球气候变暖防治、资源枯竭对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对CSR内涵的界定,明确了企业实践社会责任的对象,从而保障CSR履行能够有的放矢地展开。同时,日本企业的CSR内涵也表现出一定的行业特性和企业个性。比如,生产性行业首先强调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服务性行业则强调顾客满意等。

(四)扎实稳健的CSR行动

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指导和制度约束下,日本企业在保证产品质量、尊重员工权利、环保和社会贡献等领域内展开了扎实稳健的CSR行动。

1.产品质量

日本企业极为重视产品的质量,视其为企业的生命。作为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基础,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日本企业不仅有相应的理念、方针、规则,而且在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及销售和服务方面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和人员,全方位保障产品质量的提高。

以丰田汽车公司为例。丰田汽车公司一直坚持“质量是丰田对顾客最基本的责任之一”的理念,并在从理念到行动方针再到实施、监督、反馈与改进等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指标,形成了严密的质量保障体系,处处体现了日本企业视“产品质量如生命”的宗旨。即便如此,丰田汽车公司也未能完全履行保证产品质量的社会责任。最近发生的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就说明,要真正把CSR理念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生产活动中是十分困难的,关键是能否坚持始终如一。当然,换个角度看,“召回”也应该算是丰田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

2.环境保护

日本企业一般都设有环境推进委员会,并确立了包括明确的环境理念、行动方针、环境规划、环境教育和评估等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为了增加透明度、提高社会信赖,企业总是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从日本各大企业的环保举措来看,其重点放在节能减排和植树造林两大方面:一方面,投入财力、物力进行技术攻关,开发节能减排新产品;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员工参加义务清扫、义务植树等活动,灌输环保知识,培养环保意识。不仅如此,日本企业还明确制定了长期规划和短期目标,并提出量化标准,以避免保护环境仅仅成为口号。比如,为了防治全球气候变暖,日本各企业围绕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制定了相关行动计划和数量目标。其中,松下电器公司从2007年起把“在事业活动全过程中贯彻减轻环境负担”当成与提高增长率、收益率同等重要的课题,计划三年内减少生产活动中的二氧化碳排放30万吨;(14)马自达公司在“马自达绿色计划2010”中制定了到2010年国内四个主要基地在扩大生产和影响的基础上比1990年度削减20%以上的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标。(15)

3.尊重员工权利

在“人才是最大的资产”、“造物即造人”、“经营的根本在人”、“最大的经营资源是人”等人才观的指导下,日本企业在尊重员工的被雇用权、同工同酬权、安全和健康权、接受培训权、生育权、个人隐私权等基本权利方面,也努力做到有理念、有制度、有行动。特别是在平等就业、尊重妇女和员工培训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在平等就业方面,日本企业深刻认识到,为社会提供平等和可持续的就业机会是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特别是雇用残疾人、老年人和妇女从事工作,既是尊重人权的具体体现,也是CSR履行的重要环节。日本各大企业在这方面的工作都做得比较扎实。以雇用残疾人为例,各大企业都在其主页上公布招聘人员的人数、条件、工作性质等,并且在每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出示具体数据,接受社会监督。

在尊重妇女方面,除了保证女性员工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就业机会、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外,日本企业还十分尊重妇女的生育权。许多日本企业都明文规定了女员工在怀孕期和哺乳期出勤和休假的具体天数等。比如,软银集团就“为了给女员工创造良好的育儿环境,制定了各种灵活的出勤体系。其中包括,怀孕期间可缩短上班时间(怀孕后到生产前,上班时间最多可缩短两小时)”。(16)另外,许多日本企业还在企业内部建立了保育室、幼儿园等机构,以保障处于哺乳期的女员工工作和育儿两不误。

在员工培训方面,日本企业大都建立了制度化的人才培训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员工进行培养。企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技能和文化两个方面。技能培训主要训练员工的相关技术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等,文化培训的重点则是企业经营理念、价值观、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社会贡献等理念的灌输和认识的提高等。日本企业通过为新老员工安排不同层次的培训计划,使每个员工都能接受正规培养,逐步成长为信念坚定、技术精湛、能力突出的合格人才。

4.社会贡献

社会贡献,主要是指企业作为市民对社会所做出的贡献。具体包括社会捐助、支持社会公益活动和社区活动、灾害救助、支持文艺体育活动、开展志愿者活动等。目前,日本大多数企业都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贡献活动。例如,2008年四川大地震发生后,日本许多企业纷纷解囊相助,如松下电器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捐物总计1.9亿日元(17),日立公司提供了包括建筑设备在内的款物总计2.45亿日元的援助(18)等。

从广义上讲,前面提到的解决社会就业问题、提供健康安全的产品和服务、保护环境等也都应该算是企业为社会做贡献,但是这些活动与企业的经营活动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相关性,而灾害救助、志愿活动等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并不直接相关,可以看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延伸。日本企业能够积极履行这种延伸性的、非义务性的社会责任,也反映了其高度的CSR意识。

(五)公开透明的CSR报告

据统计,目前约有90%的日本企业为了让社会了解其CSR履行的情况,每年都发布“CSR年度报告”,主要介绍本企业的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理念、方针、组织、规划以及具体实施的情况等。实际上,发布“CSR年度报告”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方面,通过年度报告,企业可以对自身的CSR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与教训,以便改进完善;另一方面,“CSR年度报告”作为企业是否兑现了承诺的证据,也接受来自消费者、合作伙伴、社区和全社会的监督与评估,使企业的CSR履行真正置于阳光之下。

四 对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

(一)日本CSR履行的特征

如前所述,日本的CSR履行虽是舶来品,却实现了独具特色的发展。整体来看,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走过了一个从理念确立到实践扩充的过程,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1.重视“和”与“报恩”的CSR思想

“和”与“报恩”思想历来为日本所重视,并支配着日本国民的日常生活,也成为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源泉。在日本人看来,人在自然和社会中生存,是自然和社会的一部分,应该与自然和社会和谐相处;企业从社会获得利益是源于员工和社会的“恩惠”,作为回报,企业也应该为员工和社会做出相应的贡献,同时为企业经营活动给自然和社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本主义的CSR精神

“企业即是人”、“人才是最大的资源”等观点已经是日本企业的共识。在此基础上,日本的CSR履行提倡“以人为本”,十分重视员工利益,主要表现为提高工资待遇、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确立完整的职业培训制度等。另外,日本企业普遍重视产品质量,注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产品和服务,也是其人本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

3.政府和团体主导与社会监督并举的CSR履行

日本的CSR履行实践活动,是在政府和相关团体积极参与指导,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共同监督下展开的。为应对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日本经济产业省早在2002年就开始讨论CSR标准和CSR组织等问题;日本经团联、经济同友会等经济团体也积极参与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标准;《日本新闻周刊》、《日本经济新闻》、《东洋经济周刊》等大众媒体则是辟出企业社会责任专栏,监督并推动CSR履行活动的开展。

总的来说,日本的CSR履行是和洋结合的产物。日本传统的“和”、“报恩”的思想,加上欧美倡导的社会责任意识,共同打造了富于人本主义精神的CSR履行。

(二)日本CSR履行的缺陷

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活动,是有理念、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的,可以说日本的CSR履行已经走上了制度化的轨道。但是,由于文化因素的影响以及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程度存在差异,日本的CSR履行从整体上看也存在着一些缺陷:

1.CSR的内容趋同

近年来,日本各大行业和企业纷纷展开CSR履行的活动,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改善社区环境、扶危济困、提高员工福利等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总体来看,日本企业的CSR履行呈现出趋同化的倾向,缺乏行业特性和企业个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有些企业对社会责任还缺乏深刻认识。它们认为,CSR履行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没有太大关系,也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许多企业没有真正从行业和企业自身特征和需求出发来制定具有个性特色的CSR战略,而只是为了维护企业形象、跟风式地推进CSR履行活动。

2.双重标准的CSR

受“内外有别”等传统观念的影响,许多日本企业特别是从事海外经营活动的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带有明显的双重标准倾向。许多日本企业把高能耗、高排放的生产项目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转嫁资源和环境责任。在员工工资待遇、培训机会、劳资关系等方面,日本企业也执行双重标准。最近发生的本田中国公司的员工为争取涨薪而罢工的事件,正说明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实际上,不只是本田公司,日本从事海外经营活动的企业普遍存在这种漠视海外员工人权的行为。可以说,遵循双重标准的CSR履行势必带来各种矛盾,这是日本国际化经营遭遇困境和危机的主要因素之一。

五 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中国的启示

20世纪90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开始进入中国,逐渐引起学术界和社会的重视。进入21世纪,随着企业国际化的深入发展,中国政府和企业更深刻认识到CSR履行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以规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是,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表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做出的整体评价,“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整体水平较低,发展指数平均仅为31.7,五分之一的企业刚刚起步,超过五分之二的企业仍在旁观”(19)。这表明,中国的CSR履行不容乐观,需要借鉴其他发达国家如日本的经验。

1.CSR的认识与履行是长期积累的产物

日本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和践行过程表明,企业需要履行的社会责任的具体范畴及其行动与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是同步的。初期,企业社会责任可能只是对纳税、守法等基本责任的认同,而对安全、服务、环保、尊重员工、社会贡献等派生性责任的认同,则是随着企业所处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组织认识水平的提高一点点推进的。

中国的工业化步伐过快,人们对工业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的认识大大落后于经济发展,尤其是在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同方面。对于大多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来说,履行基本责任已经不易,再承担那些派生性责任就更加困难。所以,虽然全社会都认识到了CSR履行的重要性,但是企业经营者特别是中小企业主限于自身素养和利益驱使,首先是把履行社会责任当成负担,即使采取了一些行动也只是“应付”。因此,从目前看,中国企业的CSR履行从“应付”到“自觉”的提升尚需时日,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2.CSR的履行是个系统工程,必须走制度化道路

如前所述,企业社会责任是由基本责任和派生性责任两部分组成的完整体系。日本企业为了有效推动CSR履行,从理念、方针、规划到实施、监督、评价与完善、信息公开等一系列环节构建了一个完整的CSR推进体系。不仅如此,针对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中的每一部分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子系统,比如环境保护,并且明文规定了相关内容。由此形成的CSR制度体系,不但对企业和员工形成公平、公正的约束力,还有利于接受社会的监督。

而在中国,据调查,即便是世界500强企业也尚无一家建立起完整的CSR履行体系。这也是导致中国的CSR履行水平较低的原因之一。要想提高中国的CSR履行水平,必须从政府层面上要求企业尽快建立CSR制度体系,制定CSR标准,将企业的CSR履行推向制度化发展轨道。其次,政府应尽快制定关于CSR履行的系统性法律文件,完善CSR的各种指标体系,以便用法律约束保证企业真正推进履行社会责任的活动。另外,积极宣传并督促企业取得ISO9001、ISO1400、ISO9002、SA8000等一系列关于质量、安全、责任等方面的国际认证,也是推动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

3.CSR的履行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从理念到行动,日本企业通过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与消费者、员工、社区等利益相关者构建起“相互信赖、相互支持”的关系,产生了多方面的效果:(1)消费者享受了健康、安全的产品和服务;(2)企业做出的社会贡献使社区、社会等分享了企业发展的成果;(3)来自消费者、合作伙伴、股东、员工、社区和社会的信任和支持,使企业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的动力。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这些CSR履行实践效果的实现,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目前,中国企业正在经历两个大的转变,即从粗放型经营向精细型经营转变、从国内经营向国际经营转变。在转变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各种挑战,CSR履行就是其中最重要的挑战之一。为成功转型,中国企业应该把自身经营活动放在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大环境中,客观、理性地看待CSR履行并积极贯彻,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CSR的履行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经验说明,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单纯是企业自身的事情,而且是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CSR履行不仅仅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也不光是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所谓“利益相关者”的事情,而是全社会的事情。CSR的履行,一方面要靠企业“自律”,另一方面也要靠“他律”,即政府、消费者、合作伙伴、股东、行业协会、媒体等各方力量的要求与监督。而且,CSR的履行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要使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始终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就必须调动包括企业、政府、社会团体、消费者、媒体等在内的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坚持到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经验教训,对CSR履行处于起步阶段的中国企业来说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中国的CSR履行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要从国际国内形势以及自身特点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CSR发展战略,建立CSR制度体系,切实把CSR履行当成义务坚持到底,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現代企業経営研究会編『現代企業経営のダイナミズム』、税務経理協会、2002年、35頁。

②現代企業経営研究会編『現代企業経営のダイナミズム』、35~36頁。

③菲利普·科特勒等:《企业的社会责任》,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第3、2页。

④斉藤毅憲·石井貫太郎編『グロ一バル時代の企業と社会』、ミネルヴァ書房、2002年、14頁。

⑤同上书,第15~16页。

⑥参见唐则铭编:《日本历史》,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6年,第343~347页。

⑦1999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了“Global Compact”(全球契约)十原则,目的是“希望企业通过集体行动提升作为有责任的企业市民的形象,进而能够承担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一部分责任”。http://www.unic.or.jp/globalcomp/glo_01.htm.

⑧本文所提到的日本企业都是2009年度《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

⑨http://panasonic.co.jp/csr/one/phi/.

⑩松下幸之助『実践経営哲学』、PHP文庫、1978年、27~28頁。

(11)http://panasonic.co.jp/csr/.

(12)此处所引用的日本各企业的CSR理念,皆源自其官方网站。

(13)此处所引用的日本各企业的CSR内涵,皆源自其官方网站。

(14)http://panasonic.co.jp/csr/one/commitment/.

(15)http://www.mazda.co.jp/corporate/csr/environment/07-01.html.

(16)http://www.softbank.co.jp/ja/initiatives/csr/employee/index.html.

(17)http://panasonic.co.jp/cca/disaster/.

(18)http://www.hitachi.co.jp/csr/society/local/index.html.

(19)陈佳贵等:《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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