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哲学的内在循环关系_哲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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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的奥秘在于哲学”

“人的奥秘在于哲学”,这是人与哲学内在循环关系的一个方面。它表明,对于人这种具有独特存在方式的特殊生命的完整把握,既不能单纯运用科学的“对象意识”方式,也不能单纯运用神学的“超越意识”方式,而只能运用哲学这一反思意识形式。

人的与众不同的存在方式,可从如下诸方面得以表现。正是这些特异性质,构成了认识人的难点所在。

(1)人是禀赋物性与超物性、 生命性与超生命性双重本性的存在。人作为自然进化的产物,从生物学意义讲,是一个生命存在,身上同样禀赋有物性;然而,人之为人的独特性却又在于他超越了生命的局限而具有超生命的本性。人既有生命本质,又有超生命本质,或者叫做“超生命的生命”。这说明认识人已不同于认识物,决不能把人再当作物、单纯运用物的方法去认识人。人的这种独特性,决定了认识人的特殊困难。

(2)人是一种具有无限包容力的存在。 人生成于自然演化的巅峰,集中了存在的最高精华,而且存在于自我创生性的活动之中,没有对象范围的限定。动物只属于它们生存的特定环境,人则不但要与存在的各种事物、乃至要与一切对象“打交道”,而且通过对象化的活动还能够把它们变成自身结构的组成部分,即“为我的存在”、“人的无机身体”。从这个意义上完全可以说,人是具有“世界意义的存在”,要真正认识人,必须认识整个世界,所以人的学问与世界观的理论向来都是结为一体的。然而困难在于,人是一切,包含了一切,却又不是一切,不能把他归结为一切或任何的一种,在此意义上,即使我们认识了一切,也并不等于认识了人。那么,究竟应当如何把握人呢?这无疑为认识人提出了一个特殊的难题。

(3)人是一种永远开放、不断生成的存在。 一切事物都有它们的具体规定,它们的存在即包含了它们的本性,运用普通逻辑方法弃其异点、取其同点,就可以把握它们的本性。人则不同,人虽然来自于自然,人的本性却非先天的自然规定,人之为人是自己创生活动的产物。这就意味着,人既没有给予的前定本性,人的本性也不是一经确定便永变化的;恰恰相反,人之为人的那个本质永远处于没有终结的创生之中,他始终具有开放、不定的性质。要认识人这样一种“无定形”的、“无限”的存在,显然不是易事。

(4)人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存在。人没有单一的本性, 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物质性与精神性、因果性与目的性等互相矛盾的因素都集结在人身上,人经常在“是其所是”的同时又“是其所不是”和“不是其所是”,从而使人的本性总是充满多义性和矛盾性。对于这样的存在,如果仍然运用人们习惯的常识性思维方法,就势必会把人抽象化,使他失去现实的、具体的和生动的特性。那么,究竟什么是现实的把握人的方式呢?这是摆在人们面前必须解决的深刻课题。

所有这一切,都从不同方面表明,人在世界上的地位颇为奇特,他已不是普通的认识对象,甚至可以说,人已经具有了一种不同于其他物的“存在逻辑”,对这种独特的存在逻辑的把握,如果采取认识他物的方式,其结果必然南辕北辙,不得要领。因此,对人的认识,必然内在地呼唤一种符合人之特异本性的特殊认识方式,也就是说,人的独特存在逻辑要求一种与之相应的特殊理论逻辑方能把握,否则,不可避免地将会导致人的抽象化与人的失落的结局。

“人只能用人的方式来把握”,这是人这种在宇宙中具有特殊地位的生命所提出的特殊要求。正是在这方面,哲学表现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功能。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哲学能够垄断对人的研究。强调哲学在认识人上具有的特殊地位,并不否定其他意识形式在把握人上所作的努力与贡献。但有一点可以完全肯定,这就是:只有哲学这种意识形式才能把握人之为人所特有的本性,这是任何其他意识形式都无法取代的。

就实证科学而言,实证科学的认知旨趣在于对事物的内在规定作一尽可能客观的“如实揭示”,因而其最高品格即是达到彻底排除主观性的“客观知识”,可以说,科学代表着一种最典型的“对象意识”。按照这种认识方式,每一对象都具有区别于他物的确定性质,认识一个对象即是按照形式逻辑方法去把握其间相互区别的性质。显而易见,如果运用把握物的这种方式去把握人,视人为一种特定的客观对象,以形式逻辑的方法知性地分析人与其他存在的异同点,把人归结为某种确定不变的性质与规定,这样就势必会把人“物化”,使他失去人的特质,理解为一种“是就是,不是就是不是”的“封闭”、“有限”、“单向度”的、或者“失去否定性、超越性维度”的“单面人”。这明显是人的现实性的抽象与失落。

对于人这一特殊的存在,也不能单纯用宗教神学的方式去把握。宗教神学固然与实证科学不同,它强调的是“超越性”、“无限性”一极,神或上帝是极端超越的无限存在,它自足完备、无需超越自身。然而,如果说动物一无所知,上帝无所不知,那么人就是处在“无知与有知”之间、并不断从“无知走向有知”的一种独特存在。人总是在有限中追求无限,在自然的羁绊中超越自身,人的自我超越、自我创造是一个以实践活动为基础的充满矛盾的辩证历程。因此,用宗教神学的方式去把握人,似乎是对人的拔高与升华,其实是把人变成了虚幻的存在,依然是人的现实本性之丧失。

只有哲学的认识方式,才是最切合人之为人的本性的一种理解方式。在我们看来,“哲学理论”作为以反思对人进行认识与把握的特殊意识形式,它在本性上就是适应于人的这一独特存在样式而产生的。或者说,哲学的宗旨就是要探索人之为人的奥秘,哲学也就是人们用以自我理解、自我意识、自我把握、自我升华、自我完善的特有意识形态。正是这一点,构成了哲学独有的理论旨趣与存在根据,体现了哲学相对于其他意识形式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独特功能与理论价值。

在马克思之前,德国古典哲学家尤其是黑格尔,曾清醒地意识到了人与物相比有着根本差异的存在方式,因此主张必须用适合于人的存在逻辑的认识逻辑去予以把握。他区分了知性方法与理性方法,不仅承认“规定即否定”,同时强调“否定即规定”,认为“精神的本质在于它的存在就是它的运动”,从而创立了表达精神活动本性的哲学逻辑,对此,马克思指出:“黑格尔《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与创造原则的否定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就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创造看作了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了非对象化、看作了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真正的因而是现实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注: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16页。 )在神秘的形式中,包含着真正的“人的秘密”。

但是,由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创造活动理解为“无人身的理念的自我运动”,把人理解为“纯粹精神活动”的理性存在,因而在他那里,人最终还是陷入了抽象化与非现实化。只有当马克思把“纯粹精神活动”改造为对象化的感性物质活动即“实践活动”,并把它确定为人之根本的存在方式时,哲学辩证法作为表达人的独特存在方式的“人的逻辑”,才真正完全确立起来。

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从本质意义说也就是关于人的本性的逻辑。立足于实践观点,在我们的理论视野里就会呈现出一幅与以往传统哲学观念完全不同的关于“人”的立体的、丰富的形象。按照这种观点去理解人,那就是:

(1)人不再是与物一样的“自我同一”的存在, 而是为“矛盾精神”所推动的自我创造性存在。实践活动既是人与世界统一的基础,又是人与世界分化的基础,它集自然性与超自然性、因果性与目的性、物质性与精神性、受动性与能动性、过去与未来等多重矛盾关系于一身,正是在这些矛盾的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实践活动中,人把自己提升为人,并推动人的现实生活不断走向更高发展阶段。因此,从这一视角去看待人,就决不会把人视为单一性质的、具有某种绝对本质的抽象存在,而是要把人视为由“矛盾精神”所推动的自我超越与价值创造的存在。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才再三强调,矛盾原则或对立统一原则是哲学辩证法的核心原则。

(2)人也不再是封闭的、被规定好了的存在, 而是一种永远在生成之中的未确定的存在。实践活动在本性上是一种历史性的、不断为未来开辟道路的活动,人在这种历史性的创造活动中生成发展,并向未来不断敞开新的可能性空间。从这种观点去把握人,必然破除那种把人理解为不变实体的一切企图,真正把人视为在历史中自我规定、自我发展的自由、自觉和自为的存在。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法才是“毫无片面性弊病的关于发展的学说”。

(3)人也不再是单向度的、消极被动的存在。 实践活动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的感性物质活动,它总是要求改造与否定世界的现存状况,使世界不断朝着符合人的目的追求与价值理想的方向发展,人具有在实践中超越固有限制、追求美好生活、创造自身价值的趋向和力量。正是在此意义上,哲学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总是“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并具有了“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的理论性质。

可以看出,从实践观点出发,这种贯彻矛盾原则、坚持发展观点、渗透着批判性与革命性精神的辩证法哲学,与实证科学和宗教神学根本不同,它以一种真正符合人的本性的方式实现了对人的自觉的把握。

以上的论述清楚地表明,只有哲学才能对人这一存在之谜作出合乎人本性的阐释与解答,才能获得对人的存在奥秘的理性澄明,在这一点上,它具有别的意识形式不可替代的功能。只要人存在一天,只要人仍在寻求自我理解、自我认识,人类就永远需要哲学,这就是哲学这一人类思想向度永不会消失的深层合法性根据。

二、“哲学的奥秘在于人”

“人的奥秘在于哲学”,这还只是人与哲学循环关系一个方面的内容,人与哲学的循环关系还有相辅相成的另一方面,即“哲学的奥秘在于人”,“哲学的奥秘”要靠人的本性去澄明。

在所有人类的意识形式中,哲学往往是最使人费解的一种,它具有许多超越人们常识、让人难以琢磨的性质,例如:

(1)哲学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无定性”。 别的学科像自然科学、宗教神学等,都有比较明确与稳定的研究对象,与之相比,哲学就如同“无家可归”的“流浪儿”,它仿佛在现存世界没有自己的固定地盘,因而它在历史上承担过各种各样的角色;而且,正由于哲学“居无定所”,在历史上总是派别林立,观点歧异纷纭,因此,一般人甚至于包括哲学家,对哲学是什么没有一个一致的、统一的“说法”。哲学的这种性质,以人们常规的思维方式显然是难以索解的。

(2)哲学思考问题的方式也与众不同。 哲学作为一种世界观的理论,它以世界作为研究对象,并努力去获得关于世界的统一性理解,然而奇怪的是,在哲学史上,为了统一世界,哲学却总是要预先分裂世界,在现存世界后面设定一个不可见的世界,先把世界人为地分裂开来,然后才从观念出发去建构它们的统一,好像如果没有这种先行的分裂作为前提,世界的统一就不可能达到一样。柏拉图如此、斯宾诺莎如此,黑格尔也如此。哲学的这一性质显然是与人们习惯的思维模式相悖的。

(3)哲学的发展历程也与别的学科迥然相异。 别的学科的发展在总体上都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继承性,即使有不同派别之分,但总有互相通融的可能。与此不同,哲学的发展仿佛总是处于“断裂”、“颠倒”与“革命”之中,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尔、康德、尼采、海德格尔、福柯……,没有一个不宣称自己的哲学是对前人的颠覆和根本改造。这种现象经常使人感到哲学发展史的无序性与无规律性,“你方唱罢我登台”,各种互相冲突、互相矛盾的理论体系贯穿于整个哲学的历史轨迹。

哲学所具有的这些“怪异”性质,如果从常识的、实证科学的眼光去看,的确不可理喻。要对它们有一个真切的理解,亦只有从人独特的存在方式和特有本性出发才有可能。

首先,让我们来看哲学的“无定性”与人“无定性”之间的内在一致性。

如前所述,“无定性”是哲学颇为费解的特点之一,之所以如此,其最终根据必须到人身上去寻找:哲学之所以“无定性”,在根本上乃是因为人就是一种“无定性的存在”。

人是一种“无定性的存在”,是指人是一种蕴含着极多的未确定的可能性的存在。人来自于自然,但人只是自然的一个半成品,它给人的未来发展留下了巨大的未确定性。正如文艺复兴时期一位意大利思想家所说:创造天地万物的神,给予了一切生物以特定的机能、特定的形态和特定的住所,把它们各自安排在宇宙之中的一定位置上,然而神给予生物的这些特殊的东西却连一个也没有给人,它只把人放在宇宙的中心位置上,让他去完成自己。作为一种禀赋自由意志的存在,人的一切都需要依靠自身的创造去形成。在此意义上,人的存在不是一个“全”、一个“完成”,而是一个“无”、一个“空缺”;人存在的使命就是要超越自然的秩序,去“再生产整个自然界”(马克思语),去创造自己的全部生活。不断更新自我、否定现存,这是人的一个根本特点。

从这一角度来理解哲学的“无定性”,问题马上变得十分清楚:哲学作为一种人自我认识的特有意识形式,必然适应人的“无定性”的存在方式,在历史发展中表现出“无定性”的特征。人作为人是不会最后完成的,人永远要去追寻自我、寻找自己的家园,并不断地向自己提出:“人是什么”、“我究竟是谁”之类问题,而“哲学是什么”这一问题的提出,正好就是与此相适应的。人的无限性决定了哲学反思的无限性,如果某种哲学宣称自己已经达到了最后的终极真理,已经达到了哲学的最高境界,从它之后哲学再也不能、也无需往前发展了,那么,这不是自大狂,就是极端的无知。不断自我超越的人不断地提出自我认识的要求,只有“不定性”的哲学,才有可能满足这一要求。理论的存在方式总是受制于人的存在方式,道理就是这么平凡然而真切。

由此出发,也就明白了“哲学的生命在于创新”这一根本道理。“创新”意味着超越和发展,意味着在某个方面有所否定和有所变革,如果停留原地,死守既有原则,就谈不上创新。创新是哲学的常态和本性,任何一种理论的稳定性总是相对的,而其变动性、超越性是绝对的。如果一种哲学失去了创新的精神、能力和愿望,那么,这种哲学就可能已陷入了僵化的边缘,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合法性和价值。之所以如此,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人是不断发展的,人的生活实践是不断发展的,哲学如果“以不变应万变”,抗拒不断更新的人的现实生活,就只能落后于人的生活,甚至成为人的生活继续前进的巨大阻碍。

所以,从人的“无定性”出发,哲学的“科学性”并不表现在它的永恒性和超时空性,而恰是表现在它的超越性和“与时俱化”的自我更新能力。如果一种哲学不管人和人的生活如何变化,都宣称自己“永不过时”,那么,这决不是哲学的骄傲,而恰恰是哲学理论生命力衰败的表征。

其次,再让我们来分析哲学独特的思考方式与人独特的存在方式之间的深层一致性。

哲学总是以分裂世界的方式去寻求世界的统一性原理,这种思考世界的方式从常识的、素朴的观点出发来看,显然十分费解。但是,如果我们认识到人本身就是一种在分化世界中寻求世界统一性的独特的存在方式,那么我们对此就会得到一种全新的理解。

前面曾指出,实践活动是人的基本的存在方式,而实践活动的本性之一,就是一种不断地“分裂世界”和“统一世界”。人来源于自然,但他又不满足于现成的自然生存状态,他总是“生活在远方”,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在把自己从自然王国中提升出来的同时,也就分化了世界。如果说在人之前、未踏上人的足迹的世界是自然关系的一统天下,那么,人通过自己活动所创造的生存世界就是以人为主体、为人而存在的属人关系的世界,而且,他的这种不断分裂世界的活动是永远不会停止的,正是在这样不断分裂世界的过程中,人日渐深入自然的内在空间,并使表现于外的自然世界变得越来越丰富。

这样一来,问题就很清楚,哲学分化世界的理论活动方式与人类分化世界的实践活动方式是完全相适应的。如果承认人是一种不断地从自然出发又不断分化自然、创造属于自己生活世界的存在,那么,哲学作为人的自我认识的特有意识形式,适应人的这种活动本性,也就必然要在现存世界的“背后”去追求一个超越的、“本真”的、“形而上”的世界。在哲学的视野里,现存世界是不真实的,现存世界之后的“另一个世界”才是真实的,这里反映的正是人的不会满足于现存生活、而总是要超越既有存在、去创造一个不断跃迁的属人世界的本性。

让我们再来看看哲学的演化特征与人独特的生存本性之间的内在一致性。哲学发展中之所以具有派别纷歧甚至互相颠倒这一理论现象,在我们看来,根据同样不能到别处去寻找,而只能从人身上得到认识。哲学的不同理论流派、理论观点之间的冲突、矛盾乃至“二律背反”,在根本上是因为,人在本性上就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特殊存在,具有“二律背反”的存在性质。

说人是一种“二律背反”式的矛盾存在,这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

其一,它是说人的本性不是单一的、纯粹的,而是多层面、多重性的。人由动物进化而来,这决定了人永远不可能完全脱离动物性,人有一个肉体的自我,这决定了“自然性”是人的基本属性之一;但人又不同于动物,人还具有一个精神和灵魂自我,正是由于有了精神和灵魂,人才能从死寂的大自然中跃起,令这个世界有了生气和活力,在此意义上,人又可以说是具有“神性”或“超自然性”的存在。就这样,“自然存在”与“神性存在”这两个世界上最为极端的对立面集结在人的身上,使人真正成了一个具有“二律背反”性的极为特殊的存在。

其二,它是说人在本性上还是一种颠倒乾坤、“翻云覆雨”的存在。人来源于自然,但人作为自然之子却又是一个不肯驯服于自然意志的存在,人总是要通过实践活动把潜存在自然里沉睡的力量唤醒过来,让“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所以,人的实践活动既是人的创造性活动,又是自然力量的充分发挥;既是顺从自然之道而行,又是对自然联系的根本性超越;既体现了物质的本原作用,又集中表现了精神的巨大能动作用。结果便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出现了一个巨大的颠倒:本来是人来源于自然,实践活动却使人成为了自然力量的“主宰”;本来自然是“万物之母”,实践活动却更新了存在样式,成为了理解现存世界的“本源”。

这就是哲学中多种派别林立、理论相互颠倒的真实根据。由于人本身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存在,人的活动本身是一种“颠倒乾坤”的活动,所以,作为认识自我、处处贯彻人的观点的哲学要在理论上反映人的本性,就必然会以理想的形式把人的对象世界置于自然存在之上,形成相互对立并且彼此颠倒的世界体系。人的“二律背反”式的矛盾本性,为历史上各种不同流派从各不相同、甚至互相敌对的角度出发去认识人本身提供了可能。适应于人的矛盾本性,对这一矛盾本性的不同方面进行片面发挥,就会形成哲学的不同观点、不同理论和不同派别。可以看到,历史上出现的所有派别、理论与观点,没有一个能够超出人的矛盾本性所设定的范围;同样地,人身上和人的活动中起作用的那些不同因素,也几乎没有一种在哲学观点、理论和派别中找不到它们相应的理论表达。由于历史上的哲学家们尚没有达到对人矛盾本性的辩证体认,所以他们往往在肉体与灵魂、物质与精神、主观与客观、自然性与属人性等内在于人的多极矛盾关系中,仅能抓住、并片面发挥其中的一极,并且把这一极知性地夸大为人性的全部。很显然,这样形成的理论必然是一种极端化的理论;有一种极端化的理论就会有另一种相反的极端化的理论作为补充。这就是哲学发展史上各种流派纷争的根本原因。

总之,要真正理解哲学和哲学的发展历史,必须从人独特的生存本性和生存方式出发。离开了人的存在特性,哲学所表现出的那些与别的意识形式极为不同的理论特性,将无法得到合乎逻辑的充分有力的解释。

以上就是我们所说的认识人必须运用哲学的智慧,而理解哲学的本性又必须从人出发,即“哲学的奥秘在于人”,而“人的奥秘又在于哲学”的完整含义。这两个方面,构成了人与哲学之间的内在循环关系。这种循环不是恶性循环,而是一种积极的、良性的循环。通过这种循环,人与哲学实现了双重的跃迁:通过哲学对人自觉的认识与反思,人不断地提升自我意识,并由于这种自我意识,又不断推动人向更高的生活境界迈进;而从人出发去理解哲学,也必然会增强哲学对自己理论本性的自觉,深化哲学的自我理解,从而使之真正成为揭开人的奥秘、促进人的发展的智慧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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